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心理物理学的定量方法也许可以对上述错误概念和误解进行精确实验测定,但尚不成熟,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因为它需要在人为的条件下发生作用,所以其结果仅对人为条件产生价值。冯特试图简化设备,并将实验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但是,从心理实验室到生活中的事物还有很远的距离。关于误解情况当然是这样的,即大多数发生在我们听不清楚别人在说什么,并用自己的想法对之进行补充。在这里误解并不是语言上的问题,因为单词并没有被弄错。误解的根源在于没有理解我们听到的东西,并且采用了错误的解释。有时候我们可能通过简单的解释,无须听清每一个词就能完全理解一个演说家的演说内容,但是,这些补充内容的正确性总是值得怀疑,这不仅由于每个人的教育背景和性格有差异,还有当时的条件和倾听者的态度,都有着很大的不同。最糟糕的一点就是没有人可能意识到他已经做出了某些解释。然而,我们不仅在倾听的过程中这样做,在看的过程中也是这样做。在远处的屋顶上我看到四个白色的球,它们到底是什么并不能确定。当看着它们的时候,我观察到其中一个伸出了头和尾巴,还拍了拍翅膀等等,我立刻想:“哦,那是四只鸽子。”现在,也许它们是四只鸽子,但是我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和概括一只鸽子的行为呢?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犯错误。但有许多情况不是很明显,也被人自行进行了理解,这种时候误解就会产生。有一次,我和妻子在车厢的座位上看到一位火车站的烟囱清扫工。当他弯下腰寻找一枚丢失的硬币时,我那眼睛近视的妻子大声喊道:“看看那只漂亮的纽芬兰狗。”对于一个眼睛近视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以想象的错觉,但我太太是根据什么把人判断成了纽芬兰狗,而且还是一只漂亮的狗呢?泰纳用一个孩子的故事讲述了类似的过程,孩子问母亲为什么要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母亲说要去参加一场聚会,为此不得不穿上节日盛装。在那之后,每当这个孩子看到别人穿着绿色、红色或其他任何颜色的节日盛装时,都会喊道:“哦,你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啊!”我们成年人也会这么做。正如迈农所说的,我们把同一性和约定俗成的东西混为一谈。我们假如能把这句话牢记在心,将会免于许多错误和误解。
一个简单却在心理层面很重要的游戏说明了我们做事情是多么的频繁和仓促。问问身边的人四点钟和六点钟在手表是什么样子的,让他画出来。每个人都平静地画四点钟和六点钟(IV 和VI),但如果看你的手表,你会发现四点钟看上去是这样的,IIII,并且可能根本就没有六点钟。这就提出了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如果没有看到数字,那么在看表的时候我们会看到什么呢?”还有另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对一切事物都犯了如此美丽的错误?”
我断言只有已经画出来的被看到的东西是可靠的。我父亲要求美术老师不要教我画画,而要教我观察。我的老师没有让我模仿,而是给我一张多米诺骨牌,然后两张、三张、一张接一张,然后是一个火柴盒、一本书、一个烛台等等。即使在今天,我也只不过确切地知道我画的那些东西家里都有。然而,我们经常要求证人准确地描述他们只见过一次的东西,而且是仓促地要求。
即使人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地点和时间问题也可能造成很大的困难。关于第一类问题,埃克斯纳[85] 举出了他从格蒙登到维也纳的一次旅行为例,在这段旅程中,尽管他对整条道路都很熟悉,但由于道路上的某处急转弯,他看到朗巴什的一切都颠倒过来。铁路上的列车、公共建筑、河流,一切显著的地点似乎都在反方向上。如果一列火车在晚上通过铁路终点站进入一座城市,并且机车连接在列车的尾部,这样的特点就非常明显了。在日常生活中,物体的位置变化司空见惯。尽管在白天或夏季已经被观看了几百次,一处景观在夜间或冬季看起来有着很大的差异。如果想记住回去的路,你在路上就要经常环顾四周,特别是在十字路口。起点的不同也可能会对位置的判断产生干扰。例如,你多次乘坐从A 地到B 地的火车,而你第一次从C 地踏上旅程——这个地方比A 地远——那么从A 地到B 地你熟悉的那段路看起来就很不一样,甚至可能会认不出来。对时间的估计也可能对类似地点的判断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众所周知,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倾向于减少主观上出现很大的时间跨度,因此,当一个事件所需的时间超过平常时,它就会在主观上变短——不仅是整个事件,而且它的每个部分都是如此。以这种方式,事情原来延长了一段明显很长的时期,现在似乎被压缩为一段较短的时期。随后感觉一切都来得太快,增加了我们对事物的陌生感。
