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到在与冲突进行抗争时,神经官能症患者遭受了大量的痛苦。而且,由于这些目标在现存的困境下用其他方式很难获得,他们会将痛苦作为实现某些目标的手段。尽管我们已经了解到在每一种个人情境中他们为什么要使用痛苦这一手段以及最终想要达到的目的,但是令人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们愿意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这看起来似乎是由于一种潜在的动力让神经官能症患者能既慷慨地滥用痛苦,又能随时准备逃避对人生的正面掌控。这种动力可以描述为想要让自己变弱而不是变强的倾向,想要不幸而不是幸福的倾向。
由于这种倾向和人类本性的一般概念相矛盾,所以才一直是个不解之谜。事实上,它是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巨大阻碍。它的确是受虐倾向的基本问题。受虐倾向这个词最初指向的是性变态,性满足要通过痛苦、被鞭打、被折磨、被强奸、被奴役和被羞辱来获得。弗洛伊德认为这些性变态和性幻想类似于一般性的痛苦倾向。这些受苦倾向被划分在“道德性受虐倾向”的范畴中。由于在性变态和性幻想中,痛苦是为了获得正向的满足感,那么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神经性的痛苦都是想要获得满足,或者更通俗一点,神经官能症患者想要受苦。性变态和所谓的道德受虐倾向的区别就在于意识的不同。对于前者而言,为获得满足而奋斗的过程以及满足本身都是有意识的;而对于后者来说,这两者都是在无意识下进行的。
通过痛苦获得性满足即使在性变态中也是一个大问题,而令人更困惑的是一般性的受苦倾向中的问题。
很多神经分析学家都试图对受虐倾向做出解释,其中最精彩的解释就是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假说(1)。简要来说,这种假说认为有两种重要的生理力量在人体内发挥作用:活下去的本能和死亡本能。死亡本能侧重的是自我毁灭,当它和性欲冲动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受虐倾向。
我想在这里提出一个更让人感兴趣的问题,那就是在没有生理学假设的支持下,能否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受苦倾向。
首先我们要澄清一种误解,这种观点将实际的痛苦与想要受苦的倾向相混淆。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因为痛苦存在,所以人们就有一种想招惹痛苦或者享受痛苦的倾向。例如,我们不能像朵亦奇(2)一样认为,在我们的文化中,由于女性分娩时要遭受巨大的痛苦,就以此为证据说明女性有享受这些痛苦的求虐倾向,即使这一观点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是成立的。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所承受的大量痛苦与想要受苦的愿望没有任何关系,而仅仅是实际存在的内心冲突造成的难以避免的后果而已,就像是腿骨折后会伴随痛苦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下,不管人们想要还是不想要,痛苦都会出现,他也不会在所引起的痛苦中获得任何东西。由实际存在的内心冲突所引发的焦虑是显著的,但这绝不是神经官能症患者遭受此类痛苦的唯一例证。其他类型的神经质痛苦也能以这样的方式被理解——例如意识到潜能与实际成就之间的差距所伴随的痛苦,陷于某些困境中感到无助的感觉,对轻微的举动超级敏感,由于患神经官能症而自轻自贱所产生的痛苦。这种神经质痛苦,由于非常不明显,当被按照神经官能症患者渴望去受苦的假设处理时,经常就会被人们忽略。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人们有时候会很好奇,外行人,甚至是精神病医生,在很大程度上也具有神经官能症患者对待自身疾病一样的轻蔑态度。
排除了不是由受苦倾向导致的神经质痛苦的说法后,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下那些由受苦倾向导致的,被划为受虐驱动力范围的类型。在这些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神经官能症患者遭受的痛苦比实际情况更加难忍。具体来说,他描述了这样的感受,就像自己心里存在着什么东西会热切地抓住每一个折磨他的机会,仿佛他会努力把即使是幸运的环境也变得痛苦,仿佛他非常不愿意放弃遭受痛苦的折磨。造成这种印象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神经质痛苦是如何在患者身上发挥作用的。
