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声音,我们主要有两个问题:证人听到的内容是否准确,以及我们听到的证人陈述是否准确。在证人和我们之间,还有其他因素需要引起注意,包括正确的理解、准确的记忆、想象力的影响、多重影响因素以及个体诚信的程度;但是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证人听到的内容是否准确。一般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会认为,证人不可能完全准确地重述自己听到的内容。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思考关于名誉问题的处理方式。如果想要证人回忆诽谤的言词,那么,相关的词汇数量将和证人数量一样多。我们发现,诽谤的倾向并不容易被人误解。即便存在此种情形,至少我没有遇到。例如,证人可能混淆“流氓”“骗子”“诈骗犯”等词,以及“牛”“驴”“笨蛋”等词。但如果他实际上听到的是“驴”,就不会声称听到“流氓”一词。他只是观察到,A 用道德败坏或愚蠢之类的贬义词侮辱B,当被问到具体的内容时,他就会嵌入一个合适的词。通常情况下,人们听到的只是大概意思,因此,很难直接口头再现第三人说过的话。人们总是进行间接叙述,因为他们只记住了大概意思,而没有记住具体语句。记忆与这种间接叙述并不相同,因为法庭在审查证言时,通常要求证人直接重述他所听到的内容,然而,证人仅仅是基于感觉进行陈述,并不能重述当时的具体语句。如果想要改变这种局面,往往需要非同一般的智力和专业训练。
现在,如果证人仅仅重述他们所听到的内容的实际含义,就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但是,如果他们仅仅陈述自己主观上认为的实际含义,就可能导致我们犯很多错误。总体上看,那些没有受过教育或者教育程度不高的人,通常不会关注他们不能理解的事情。即便是纯粹的感官感知,也是基于智力水平加以整理的。
如果牢记这一点,就能够在一些复杂情况下准确地对证言进行解释;证人可能通过自己的语言,转述他从另一个人那里听到的事情,但是,我们可能根本无法判断另一个人的品性和文化素养。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条件。
如果我们需要评估一个人的能力,或者评估一个人在特定条件下的听力,即使案件非常简单,也最好不要仅仅依赖声音测试。这种评估必须由专家负责进行,如果案件情况确实非常复杂,就必须在与原来情况相同的地点和条件,对相同的人进行评估测试,否则就无法搞清真相。
然而,单纯确定听觉能力可能并不足够,因为这种能力可能随着个人分辨单一音调的程度而变化。这不仅因人而异,还取决于时间、地点、声音等因素。例如,在我的卧室以及相邻的三个房间里,我都安装了挂钟,每个挂钟都在运行。
房间的门平时都打开着。晚上,当四周很安静时,我有时能听到所有钟的滴答声;当我把其中一个房间完全隔离后,再仔细倾听,其他三个钟的滴答声就完全消失了。不过,我还是努力让自己不要只听某个钟的滴答声,而是试图倾听另外三个钟的滴答声,但我没有能够同时听到两个钟一起的滴答声。另一天,在同样情况下,我的尝试又完全失败了,要么是没有听到其中一个钟的声音,要么就是很短瞬间的滴答声,导致滴答声再次消失在嘈杂声中;或者我确实听到了时钟的滴答声,但从来没有听到过我所想听到的那个时钟的滴答声。
这种情况有多种解释,可以在不同的人身上重复此类实验。这表明,听觉能力具有极度的差异性,没有理由相信某人拥有特殊的能力。不过无可否认的是,我们很难在控制条件之下进行实验。
当然,实践中也有奇迹出现。廷德尔等人反复强调,虽然大多数人的正常听觉是敏锐的,但是,他们并不能听到像蟋蟀鸣叫这样的高音调。另一些人能够毫不费力地感知深沉的音调,却很难准确加以分辨,因为他们只能听到滚动或咆哮声,却听不见个别的音调。[11] 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人都很难对声音的方向作出准确判断。冯特指出,我们能够定位出现在面前的响亮声音,同时,与辨别前和后相比,我们通常能够更好地区分左和右。[12] 这些对我们非常重要的观察结论,已经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冯特的理论已经被各种实验所证实,表明左和右的声音最容易辨别,而前、下、右前、左前、左下、右下的声音最难以辨别。普瑞尔、阿恩海姆、克雷斯和穆斯特博格等人都曾做过此类实验。
