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触觉的崇高地位使它在某些方向甚至成了视觉的控制器官,孔狄亚克的历史性尝试,以触觉感知到的一切信息仍然似乎是可信的结论。如果要准确地看清所看到的东西,就会自动求助于触觉的验证性帮助,从而理解眼睛错过的东西。因此,我们发现许多视力并不完全可靠的人士(例如年迈的老者、视力发育不完全的孩子、未受过快速观察教育的人员)依靠触觉,此外,某些东西只能通过触摸来确定,如纸、布等的细腻度、仪器的锐度或棱角,或者物体的生硬程度。即使亲切地拍拍一只狗,我们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想看看它的皮毛是否像眼睛看到的那样光滑细腻;此外我们还想通过触觉来测试视觉效果。
但是,尽管触觉是重要而且可靠的,但当它是唯一的感知手段时,也会变得不值得信任。我们绝不能单独依靠证人完全以触觉感受为基础的证词,而受伤者对于其伤口的时间、受伤方式等方面的陈述也是不可靠的,除非在触觉之外还亲眼看到了这些。我们知道,大多数刀伤和枪伤,也就是危险性最强的伤口,刚开始的时候会被认为感觉不会非常的强烈。对四肢的伤害不是这种刺伤的感觉,而是疼痛,对头部的打击伤害通常也是根据疼痛程度来估计的,而且我们对打击力量的估计也可能是错的。如果这种力量足以使人失去知觉,那么它是非常沉重的,但如果没有产生这种效果,这种打击力量会被最诚实的目击者描述得比它实际上更强。考虑到背部、身体侧面、甚至上臂等位置受伤的情况,伤者只能给出一般的指示,如果正确地指出了伤口的位置,这也是他后来得知的,但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根据亥姆霍兹的说法,几乎腹部的一切知觉都归因于前腹壁。现在,当某人在一次打架斗殴中多处受伤,并且肯定地说自己在X 出现时,A 处受伤,Y 击中他时,B 处受伤等这样的话,这些事情就很重要。这些认定几乎都是错误的,因为伤者很可能会用过后的疼痛来反向确定受伤时的疼痛。例如,如果某人受了很长但很浅的刀伤和背部的一记深刺,第一处伤可能会给他很强的烧灼感,而后者只会让他感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后来,在案件审理时刀伤的伤口愈合了,不再疼了;但是深入肺部的刺伤却很危险,引起疼痛和呼吸困难,因此伤者将刺伤带来的疼痛感算在了刀伤的头上,而刀伤的疼痛感则变成了刺伤的。
人们对受伤者受到创伤的各种看法是惊人的,我已说服一名具有相当学识和独创性的警察外科医生收集大量材料并对之进行解释。最好的办法是按照伤口的位置、大小、形状和重要程度分类,对伤口进行准确的描述,伤者对于受伤时感觉的陈述、愈合的后果,并在最后对伤者真实或不正确的感觉的原因进行解释性观察。由于这样做只具有心理价值,无论伤者是否诚实都无关紧要。我们想知道的是人们对自己感知的看法。是真是假到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其目的是将真实的主观感受与真实的主观行为进行比较,甚至有可能概括出某些抽象规则。
有许多例子表明,不受控制的触碰会导致错误的感觉。由于压力、刺伤或其他接触到皮肤的方式带来的错觉,现代心理物理学已经指出了一大堆错误的看法。最著名、最重要的实验就是那些使用了开放式罗盘的实验。把它们压在身体、背部、大腿等不那么敏感的部位,尽管相距很远,参加实验的人总会感觉它们像是一个整体。弗卢诺伊的实验再次表明,要判断重量是多么困难,而这些重量并不是依靠眼睛对它们的形态和外观的观察来判断的。让50 个人根据重量来判断十件不同形状的物体,只有一个人发现它们的重量相同。
同样,仅仅通过触碰并不能使我们对身体器官进行适当的控制。苏利说,在**,我们可以自由地想象某条腿处于与它实际位置完全不同的位置。让我从我的《法官调查手册》中举出一些类似的例子。如果我们的拇指和食指之间捏着一颗豌豆,虽然它的触觉形象是通过两根手指到达大脑的,然而我们能简单地感觉到。现在,如果我们把第三根手指交叉在第四根手指上,把豌豆夹在这两根手指的尖端,我们就会真切地感觉到双重触觉形象,这是因为手指没有在它们的惯常位置,因而产生了双重的效果。从某种角度来看,这种双重感觉是对的,但当我们很自然地接触豌豆时,经验会让我们感觉到只有一种触觉。另一个例子是把双手交叉,掌心向内向上转动,使左手手指向左转动,右指向右转动。在这种情况下,手指的位置都乱了,如果另一个人指着其中一个手指而没有碰到它,并让你抬起它,你一般会举起另一只手的对应手指。这表明,触觉并未处于很高的发展阶段,一旦失去了长期经验的帮助,它就需要视觉的辅助作用。因此仅仅通过触觉来感知并不重要,推理是基于很少和更粗糙的特征印象做出的。
这是通过一项我们过去常玩的老游戏揭示出来的。它包括把一些无害的东西放到桌子下面(一块生面团、粘着剥去皮的湿土豆的一小块木头、一只装满沙子的湿手套、一棵甜菜的螺旋状外皮等)。不管谁拿到了这些东西,却没有看到它,他会以为自己拿着一些恶心的玩意儿,就把它扔掉了。他的触觉只感觉出潮湿、寒冷和活动,也就是爬行动物生命最粗糙的那些特征,而想象力则把这些塑造成了一只爬行动物,并引发了随后的行动。虽然这个游戏看起来很笨,但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说,它有着教育意义。它表明了触觉能够造成难以置信的错觉。除了关于这种触觉想象的不足之外,还可能存在特定触觉的转移问题。例如,如果蚂蚁在我的座位附近忙碌,我马上就会感觉到有蚂蚁在我的衣服里面爬来爬去;如果我看到一个伤口或者听到对伤口的描述,那么我身体的类似部位时常会感到疼痛。显然,这可能会对情绪激动的证人造成相当大的错觉。
最后,这种对触觉的依赖可以补充一个事实,即它只不过被相对地计算出来,而且它的价值随着个体的不同而变化。我们发现地窖冬天温暖,夏天寒冷,是因为只感觉到那里与外部空气的不同之处,当我们把一只手放在热水里,另一只手放在冷水中,然后把两只手都放在温水里,一只手感到温水冷,另一只手感到暖和。在我们的实验报告中,触觉的记录很常见,并且需要不断地考虑它的不可靠性。
关于疾病的问题,当然还是由医生来接手。我们只需要提到氯仿、吗啡、阿托品、曼陀罗素会导致轻微中毒,而且士的宁会增加触摸器官的敏感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