关于神经质痛苦的作用,我可以将前些章节涉及的内容总结一下。痛苦对于神经官能症患者来说可能具有直接防御价值,而且实际上也是经常保护他们解决迫在眉睫的危险的唯一途径。通过自我谴责,他避免了被人谴责和谴责他人的危险;通过表现出生病或者无知,他逃避了别人的责备;通过妄自菲薄他躲避了竞争的危险——由此所带来的痛苦同时也是一种防御措施。
痛苦同样是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一种手段,通过有效地实现自己的要求,将自己的要求建立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关于对生活的期望,神经官能症患者处在一种两难困境中。他的愿望是——或者已经变得是——无条件和强迫性的,部分是因为焦虑起到了煽动作用,部分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为他人着想。但另一方面,他肯定并实现自己这些要求的能力却受到了极大的障碍,由于他缺乏自发的自我肯定,更通俗一点说,就是因为他有一种无助感。这种困境的结果就是他希望别人能够照顾自己的愿望。他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在他的行动之下,他的心里一直坚信别人要为他的人生负责,一旦事情出了差错他们就要遭受责备。事实和他的信念相抵触,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给他什么东西,结果就是他觉得自己要强迫他人满足自己的愿望。在这里,受苦成了他的助手,痛苦和无助成为他获得爱、帮助以及控制他人的绝佳手段,同时可以避免别人可能对他提出的一切要求。
痛苦最终以一种伪装但是有效的方式表达了对他人的谴责。这就是我们在前面章节详细讨论的内容。
当我们意识到神经质痛苦的作用时,一些问题的神秘特性就会被剥去,但并没有完全解决。尽管痛苦会有一定的战略价值,但是仍然有那么一种因素能够支持神经官能症患者想受苦这样一种观点:出于策略目的,他会受到比实际观察到的更多的痛苦,他会倾向于放大自己的痛苦,将自己淹没在无助、不幸和一文不值的感受里。尽管我们知道他的感情很有可能被放大了,所以我们不能听取他的一面之词,但是我们仍会被这样的事实所震惊,冲突倾向所造成的失落感把他抛进了痛苦的深渊,而这远远超过了真实情景所带给他的意义。当他获得了微弱的成功时,他会戏剧性地将他的失败夸大成无法磨灭的耻辱。当他没能成功而以此来肯定自己的时候,他的自尊心会一落千丈,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在神经分析过程中,当他要攻克一个前景并不太乐观的难题时,又会陷入完全的绝望中。我们仍然需要去考察一下,为什么他会那么心甘情愿地增加自己的痛苦,超过了策略所需。
在这样的痛苦中没有明显的利益可以获得,没有围观群众能够取悦,不能赢得同情,在他人身上实现自己的愿望也不会获得任何隐秘的精神胜利。对于神经官能症患者来说,还是能够有一种收获的,只是和正常情况下所谓的收获有所不同。对于对自身独特性有高度意识的人来说,情感上的分手、竞争中的失利和不得不承认某些确切的弱点或不足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当他认为自己一无所知的时候,成功与失败、优越和低劣之间的区别就不再存在了。通过放大自己的痛苦,沉浸在痛苦和一文不值的整体感觉中,那种加剧的痛苦体验就丧失了某些真实性,而这种特殊痛苦所带来的刺激就被减轻、麻痹了。这一过程中所运用的主要原理是辩证的,包含了量变的积累会导致质变的飞跃这样的哲学真理。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受苦是痛苦的,但是让自己沉浸在极大的痛苦中,反而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鸦片的效果,以减轻痛苦。
一部丹麦小说(3)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精彩的描写。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作家,他挚爱的妻子在两年前被强奸后杀害了,为了避开隐约的记忆所带来的无法忍受的伤痛,逃避自己的痛苦,他投身于工作当中,开始昼夜不停地写书。故事开始于这本书完成的那一天,也就是当他不得不再次面临自己的痛苦心理的那个瞬间。我们最先看到他在墓地里徘徊,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把他带到了那里。我们看到他正沉浸在毛骨悚然的想象中,一群蛆虫正在啃食死去的尸体,人们被活活埋葬。他筋疲力尽地回到家后,这种折磨还在继续。他被迫回忆起过去发生的一切。