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分析记忆时提到:
1. 像在记忆中领悟。
2. 像保留了很长时间。
3. 像立刻就能回忆起来。
或许还可以添加第4 点,记忆图像最符合实际。这与我们记得的事实并不完全一致。我们可以假设记忆图像的形式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个体对不同物体的图像的验证方式都千差万别。我在相同的一段时间里对两个人的了解程度是相同的,但却有两个关于他们的记忆图像。当我回想起一个人时,一个具象化的、生动的、移动的形象会出现在我面前,甚至完全就是那个人的记忆图像;当我想到另一个时,我只看到一个小的、光秃秃的轮廓,模糊且颜色暗淡,这种差异并不能说明第一个人就是有趣的,第二个人是无聊的。这种情况在回忆关于旅行的记忆时会更加明显。一个城市出现在回忆中时,有规模、有颜色,并且是动态的,十分真实;另一个呢,我在那里逗留了同样长的时间,但是仅仅几天之后,在类似的天气等条件下,在回忆起这座城市时,回忆中的城市看起来就像一张小而平的照片。调查的结果证明其他人与我一样,记忆的问题因回忆的方法而大相径庭。事实上,这是毫无疑问的,以至于在某些时期,一种类型的意象会比另一种类型的意象多,而对于一种个体来说,对该个体适用的规则又变成了另一种个体的例外。
我们现在会遇到一系列的现象,就是我们拥有的特定类型的意象通常与事物本身没什么关系。所以埃克斯纳说:“我们可以非常准确地知道一个人的相貌,能够在一千个人中找到他,而不清楚他和另一个人之间的差异;事实上,我们经常忽略他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但当它突然变得不同时,我们又会感到惊奇。”
克里斯[32] 提醒人们注意另一个事实:“当我们试图在记忆中描绘出一个众所周知的硬币的轮廓时,我们会欺骗自己,虽然难以置信,但是如果看到跟我们想象中一样大小的硬币时,会显现出更多的惊讶。”
洛策实事求是地指出,记忆永远不会带来令人目眩的闪光,或者是意象的强度和印象真正关联时带来的那种爆炸性的过度冲击。例如,我认为没有必要想得那么远,并且认为即使是闪耀的恒星光芒、手枪开枪的声音等也不会留在记忆中,更不用说对事件造成部分影响了。莫兹利的观点也是正确的,他认为我们没有对痛苦的记忆,“因为一旦它被再次完整地建立起来,神经元素的干扰就会瞬间消失。”也许因为疼痛的消失,参照比较的对象缺失了。但是不仅仅在痛苦层面如此,可以说我们缺乏对所有不愉快感觉的记忆。第一次从非常高的跳板跳入水中、第一次骑马越过障碍,或者战斗中第一次子弹从耳旁飞过都是不愉快的经历,任何人否认它都是在欺骗自己或朋友。但是在回想它们时,我们又会觉得其实也没那么糟糕,或许仅仅只是害怕。但事实并非如此,对这些感觉根本就没有记忆。
这个事实在讯问中非常重要,我相信没有一个证人能够有效地描述身体受伤带来的痛苦、纵火引发的恐惧和对威胁的恐惧。实际上,这并不是因为缺乏能够表达的语言,而是因为他对这些印象没有足够的记忆,当然也因为他当下没有什么可以拿来比较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时间自然会产生很大的不同,如果一个人在经历过不舒服的事件后不久就对此经历进行描述,他可能会比以后更好地记住它。在这里,如果审讯人员在几年前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他可能会指责证人夸大其词,因为他可能会根据自己的经历认为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指控是不公正的。概念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时间的差异,以及记忆中事件的逐渐淡化。此外可以补充几个其他特定的条件。
例如,康德呼吁我们关注所拥有的超越想象力的力量(幻想):“在记忆中,我们的意志必须控制想象力,想象力必须能够自愿地决定以往想法的再现。”
但这些想法可能不仅能够自愿地被提出,我们在使这些意象更清晰,更准确的方面也有一定的力量。让审讯者请证人“努力回忆,给自己找麻烦等”是相当愚蠢的。这样做不会有任何影响,甚至可能产生负面效果。但如果审讯者不怕麻烦,他可能会去激发证人的想象力,并给他一个机会发挥一下。如何做到这一点自然取决于证人的本性和教养,但法官可以帮助他,就像经验丰富的老师可以帮助困惑的学生进行记忆一样。当钢琴家完全忘记一首他非常熟悉的音乐时,两三个和弦可能会让他向前或向后顺起这些调子,然后一步一步地再现整首乐曲。当然,引起演奏家共鸣的和弦必须是经过恰当选择的,否则上述的过程就没有作用。
这些线索的选择是有规则的。根据艾宾浩斯的说法:“回忆内容的差异是由可知的原因造成的。旋律听起来很痛苦可能是因为旋律本身并不被喜爱。形状和颜色通常不会反复出现,如果反复出现的话,它们会对清晰度和确定性有明显的要求。过去的情绪状态只能通过努力、一些伴随的动作以相对苍白的方式再现。”我们可以遵循这些提示,至少在某些方面对我们是有利的。当然,没有人会说为了让证人记住,应该给他们演奏曲子。因为曲子已经渗入记忆中,这种不受欢迎的特性可能会刺激他们的回忆,形状、颜色或其他激**绪的条件可能是徒劳的。但是,上面所说的话使我们回到古老的工作法则,即尽可能地利用不断发展的定位感。西塞罗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Tanta vis admonitionis inest in locis,id quidem infinitum in hac urbe,quocumque enim ingredimur,in aliquam historiam vestigium possumus.”(“这则告示看上去可能没有意义,但是在本城邦范围内却不同,因为只要在此驻足,你就进入了我们可以追溯的历史。”)事实上,他还从定位感中推导出了他的整个记忆学说体系,或者也可以说他至少为那些这样做的人提供了解释。
