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学术以名、法二家的复兴为先导,这已是学术界人所习知的事实。盖汉末魏初社会面对两个最严重的问题,一是士大夫风气的浮华虚伪,名不副实;一是社会秩序的大解体,亟须重建。前者源于汉代以察举取士,天下以名节相尚,而名声来自品题吹拂,末流乃至于情伪百出,名实相乖;后者则源于东汉宦官、外戚与士大夫的长期争斗及农民大起义,以致统治机器崩溃,割据势力蜂起。面对这两大问题,控名责实和建制立法自是当务之急,名、法二家的理论于是重新得到统治者和学术界的重视。从统治者一面来说,曹操一系列抑浮华、求实才、压豪强、严刑法的措施就是明证;从学术界一面来说,则王粲、傅嘏、刘劭等人的精研名理则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刘勰在《文心雕龙·论说》中说:“魏之初霸,术兼名法;傅嘏、王粲,校练名理。”这是非常简练中肯的描述。后来道家思想成为魏晋学术的主流,但学术界对名、法的兴趣并未丧失。尤其是名家,它的重逻辑、究名实的作风显然为清谈家所喜爱,成为谈说论辩时的准则和利器,所以“名理”一词一直沿用下去,并且义域扩大,成为逻辑思辨的代名词。
西晋学者鲁胜曾为《墨辩》作注,其书已佚,《晋书》本传存其叙,首段云:
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别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等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110]
这段话反映了当时学者对名家重要性的认识,他们认为名家的学说对政治与学术都有正面的意义。尽管各家学说不同,在“正名”这一点上,是大家一致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家都得研究名家,大家都得从这儿起步。
魏晋清谈家们大都在名家学说上下过一定功夫,所以“有名理”“善名理”也就成为许多清谈家的共同特点。他们对于名家学说的研究与讨论,我们至今仍可在《世说新语》中找到若干记载。下面引录几条,并做一些必要的分析说明。
①《文学》一六条:
客问乐令旨不至者,乐亦不复剖析文句,直以麈尾柄确几曰:“至不?”客曰:“至。”乐因又举麈尾曰:“若至者那得去?”于是客乃悟服。乐辞约而旨达,皆此类。
“旨不至”即“指不至”,旨、指古通。“指不至”是先秦名家学派一个重要的命题。《庄子·天下》说它是桓团、公孙龙一派的观点[111],《列子·仲尼》说公孙龙以此诳魏王[112],《列子》张湛注则说惠施亦持此论[113]。
“指不至”的真正含意究竟如何,今天已无法确知。各家注亦不一,有的太简略,有的是臆测,都不足据。我现在也提出两种解释,并参以古注,当然也仍然只是揣测。
第一种解释,“指”即公孙龙《指物论》的“指”,亦即今人所说的概念。“至”作“穷尽”讲,“指不至”的意思是说概念永远不能穷尽它所指代的事物,或说“名”永远不能吻合“实”。例如公孙龙说的“卵有毛”即含此意。卵里可以孵出有毛羽的鸡,则卵这个实必含有毛羽之性,而卵这个名并不表达这一点,所以他要说“卵有毛”这样与常理相悖的话。《列子·仲尼》“有指不至”一句下,张湛注云:“夫以指求至者,则必因我以正物,因我以正物,则未造其极。”即是说:用主观的概念(“我”)去范围(“正”)客观存在的事物(“物”),是不能穷尽这个事物的(“未造其极”)。可见张湛的理解正是这一种[114]。
第二种解释,“指”作手指讲,“至”作达到讲,“指不至”是说当手指(或其他代替手指的东西,如此则《世说新语》中的麈尾)指一个物体的时候,是不能真正达到那个物体的。按《庄子·天下》,“指不至”下还有“至不绝”一句,那意思是说,如果手指真正达到那个物体,就离不开了。“绝”(或“去”,如《世说新语》此则)作离开讲。这里牵涉“至”和“绝”两个名的定义问题。什么是“至”?就是手指和物体之间没有距离;什么是“绝”?就是手指和物体之间有距离。如果真“至”,就该没有任何距离,也就打成一体了,就不能离了;如果能离,证明原来就是有距离的,哪怕只有极小极小的距离,也就是说原先就没有真“至”。所以说:“指不至,至不绝。”这个命题是建筑在空间无限可分性的基础上,正如名家的另一个著名命题“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一样。《世说新语》此则中乐广对“指不至”的形象解释,显然属于第二种[115]。