或许,如果那晚他陪自己的妻子参加朋友聚会,凶手就不会出现;如果妻子给自己打电话让他去接她;如果她一直和朋友们在一起;如果他当天晚上出去散步了就会恰巧遇到她,那么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他不得不去想象谋杀是怎么发生的,沉浸在无法自控的痛苦中,直到最终失去了清醒的意识。到目前为止,这个故事对于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显得特别有意味。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在痛苦的折磨中痊愈后,他仍然要解决的复仇问题,最终他能够很现实地看待自己的痛苦。这个故事中所展现的过程和某些悲痛的丧礼习俗是一样的,都是通过尖锐地强化痛苦,让人完全淹没在痛苦中以此来减轻失去所带来的痛苦。
当人们意识到夸张的痛苦所带来的麻痹效应时,我们就能够进一步提示受虐倾向中那些可以被人们所理解的动机了。但是现在仍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的痛苦能获得满足呢?很显然,在性变态和性幻想中受虐倾向是存在的,我们同样怀疑它在神经官能症患者的一般性受苦倾向中一样存在。
为了回答这一问题,首先有必要认识到所有受虐倾向共有的因素。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些倾向之下所蕴含的对生活的基本态度。当从这一角度去考察的时候,共同特性绝对是他们具有一种内心软弱的感觉。这种感觉会出现在对自身的看法、对他人的看法上,甚至对命运的总的态度中,可以简单地描述为是一种深刻的无关紧要感或者一无所有的感觉。感觉自己就像是芦苇,再微弱的风都能让自己摇摆。感觉自己活在他人的手掌心中,不得不唯命是从。他们会出现过分顺从的倾向,并且防御性地过分强调自己的控制权,不愿意屈服。这是一种对他人的爱的信赖感,是一种对他人的判断的依赖感。前者表现为对爱的无节制的需要,后者表现为对遭人反感的过分的恐惧。他们感觉自己在生活中没有任何话语权,而是让其他人帮忙承担起在生活中的责任,帮自己做决定;感觉好与坏都是由外界因素决定的,自己完全无力掌控自身的命运,消极的表现为认为大难即将来临,积极的表现为期待奇迹会发生。总的来说,没有其他人给自己激励、方法和目标,自己就没有办法呼吸、工作,不能享受任何事情,觉得自己是别人手上的面团。我们将如何理解这种内在的软弱性?归根结底,这是缺乏生命活力的表现吗?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这样的,但是总体上来说,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的生命力差异绝不会比其他人身上的大。难道这是基本焦虑导致的简单后果?我们可以确定这和焦虑有关系,单纯的焦虑也可能会产生一种相反的作用,人们为了获得安全感会强迫自己变得更强大、更有权势,并为此不断努力奋斗。
我们的答案就是,首先这种内在软弱的感觉绝不是一个事实。人们所感受到的软弱或者所表现出的软弱仅仅是软弱倾向所表现出的结果。这可以从我们所讨论过的特征中看出。神经官能症患者在自己的感觉中夸大了他的弱点,并且坚持着这种软弱。然而,我们不但能通过逻辑推理发现这一软弱倾向,而且在工作中也能经常发现。
神经官能症患者会想象着抓住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认定自己患有机体疾病。我的一个病人,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得肺结核,躺在疗养院中,完全被别人照顾。如果别人对他有任何要求,这种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屈服,接着他会走入另一个极端,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拒绝屈服。在神经分析中,病人的自我谴责通常是他把预先估计到的批判当作是自己的观点,这就表明了他随时准备预先屈服于他人的判断。盲目地倾向于接受权威的论断,依赖他人,总是从困难中退缩,并且抱着“我不能”的无助态度逃避困难,而不是把困难视为挑战,这些都进一步证明了软弱倾向。
通常来说,包含在这些软弱倾向中的痛苦并不能得到意识中的满足,而恰恰相反,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它们都构成了神经官能症患者痛苦的总体意识中的一部分。尽管如此,这些倾向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满足。即使有时候并不能,或者至少看起来不能实现这一目的,但终究还是为了获得满足。有些时候人们能够观察到这些目的,有些时候获得满足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我有一个病人,去郊区拜访朋友的时候,发现没有人在车站接她,以及抵达的时候一些朋友没在家,这些都让她感到失望。因此,她说这段经历到目前为止是很令人痛苦的。但是当她感觉自己彻底陷入悲惨凄凉甚至绝望的处境时,她会发现这种感觉与诱发因素是不对称的。沉浸在痛苦中不仅减缓了痛苦,而且还会令人特别愉快。