那么,如果我们带来一名证人,他在法庭上没有回忆起任何事情,那么所有提到的方法都可能有用[33]。最有影响力的是定位感本身,因为重要事件中每个节点的发生不仅是一个关联的内容,也是一个关联的场合。此外一定要记住,复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且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困难阻碍这种复制。这里我们必须清楚,人只有一定数量的精神能量可供使用,而其他事项必须使用的能量却在主要任务中被消耗掉了。例如,如果我回想起一个发生在某所房子窗户附近的事件,我就很难记起房子的形状、窗户的位置、房子的外观等,并且当我刚刚开始尝试回忆、远没有成功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以至于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回忆真正关心的事情。此外,回忆无关事物中的错误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联想,可能会对主要事物的记忆正确性造成很大的干扰。但是如果当时我在现场,并且能回忆起当时的一切,那么所有这些困难就都不会存在了。
我们仍然需要考虑上述条件以外的其他条件。如果声音效果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那就意味着也可以出现在它们首次出现的地方。同样的铃声或类似的噪音可能会偶然发生,小溪流动的声音是相同的,风的沙沙声是由当地的地形、植被、特别是树木,以及建筑物决定,随地点而变化。即使只有一双灵敏的耳朵能明确地分辨出这种差异具体体现在哪里,每个正常的个体都会无意识地感受到这种差异。即使是随处可见的“普遍的噪音”,其特征也会根据地点而有所区别,当所有这些其他事物结合在一起,对思想的联系和过去的再现非常有利。颜色和形状也有相同的情况,相似的排序可能会出现,并且可能唤醒相同的态度,因为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条件。但是就好像人们会说的那样,一旦这些具有回忆倾向的事件被给出,那么对于当时发生的任何事件的回忆都会自然而然地增加。无论存在什么特别有助于事件回忆的因素,最有帮助的就是回到事件发生地,但这一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容易办到。因此,在重要的情况下,一个人不能过于坚持地建议对证人进行讯问,只能尽可能地从证人的叙述中进行还原。顺便提一下,法官自己了解了真实的情况之后,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他能够用几句话就做出间接的描述,但如果不是法官亲眼看见,而只是从证人自己的证词中获得的一些信息,那就会存在着一定的描述难度。
如果有人质疑在事件发生地进行审讯的重要性,只需要重复测验两次,一次在法院,另一次在事件发生的地方,那么他肯定不会再有所怀疑。当然,事情不应该这样做,所发生事件应该与目击证人在事件发生地进行讨论,然后在市政厅里或在半小时路程之外的旅馆里把笔录做了——笔录必须在当时当地一笔一画记录下来,以便每个印象都可以更新,每一个小疑问都可以被研究和纠正。然后,通过坚持厄普豪斯法则,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已经过去的东西、后来添加的东西和今天发现的东西之间的差异,即对现在的认可,是我们最终认识过去的一个非常必要的部分。康德已经告诉了我们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惊人的结果:“有许多想法我们在生活中永远不会再次意识到,除非某些场合使它们在记忆中涌现。”但这样一个特别强大的场合也存在着其局域性,因为它能够激发我们感官回应的所有因素。[34]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工刺激记忆的可能性会像所有记忆一样消失。事实上,我们知道,那些涉及特定人和事物的经历,以及在看到这些人和事物时被想起的经历,在以后的岁月里,当记忆图像的关联性被打破时,即使这些人或事物像以前一样存在,也只能唤醒一般的观念。但是,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一些其他不利的因素肯定已经产生影响了。
众所周知,记忆可以通过特殊场合得到强化,这是记忆的一个特征。霍夫勒的观点是,斯巴达男孩会被绑在国界边的界碑上鞭打,为的是可以回想起他们的立场,甚至是现在,我们的农民也依然保留着这样的风俗,当他们建立新的界碑时,会把小男孩拉到界碑旁,抓他们的耳朵和头发,这种方式会让他们更好地记住新界碑的位置,因为成人之后,他们会被问起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证人能够展示一些与正在讨论的情况同时发生的具有影响力的事件,并可以对当时的情况产生提醒时,相信证人就是比较明智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