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理性心理学的批判(1 / 1)

一个是理性心理学。康德对于理性心理学的批判。理性心理学实际上是大陆理性派在心理学方面,试图通过一种心理学来探讨人的灵魂的问题。灵魂问题显然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灵魂无形无象,把握不到,那么你怎么能探讨灵魂呢?但是理性派自认为可以通过理性来先验地或者是超验地规定灵魂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经验,因为理性派的特点就是这样的,认为理性本身通过单纯逻辑就可以推出一些确定的知识。这些知识要比经验知识更高,因为它们是具有普遍性、具有必然性的。经验知识呢,它没有普遍性、必然性,它是后天的。所以理性派非常自信,认为他的逻辑具有这样一种功能。理性心理学,对于灵魂做出了这样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呢,是通过一种推理,一种形式逻辑的推理推出来的。但是这种推理呢,康德把它称为“谬误推理”,它是犯了逻辑错误的,犯了一种隐秘的逻辑错误。这些理性派的哲学家虽然在逻辑上是非常精通的,他们自认为逻辑是无所不能嘛,所以他们对于逻辑的研究是非常深的,凡是理性派的哲学家,都是精通逻辑学的。但是康德指出来,恰好他们在逻辑学上面产生了一种谬误推理。这种谬误推理体现为,这些人把灵魂赋予了一些先验的谓词。所谓先验的谓词就是说,这样一些谓词呢,本来是只能够运用于经验之上的。但是他们把它运用于超验的对象之上,运用于理念之上,试图获得某种超验的知识,这样就导致了一种谬误。理性心理学用这种方法提出了四个命题来规定灵魂。

第一个命题,“灵魂是实体”。他们认为,所谓实体,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的定义,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里已经提到了,就是说,实体就是那种只能够作为主词而不能够作为宾词来使用的。那么,理性派的这些哲学家呢,由这个大前提就推出来,“我”这个词就是一个主词,而不能够做宾词。一切我的知识都是我的,所以,所有的知识都是在“我”的这个主词的前提之下,才得以形成的。但是,所有由“我”所形成的知识,都不能用来描述我,否则我就只是一个经验的我,而不再是那个作为一切知识的前提的先验的我了。通过“我”的这个主体,笛卡儿不是讲“我思故我在”吗?我思,通过我这个主体,我可以思到所有一切知识,这个知识那个知识,但是这个知识那个知识都是我思出来的,它们都不能用来规定先验的我。所以“我”这个概念呢,从“我思故我在”里面呢,就已经看出来了,它是一个绝对的主词,而不能够做宾词。它不能够用它所认识的任何其他的东西来描述。你用任何其他的东西来形容它,都是错误的。因为我超越于其他所有的东西之上。我想到的一个东西,比如说想到一个桌子,你说我就像这个桌子,那不是的。我超越这个桌子之上。它是我所构成起来的,我所想到的,我所认识到的。但是呢,你并不能用它来描述我。那么什么东西可以描述我呢?只有那种先验的谓词,比如说“实体”。既然一切只能作主词而不能作宾词的都是实体,那么“我”就是一个主词而不是宾词,所以呢,“我”就是实体。这是理性派的一个推论。它体现为这样的三段论:

大前提:凡是只能被思考为主词的东西也只能作为主体而实存,因而也就是实体;

小前提:现在,一个能思的存在者仅仅作为本身来看,只能被思考为主词;

