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治”的幻梦,似乎又要死灰复燃了——不,它并没有“死”,即便在唐代,伦理观念、门阀观念,也不曾被推倒。它延续下来了。到宋代被强调到更高的位置上。
但显然,过去的“礼治”已不适应受到佛教文化思想冲击的时代了。社会群体伦理等级的和谐岌岌可危,因此,个体的自觉被推到了首要地位。也就是说,整个社会的人伦、人道,必须靠对个体的道德训诫才可能得以实现。这样,儒家以礼——仁治天下,就得把个体道德与尊天命结合起来,才可能实现社会的伦理要求。
于是,从群体的伦理自发到个体的伦理自觉,就显得尤为紧迫了。
理学,作为越过自发的伦理阶段向实川理性完善的统治思想,便应运而生了。
理学家们煞费苦心,把“天命”作了改造,言天命与个体自觉处于和谐之中,道德规范既在人之外,也在人之内,从而不可逾越。于是,封建伦常——“三纲五常”上升为先验的“天理”;而道德律——“仁、义、礼、智、信”则上升为“天性”了。天理与天性相吻,世界便太平无事了。“不偏不倚”、“恒常不变”。人生在世,格守伦常,则率由“天性”,体现了天理。天人关系及人际关系便统一了起来,个体的道德行为也便得到调节。通过“格物、致知”,则明天理;“正心、诚意、修身”则守天理;“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由此及彼、由近及远而行天理。这种“圣人之道”,则泯灭人性,贵义而贱利……伦理的原则从此不是自然的直觉和派生,而成了一种理性精神,其思想之网更加严密,成为了枷锁与侄桔。
但朱熹无限感慨的是,“天理”总是敌不过“人欲”的,世风日下,两汉不如三代,隋唐又不如两汉。汉高祖“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唐太宗更是“无一念不出于人欲”,“王道”失传,“道统”断纤、“两千年之间、有眼皆盲”、“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不无小康,而尧舜三工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旦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所以,理欲之争便导致了王霸不敌王道,盛世不复再有,而后惟有霸道衰世了。所以得把历史往后拉至三代的“王道”才行。
这种历史倒退观,其实是伦理观不断瓦解的过程,这并不难理解。光靠某一种观念治理社会,必然会如此。所以,所谓“礼治”也成了泡影,朱熹竟不主张“严以济宽”,要把他的“王道”强加于历史过程了,竞然提出:“号令即明,刑罚亦不可弛”;“某当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因为“今人说宽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谋坏了这宽字”。“与其不遵以梗吾治,何若惩其一以戒百?与其核实检察于其终,何若严其始而使之无犯?做大事岂可以小不忍为心!”(《语类一O八·论治道》)
好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礼治”的梦幻终是梦幻。
人们不难看到,除了由此导致两次落后民族人主中原外,在明代,其严刑酷法、特务政治等等,也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钳制思想、大兴文字狱,更是空前未有。
倒退的历史观必然伴随有倒退的历史。 自以为美好的“三代”一旦强加于社会,则更是残酷、恐怖之极。
所谓宋代以来的“务实”,实是统治者**裸的镇压、帝王被抬到了最高的地位,不主“孝”而主“忠”,便是为维护其残酷的统治。“礼治”——靠伦常维系,成了“人治”,靠帝王的德行了。这反映在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便是“天生黑民,其势不能自治,必相与戴君以治之”(《通鉴》卷六九“臣光曰”),把人类历史进程中某一阶段里出现的君权制度,说成是与民俱生的永恒真理。
如果说,在柏拉图的历史模式中,有这么一个大循环,由理想国政体一贵族政体~财阀政体一民主政体~潜主政体,而后又回到理想国政体,即哲学王的统治的话,在理学家的模式中,只有君主政体内的王道与霸道、治与乱的单一往复。