时间差异的情况也一样。奥普修斯[86] 引用了一个例子:“如果某人有段时间没有听到钟声或别的任何声音后再听到钟声,在那段间隔的时间当中是不是有钟声存在其实并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因为只要钟声响起,我们就可以立刻识别出来,这就足够了。”当然,这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但这是否真实、是否真的是同样的现象,还是注意到了只有相似性的现象,这是另一个很少被问到的问题。如果这个人或钟和我们现在重新感觉到的一样,那么就会得出这样的推论:它们一定是持续存在的。我们完全排除了时间的流逝,不自觉地假设有关的实体在整段时间都在现场。一个人只需要观察证人用于识别物品的速度有多快,例如刀、信、钱包等。接受身份证明和说“是的”,这往往是瞬间的事情。证人很不自觉地以这种方式争辩说:“我只给了法官一条线索(也许与所讨论的不同),现在又有了一条线索,因此这一定是我给他的线索。”事情可能已经有了变化,有些混乱,也许其他证人也提供了类似的东西,这一点都没有被考虑到。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再次提防将同一性与约定俗成的东西混为一谈。
最后,我们必须考虑疲劳和其他的刺激条件。每个人都知道深夜读书看起来是多么的荒谬,如果第二天再读就会变得简单明了很多。同样地我们在晚上劳累的时候对事物产生的看法,很可能会在隔天早上变成一个极大的误解。霍普讲述了一位医院实习生的情况,频繁接电话让他相当地兴奋和疲惫,以至于听到手表的滴答声变成了“噢—医—生”。经过长时间劳累检查的证人也处于类似的状况,在(法庭调查)结束时比开始时知道的东西要少得多。最后他完全误解了向他提出的问题。当被告受到这样的讯问,由于疲劳等原因而卷入著名的“矛盾问题”
时,情况就变得更糟了。如果在对证人或被告长时间的讯问结束时出现“令人信服的矛盾”,最好查明讯问用了多长时间。如果花费的时间很长,矛盾之处就没什么意义了。
疲劳现象甚至可能引发对疏忽的怀疑。医生、受过训练的护士、幼儿园的女佣、年轻的母亲等因对残疾人和儿童“疏忽”而被定罪,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只是因为疲劳出现了“误解”。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发生了许多起可悲的案例,其中机器管理员、开关管理员等因疏忽而受到惩罚。如果这种岗位的人员年复一年地连续工作二十三个小时,然后休息七个小时,然后再工作二十三个小时,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被疲劳和放松所压垮,在这种松弛中,信号、警报、电话铃声等就会被简单地误解。统计数据显示,事故数量最多的阶段出现在一段工作结束时,也就是疲劳最严重的时候。但即使不是这样,也必须提到慢性疲劳。如果某人在紧张的劳动后只有七个小时的休息,那么一定会有部分疲劳因素。疲劳随着时间积累,最后积少成多,甚至在工作开始的阶段也能发挥影响。社会工作者们对这种情况怨声载道。长期疲惫不堪的人员处于责任最重大的岗位,当自然规律起作用时,遭到惩罚的就是这些无助的人员。
与货币有很大关系的人员——税收、邮政、银行和金库的工作人员也是如此,他们不得不严格地进行单调的工作——货币的接收和分配,因此很容易感到疲倦。在这个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向我保证,他们经常在疲劳时拿钱数一数,签一张收据,然后把钱还给带来钱的人。幸运的是,他们在接钱者的惊愕中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如果没有发觉出错,或者接钱的人很狡猾地带着钱走了,如果这笔钱数目巨大而且不容易赔偿,还有,如果该人员碰巧受到上级的恶劣待遇,在被起诉盗用公款的指控中,他就没有多少机会申辩[87]。任何情感、任何刺激、任何疲劳都可能使人处于被动,因此他们更不可能保护自己。
一位著名的柏林精神病学家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当我还是一名精神病院的学生时,总是随身带着禁闭室的钥匙。有一天,我去歌剧院看演出,在剧场的大厅就座。幕间休息时,我走进走廊。回来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我看到面前有一扇门,它的锁和精神病院禁闭室的门锁是同一款式的,我把手伸进口袋,掏出钥匙——这把钥匙正好能插进锁孔,我突然发现自己走进了一间阁楼。
现在,难道光凭本能行为就不可能变成窃贼吗?”当然,如果一个我们都认识的窃贼要讲一个这样的故事,我们几乎就不该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