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天人”关系这一命题,便是中国人历史观的核心,直至当代仍有人试图把它与“自然的人化”结合在一起,讲到生态平衡、讲到后工业社会,也把它讲到美学史观上来——但我是把它当做相当遥远的未来而言,而不是“急功近利”地津津乐道,以免造成某种历史的错位。
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天”的含意已经几度演变过了。它一度是“神意”,是人格化的天,是上帝,是原始的宗教。如同恩格斯在《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一文中说的:
事情很清楚,自发的宗教,如黑人对偶像的膜拜或稚利安人共有的原始宗教,在其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分,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很快地免不了有僧侣的欺作。
很显然,开始是对自然现象的一种神秘的崇拜。是对自然的崇拜,幻想到自然的背后有神灵的支配。后来,则为统治者所利用。古史上的两次“绝地天通”便就是如此。第一次,“古者民神不杂”,至帝撷颂时,因“九黎乱德”,闹至“民神杂揉”、“民神同位”,神“无有严威”,故“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澳,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石第二次是帝尧时,因“苗民弗用灵”,出兵镇压三苗,“报虐其威,遏绝苗民”,“乃命重、黎绝地天通”(《尚书·吕刑》)。
而后,“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这已有神一鬼(祖先)一人的秩序了。在《尚书·盘庚》中论及迁殷这段的理由时,更说:“先王有服,格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今不承于古,周知天之断命。月日:其克从先五之烈。”即指五次迁徙,均是“知天之断命”。后来,成汤迁毫,果然兴旺发达,得到了“天”的嘉美。这种天命史观,与神意史观完全是一致的。
到了西周,“天不可信”,“小民难保”,也就是说,神意的成分削弱了,所以引出了“敬德”、“保民”的思想,并产生了礼乐制度,确立了等级制度,上尊下卑的秩序,把统治者与天联系在一起,故周亡殷,则是“将天明威,致王罚,救殷命终于帝”(《尚书·多士》)。是周文王的德行,“闻于上帝”,“乃大命文王殖戎殷”。
春秋时期,“天”或“神”的观念又变了,在崇神的幌子下,神人并举,最终强调人的作用,譬如:“民,神之主也”(《左传·嘻公十九年》)。“民,天之所生,知天,必知民矣”(《国语·楚语上》)。
末了,则有人说:“吾非著史,焉知天道”(《国语·周语下》),索性不理睬天了。或者表示怀疑:“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左传·昭公十八年》)最后排除了天的作用:“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左传·哀公元年》)
在《诗经》中,“天”简直被大骂特骂不已。
“昊天不佣!”“昊天不惠!”“昊天不平!”(《诗经·小雅·节南山》)“浩浩昊天,不骏其德!”(《诗经·小雅·雨无正》)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迈,则靡所臻!”(《诗经·小雅·雨无正》)“民莫不谷,我独于催,何辜于天,我罪伊何?”(《诗经·小雅·小弃》)
天主宰一切的天人观,在此已经分崩离析了。无可奈何天,是一方面,敢怨敢骂,又是一方面,于是便有了觉醒:“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诗经·小雅·雨无正》)“龟勉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嚣嚣。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嘈沓背憎,职竟由人。”(《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在中国历史上,北方自然环境恶劣,是北方民族南侵的一大历史动因,因此,中原文化不断往南方压缩,所以,在南方的山区及沿海一带,保留有古文化的痕迹较多,是理所当然的。笔者上山下乡曾长期生活在湘东山区一带,那里是炎帝的段葬地。相传是古代炎黄大战之后,炎帝率其部族南下而来到这里。 自古以来,这里的土籍及客籍(如客家人)一直有这么个风俗,叫“诛天”,这就是遇到不顺的事情——自然是大事,天灾人祸之类,包括歉收及战乱,乃至于“文革”中极“左”政策造成的危害,人们都在门口放一块砧板,而后跪在砧板前,高高扬起菜刀,诅咒一句天,便往下砍一下,其咒语,即有民间理语,也大都与《诗经》上差不离。
于是,天便在这里成了受气包,成了人们的发泄对象,没有一点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谁都可以拿它来指桑骂槐,而它又是最无用的了。这自然是人们对暴政或别的横逆一种消极的反抗,但这正是从《诗经》承袭下来,经久不息的一种传统。
凭此,便可得知“神”在中国只配有的命运了。
它永远只能被放逐,被当做一种象征,虚幻的象征。它如果有用的话,也不过是被当做挨骂而不会还嘴的木头。它至高无上的时间,在历史上只有一瞬间,在人们的意识中,也同样只有一瞬间。它仅仅在实用理性的维持下,才作为一个影子存在于生活之中。无用就无它,有用则有它。孔子说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借》)。就一语道破了这一“天机”。
因此,中国的“神”大都是面目狰狞、奇形怪状的。做好事不多,做坏事不少,没半点人情味,整日价正襟危坐,一板正经,不苟言笑。反而,那些反抗神的夸父、共工,倒有几分悲壮,可歌可泣……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不可能有成熟的、完美的史诗。
难怪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而把古籍中关于神的历史全部删除,这多少也有点冤枉。如果是一部完全关于神的史诗,如荷马史诗一样,那就不是删,而是全部毁灭的问题。这能有么?只有退一步了,在历史的记载中,不时掺杂有神或鬼的内容,显得不那么可信,这样,才有个取舍问题。孔子逐去了史籍上的神, 自有他的道理。然而,他却没料到,没有了远古的神,他却被以神待之,两千年来一直在升级,连神都对他望尘莫及。逐神者几乎取而代替了神的位置,分明是民族意识中一个极大的悲剧因子。
古希腊的神,以人的形体为美,有一般人的七情六欲,可亲而不可畏。爱神维纳斯之美是不消说的,连战争女神雅典娜也决不杀气腾腾,而富于诗意。而我们的月下老下——爱神竟以个老头子来担任,这已经大煞风景了,至于后来抬高为神的孔子、关帝,也绝无一点人情味。该怎么说呢,他们的神以人为蓝本,而我们的人却以神为蓝本,因此,人比神更加专制、蛮不讲理。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这便是以老人为爱神的原因吧?中国的婚姻,丝毫没有浪漫主义的诗情,由此可瞥窥一斑了。谁有心思,把我们的神——人,与古希腊的神作一番对比,从形象、性格、分管职能等等,一一作出剖析,倒是一篇绝妙的文章。也许我们的自然环境太严酷了,连人也变得凶神恶熬,人际关系中的利害冲突激化,所以才靠血缘宗法来维系,虚幻的群体意识成了一种鸦片。
似乎又扯到题外去了。
不过,这仍归于历史观中的“天人关系”上面,因为那段历史时期,从根本上说,人们仍依赖于“天”来解释人类社会中的种种问题、是非、争端等等。
这个“天”,已很少有人格神的味道了,而只是自然本身罢了。
当然,对自然的认识与理解,也各有各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