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西方理想的“道德乌托邦”(1 / 1)

中国文化史观 谭元亨 2659 字 1个月前

写到这里,我们读到了一篇为孔子、为儒家学说大抱不平的文章,说孔子是世界四大古代伟人之一,与耶稣等并列,并居首位,而且还拿出了我们在此书前面引用过的莱布尼茨、伏尔泰当年夸奖过中国、夸奖过孔子的言论作证明。

不知怎的,我深深地感到悲哀。

不错,莱布尼茨曾夸奖过中国,说中国有一个令人钦佩的道德,父慈子孝,从君王至平民,好似一家人一样亲近。

伏尔泰也试图借中国的例证来打倒神学的统治。在法国大革命的宣言中,甚至引用了孔子的话作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我们都不否认。

不借,对于神权统治而言,君权统治应该是个进步的——但法国大革命不正是先打倒了神权统治而后再摧毁君权从而分了两步走的么?在打倒神权之际,借用一下君权又何妨呢?

何况他们对中国并不真正了解呢?

莱布尼茨是在他头脑中构筑了一个道德的社会,把中国当做了道德的楷模,以为中国正是他的理想所在。

然而,他是大错特错了。

对于他来说,当时的中国,只是一个道德的乌托邦!

中国竟也成为过西方的乌托邦——这该不是天方夜谭吧?!

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

中国,在当时,平心而论,不正是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秩序而维系下来的一个道德社会么?不是明君贤臣、慈父孝子充斥的社会么?乍一想,这不很完美、很理想、尤为很道德么?

但是,正是在这个道德的乌托邦里,当时又发生了什么呢?其实是等级森严、特务横行、冤狱遍地……试想一想关汉卿的《窦娥冤》吧,六月飞雪,天昏地暗,赴诉无门……

“存天理,灭人欲”,给人民造成了多大的毒害及多么深重的灾难。后儒社会的实用理性,导致的便是“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一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教多少妇女死于非命,至死仍得不到人们的怜悯与同情。

而“名教罪人”,更是扼杀了多少有识的志士!

这一幕幕惨痛的历史画面,不正以血淋淋的事实,戳穿了“道德乌托邦”的真实面目吗!人们不禁要想,在西方人想象中的“道德社会”,一旦付诸中国的实际,竟得到的恰巧是他们所描绘的“反乌托邦”的可怕惨祸!

“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 由是酷焉”。“名之所在,不惟关其口,使不敢昌言,乃并锢其心,使不敢涉想……”谭嗣同悲愤的控诉,正是对这种“道德乌托邦”有力的揭露,只是,莱布尼茨等听不到罢了。

那些不顾历史事实,妄加引证,以为可以给孔子正名的人,意欲何为呢?难怪有人认为,中国历来没有民主的传统、只能服从专制,群体意识比个人主义有用得多、宝贵得多,并津津乐道那被神圣化了的道德传统——孔子所推崇的“周礼”。

关于周礼,论述的文章已经很多了,这里不想过多重复。其实,所谓“礼”,无非是把伦理秩序等级化,以确立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说别的,在周代,连后宫都等级分明,先是“正后”,而后是三夫人,再后是九缤,接下去为二十七世妇,末了,还有八十一女御。到了秦代,又收六国宫女入后宫,其品级爵位也分为了八等。听从龙仲舒“罢默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把这一礼视若至宝,后宫愈加等级森严,先是皇后,下面接着是昭仪、捷仔、经娥、榕华、充依……如今,不搞史学的人,都弄不明白这里的含意。后宫尚如此,整个国家机构、整个社会呢?

而今,报纸上纷纷报道,包括和尚等等,都分处级、科级、股级……这可是周礼遗风?抑或周礼的发扬光大?

名位、礼教等等,是中国古代的道德传统,其核心便是维护其等级制度,维护专制统治,这是不可以怀疑的了。对上,是任意妄为,刑不上大夫,理惟上;对下,则是依附关系,无条件的服从,抑制了人们在历史创造中的主动精神。

所以,有人说,儒家学说成为了中国道德观念体系之魂,这是对的。因为在整个古代,这一直是统治阶级尊奉的统治学说。

马克思说过,道德的基础是自律,宗教的基础是他律。

但在中国,似乎没有宗教——从严格意义来说,儒教是不能算作宗教的。但一个没有宗教的国家,‘并不等于没有思想上的侄桔,何况儒教是立足于君权至上呢。

不错,它首先讲的是自律,“先安内而后攘外”,讲“正心、诚意、修身”,不遗余力地论证伦理规范是以人的内在欲求和自觉意识为出发点的。但这一来,它却使人“格物致知”以明“天理”,灭人欲,使所有人都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只是为一个人——君王而活着。儒家重人事,轻自然的伦理色彩,便紧紧地吸附在人类的社会心理上了,所谓学问,便只是人际关系维护等级的学问。民成为了君主的附属;子成了父的附属;妻成为夫的附属。按这一序列下来,全社会只余一位“孤家寡人”了,所有人都消失了。这种伦理道德,则把自己当做别人的附属,如何当好奴隶或奴才,从来就没有主人感、独立感。

