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颖、程颐,即二程,是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故人们把他们和朱熹联系在一起,将他们的理论合称为“程朱理学”。二程师事周敦颐,也继承其父亲程晌,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数月之间,章数十上”,他把新变斥之为霸道,谓“治天下者,必先立其志。正志先立,则邪说不能移,异端不能惑,故力进于道而莫之御也。苟以霸者之心而求王道之成,是衔石以为王也。”由此可窥其中观。
为了拯救日见颓败的末世,他们提出了著名的“天理说”——周敦颐将“太极”作为世界的本体,邵雍将“太极”归之于“心”:“心为太极”,或道:“道为太极”。他们则把“心”及“道”归之于“天理”,程颖颇为得意地说:
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
(《二程全书·外书))
从而将“天理”作为其理学的基本范畴,为程朱理学这一官方哲学奠定了基础。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莱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它元无少欠,百理俱备。((二程全书·遗书》)
那么,这“理”又是什么呢?程颖说:
为君尽君道,为臣尽臣道,过此则无理。((二程全书·遗书))
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二程全书·遗书》)
说来说去,这便是伦理纲常罢了。但这不是过去儒家简单的说教,而是有着“格物致知”的逻辑过程的。“格物”即“穷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而理在自然则为不可抗拒的“命”,理在社会便是行为准则之“义”,理在人便为先验之性,理寓于身便是主宰之心。“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二程全书·遗书》)。因此,服从封建的伦理纲常,无论从外及内,均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程颇提出了“性即理也”之性,这是合乎“天理”的。“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二程全书·遗书》)。而另一种则是“气察之性”,“气有清浊,察其清者为贤,察其浊者为愚”。“有自幼而善, 自幼而恶,是气察有然也”(《二程全书·遗书))。所以,性又有善恶、贤愚之分。
于是,“人之为不善,欲诱之也。诱之而弗知,则至于天理灭而不知返。”“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则亡天德”(《二程全书·遗书》)。
《二程全书·遗书》终于提出其理学的重要命题:
灭人欲而存天理。
灭私欲则天理明矣。
他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是最适应于末世统治者的需要的。这也正是实用理性史观的核心内容。“礼者,理也”。礼来自于“天理”,他说:“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遵守伦理秩序,为政便和了。否则,“便乖,乖便不和”(《二程全书·遗书》)。
合乎天理的秩序——礼,是万古不易的:
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虽二帝三王不无随时因革踵事增损之制。然至乎为治之大原,软民之要道,则前圣后圣岂不同条而共贯哉!((论十事札子》)
由此,得“尊祖重本”:
今无宗子法,故朝廷无世臣。若立宗子法,则人知尊祖重本。人既重本,则朝廷之势自尊。(《二程全书·遗书))
祖宗之法,则万万不可变更:
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今,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今之法度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二程全书·遗书))
程颐在《易说·系辞》中又反复强调:
圣人作《易》,以准则天地之道。(易)之义,天地之道也。“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弥,遍也。纶,理也。在事为伦,治丝为纶。弥纶,遍理也。遍理天下之道,而复仰观天文,俯察地理,验之著见之迹,故能“知幽明之故”。在理为幽,成象为明。“知幽明之故”,知理与物之所以然也。原穷其始,要考其终,则可见死生之理。