②《文学》二四条:
谢安年少时,请阮光禄道《白马论》。为论以示谢。于时谢不即解阮语,重相咨尽。阮乃叹曰:“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
“白马非马”也是先秦名家的一个重要命题,公孙龙以前就已经喧腾众口。《战国策·赵策·二》载苏秦说秦王曰:“夫形名之家皆曰:‘白马非马也。’”[116]又《韩非子·外储说上》:“儿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齐稷下之辩者。”[117]儿说年辈在公孙龙前。其他先于公孙龙的学者,如墨翟、惠施、庄周、孟轲也都有过关于“白马”的议论[118]。但关于这个命题的完整论文则只有公孙龙的《白马论》。也就是《世说新语》这则故事中阮裕和谢安所谈论的。此论至今尚存,为《公孙龙子》六篇之一。从这则记载里,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出东晋清谈家对名家学说的兴趣,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名家学说的渐趋式微,那时懂得这门古怪而深奥的学说的人已经很少了。晋人张湛在《列子·仲尼》“白马非马”一句下注云:“此论见存,多有辩之者。辩之者多不弘通,故阙而不论也。”[119]张湛说,当时对《白马论》感兴趣的人不少,而“弘通”的则少见,正可以做《世说新语》这则故事的一个注脚。
③《文学》五八条:
司马太傅问谢车骑:“惠子其书五车,何以无一言入玄?”谢曰:“故当是其妙处不传。”
惠施也是先秦名家的一个巨子,其学说跟公孙龙一派有同有异。《庄子·天下》说: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氾爱万物,天地一体也。”[120]
惠施的学说今已不存,赖有《庄子》的这段记载,保存了他的十个命题,使我们尚可仿佛想见其大概。看来惠施的学说,主要是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提出一些为一般人所忽略的或与一般思路(即所谓常识)相悖的论点。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这基本上是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或科学哲学的范畴,而非纯哲学的范畴,也许这就是司马道子认为不“入玄”的原因吧[121]!
④《文学》六二条:
羊孚弟娶王永言女,及王家见婿,孚送弟俱往。时永言父东阳尚在。殷仲堪是东阳女婿,亦在坐。孚雅善理义,乃与仲堪道《齐物》,殷难之。羊云:“君四番后当得见同。”殷笑曰:“乃可得尽,何必相同。”乃至四番后一通。殷咨嗟曰:“仆便无以相异!”叹为新拔者久之。
《齐物论》为《庄子》内篇之一,而其大旨却在批评当日儒、墨各家名辩之学,与《庄子》其他篇内容不同。《齐物论》通篇充满各种名家术语,如“指非指”“马非马”“坚白”“彼是”“方生”“今日适越而昔至”等等,就是因为它是以其他各家名辩之学为自己的对手。《庄子》的大意是以“不立是非”推倒其他各派的是非标准,建立自己的相对主义名辩学。近人伍非百辑《中国古名家言》即将此篇收入,作为名家遗籍之一,郭沫若《十批判书》中《名辩思潮的批判》一文则将庄子与惠施放在一起叙述分析,盖都有鉴于此。
《世说新语》的这则故事说羊孚与殷仲堪道《齐物论》互相攻难至于四反四覆,最后达到一个相同的结论,则显然不是各自发表感想,而是各持一说,争辩某个名家命题,例如殷为庄、羊为墨;或殷为庄、羊为公孙龙之类。可惜文献不足,具体情形无法推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