结论:所以,它也只作为一个主体、也就是作为实体而实存。

看起来好像顺理成章,在形式逻辑上好像是无懈可击,但是康德指出来,这个里头是谬误推理。

为什么是谬误推理?康德认为,“我”这个概念,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它作为逻辑上的主词,另一方面,它作为现实的一个主体。主词这个拉丁文的含义也是双重的,subject,它可以翻译成主词,也可以翻译成主体。中文很方便了,中文根据它在它的语境下的含义,我们可以区分开来,这个是逻辑上的主词,主词和谓词不一样。那么在另外一个场合之下呢,它是指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主体。我们中文一下子就区分开来了。但是在西文里面呢,很难区分,它就是一个词。主词、主体、主观,都是这个词。主词是逻辑意义上的,主体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主观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但是它们都是用Subjekt这个词来表示。这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在西方的哲学里面,因为它是一个用得很广的哲学概念了。在什么时候我们把它翻译成主体,什么时候翻译成主词,我们中国人要非常小心。有时候还是区分不开来。因为它有双重含义,甚至三重含义。认识论、逻辑学和本体论,三重含义。所以,康德认为你把“我”当作主词的时候,你就不能把它同时又当作主体。主体就是存在的东西了。主词就是逻辑上的一个前提,逻辑上的主词,并不等于存在上的主体,康德指出这一点,就是说,你犯了四名词的错误了。也就是说,本来一个三段论式只能有三个名词,这三个名词在这个三段论式里面,“我”这个词有不同的含义,或者“主词”这个词有不同的含义,一个含义是主词,另外一个含义是主体。那么你就偷换了概念,把四个名词冒充为三个名词了。你自以为只要证明了它是主词,你就证明了它是主体;而证明了主体,你就以为它是一个实体了。但实体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嘛,必须在时间空间中,而不只是一个逻辑概念。这个偷换概念就是这样偷换过来的。所以第一个命题呢,康德认为就是不成立的。它是一种谬误推理。

康德对于理性心理学的批判,前面讲了第一个命题,“灵魂是实体”,他认为灵魂不可能推出来它是实体。你要能够从逻辑上推出来它是实体的话,那你就在逻辑上面出现了问题,就叫作谬误推理,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在逻辑上来讲,也就是四名词的错误。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三个名词,符合一个三段论式的要求,实际上是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了。那么,除了这样一个命题以外,理性心理学还有其他三个命题。一个就是“灵魂是单一性的”,再一个就是“灵魂是有同一性的”,再一个是“灵魂跟身体可以发生交互关系”,与身体可以发生交互作用,身心关系,它可以具体地表现在身心关系之中,发生现实的作用。康德对它们每一个都做了分析和批判。我刚才讲了,对实体,他们是混淆了主词和主体。那么对于逻辑上的单一性,康德的评判就是说,逻辑上的单一性,不等于认识上的统一性。认识上的统一性必须要有内容。统觉,你把什么东西统到一起来,它必须要有内容。但是逻辑上的单一性是一种抽象概念上的单一性,你把主体的这种单一性,理解为单纯的,是单一性的,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意义,它并不是认识上的统一性的意思。所以你并不能证明它是一种知识。仅仅是逻辑上的一种设定,它还不是一种很现实的知识。但是单一性和统一性在德文里面就是同一个词:Einheit,所以很容易发生混淆。

再一个呢就是所谓灵魂的同一性,他叫作号数上的同一性。号数上,就是同一号,我们通常讲“有几号人”,也就是人格同一性的问题。人格同一性的问题呢,也是一种混淆,就是我思故我在,我思的我跟我在的我,看起来好像在人格上是同一的。笛卡儿讲道,由我思就得出了我在,但是呢,这个我在的我呢,它是我思的内容。我思的我呢,它是我思的形式。一个命题,我思故我在,这个我思是形式方面的,我在呢,是内容方面的。这两方面你不能混淆。你如果真的要证明一个我在,那你就必须根据内容来确定我在。我想到了什么,我受到了什么教育,我发现了什么样的知识,这都是我思的内容。但是我思的形式呢,你并没有加以认识,并没有凭这个内容对我思的形式加以认识。这也是一种混淆。灵魂的同一性只是我思的形式上的同一性,不能推演为它是同一个认识对象。