但这里还有一种循环或互补。
暴君政治,必然导致暴民政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人是太微不足道了,一场灾荒便是饿俘千里。每次劫乱,都是杀人如麻。这里无意贬低农民起义的正义性及积极作用。但是,朱元璋称帝后,是“蜕变”、“腐败”,还是本来如此,这恐不是心理学家回答得了的。这可是最正经的农民起义夺取政权的惟一标本。连朱元璋的老家,凤阳花鼓里也唱“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他给老百姓带来的不是幸运,而恰巧是灾难。(水浒)中写李速“排头砍去”,不也正是这种暴民意识么?有暴民意识而成为暴君,倒是顺理成章的。试想想,哪位暴君要“成大业”,不是视百姓如矮蚁,修长城、修大运河,多少生灵涂炭。正是这种暴君——暴民意识,才有历代的军阀混战,迄今仍有的宗族械斗、吃大户,乃至于“文革”的“造反运动”绝对不是什么“大民主”,而恰巧是暴民政治。民主,是人民自主;暴民政治,则是一种变态的表现。我们历来不敢引人“暴民政治”这一概念,所以就无以解释历史上许多事件或“运动”。
研究中国独有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的规律性问题,迄今仍没有大的突破。这正是教条主义的严重束缚。毫无疑义,任何一次农民起义,都是以反抗压迫与剥削为起点的,也就是说,以自由、平等为起点,与整个人类历史的起点是一致的,其进步意义不容否定。但是, 自由与异化、平等与等级之间的转化,却又在农民军中异乎神速地得以实现。那么,它的自由平等本来就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其实,黑格尔倒是说对了,中国人“这种平等确实足以证明没有对于内在的个人作胜利的拥护,而只有一种顺服听命的意识”(《历史哲学·东方世界·中国》),也就是说,中国人习惯于这样一种平等,一人之下的什么都没有的平等,而不是什么都有——生来俱有的权利的平等。他们习惯于把整体的命运寄托在一个人的身上,把“金口玉牙”当做了“佛语纶音”,领袖则成了自然、宗教、皇权三位一体的象征。也可以说,是儒(皇权)、释(宗教)、道(白然)三教合流的至高无上的真命天子。所以,任何农民起义的结局,哪怕是胜利了,也不会产生新的政体,而只能是旧的等级制度改头换面的复生或强化。元好问讥朱温、王建诗:“围棋局上猪奴戏,可是乾坤斗两雄?”固然有蔑视称帝的农民起义头目梁太祖及前蜀主王建的味道,却也不无深意。朱元璋的例子不重复了,连《水浒》中“梁山伯英雄排座次”,到最后哪还有什么自由平等的影子呢?恰巧以绝对的等级作了终结,这种伦理秩序下的自由,与法律承认的自由完全是两码事,前者不过是一种一定等级范围内的自由与臣服罢了。
这便是中国理学的“中庸”——对立即互补,历史也是如此,乱治对立,起义与招安对立,却又互相补充,以达至整个古代社会的超稳态效应。就如王道与霸道一样,说到底也就是一回事。
这便是中国古代历史哲学的实质:不承认根本的对立,抗御任何外来的冲击。
朱熹所改造和发挥的《大学》中直线推导“知止一有定一能静一能安一能虑一能得”为《四书集注)中的“功能圈”的循环模式,则是理学在这方面的证明。
他是这么注释的:
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之,则志有定向。“静”谓心不妄动,“安”谓所处而安,虑则虑事精详,“得”谓得其所止。
“得其所止”,便是“止之至善”了。
善,又是伦理范畴了。“纲常万年,磨灭不得”(《语类》卷二四)。历史也就这般“定位不易”了。
历史的循环、事物的循环,一直到心的循环,到头来便是“不易”。对于循环圈内来说,这自然是绝对的封闭了。
长期以来的权力崇拜或权力神化,便是伦理观发展成的实用理性的必然结果。所以,宋代科学本可有长足的发展,却也被压迫、浓缩人了内向的伦理心学之中。惟有当官、抓权,才是出路,“为学”不离从政,“学而优则仕”,从而限制了自然哲学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这在西方文艺复兴、开始冲破神学侄桔,经济上也日趋繁荣之际,确是巨大的历史悲剧。从此,中国便从世界文明的领先地位后退下去了。
