三、作为绝对命令的道德律(1 / 1)

那么这个自由意志是什么?它就是道德律。道德律,我刚才已经讲了,它是一种无条件的命令。纯粹实践理性的法则,它不受任何外在感性条件的束缚,单凭它自身的理性的规律而设计自己的行为,设计自己的实践活动。那么,这样一种活动,它遵守的是一种无条件的命令,我们又称之为绝对命令。所以,所谓道德律呢,实际上就是绝对命令,也翻译成“定言命令”。kategorisch这个词,逻辑上叫作定言的,判断里面有假言判断和“定言判断”,或者译成“直言判断”,所以命令也有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我们有时候也翻译成“绝对命令”。那么绝对命令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则,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法规。这是一条什么法则?他是这样表述的:“你要这样来行动,使你的意志的准则你愿意它同时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那么你就按照这样一种准则去做。这就是定言命令的一种表达,一个普遍的公式。准则跟法则不一样,准则是主观的,你行动要采取一条准则,这是你主观的。但是你在采取你主观的准则的时候呢,你要考虑它能够成为一条客观的、普遍的法则。法则是客观的,法则我们也可以翻译成规律。但在道德领域里面呢,我们把它翻译成法则。

也就是说,这样一条定言命令,你做一件事情呢,因为你有理性嘛,所以你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有你主观的准则的。这就跟动物不一样了。动物也可能没什么准则,它是本能的冲动,人就有一种准则,就是说,我按一条准则去做事,人总是会想到这一点的。哪怕你自私自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也是你的准则。这个东西对我没有好处,那我就不做。这也是你的准则。自私的人有他的准则,但是他没有法则。所谓没有法则就是说,他只是拿这一条准则来自己这样做,但是他不希望别人也这样做。自私自利的人总是希望别人都大公无私,如果大家都自私自利,那他就很吃亏了,他可能干不过人家。所以他希望所有的人都大公无私,只有我一个人自私自利,那就最好了。但是这是非理性的。因为这条自私自利的准则不能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而理性就是要追求普遍的法则。你这个准则,哪怕是你个人的,你也要使它能够达到普遍性,就是说,别人也能够同样如此。这有一点像我们的孔子所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不愿意的事情,那么你要考虑到别人也会不愿意。所以你不要强加于人嘛。在某种意义上,这两者有相通之处。当然它的哲学基础是不一样的。康德是基于理性,而孔子是基于情感,仁义之心,恻隐之心,后来孟子讲的恻隐之心,是基于这样一些东西。它们的前提不一样,但是从表述上来说呢,它们有相通的地方。

那么这样一种道德律,康德作了一些论证。就是说,你的行为的准则,你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这样一条规律呢,就是道德的。他没有先从道德上设定一个标准,然后用来衡量每件行为,而是说,先从理性本身考虑,按照这样一种普遍一贯的法则去做,这样一种做法,才是道德和不道德的标准。如果违背了这条法则,那才是不道德的。所以他的道德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道德,是理性主义的道德。他举的最通常的例子,就是说谎的例子。说谎当然我们大家都知道是不道德的,但是没有证明,康德对它进行了证明。为什么说谎是不道德的?因为,一个人如果说谎,他就可以想一想,我说谎呢,这也是一条准则了,有的人就是这样的,我一辈子就是把说谎当作自己的准则,俗话说,“人前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让人家摸不透我,我就可以得便宜啊,得到很多好处啊。到处说谎,没有一句是真话。但是如果这个人能够按照自己的理性想一想的话,那么他就会发现,这样一条说谎的准则呢,是不能够普遍化的,不能够成为普遍法则的。为什么呢?一旦它成为普遍法则,那就意味着所有的人都说谎,所有的人都把说谎当作自己的准则,行不行?康德说,那样一来,就没有人再说谎了。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人说谎,大家一开口就知道对方说的是谎话,那还用得着说谎吗?说谎无非是要欺骗人家嘛,所有的人都根本不相信了,你说谎不是白费了口舌吗?例如做广告,假如所有的广告都是假的,别人还会看广告吗?广告要投入很多的,一个广告几百万呐,如果他投入了广告,投资几百万,结果没有任何人相信,没有任何人上他的当,他还会费那么多钱吗?就没有人打广告了。说谎一旦成为普遍的法则——当然不会有这种情况了,总有一些傻瓜上当的,他看到广告就去买那个东西,但是这是经验的事实,你要从理性上去推的话,你就会发现,一旦所有的人都说谎,那这个说谎就自我取消了。因为没有人相信任何人了,那他还说谎干什么呢?说谎就是要人相信嘛,你要骗人也要骗得成功嘛。你所有的欺骗都失败了,那你不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嘛,白费了心思。

所以,说谎这个准则呢,是不能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由此我们才断言它是不道德的。道德不是先定的,道德是推出来的。那么反过来,如果不说谎呢,作为一个准则看看。有的人就说,我这一辈子不说谎,也可以作一个准则。那么他是不是道德的呢?我们可以看出来,假如所有的人都不说谎,这样一条准则,它就可以永远立得住。大家都以诚相见嘛,大家都不说谎,于是就都不说谎了。如果大家都说谎,于是没有人说谎了。这个是从形式逻辑上可以推出来的。如果大家都不说谎,都以诚相见,这就是良性循环,那这个世界就很美好了,那当然就是一个道德的世界,所有的人都达到了很高的道德水平了。相反,大家都说谎就会导致说谎的自我取消、自相矛盾,它就不符合矛盾律,也是不可能存在的情况。

这个是他对于道德的一种论证。就是说,道德在他那里是基于理性之上的,它是要证明的,是要讲道理的。你说这个事情是道德的,你拿出证明来。不是说你首先从一个道德、从既定的、人们认可的道德原则出发,再去使用理性,凡是不符合这个道德原则的,那就是不道德的。不是的。首先我不知道哪些是道德的哪些是不道德的,你说这样做是道德的,为什么?不能由你说了算。但是我有理性,理性是一个事实。那么有了理性以后,根据理性去判定,哪个是道德的,哪个是不道德的。这是他对道德律的一种解释。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具体的表述,包括“人是目的”呀,包括“自律”呀,——就是说,这种道德的法则呢,它不是别人强加于你的,是你根据自己的理性,自己立法,定出来的,——这些都是他对道德律、绝对命令的一些另外的表述。其中,他特别强调这个道德自律,Autonomie,这是从希腊文来的,Auto就是自,nomie就是法则,我们把它翻译成自律。自己的规律,自己的法则,自己给自己立法。所谓道德,它的根据就在于,如果有一个法则完全是你自己根据你自己的理性所建立起来的,而不是根据他律所接受下来的,那就是道德的。不要单纯凭既定的、从风俗习惯和传统中所获得的那些道德命令来推出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而是要建立在普遍理性的基础之上。哪怕你最后所推出的道德戒律是以前都已经认可的,比如说不说谎,不骗人,不要杀人,等等,这些都是古老的一些道德戒律,你也要加以证明,你也不能盲目地把它拿来作为道德律。这是康德道德学说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