所以,以自律为出发点,最终达到的则是他律——起到比宗教更能钳制人的作用,宗教只是从思想上钳制或感化,而这种他律则从两个方面——组织上与思想上双重下来的。它以权势的力量、社会群体的合力,对个性自由、独立人格的扼杀为根本目的。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把道德规范、等级秩序当做一种强迫手段,也就是说,变成了法律的强制性,以道德为法——所谓“犯上作乱”为滔天大罪,不就是这个意思么?“以理杀人”,胜于“以法杀人”,就更能说明这一点了。维护大一统国家的君王的权力取代了个人保持自由与人格的需要,这便是传统道德的本质。

所谓“礼治”的“理想境界”,说到底,就是这么回事。

中国人做“礼治”的梦已经太久了,如今,仍有不少人未清醒过来,还要做这样的梦,实在是太可悲可叹了。

我这里讲的,已不是伦理与历史之间的矛盾了,仅仅意识到这个矛盾,是远不够的。这个,我们在剖析古代史观之际已讲了很多、很多……

把道德当成了法律,这是极为可怕的,它必然会导致法西斯的恐怖统治。

也就是说,道德上的乌托邦,只会走向真正的“反乌托邦”——这是未来学上的术语。而且是从两重意义上说的,本来,道德是一种感化的力量,一种软的框架,它不比法律,诉诸强制的力量,铁面冷心。然而,它必然由软走向硬,从和平走向暴力。这是一重意义,纵然道德的木意在于消除暴力。另一重意义是,它之所以会走向“反乌托邦”,即集人类一切向恶的倾向发展的可能性,却恰恰是因为从“善”出发的。道德伦理的准则不就是惩恶扬善么?如果说,从和平走向暴力,这仅仅是表现形式的话,那么,以善出发,而从一开始便成了行恶,这便是实质内容了。我不能说一切乌托邦必然走向反乌托邦,因为乌托邦大都是纸上谈兵,但是,一切要实行的乌托邦,其命运都是可怕的。

至此,会有人跳了起来,说我是个反理想主义者。不,问题在于理想构筑的成分。

后面我们再来说美学的社会。现在还只能说道德的乌托邦。

所有的宗教,都是劝人去恶从善,表现上看,一切宗教的出发点都是善、是爱、是仁慈与道义,为了普渡众生——但是,这恰恰是一切宗教战争的开端。在当今世界上,最频繁、激烈的战争,不都是宗教的战争么?或者是以某种信仰为旗帜的战争么?它得到的是什么呢?是流血,是千百万生灵涂炭!

宗教的彼岸世界,难道不正是乌托邦么?

毋庸置疑,任何乌托邦都是吸引人的,迷人的——哪怕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是康有为大力论证的大同世界。因为它包含有许多人的梦想,当然,这种梦想也是源于现实的土地的,是现实曲折的反射。而且,还加上了许多看上去是切实可行的推理、论证。

而乌托邦实行的本身,却是把业已形成的理想,当做一种强力意志,强加在人类与历史上面,所以,无论它以怎么温和、善良的面孔出面,而一旦遭到了抗御,则会以自身的所谓“最高目的”是善为理由,采取一种不择手段的方式去向前推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成了多少乌托邦主义者的格言。

于是,“失节事大,饿死事小”,为树一个贞节坊,足可以置千百万无辜女子于死地,以免在阎罗府里分尸、下地狱被焚烧……这其实与宗教“拯救灵魂”差不多了。

于是,为了“明察秋毫”或“明镜高悬”,大搞特务政治,弄得人心惟危,冤狱遍于寰中,投书告密成风——而这反而成了最高的道德标准!

于是……

在古代中国这个“道德乌托邦”里,我们至少还可以引出千百个“于是”来,集封建极权统治之最丑恶、最冷酷、最反动之大全!

中国的儒家社会,不能不说是经过精心计划,用几千年来完善——由孔子凭周礼而设计,经由萤仲舒、程朱一脉相承,反复修补、加工,堪可称最完美的“乌托邦”蓝图。

可人们饱尝的苦难,却也可为全世界之最!

