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孔孟:历史与伦理秩序同构(1 / 1)

中国文化史观 谭元亨 3473 字 1个月前

从自然界的起源,进而探究到人类社会及其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起源,最后归于人类历史的发展,这恐怕是中国民族思维的主要脉络。

孔子的“礼治”思想,正是这种民族思维的产物。

正是他,开伦理史观之先,或者说,是他奠定了整个道德哲学——历史哲学的基础。他之所以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那么重要的一页,也正是因为他的“礼治”思想有深远的影响。

不过,由于历史的“多情”,各个时代出现的孔子,均已穿上不同时代的制服,原始的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认真寻究起来,还真扑朔迷离、似是而非呢。他一会儿可被捧至天上,成为后世中国独尊的“神”,比帝王更为显赫;一会儿又被打倒在地,踏上一只脚尚不足解恨,成了千古罪人……其实,他就是他,他是中国这片土壤上自然而然产生的一个历史人物,没个孔老二,也说不定有个赵老三、钱老四,总之,他无非也是中国历史的产物,不足为怪。

孔子的伦理史观也绝非独创,早在他之前,便已有人意识到了,他只不过是个集大成者,他声称“述而不作”,便是不敢“贪天之功,窃为己有”。当然,他也深知中国人的心理,崇拜祖先,所以说是祖先的东西,未经加工便更能说服人、慑服人。在这点上,他倒是颇为聪明的,只没料到后世将他一抬一踩,弄个面目全非——这又是他失算了。

早在《易·序卦传》中便有: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这种由自然而社会,由社会而及“礼义”的制度,可谓层次分明,先后有序,极为完整全面了。

这已用不着孔子来发明什么。

他只是想强化这一顺序。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的“正名”,不就是这个意思么?即处在君这个位置上的人,应该具备君这个称谓所应有的德行,得到君这个称谓的人所应有的待遇。由此类推“臣臣、父父、子子”也是如此。否则,“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

那么,前面一再提到的“礼”该是什么呢?

其实,仔细一读就不难理解,“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这不就是指的统治体系的规范化及系统化,从而形成的一种习惯统治法规?以血缘关系(亲亲)为基础的等级制及以分封、世袭、宗法的政体制,便就是这种“礼”的体现。关于“礼”,已经有许多史学论著作了很深的分析,这里就犯不着饶舌了。它无非是伦理秩序罢了。

为了维护“礼”,孔子提出了“克己复礼为仁”,从而以“仁”作为他的思想核心。所以,“仁”便是维护与恢复以血缘为根基,以等级为结构的统治体系。孔子自己也作过解释:“‘子奚不为政?’子日:《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弟子人则孝,出则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后代得出“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结论,便是由此而出的。他向颜渊所说的“仁”,便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成了一切的规范与准则,“仁”便是全面的道德行为。

关于“仁”也不用多说了,前人早已有更多的文章,笔者不想在此哆嗦。

所以,孔子的形象更多是一位道貌岸然的道德家,而不是别的什么。他只不过是把自己道德伦理的原则,贯穿到社会与历史之中罢了。“礼治”的梦,便是这么来的。

对于孔子,尤其是对于他最出色的后继者孟子来说,确立的正是这样一种先天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主义,以要求人无条件地服从、履行伦理义务。“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宪问》)。“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里仁》)。孟子则有“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

当西方反对神权统治之际,也有人做过“礼治”的梦,认为中国“有一个极其令人赞佩的道德”,并以此作为反神学的武器,认为中国整个国家都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父慈子孝。迄今,也有人极力推崇东方的道德,试图匡正西方的“无道德”危机——当然,这也许己在更高的层次上了。所以,在刚刚建立人类社会文明之际,孔子提出的“礼治”的历史思想,倒也是无可非议的,至少是一帖治世的药方,是良是劣不可简单予以判断。

不管怎样,伦理史观对于自然史观是一个发展,一个方向的发展——当然不排除别的方向的发展。

伦理史观的核心,便是“礼治”,这大概不会有什么疑义吧。而“礼治”的内容包含儿个方面,我们逐一来看。它怎么来的,前而已说得差不多了。

《论语·为政》中载孔子语: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又说: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肚,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肚且格。

德的立足点是人的耻辱之心,人的道德规范是“软”的,以其“善”与“美”来征服人,道德的力量是一种让人敬服、臣服的力量,反过来,刑即法的力量,其立足点是人的畏惧之心,其法的规范则是“硬”的,以其惩罚,凶狠的力量来慑服人、压服人。按孔子的观念,以法治国只教人畏惧,却教人不觉羞耻, 口服而心不服,他自有他的道理,严刑峻法其后果便是如此,不过,他说的“法”,只包含约束、限制、惩办的一面,却不包括保护的一面,即公认人的权利的一面——请注意,这里便包含有中国传统的所谓法制思想的开端了。

而孔子的“礼治”,则是让人有耻辱之心, 自愿归属,有如众星拱卫北斗一样,忠实于自己的国君。这自然与如今人们心目中的“礼治”有所不同,后者把“道德”当做行为的规范,前者却有一个终极目的,是为了国君的统治,所以,它与“人治”是分不开的。但他的“礼治”归根结底又是什么呢?