在性幻想和性虐待中更容易、更经常能够获得满足感。例如幻想自己被强奸、被鞭打、被羞辱、被奴役以及它们在现实中的实施情况。事实上,它们只是同一种软弱倾向的不同表现罢了。
通过沉浸在痛苦中的方式来获得满足感体现了一种一般原则,就是将自己消融在某种更巨大的东西中,通过消除自己的个性、放弃自我以及它所拥有的怀疑、冲突、痛苦、局限性和孤独而获得满足。(4)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个体化原则”(principium individuationis)中解放出来,这就是他所谓的“酒神”精神,并且认为这是人类基本追求中的一种,和他所谓的“日神”精神相反,这种“日神”精神致力于积极地塑造和把握生活。鲁思·本尼迪克特在谈到人们试图获得狂欢体验的尝试时提出了酒神倾向,并指出这些倾向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是如何被广泛流传的,其表现形式又是如何多种多样。
“酒神精神”这一术语来源于古希腊的酒神崇拜仪式。这种仪式和更早的古希腊色雷斯文化(5)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产生强烈的感情刺激,从而产生幻觉。产生这种销魂状态的方式有音乐、长笛的统一韵律,夜里疯狂地跳舞、醉酒、性放纵,所有这些都会让人热血沸腾,感到兴奋和销魂(销魂这一术语字面意思指的是达到一种超脱自我的状态)。痛苦在造成酒神狂欢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些平原印第安部落中,人们会通过禁食、割掉身体的一部分或者以一种痛苦的姿势把人捆绑起来的方式产生幻觉。平原印第安人最重要的一种仪式就是太阳舞,身体上的折磨是激发销魂体验的一个非常普遍的方式。(6)中世纪的鞭笞教徒(the Flagellantes)就是通过采用鞭打自己的方式来产生销魂快感的。新墨西哥州的赎罪教徒(the Penitentes)则用刺痛、鞭打和负载重物的方式来刺激起销魂的快感。
尽管这些酒神倾向的文化表达并不是什么定型的经验,但我们对它们也不会感到完全陌生。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满足来源于“对自我的放纵”。身体或者精神上的紧张状态在进入梦乡后或者进入麻醉的过程中,都能感觉到这样一种满足。同样的效果也能通过酒精达到。在酒精的使用中,可以确定的是其中包含着解除抑制作用的功效,另外还有缓解痛苦和焦虑的作用,但是最终的满足,其目的同样还是在于获得狂欢与放纵。很少有人知道将自己沉浸在更强烈的某种感情中会让自己产生满足感,不管它是爱情、自然,还是音乐、热情和性放纵,那我们将如何解释这种追求所明显具有的普遍性呢?
尽管生活能赋予人们很多欢乐,但是同时也充满了不可避免的悲剧。即使不存在特别的痛苦,也仍存在着生、老、病、死这些事实。用更一般的说法就是,人类生命本身固有的一个事实:个体是有限的、孤独的。有限指的是他所能理解的、实现的或者享受到的都是有一定限制的,孤独指的是因为他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和他的同伴以及周围的环境都是相分离的。事实上,正是这种个体局限性和孤独性才是遗忘和放纵的文化倾向想要克服的。《奥义书》(7)中对这种奋斗做出了最鲜活和优美的表达,在图画中百川入海,最后汇合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名字,没有形状。将自己融入更大的某种事物中,成为更大的一种实体的一部分,个体在某种程度上就克服了自身的局限性。正像《奥义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借消失于虚无,我们汇入到浩瀚宇宙生生不息的创造中。”这看起来是宗教授予人类的极大安慰和满足:失去自我,他们就可以和神或自然合而为一。忠诚于一项伟大的事业同样可以获取这种满足。让自己从属于一项事业,就会感觉自己和一个更大的整体融为了一体。
在我们的文化中,更多的是一种相反的对待自我的态度,这种态度着重强调并高度重视个人的独特性及特质。在我们的文化中男人会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就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和外面的世界相区别甚至是对立的。他不仅坚持着这种个体性,还能从中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他在发展自身特质的过程中,以积极的方式掌控自己和世界,从事更有创造性、更有建设性的工作,并能从中找到乐趣。对于这种理想化的个人发展,歌德曾经说过,“人最大的幸福就在于发展个性。”