我们还可以写一部书,叫《中国的乌托邦思想》,同时,更可以写另一部书(由乌托邦诱发的社会瘤疾),中国确实是个很好的例证。

乌托邦思想是一种权力意志的转换。它似乎是对未来的尊重,从而可以舍弃现实的幸福,以流血牺牲去换取一个理想有可能的实现。这又接近于宗教了,以尘世的受苦受难去换取一张来世升人天国的门票。

但是,舍弃了现世就一定有未来么?我们对于19世纪末的人也许就是未来吧,但我们却不在天国。儿时总幻想成人后的神通广大,可事实呢。每一代人,在生涯上都是匆匆的过客,凭什么不尊重这一代人的幸福、 自由的权利呢?乌托邦不就是要否弃这种权利么?无尽的许诺,到头来只是张空头的支票一一不如脚踏实地,从脚下做起。

希特勒甚至以改良人种为己任,可他千的是一场空前的人类大屠杀!

狂妄的野心——反人类的自我神化的意识,可以说是乌托邦思想的依据。

乌托邦,是神权及君权社会留给今天的一个幻影,一个回光返照。这就不难解释参加农民革命的某些代表人物为何能接受某个崇高的理想,而事实上把它当做乌托邦并且重复君主们的悲剧,把个人自以为“善”的意志强加于社会,一时间,还可移山填海,功绩显赫,而老百姓则被视做缕蚁,微不足道,以致血流成河。

被压迫至最底层的会有幻想,而权力达到峰巅的则更有美梦,他们以为权力足以左右一切,创造一切。人,就是这样在权力中异化,无论他是善是恶。其往往只有清醒与不清醒之分。

在这个意义上,乌托邦,也可以说是一个神化了的权力世界。

权力,往往表现为政治;权力,又总是靠道德来支撑——不得犯上,犯上则是最大逆不道的,在中国的准则便这样。所以,儒家把君主的统治,建立在“礼治”上,以道德建立它的乌托邦世界,把统治人或甸甸于他人脚下的伦理观注人到了历史观之中。

但得到的恰巧是反乌托邦。

所谓“反乌托邦”,按未来学的概念来说,则是把人类现实社会已表现出来及潜藏着的恶的趋势,加以外延推理,将有可能出现的未来的惨剧昭示于人世,以告诫人类不得如此走下去,以防止惨剧的发生。

它似乎是与乌托邦相反的,乌托邦则是以善作推导,描绘出一个美好的理想社会。

但历史已经表明了,这两者恰巧不是对立的,不仅互为补充,而且相互联系,甚至互为因果——乌托邦的实行,必有反乌托邦的结果。

我们不如时刻听听警钟,而不去信那美妙的幻想,何况历史是实实在在的,铺设好现实的阶梯,也才’可能更稳步地走向未来。以动机良好作道德上的判断,是决不可以代替历史事实本身作出的结论的。

也许,只有专制主义才会产生乌托邦——虽然这乌托邦本身似乎充满了民主色彩,但到最后,它还是专制的结局,灾难的结局,不为历史所要求。

一个理想的王国,无论它被描绘得如何光辉灿烂,如何其有迷人的力量,可一旦按照一定的模式强加于现实社会之际,它就必定要剥夺大多数人自由的意愿、个性的发展,它就会变得僵化,变成专制,于是,它留下的便是血雨腥风、满目疮痰。

种下的也许是珍珠,收获的却绝对是鱼目。其实,那光彩夺目的珍珠本身,就包含有重压、窒息的气味。历史当然不是遗传学,但更不是简单的“种豆得豆”的栽培学。历史不是权力与热情的产物。历史的可选择性不在于理想自身——对于理想,历史恰巧会显示出它的非选择性来。

最早勾勒出理想王国的“乌托邦”,在西方,恐怕算是柏拉图了。

在他的政体循环论中,理想国是最美好的政体,是比贵族政体、财阀政体、民主政体、播主政体都要完美的最高级的政体。而他的理想国,则是“智者统治”,是“哲学王”的绝对权威,说到底,也不过是凭过人的智慧攫取权力罢了,归根结底,便是独裁了。

关于哲学王统治,连亚里士多德也予以批判,认为任何个人的绝对权力,都不可避免地掺杂进兽性的因素。对于兽性,是谈不上什么道德约束的。

所以,柏拉图毕生奔走,为实践其“理想国”的理论,三下西西里岛,但均以失败告终。

所以,从“乌托邦”诞生之日起,它的命运就不济。

但是,人类的乌托邦思想,在漫长的历史中始终没有消失,不断地变化、更新,理论化乃至于系统化。在中国,也不例外,从孔子的“三代之治”到康有为的“大同世界”,是有一道很明显的轨迹的。

“乌托邦”也是历史的产物,历史现实的产物。

它一方面是权力意志的产物,是神权与君权给今天留下的一个幻影,一个回光返照。

但另一方面,它似乎也是对于异化的一种抗辩,是对于丑恶的现实的一个无力的对照,当然,这两者并不矛盾,如同宗教的“天国”与流血的宗教战争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