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简便起见,我将位置感、压力感、温度感等综合起来,统称为触觉。触觉引发的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因为许多证人都会讲述他们在黑暗中或其他看不见东西的情况下产生的感知,同时,在攻击、创伤和其他接触情形下,很多人都是通过触觉进行感知。在大多数情况下,证人无法看到身体触摸的部分,所以就只能依靠触觉,只有当视觉和触觉结合起来并互相纠正时,才能达到足够的确定性。研究表明,三维的概念不能通过视觉获得。起初,我们对这个维度的感知仅仅归功于触觉,后来又归因于经验和习惯。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得到了那些先天失明、随后恢复视觉的人的证实。有些人仅凭视觉无法分辨银铅笔套和大的钥匙,他们只能辨别这些是不同的东西,只有在触摸之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触觉也很容易犯错误,在盲目进行出没时尤为如此。与此同时,训练可以显著提高触摸的准确率,在许多情况下,例如我们用指尖测试物体的精细程度时,触觉比视觉更值得信赖。对于纸张、皮革的质量,表面的光滑度,凸起的存在,通常都是用手指触摸来加以判断。因此,如果证人断言,这个或那个物体非常光滑,或这个表面非常粗糙,我们通常要继续追问,他是否用手指触摸过这个表面,只有当他回答“是”时,我们才能形成确信。那些不得不依赖于触觉的人,其感知领域将会随之得到扩展,例如,盲人就具有敏锐的触觉。盲人关于自身接触感知的陈述,即便看似难以置信,有时也是可以信赖的;盲人可以感觉到布料的颜色,因为不同的颜料及其使用的介质,使得特定颜色的布料具有不同的表面质量。
在另一领域,聋人同样具有特殊的能力。阿伯克龙比向我们证实,在他的医疗实践中,他经常观察到,聋人能够灵敏地感知到马车或者行人正在接近,而听力很好的普通人却未能察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养了一只安哥拉猫,和所有的安哥拉猫一样,它完全失聪,这一点得到了医生的证实。然而,无论这只猫在什么地方打瞌睡,只要有人走近,它就会立即注意到脚步声,并能辨别出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它就会吓得跳起来;如果感到熟悉的人过来,它就会高兴地伸伸懒腰,期待有人来爱抚它。它能感觉到所处位置(例如凳子、窗台、沙发等)最轻微的接触,同时,它对物体的轻微擦刮也特别敏感。这种敏感性,经常体现在那些听力不好的人身上,而我们经常对此产生怀疑。
我们可以通过练习和肌肉的训练提高触觉。斯特里克指出,他经常注意到,那些经常进行肌肉锻炼的人,观察能力要优于那些习惯久坐的人。这与许多实验结论并不矛盾,即受教育的人在各个方面都比未开化的人更为敏感。同样,女性的触觉比男性更加发达;至于空间感和压力感,男性和女性没有什么差异。对于特定类型的感觉,注射各种药物可能产生明显的影响。例如,注射吗啡会降低皮肤的空间感。大麻单宁会降低敏感度,酒精会带来迅速明显的影响。在莱辛巴赫看来,一些敏感的人具有极其敏锐的情感。其中最敏感的人,会立即注意到他人的接近及其相对位置,或者在黑暗房间中察觉他人的存在。那些非常紧张的人,经常会感到气压、细微震动等情形,这一点毋庸置疑。诸如此类的事实表明,人们能够区分各种类型的触觉印象。对温度的感觉较为发达,女性对温度的敏感度要优于男性。在嘴唇和指尖,可以感觉到十分之二度的差异。如果要得到一个绝对值而不是一个差值,一般来说,平均值的变化不会小于4 度。例如,温度r 为19 度,估计的温度将处于17~21 度之间。我认为,人们对普通温度的估计通常是正确的。例如,那些习惯于在冬天居住在温度为14 度的房间中的人,能够立即察觉并准确评估1 度上下的温度变化。同样地,那些在夏天洗冷水澡的人,能够感知到1 度上下的温度变化。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证人关于较小幅度温度变化的证言,但必须指出的是,所有感知的条件都必须加以明确,因为这些条件可能带来巨大的影响。有研究显示,与单个手指接触32 度的水相比,如果用整只手接触29 度的水,可能会产生更热的感觉。韦伯进一步指出:[15]“如果我们把两个相邻的手指放在两种不同温度的**中,这种温度感会就会发生传递,以致无法区分温度的差异。但是,如果我们在这个测试中使用两只手,当我们用两只手先后接触两种不同温度的**时,就会明显感觉到温度的差异。皮肤表面接收外在刺激的点越近,也许大脑中接收这些刺激的部位越近,这些感觉就越容易融合在一起;然而,它们之间的距离越远,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就越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但是,法庭经常需要对温度进行估计,因此必须确定这种估计的可靠性。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伤者和加害者在犯罪当时的感觉,以及各自陈述的可靠程度,对查明案件事实非常重要。首先,我们要感谢韦伯出色的观察结论,我们在闭上眼睛时,很难发现匕首刺向身体的角度。同样地,我们也很难确定推搡或击打的方向。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非常准确地确定头发被抓扯的方向。