但是,我们已经谈论到的对立倾向,那种想要突破个体性的牢笼,消除其有限性和孤独感的倾向,同样根植于人类态度中,同样也会孕育出潜在的满足感。这两种倾向都不是由病因引起的。无论是保持个体发展还是牺牲放弃,都是解决人类问题的合理目标。
很少有神经官能症患者不是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想要消除自身的倾向。它可能表现在离家出走的幻想中,幻想自己被人遗忘了,或者失去了自己的个性;或者以书中主人公自居;或者就像我一个病人所说的,感觉自己被抛弃在黑暗和波涛中,自己也和黑暗与波涛融为一体。这一倾向存在于被催眠的渴望中、在神秘主义倾向中、在非现实的感觉里、在过度需要睡眠时,甚至存在于对生病、精神失常和死亡的渴望中。正如我之前所提到的,在受虐倾向的幻想中,他们所具有的共同点就是感觉自己被玩弄于他人的股掌之间,缺乏想法、权力,绝对屈服于他人的掌控。每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当然都是通过不同的方式所决定的,都有其自身的含义。例如,被奴役的感觉可能就是成为他人牺牲品这种一般倾向中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一种防御手段来避免想要奴役他人的冲动,同样也是对他人不让自己领导的一种谴责。但是它除了具有表达防御与敌意的这种价值,同样也暗含着自我放弃的积极价值。
不管神经官能症患者是屈服于他人还是屈服于命运,不管他所允许的能凌驾在自身之上的痛苦是哪一种,他所寻找的满足感就是让自我被削弱或者彻底消失。然后,他不再会是行动的积极参与者,而变成一个没有个人意愿的客观物体。
当对受虐的追求被整合到努力放弃个人自我这种一般倾向中,通过软弱和痛苦所寻求和获得的满足感看起来就不再那么奇怪了。它被放在了一个很熟悉的框架体系中以供参考。(8)
神经官能症患者对于受虐倾向的固执追求可以通过这样的事实得到解释:它会作为对抗焦虑的一种保护机制,提供了一种潜在的或者真正的满足感。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满足只有在性幻想和性变态中才是真实的,即使它在软弱和被动的一般倾向中是主要的组成元素。这样就产生了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神经官能症患者很少能获得解脱或者放弃,获得他所追求的满足感呢?
一个让神经官能症患者无法获得满足的重要因素,就是由于受虐倾向会受到神经官能症患者极度强调的个人独特性的反击。大多数受虐倾向和神经质症状都有着共同的特性,是互不相容的追求之间的一种妥协。神经官能症患者一方面想要顺从每一个人的心愿,另一方面又觉得整个世界应该为了适应自己而发生改变。他感觉自己被奴役了,同时却坚持认为在他人身上实现自己的权力是毋庸置疑的。他想变得无助,被别人照顾,同时却坚持要实现完全的自给自足,而且事实上也坚持认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他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是,但是当别人认为他不是天才的时候,他会变得非常生气。肯定不存在什么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能够同时调解这些极端,尤其是当这两种追求都十分强烈的时候。
这种寻求被淹没的驱动力在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比在正常人身上更不可抗拒。因为神经官能症患者不仅要消除人类身上普遍存在的恐惧、局限性和孤独,还要消除因陷入无法解决的冲突中而遭受痛苦的一种感觉。他那种与此相冲突的、追求权力和自我扩张的驱动力也同样是不可抗拒的和超过了正常程度的。当然,他也想实现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既要无所不能,又要一无是处。例如,他可能生活在对他人的无助的依赖中,但同时又想用这一弱点在其他人身上发号施令,这样的妥协可能让他错误地认为是一种屈服退让的能力。事实上,即使是心理学家也会将二者混淆,屈服本身就是一种求虐倾向。刚好相反的是有求虐倾向的人完全没有能力让自己屈服于任何人和任何事情上。例如,他不能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事业中,或者让自己全身心地去爱另一个人。他会屈服并沉浸在痛苦中,但是这种屈服完全是被动的。这种感受、兴趣或是造成他痛苦的这个人都仅仅是他为了实现自我迷失的手段。他与另一个人之间没有积极的相互作用,而是以自我为中心地沉浸于自己的目的中。真正地将自己交给一个人或者一项事业是内心强大的一种表现,而求虐倾向的屈服最终不过是内心软弱的一种表现罢了。