他就这般知天地、历史“幽明之故”的,所以,在发挥《周易·良》卦时,把“良者,止也”,说成是人类历史中,“父止于慈,子止干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一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伊川易传))。
只是“天地之间皆有对”,这秩序总是得不到遵守,“君子小人之气常停,不可都生君子。但六分君子则治,六分小人则乱,七分君子则大治,七分小人则大乱”(《遗书》)。
最后,他仍旧回到了邹衍的“五德始终”的循环论上,认为这是“运”:“五德之运,却有这道理,凡子皆有此五般”;“唐是士德,少河患”;“本朝火德,多水灾,盖亦有此理”(《遗书》)。
这便是二程的历史理论,“天理”统摄了一切,正是“天理”克服了“人欲”,才有君子之治,明上下之分,各安其位,否则,必天下大乱。儒家的伦理史观,在此便得到了升华。天理即等级、即伦理道德,而且是绝对不可动摇的、独一无二的。
继承程颖、程颐的理学,并有重大发展的, 自然当推“程朱理学”之“朱”了,这便是朱熹,这是我国古代社会末期的一位博学的、影响深远的著名理学家,对经学几史学、文学诸方面有广泛的研究及涉猎,著述甚丰,其在儒学上地位,可以说仅次于孔孟。他的哲学,无论从深度与广度上,均居于二程之上,可以说是对理学思想一次全面的、系统的,也是极富于创造性的总结,所以,他被视为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成为理学的代表人物。他的哲学,也为官方所钦定,用来统治人们思想整整七百年,他完成了整个理学体系。在中国古代社会一始一末,孔子与朱熹,可谓两相辉映,一脉始终。
作为朱熹的历史观,便是从二程的“天理”、“人欲”的基础上出发,强调划清“天理人欲之辨”,用“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伦理纲常法则去“洗脑”,从而统治一切。
他推进了二程的二性说——天理之性与气票之性。天理之性或天地之性,按理是人人一样的,因为它是先天的,但是,“气察偏,则理亦欠缺了”,所以,人的天理之性也就有了多少不同。他说:
人性虽同,禀气不能无偏重。有得木气重者,则恻隐之心常多,而善恶、辞逊、是非之心为其所塞而不发:有得金气重者,则善恶之心常多,而侧隐、辞逊、是非之心为其所塞而不发。水火亦然。准阴阳合德,五性全备,然后中正而为圣人也。(《语类》)
所以,气察的“昏明”、“清浊”则决定了圣凡、智愚的区别,气察的“多少”、“厚薄”则决定了贵贱贫富的秩序。“这个又是二气五行交际运动之际有清浊,人适逢其会,所以如此。如算命推五星阴阳交际之气,当其好者则质美,逢其恶者则不肖,又非人之气所能与也”。“天地哪里说,我特地要生个圣贤出来,也只是气数到那里,恰相凑着,所以生出圣贤,及至生出,则若天之有意焉耳”!
他提出了“理一分殊”之说:
不可认是一理了,只滚做一看。这时各自有等级差别。
各得其利,便是和,若君处臣位, 巨处君位,安得和乎?
羊卑大小,截然不可犯,似若不和之甚,然能使之各得其宜,则其和也,孰大于是。(《语类》)
朱熹认为,人既有“天理之性”又有“气察之性”,所以人既有“道心”,又有“人心”,即既有“天理”,又有人欲,“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个人欲出来”(《语类))。但往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人欲”要遮蔽掉“天理”,可谓“理当惩的”?莫可奈何:
人莫不有是形,故虽上智不能无人心:亦莫不有是性,故虽下愚不能无道心。二者杂于方寸之间而不知所以治,则危者愈危,微者愈微,而天理之公率无以胜夫人欲之私矣。((中庸章句序))
由此,朱熹极力主张“革欲复理”。他认为,这是有可能做到的。因为“性者,心之理,情者,性之动,心者,性情之主”(《语类》)。所以,、心对于人的理性思维、情欲是有能动作用的。光从耳目之欲出发,即“人心”;而从“仁义礼智”的“天理”出发,便是“道心”了。由于每个人都具有这两重性,若能“格物致知”,就可以使愈来愈危的“人心”由“危”转“安”,愈来愈“微”的“道心”由“微”转“著”,最后做到“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中庸章句序》)。
然而,由于“天理”总敌不过“人欲”,世道便每况愈下,两汉不如三代,唐又不如汉。汉高祖“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唐太宗嘛,就更“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所以,历史正在倒退:
千五百年之间正是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不过,他又自欺欺人——他看到了无可挽回的颓势, 日愈深重的危机,却仍相信:
若论道之常存,却又初非人所能预,只是此个自是亘古至今常在不灭之物, 虽千五百年被人作坏,终珍灭他不得耳!(《文集·答陈同甫))