有关接触和疼痛的感知所需的时间,通常认为,例如,短促有力地击打玉米,能够立即感到与玉米的接触,但一至两秒后才会感到疼痛。或许玉米具有一种特殊的结构,不过,产生疼痛的感觉往往需要一段时间。亥姆霍兹做了1 850次测试,证明神经流每秒移动90 英尺。如果你的手指被扎伤,你会在30 秒后感觉到。即便对此进行最简单的实验,也不足以得出任何确定的结论。我们只能说,对外围疼痛的感知会在接触后一段时间形成,大约比导致疼痛的原因晚三分之一秒。
被刺的感觉,通常被认为是与热的物体接触的感觉;同时,受伤的人的感觉,与推挤或割伤、刀刃的寒冷及其身体深处导致的疼痛十分接近。我从受伤的人那里了解到,这些说法还没有得到证实。撇开那些故意夸大事实、想让自己变得有趣或者想表明自己受到严重伤害的人不谈,所有答案都指向这样一个事实:刺打、枪击和殴打的感受与推搡类似。此外,伤者几乎立刻就能感觉到血液上涌,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感觉,因此痛苦来得更晚一些。库勒及其学生认为,[16]基于对大量决斗行为的观察,即使是用最锋利的剑用力刺击,被刺者的感觉也与殴打或者推搡导致的无痛或几乎无痛的感觉类似。奇怪的是,所有人都说这种感觉好像是由某种很钝的工具所导致的——也许是一块落下的瓦片,但没有人感觉到刀片刺入身体的冰冷感觉。
那些遭受枪击的士兵,经常在受伤几分钟后才被询问枪伤情况,他们一致表示,他们只是感到有人在用力推搡他们。
对于造成伤害的人而言,情况却完全不同。洛茨提醒人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在安装带有弹性梯级的梯子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梯级固定在两侧的位点。
当弹性梯级松动时,可以感觉到梯级固定的位点;当用斧头固定时,可以感觉到木头的阻力。同样地,士兵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剑尖或刀锋刺入敌人的身体。
最后一个事实已经得到学生们的证实。人们可以清楚地分辨,这把剑究竟是仅仅刺穿皮肤,还是深深地刺入身体直抵骨头。这种触摸的感觉集中在右手拇指上,刚好在剑柄下方握柄的地方。
加害者感觉自己已经伤害对方,这种感觉的重要性在于,当他希望说出真相时,他能够可靠地表明自己是否伤害了对方,以及伤得究竟有多深。被害人陈述的重要性在于,在涉及不止一个加害者的情况下,能够确定究竟是哪些加害者导致了哪些损伤。当被害人想要作出真实的陈述时,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内容:“我很确信X 在我肩膀上捅了一刀,但他只是推了我一下,并没有捅我——我没有感觉到捅刺。”实际情况是,确实是X 刺伤了他,如果预审法官向被害人就此作出解释之后,他的证言将会更加可靠。
此外,实践中还需要注意其他一些重要事实。
1. 众所周知,覆盖骨头的那部分皮肤,被拉长延展后覆盖肉质部分,以致不能很容易地识别刺激点。在实验状态下,这种移位可能是有意为之,但经常是剧烈身体扭动所致。当一个人坐下的时候,身体上半部分被向后拉,就会发生一系列这样的移位,此时很难定位打击或刺伤的位置。同样,当一只手臂向后举起,使手掌平放在最上面的时候,情况也是如此。当身体的一部分被另一个人抓住,皮肤被拉到一边时,要想找到伤口则更加困难。
2. 潮湿的感觉是由表面寒冷和容易移动的物体形成。因此,当我们毫无预兆地触摸一块冰冷光滑的金属时,我们会认为自己触碰到了潮湿的东西。反之亦然,因为我们相信,我们触摸的是冰冷光滑的东西,而它只是湿的而已。因此,关于受伤后出血的情形,错误的判断数不胜数。受伤的人或他的同伴认为,他们已经感觉到出血,其实他们只是触摸到一些光滑的金属,或者他们实际上真的触碰到血液,但却把它当作光滑和冰冷的东西。关于是否出血的错误判断,常常导致事实认定的混乱。