所有这些实验都显示出特定的错误倾向。前面的声音,经常被误认为是后面的声音,并且感觉像是声音高过头顶。一般认为,双耳听觉对声音方向的识别非常重要,单只耳朵的识别要困难许多。这一问题得到以下事实的佐证,即当我们想要确定声音的方向时,我们就会把头转来转去,好像是在比较方向。在这方面,目前已有一些有效的实验。
当实践中有必要确定证人是否正确地辨别声音的方向时,最好让医生核实证人是否用双耳聆听,以及证人双耳的听力是否正常。观察发现,双耳听力很好的人在判断声音的方向时表现并不突出。其他人可能在这方面非常娴熟,并且可能通过练习、增强定位感等方式提高技能。但无论如何,只有通过实验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
关于声音的传导,需要注意的是,声音通过紧凑物体传播的速度非常惊人。
关于马蹄声、大炮的轰鸣等声音,只要把耳朵贴近地面就能听到,这在小说中十分常见。所以,如果有证人作证指出,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或将耳朵贴到墙上听见远处发生的事,一定不要对此类陈述置之不理。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进行有效的实验,但这样做是大有裨益的,因为据此可以大致判断证人的能力极限。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应当知道,将头部至少是耳朵浸入水中,究竟能够听到哪些声音。这个实验可以在浴室进行,把后脑勺浸入水中,耳朵完全在水下,嘴巴和眼睛位于水上,嘴巴紧闭,这样就不会有声音通过咽鼓管进入耳朵。此种情况下,几乎听不到任何必须通过空气传导的声音。即便你身边的人说话声音很大,你也只能听到极少一部分内容。另一方面,你可以清晰地听到通过紧凑物体——例如墙壁、浴缸和水——传递的声音,如果是镶嵌在墙壁内部的固定浴缸,效果就会更加明显。此种情况下,即便建筑物某个较远的部分,例如某一面墙被人用力敲打,浴缸里的人也能非常清楚地听到敲打声,尽管站在浴缸附近的人什么也听不见。对于意外事件、试图致人溺水或者意外窃听等情形,上述知识就可能具有重要作用。
关于聋人或存在听力障碍的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根据费希纳的研究,耳聋最开始源于无法听见高频的音调,以至于最后无法听到低沉的音调,所以人们经常会怀疑当事人的陈述,因为他们仍然能够听到低沉的音调。同时,聋人常常从嘴唇动作中获得大量信息,对嘴唇动作的解读已经成为聋哑人所谓“听力”的基础,当然,在这方面也可能出现一些错误。实践中,有许多关于聋哑人的故事,他们通过对各种表情进行熟练的整合分析,能够比听力好的人获得更多的信息。
年龄对听力的影响也很重要。贝泽尔德对大量不同年龄的人的耳朵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人在超过50 岁之后,接近正常听力的人数不仅持续减少,而且听力受限的程度也在逐渐增加。这一结果比预想的情况更加令人惊讶。
在超过50 岁的100 个人中,没有一个人能听见16 米以外的谈话;10.5% 的人能够听到8 到16 米远的谈话。在7~18 岁的在校儿童中,有46.5%(1 918 人)的儿童能够听见20 米以外的谈话,32.7% 的儿童能够听见8~16 米远的谈话。在50 岁以上的人群中,这一比例为10.5%,而在7~18 岁的人群中,相应的比例为79.2%。老年妇女的听力优于老年男子。在4~16 米远的地方,女性和男性听见谈话的比例分别是34% 和17%。儿童的情况则相反,在20 米及以上的距离,男孩听见谈话的比例为49.9%,女孩则为48.2%。这种关系倒置的原因在于,男性从事的体力劳动和其他嘈杂职业带来的有害影响。当证人的听力究竟与不同年龄段的人相比存在多大差异这一问题面临争议时,上述比较分析就可能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