大文豪雨果不无辛辣地指出:
像印别术、大炮、气球和麻醉药这些发明, 中国人都比我们早。可是有一个区别,在欧洲,有一种发明,马上就生气勃勃地发展成为一种奇妙的东西,而在中国却依然停滞在胚胎状态,无声无嗅。中国真是一个保存胎儿的酒精瓶。(《笑面人》)
鲁迅所说的,也许人已早知,他说:
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 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 中国却用它看风水。(《伪自由书·电的利弊》)
于是,外国反而靠罗盘引路,用枪炮轰开了发明罗盘与火药的天朝帝国。说起来,该多令人心酸。
被视为中国传统思想的集大成者,也算是颇有见识的王夫之。也视当日西方发达的科学技术不足以当我们祖先一笑,不如我们古人通达、明理,说地图之说并非西方所有,而是误解了中国的浑天之说附会出来,关于望远镜,他更说:
利玛窦地形周围九万里之说,以人行北二百五十里则见极高一度为准;其所据者,人之目力耳,目力不可以为一定之微,……苏子瞻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王元泽有云:“抹妹而累之,至两必差。”玛窦身处大地之中,目力亦与人同,乃倚一远镜之技,死算大地为九万里。使中国有人焉,如子瞻、元泽者,曾不足以当其一笑,而百年以来无有能窥其狂骇者,可叹也。(《思问录外篇》)
荒唐之极,可笑之极,光以狭隘的民族感是不足以解释的。他认为,科技再发达,也不过是小慧,是末,而我们讲的是本,是道。这便是思维方式、历史观念的根本不同。
然而,正是王夫之,本着“理依于气”的自然史观,进而提出了“理依于势”的近乎历史主义的观点。他不认为在历史发展之外有什么“天理”、“神意”、“道统”来作主宰,而主张“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势”作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客观过程,“理”为体现出来的规律性,两者统一在一起,“得理自然成势”,反过来“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思问录外篇》)。
王夫之还进一步说:
以一时之利害言之,则病天下,通古今而计之,则利大而圣道以弘。天者,合往古来今而成纯者也。……时有未至,不能先焉。追其气已动,则以不令之君臣、役难堪之百姓,而即其失也以为得,即其罪也以为功,诚有不可测者矣。(《读通鉴论》卷三·武帝)
所以,秦始皇搞郡君制,是从“私天下”的动机出发,做了符合“大公”的好事,“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读通鉴论》卷一)。“名微而众寡”的曹操,“挟天子而令诸侯”,足够奸臣了,行霸道而悖仁政,可“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这样,王夫之已经无意中触及到了历史与伦理之间并不能划一的问题,对既往的伦理史观进行了“修正”。但是,中国历史向他提出的问题,与他所能作出的回答只可能是一致的,他只能极力调和历史与伦理之间的矛盾,绝不可能上升到以历史统摄伦理的新高度,从而又窒息掉了他火花一闪似的思想。他的“理势合一”的历史规律论,“即民见天”的历史动因说,“天理寓于人欲”的社会发展观,固然有其进步的一面,可最终仍脱不了伦理的约束,摆脱不开理学的框架,不但没找到真正的出路,反而仍自觉地、明确地维护着它们。“内圣外王之道”仍是一脉相承下来了。以“理”拒绝了一切,即融合了势,又抹煞了个体。这种抹煞,不再是强迫,而是以“个性自觉”来无条件放弃个人权利而实现的。于是,这种异化,又一次走向了新的峰值。从程朱到王夫之,也都无一不主情以义制利,以理灭欲,用理性道德去扑灭感情本能。