3. 重复性的行为,能够强化和澄清触摸的感觉。所以,当我们想要通过触摸来检验某些物品的时候,就会反复进行触摸,用手指来回触摸,并用手指夹住特定的物品;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不断地触摸那些具有漂亮外观的物品。我们喜欢在光滑或柔软的毛茸表面上下移动手指,以便形成更清晰的感觉,或者判断这种感觉是否持久稳定。因此,每当必须通过触摸来确定某些事情时,一定要搞清楚是仅仅触摸一次还是重复多次,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两种做法的差别,与匆匆一瞥和准确观察之间的关系并不一样,因为通过触摸可能体会到本质的差异。
4. 我们很难仅仅通过触摸判断物体是直的、弯曲的、平坦的、凸起的还是凹陷的。韦伯已经证明,手指轻压一块玻璃板,然后加大力度,再次加大力度,玻璃板就会看起来像是凸起的;当反过来操作时,就会感觉是凹陷的。当距离保持不变时,则仿佛是平坦的。
5. 根据菲洛特的研究,[17] 一个点以恒定速度在较大的一块皮肤上运动,例如在手背上从手腕到指尖,如果不加以观察的话,会给人一种速度越来越快的感觉。如果沿着相反的方向,这种速度加快的感觉就不那么明显,但如果皮肤覆盖面增加,这种速度加快的感觉也会增加。这表明,关于刀伤、划伤等问题的判断,有可能会出现错误。
6. 关于习惯性压力这种感觉的可靠性,实践中可能会产生问题。韦伯最早对此进行了实验,随后得到费希纳的证实,即皮肤的不同部分对重量的感觉存在很大差异。最敏感的是额头、太阳穴、眼睑和前臂内侧,嘴唇、躯干和指甲最不敏感。如果将六枚硬币堆放在身体的各个部位,然后一次一个地移除,则会感觉到差异。为了体会硬币逐步减少的过程,可以这样做:手指尖处一美元;
脚掌处一美元;
手掌处两美元;
肩胛骨处两美元;
脚后跟处三美元;
头部后方四美元;
胸部四美元;
背部中间五美元;
腹部五美元。
进一步的实验没有发现新的情况。目前还没有成功的实验表明受教育和未开化的人相比、男性和女性相比,在压力感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这些事实,可能在涉及攻击、窒息等行为的情形具有参考价值。
注释
[1] For a general consideration of perception see James,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
Angell, Psychology.
[2] Meinong: über die Bedeutung der Weberschen Gesetzes. Hamburg and Leipzig, 1896.
[3] T. Pesch: Das Weltph?nomen.
[4] H. Helmholtz: Die Tatsachen der Wahrnehmung. Braunschweig 1878.
[5] E. L. Fischer: Theorie der Gesichtswahrnehmung. Mainz 1891.
[6] Cf. Archiv, XVI, 371.
[7] Vincent: Traité de Médecine légale de Légrand du Saule.
[8] W. Heinrich: übersicht der Methoden bei Untersuchung der Farbenwahrnehmungen.
Krakau 1900.
[9] Physiologie der Netzhaut. Breslau 1865.
[10] J. O. Quantz: The Influence of the Color of Surfaces on our Estimation of their Magnitudes. Am. Journal of Psychology VII, 95.
[11] People of extreme old age do not seem to be able to hear shrill tones. A friend of mine reports this to be the case with the composer, Robert Franz.
[12] W. Wundt: Grundzüge.
[13] A. Strindbcrg: Zur Physiologie des Gcschmacks. Wicner Rundschau, 1900. p.
338 ff.
[14] C.Lombroso and G. Ferrero. The Female Offender.
[15] E. H. Weber: Die Lehre vom Tastsinn u. Gemeingefühl. Braunschweig 1851.
[16] Students who are members of student societies distinguished by particular colors.
[17] K. Vierordt: Der Zeitsinn nach Versuchen. Tübingen 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