正因为“周孔之道”万古长存,历史上的是非,则应诉之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也就是说,历史是通过“格物致知”而取得感发的一种学问。得从致知的高度,即“天理”的高度来认识历史,他说:
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概举而鉴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儿微著矣。是则凡为致知格物之学者, 亦将慨然有感于斯。((资治通鉴纲目序例))
这是在说,“天理”乃是历史的惟一准则,朱熹便提出了“陶铸历史,会归于一理之纯粹”的史观。把“天理”加于历史之中。
这“天理”,仍旧是纲常伦理,“臣子无说君父不是的道德”。然而这常常为“人欲”所坏,几乎无法实现。他感慨万千:“要之天下制度无全利而无害的道理”,“措置天下事直是难,救得这一弊,少间就这救之之心又生那一弊”。这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疲于奔命。
“无可奈何花落去”,在他心目中,“王道”失传,“道统”中断,“两千年之间,有眼皆盲”,人人都在“利欲胶漆盆中”滚来滚去,越陷越深(《文集·答陈同甫》)。夏商周三代帝王心中皆“天理流行”,历史一片光明;乃“王道盛世”,三代之后,所有帝王心中都“未免乎利欲之私”,历史一片黑暗,是“霸道”衰世。所以,随“理欲之辨”,也得在历史观上来个“王霸之辨”,要“尊王贱霸”才行。
自然,他深信“王道”不会绝种,作为其先验的原则无非是“敛藏”着,只要抓住“大根本”、“切要处”,就可以使“王道”“发用”、“流行”。
所谓大根本者, 固无出于人主之心术,而所谓切要处,则必大本既立然后可以推而见也。((文集·答张敬夫))
这么说,帝王的心术,便成了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了,天理——人主之心术,就这般巧妙地契合起来。
他竞不惜**上阵,要帝王“号令既明、刑罚亦不可弛”;“某当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因为“今人说宽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谓坏了这宽字”;“与其不遵以梗吾治,何若惩其一以戒百?与其核实检察于其终,何若严其始而使之无犯?做大事岂可以小不忍为心”。这一来,他鼓吹的“王道”、“德治”又不知哪去了!
天下“一治一乱”,而且愈来愈坏,朱熹只得归于“只是理如此”!因此“气运从来一盛了又一衰,一衰了又一盛,只管惩地循环去,无有衰而不盛者”(《语类》)。至于他所处的宋代,“看今前古治乱,哪里是一时做得。少是四五十年,多是一二百年酝酿,方得如此”(《语类》)。言下“遂俯首太息”。
他的历史观与他的“定位不移”的伦理中心的循环论是完全一致的:“纲常万年,磨灭不得”((语类))。“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论语章句·为政》)。惟有依靠“圣人”,才能依此“天理”而匡正历史:
一有聪明赛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仁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大学章句序》)
毫无疑义,这是深得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欢迎,为统治者所实用的。
在朱熹那里,天理给伦理化了,伦理给哲学化了,其学说,固然深受宋、元、明、清历代统治者的推祟,在巩固极权专政、维护伦理纲常秩序上,起到了重大作用,很有实用价值。所以,清朝的康熙大帝则称他的学说为:“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朱子书全序))
13世纪以来,朱熹的学说一直被视为儒家的“正统”,其《四书集注》则成了士大夫们必读的教科书。黄斡说:
道之正统。待人而后传。 自周以来,任传道之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周、程、张子继其绝,至熹而始著。(《行状》)
这一论断,当时“识者以为知言”。
正因为他的学说为统治者——末世统治者所实用,并作为“官学”,他的地位也愈来愈高,这样,这一学说对于历史的滞后作用,便口见严重。近代,甚至为封建法西斯专政所利用。所以,这种史观与西方中世纪的“神学史观”的恶劣作用不相上下,只是带有更多的中国色彩,更重于伦理实践。这仍旧是一种蒙昧主义的历史观。如果我们要探索这近千年来的中国历史停滞不前的思想原因的话,要以朱熹为药引,则是抓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