中国士大夫一千年来的可悲,就在于对这种等级之礼的伦理观的自觉服从与维护,从而形成极为牢固的依附心理。“内圣”用之于他们,便是潜移默化成的“孔颜人格”——奴才意识,将自发本能导向道德行为,感性冲动归之于理性规范。他们心甘情愿地置身于纲常的秩序之中,甸甸于帝王的权势之下,以谋求其“名位”,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学而优则仕”——全驱赶于做官的狭道上,只做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的“学问”,至于科技不屑一顾;文学艺术更是下九流了。当官便是一切——也确实有一切,一个皇权至上的官僚社会,有了权便有了一切,只要不去“冲天”,做皇帝梦。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是文章。”多少可概括中国知识分子“做学问”的狭隘性,也多少正证明士大夫对于宗法社会所能起到的“互补”作用——“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古之遗训,算是把他们说死火了。他们不曾有过自己的独立性,永远只能作人身依附,不做隐士便是奴才。
自宋代以来,知识分子抬出来的诸葛亮,便是他们的理想人物,也正是统治者所需要的“应帝王”、“作宰辅”的样板。
从诸葛亮,我们再去看民间兴起的“文庙”与“武庙”,不又可以看到,文庙祭的是孔子, 自然是“仁”的象征,而武庙祭的是关帝,不就是“义”的代表么?“仁义”二者之多,连任何帝王的庙宇都无法相比。这岂不是被神化了的一种至高无上的理性么?圣人, 自是高于帝王的。
而这,也是自宋代开始。
所谓“理学”,在伦理思想上吸收了一定的佛教哲学,把个人的修行变为个体的道德自觉,借“月印万川”来构造了新的理论体系,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将伦理观赋予了神学的性质,“明天理灭人欲”,则成了一种准宗教。在某种意义上,当西方正从神学统治的中世纪中挣脱出来之际,我们却在精心构置出了准神学的统治,进人了准中世纪。思想的统治便是这种道德神学了,偶像便是文武二圣——孔子和关帝。
连农民起义,也不可能摆脱这种观念,带上极浓的迷信色彩、宗教色彩,自命为“真命天子”,天下未打下来,便早早称上皇帝,并且为高度集中的权力而开始了内让,为个人的神化而大造舆论。中国的农民,没了皇帝便过不了日子,动不动便得靠“金口玉牙”作公断,指望青天……等等,正是一种丧失历史意识、丧失独立意志的“自在”,走向反面便是暴民意识。所以,一乱一治,古代哲人便也仅把“乱”当做一种维持平衡的过渡。而自宋之后,大一统的局面更稳固,也用不上“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循环观了。
这种“理学”带来的历史性大灾难,不独从戴震所说的“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漫漫然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可看出来,在两次落后民族人侵,君臣们束手无策,只待“尽忠”,最后沦为异族的奴隶,也可以看得更清楚。可以说,这是一门制造完美无缺的奴才(内圣)的学问。理学家们的迁腐、愚昧、冷酷、残忍,却对外患手足无措。所以,它也是一种“内耗”的学问。
无疑,这是历史的反动。
作为造成中国历史大倒退的这一理学,在“五四”时期是遭到了严厉的批判与无情的揭露的。但是,当时只是出于一种历史的**,而缺乏历史的科学态度,所以,它潜伏屈曲了一阵之后,一有机会,便又东山再起了。人们不难看见,为何“文革”中的宗教迷狂,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最顶点——虽然只在历史的一瞬间,而当日“太平天国”里的极权专制、惟我独尊、平均主义、暴民意识……等等,又如何以异乎寻常的神速复活,差点窒息了一个人民共和国的生机。历史不那么简单,否定之否定也绝不是某种不变的程序,它的显性因子何时出现, 自有其规律。“五四”以来的科学、民主,为何从内部遭到了颠覆,对不少人来说,仍一无所知,实属可悲。
试回忆一下当日的口号吧——“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宁要社会主义晚点,不要资本主义正点”等等,不正浸透了理学的观念乃至于历史意识么?茶毒我们民族,在宋明间被完成的理学,是到了彻底清算的时候了。
历史已提出了这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