最后的身心关系问题呢,是否能够证明灵魂就是一个起作用的,在经验中起作用的一个实体?笛卡儿是这样看的,他认为,人的灵魂,它住在大脑里面的松果腺这一部分,它通过它的很微小的抑制或者激发作用,作用于周围,然后通过松果腺的传递,然后传到全身,然后传到人的肌肉,然后呢,人就采取行动。这就是身心关系。笛卡儿对这个身心关系讲了很多。交互作用,由身体的感知,然后再通过种种途径传到松果腺里面的灵魂,被灵魂所接受。被灵魂加以处理,这就形成了知识,然后灵魂又对这个外界发生反作用,等等。反正灵魂跟身体是有一种现实的交互作用的。但是康德指出,这个里头有一个先验自我和经验自我的区分。笛卡儿的我思,本来是一个先验的自我。但是这个我思,你说它住在大脑里面某一处,那就是经验自我了。那通过心理学、生理学,通过解剖学,我们可以发现它。通过心理学我们可以研究它是如何形成的,从一个小孩子,到长大成人,他所受的教育,他的理性的发展,用发展心理学我们可以描述它。但是那是一种经验的自我。经验的自我跟认识主体的先验自我是不同的。灵魂是不能够由经验自我完全把握的。经验的自我只能够无限地趋向于那个灵魂,但是永远也把握不住它。它只是一个理念。

所有这些谬误推理呢,都是发生了一种逻辑上的混淆。都是类似于我刚才讲的四名词的这样一种错误。那么混淆的根源何在呢?康德认为,混淆的根源就在于混淆了现象和物自体。现象中表现出自我的种种特点,但是呢,我们千万不能把它就当作是我们的灵魂实体,是我们灵魂的物自体。你以为那就是一个实体了,实体是经验的东西。我们前面讲了先验的范畴是不能做先验的运用的,只能做经验的运用。你把这些范畴撇开了经验以后,它什么也不能规定。所以,讲灵魂是一个实体,这种对实体范畴的运用是不合法的。包括对单一性的范畴,对关系的范畴的运用都是不合法的。这些范畴都只能运用于经验的对象,而不能拿来运用于一个不表现在经验中的灵魂这样一个对象。所以,根本的混淆就是自在之物和现象之间的混淆。

但尽管如此,康德指出来,理性心理学的这样一些努力呢,也不是毫无成就的。虽然他们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偷换概念嘛;但是他们这种努力,这种自然倾向,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这个积极意义并不在认识领域,而在于后面要讲到的它的道德实践的领域。在道德实践的领域,这样一种努力是有效的。为什么一定要证明灵魂是实体,灵魂是同一的,灵魂是单一的,灵魂是会发生现实作用的呢?它不是出于认识上的需要,认识上你根本不需要证明这一点。我们没有灵魂的知识,我们照样可以认识心理上的各种现象。把它当作现象去研究就可以了。但是有一方面的问题没有办法解决,就是道德责任问题。你灵魂没有独立性,灵魂没有同一性,你怎么承担道德责任呢?如果你不把灵魂看作实体,你怎么承担道德罪过呢?一个人犯了法,你说那不是我,那是昨天的我,那不是今天的我,你就可以逃避道德责任了,你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了。所以理性派的哲学家呢,无形之中不得不设立灵魂是实体,灵魂是同一的等等,这样一些命题。这些命题真正的用处,是在实践上。所以作为以往的形而上学,是失败了的,但是作为未来的形而上学,它是有启发作用的。它启示了一条通往未来形而上学、通往道德形而上学的道路。所以,尽管它的证明是错误的,我们还是要承认灵魂是实体,灵魂是单一的,灵魂是能够单独承担责任、具有同一性的,而且这些事情是你的灵魂做出来的,你不能归咎于别人。这是在另外一个领域里面它可以这样规定。但是在认识论方面,它完全是错误的。所以康德也没有完全否认理性心理学的功劳,就是说,他们为道德领域里设定一个灵魂不朽,留下了余地。这是对理性心理学的批判,大致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