一是“礼”,即“齐之以礼”,前面已说过了“礼”是什么?他必须维护的,不正是人人跪拜在君主脚下的“山呼万岁”、“三跪九拜”的礼仪,以维护君主那至高无上的、神化了的权威么?不正是那种战战兢兢、诚惶诚恐,放弃一切个人意志的“神”面前的自然而然的恐惧——“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所以,这种“礼”,便就是纲常伦理的秩序,把它说成是“天”的属性,是不可变易的,是维护业己形成的伦理社会的“千年不易”的绝对统治,君主如父执高踞于儿臣之上,祖先若神灵更是不可悖逆。

就是这种“礼”,从历史与现实给人们加以纵的、横的种种束缚,剥夺了人们一厘一毫的自由气息。处处都有高墙——这比有形的高墙更加威严,更加无所不在。所以,他才在(论语·子张》中借子夏之语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人可也。”

这便是“臣服为虏”的“大德”了!

“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人的七情六欲是有悖于“礼”的,处在高墙之内, 自然无法向“物”伸手。“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孔子说得这么自信,不正是说的在这种伦常秩序下足可以控制住无数的追随者或奴隶么?他是君子,自然会有儿臣“邻”之。“上赏赏德,其次赏才,又其次赏功”。这更是这种伦常的继续,你立大功又何足道,不如当一个拍马屁的忠顺的奴才——想想,几千年来, 自孔孟至今,这种“上赏”不是处处可见么?

一个强调“礼”的社会,如不是在物质财富已经非常富足的情况下,人们对物质的追求让位于对美的追求之际,那么,这个“礼”,无非是维护“尊尊亲亲、上上下下”的秩序不变的一个漂亮的谎言。愈鼓吹“礼”,就证明其上层的特权愈在膨胀,愈在坚持其宗法、伦理和血缘社会的基础——极权统治、专制主义、划一的不可选择的强迫意志等等。“礼”的保守性、传统力量之重,没有谁不深深感受到。所谓“社会的每一个进步,都得以道德的沦落为代价”,便是这个道理。什么“礼崩乐坏”、“道德沦丧”、“世风日下”,恰巧是社会变革的必然表现,用不着对此忧心忡忡、狂叫乱喊。以“礼”杀人,便是中国古人所说的“软刀子杀人不见血”。每当“礼”的呼声骤起之际,必定是变革受挫、百姓遭难、舆论窒息、社会倒退的时候。统治者恰巧在这“礼”之下重新巩固了他的专制极权。

这便是“礼治”,是孔子的“礼治”的本来面目。

这位鼓吹“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的孔子,也便常常露出其狰狞的面目,一旦听到民变,他便决不犹豫,极力主张“杀之!尽杀之”!凶狠之至。当他听到郑国的子大叔“尽杀蓬符之盗”的消息时,便大加赞赏,潇潇洒洒,振振有词地发表一番宏论:

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

一句话,民便是他“宽猛相挤”的掌中人物。这也就是“礼治”。

他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也同样是“礼治”主张的结果,于是便有了“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论语·尧曰》)的复辟狂的叫嚣。

所以,他对历史的发展的观点,也便是立足于不易的伦常秩序之上,变是为了不至于失常,得执常以应变。为达到这一目的,他便有了“中庸之道”,搞折中、调和,而折中、调和的结果,必然是恢复旧秩序、旧道德。所以,他屡屡告诫:“过犹不及。”故不可“过”。还说了不少“君子无所争”(《为政》)的话,认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曾子语)。对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纷争,不走极端,全能包涵下来,以达到缓和。但他始终不离他的宗旨。“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学而》),离开了“礼治”,是断然不可允许的!一位多么有原则性的老头子——我又用“老头子”这个作为“历史”的代名词了!

因此,他认为历史的三代之变,是可以推导至百世的:

殷因于夏礼,所领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为政》)

正是“执常以应变”,才可能“损益有知”,百世之后也还是不会“失常”的。虽然后世对前代的礼制有所改变,但其本质不变,才有三代相“因”。

这种“损益有知”,与他的“何必改作”,正是相一致、相协调的,是基于历史与伦理的统一不变的观点上面的。总的来说,这一段的历史观,由自然演化至伦理,历史与伦理之间的矛盾尚未有较大的显现。他的史观,则是符合当时及其后相当长一段历史的发展的。他寻求的是历史与伦理的一致,历史与伦理之不变。

平心而论,孔子的历史观里,也仍旧有不少带有积极意义的内容。这些内容,正是伦理,史观脱胎于自然史观之独立的地方。

首先,在于教育。他认为教育的本身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一思想在西方到了17世纪,启蒙主义思想家才比较明确地提出来。正因为这样,孔子被视为世界上第一大教育家,也还是公允的。不管他教的是什么,教出的人才如何,但他毕竞是最早看到教育的作用的。

自然,他的教育也脱离不了“礼治”的要旨,教育是为了“礼治”,为了历史、社会发展的本身。所以,他将教育的内容分为四科,为首的则是“德行”:

德行:颜渊、阂子鸯、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先进》)

有“德行”者,从政可当“大臣”,传道能为“大师”。所谓“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语言”,指的是外交人才;“政事”,才是军事、财经之类;“文学”,也仅止于“传经”的经师。他教育的目的,便是首要于“礼”,为统治者培养治国的人才,以推行“先王之道”,以求得“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雍也》)。

因此,他的学生子夏一语道破:

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子张》)

大家都往仕途上挤,以当官为最终目的。

不过,孔子早已说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阳货》)所以,他的教育只是为贵族统治服务的,决不是广义的“有教无类”。本来,“惟小人与女子难养矣”,这些人连养都不够格,何况教呢?“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雍也》)这就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还有,“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季氏》)。所以,对于“下”等人则根本谈不上“学”,而只是奴役罢了。

他提倡“学而知之”,这在历史发展上是很有积极意义的,但这积极意义又被他自己阉割,窒息于“生而知之”的天才观及“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先验论中,其消极作用便由此产生了。这与他主张“不变”的伦理史观是相吻合的。

关于他的教育功能的观点,我们只能说到此为止了。不过他的这一套理论,是从伦理史观上来的,从“礼治”上来的。“礼治”是本。

从这一套理论,再引出伦理史观中的英雄史观,更是顺理成章了。

一方面,从礼的规范来说,只有先人才能引导后人,只有上才能治下,惟有父方可训子,因此,历史是帝王所创造的,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不可怀疑的么?秩序是“天”下来的,由君来维持,历史只能由英雄来写,一部中国史岂非帝王将相的兴亡史?

另一方面,从其“生而知之”的先验论来说,只有“上”者才拥有“礼”,才能进行“礼治”——于是,“亚圣”孟子便继承孔子的衣钵,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尽心知天”的思想: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

这就是说,人通过内心“善”的自觉,就懂得体现“天”的道德属性的人的本性,从而也就通过“知性”而懂得了“天命”。

就在这一点上,人性与“天命”结合在一起了,而“天命”,说到底,也便是“礼”的秩序——这由“天”的秩序发展、延伸而来的。

于是,伦理史观从外在的“礼”的规范向内合围,又从内的“性”的阐发向外扩展,最后达到天衣无缝的融合,完成其英雄史观这一部分。

这部分功绩是应该归于孟子的。

他发展了孔子的“生而知之”论,认为人在智慧上,有“先知先觉”与“后知后觉”之分,他在《孟子·万章下》中借伊尹之口说: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

所以,帝王将相、英雄豪杰是天生的“先知先觉”者,他们对“后知后觉”者的统治、奴役,则完全出于天意。他说的“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泛其身,行弼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里的“斯人”也只能属于“英雄”才行,是天之必然,天委任于斯!

这样,这号人必须有高于一般人的“礼”与“性”。孟子阐明这一论点可谓不遗余力。他说:“尧舜,性之也。”(《孟子·尽心上》)把尧舜的“礼治”,说成是天生的本性。“先圣后圣,其播一也”(《孟子·离娄下》)。所以舜耕历山,却与深山野人不同,正在于圣人的心对善的反应很快,故其德行也就不同一般,“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这一来,“圣人”的人性与道德也就成了创造历史的力量了。

进一步,便是孟子最著名的命题,劳心者治于人。

他以“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滕文公上》)为由,分出“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引出了一个“天下之道义”:

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请注意,这里的“劳心者”,并不等于今口的脑力劳动者或管理人员,而仅仅指统治者而已,是狭义而非广义,不可以引中了。他之所以把“劳心”者摆在上乘的位置上,正是为了伦理社会“秩序”井然有条罢了,为这一秩序再加上一根用来固定的钢筋。这样,英雄(或圣人)在与“天”、与“上”、与“尊”联系在一起时,又可以加上一条“劳心者”的保证。

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在其确立伦理史观之际,也仍带有“尊天”思想的尾巴,所以,孔子不语怪力神,却仍免不了说: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愉》)

吾谁欺,欺天乎?(《子罕》)

天生德于予,桓想其如予何!(《述而》)

天之未丧斯文也, 臣人其如予何?(《子罕》)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

孟子把天命思想与英雄史观结合在一起,也便有了他的历史循环论: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孟子·公孙丑下》)

他以“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孔子,五百有余岁”(《尽心下》)为据,画出了一个五百年一治一乱的历史循环圈,这较之自然史观的历史循环圈,倒是多了一个人事的成分,而非金木水火土了。他寄望于“王者”与“命世之才一 ”,而不寄望于什么木克土、金克木……这不能不说是伦理史观在历史上的一个进步。可惜, 自命不凡的“亚圣”孟子生不逢时,虽然宣称:“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公孙丑下》)

他一生“辙环天下”,可惜历史之“数”已“过矣”,未能让他成为“命世之才”,惜哉!

由此可知,不仅自然史观,而且伦理史观,均可以产生出历史循环论,但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白的,所以不可以同划人“循环史观”之列。同样,佛教也讲“劫数”,讲“轮回”,也可以说是历史循环论,但各自绕着的圆心毕竞不是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