神经官能症患者所寻找的满足感为什么很难达到,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之前所描述的神经官能症人格结构中固有的破坏性元素。文化的“酒神”驱动力中是没有这些破坏性因素的,也没有那种能对人格构成造成影响的神经性破坏因素,破坏成功与快乐的可能性。举例来说,拿希腊人的酒神崇拜与疯狂的神经幻想症来对比,前者不过是为了追求一种短暂的销魂体验来增加生命的欢乐,而后者的追求却在于对自我的湮没和抛弃,既不是为了再生而暂时地投入,也不是为了让生活更加富有更加充实。它的目标是要消除整个痛苦的自我,而不管它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因此人格中未受损的部分会以恐惧的方式给出回应。事实上,部分人格迫使整个人格对灾难的可能性产生恐惧,是对意识造成影响的这一过程的唯一因素。神经官能症患者所知道的就是害怕自己会发疯。只有当这一过程被分解成不同的构成部分时,即自我泯灭的驱动力和一种反应性恐惧,人们才能理解他在追求一种确切的满足感,而恐惧却在其中起到妨碍作用。
我们的文化中有这样一种因素强化了与自我泯灭的驱动力相关联的焦虑。这种因素在西方文明中也存在,但是比较少,就算有,文化中的这些驱动力即使不具有神经性特征,也能够被满足。宗教就提供了这样的一种可能性,但是它现在对多数人而言已经失去了权力和吸引力。这样的满足感的实现不仅缺乏有效的文化手段,而且它们的发展往往会受到打击,因为在个人主义的文化中,个体希望持有自己的观点、肯定自己,必要的话还会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在我们的文化中,屈服于泯灭自我的倾向会有被其他人唾弃的危险。
注意到这种往往把神经官能症患者与其所追求的特殊满足分隔开的恐惧,就不难理解带有求虐倾向的幻想和异常行为对他的重要性了。如果自我泯灭的驱动力存在于性幻想或者性行为中,他就有可能逃出自我泯灭的危险了。就像酒神崇拜一样,这种虐待行为提供了一种暂时的解脱和放纵,并且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较低。通常,它们会渗透到整个人格结构中,有时候会集中在性行为上,而人格的其他部分相对来说不受约束。一些男人原本在事业上有进取心,只要积极上进就可能获得成功,却时不时地被迫沉浸在受虐的性变态中,例如打扮成女人,表现得像个淘气的男孩一样让自己被打。另外,使神经官能症患者不能为自己的困境找到一种满意的解决方式的恐惧心理,同样也可以渗透到他的受虐倾向中去。如果是关于性欲的驱动,不管对于**的求虐幻想有多强烈,都会让他远离性欲,对异性有一种抵触情绪,或者至少存在性抑制作用。
弗洛伊德认为求虐倾向在本质上是一种性现象。为了做出相应的解释,他制定出一套理论。起初他认为受虐倾向从某一方面来说就是性发展的生物决定阶段,也就是所谓的肛欲期。后来,他补充了这样的假设:受虐冲动和女性气质有一种内在的血缘关系,并隐含着渴望成为女人的愿望。(9)正如之前所提到的,他最后还做出假设,就是求虐倾向的驱动力是自我毁灭与性冲动的结合,它的功能就是为了使自我毁灭的冲动对个体无害。
另外,我的个人看法可以总结如下:受虐倾向本质上既不是性现象又不是生物决定过程的结果,而是源于人格冲突。它们的目的并不在于让人们受苦。神经官能症患者和其他人一样都不希望自己受苦。神经质痛苦,就其具有某些功能来说,并不是人们想要的,而是不得不付出的,他想要得到的满足也并不是痛苦本身,而是一种自我泯灭。
(1) 弗洛伊德:《超越幸福原则》,国际精神分析文库第4卷。
(2) 朵亦奇:《母性与性欲》,载于《精神分析季刊》,第2卷(1933年),第476—488页。
(3) 小说名为《穿过黑夜》。
(4) 通过受虐倾向得到满足感,其解读方式基本上和之前提及的弗洛姆书中的解释是一样的。
(5) 埃尔文·罗德:《精神:希腊人对灵魂不朽和信念不朽的崇拜仪式》(1925年)。
(6) 雷斯利·斯皮尔:《平原印第安人的太阳舞:它的发展和传播》,载于《美国自然史博物馆人类学论文集》第16卷,第7部分(纽约,1921年)。
(7) 《奥义书》是印度的解释古文献《吠陀》经典的书籍,其中多数是关于哲学、宗教的著作。——译者注
(8) 威廉·赖希在《精神关联与植物循环》和《性格分析》中曾做过同样的努力,企图解决受虐倾向的问题。他坚持认为受虐倾向和幸福原则并不是相违背的。然而,他却把它们放在性的基础上,我认为这是个体界限欲望的消解,他却认为这是对性**和快感的追求。
(9) 弗洛伊德:《受虐倾向的经济原则》,载于《论文集》,第2卷,第255—268页,和《精神分析新论》。同时也可以参见拙著《女性受虐倾向问题》,载于《精神分析评论》,第22卷(19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