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斯图亚特王朝2(1 / 1)

因此,所有对国王政策感到不满的人都迎来一个独特的拨乱反正的机会:一个不能随意解散的议会被召集起来。之所以采取这种坚决的措施,主要与当时独特的历史背景有关。12个月之内,查理维持无议会政府所依仗的机构和君主特权被清除。那些在17世纪30年代曾劝诫过国王的人遭到监禁、流亡或羞辱。但是,没有发生预期的和平与合作。相反,在越来越大的不信任和指责中,危机迅速加深。内战在两年内爆发,几乎令所有人都感到沮丧和困惑。为什么查理的地位崩塌得如此彻底、如此迅速、如此惊人?历史学家们对此争论不休。但有两点非常明显,其中一点是,一旦人们普遍期望的宪法改革得以实现,那么查理卑劣的品格、明显打算尽早收回他的让步的决心,以及他越来越希望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使用武力的意愿,将迫使下议院领导人,尤其是约翰·皮姆(John Pym),考虑采取更激进的措施。1640年,议员们一致赞成一个对国王不利的、限制王权的方案,废除那些维持无议会政府的权力、君主特权和法庭。没有人打算增加两院的权力,只是坚持让议会定期举行会议来履行其古老的职责:制定法律、批准拨款、使国王注意到百姓的不满以及寻求补救方法。到1641年秋季,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观点:国王本人是如此不负责任、无法挽救,因此议会有权以人民的名义,将以前由国王行使的权力,转移到议会手里。具体而言,这意味着下议院应参与枢密大臣、国家和法院的主要官员的任命和解雇,并且枢密院的辩论和决定应受议会监督。议会之所以提出这些要求,是因为查理在1641年7月与苏格兰人签订的条约中曾做出非常类似的让步。10月,爱尔兰叛乱爆发后,这些要求变得更加迫切。

爱尔兰北部的天主教徒害怕英格兰议会将推出新的压制性宗教立法,于是决定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解除执行此类立法的阿尔斯特新教徒的武装。由于阿尔斯特种植园地区遗留下了宿怨深仇,暴力事件不可避免地失控,新教徒中有3000人(即新教徒人口的1/5)被屠杀。英格兰的可靠资料显示,实际数字要更大。对于查理一世来说,致命的是,这些反叛分子声称是按照他的权威行事,并且他们还伪造了一份授权令。这让人们更加相信一些传闻。有传闻说查理与爱尔兰天主教徒策划阴谋,以及他与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和教皇进行了秘密谈判,以获取1640年入侵苏格兰的人力和财力,而随后在1640年初,就发现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军队密谋通过武力解散议会的行动。几周之内,在军人的支持下,查理断然签署逮捕令,在议会的一次会议中逮捕了五名下议院议员。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查理去招募和指挥军队来为英格兰效力并征服爱尔兰人,是不可想象的。此时,约翰·皮姆率领议会攻击查理一世,称他是一个精神错乱的国王,一个不适合行使王权的人。在内战爆发前的18个月里,下议院的大部分人和上议院的少数人都赞同这一观点。当查理一世在诺丁汉高举战旗向人民宣战时,人们对他的判断力和可靠性的质疑,是分裂国家的原因之一。

导致战争爆发的第一个因素是,查理在1640年的行动,迫使许多人采取了比他们原来的或预期的更为激进的宪政立场。但宪政因素对于内战爆发的影响是有限的。围绕一个迫切但不可谈判的主题,一个信任问题出现了,那就是用于对付爱尔兰反叛分子的武装部队的控制权。这还涉及别的问题,即国王对民兵及其指挥官(包括郡长和副郡长)的控制权。这些宪政问题,连同国王的大臣和议员对议会的问责,被证明是内战的诱因,但这些问题并不是那些积极选择站队的人头脑里考虑的东西。当然,信任问题使得一些人站到了议会一边,但是皮姆和他的同僚此时提出的新要求,对许多人来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果说国王跟教皇眉来眼去,把一些人推向了皮姆的怀抱,那么皮姆的鲁莽把另一批人推向了国王的怀抱,因为他不择手段地用屠杀数千名伦敦人的方式,来恐吓两院议员批准有争议的措施。1642年,就宪政问题,几乎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立场,但是有10个人无法选择站队,他们认为双方都存在正确和错误的地方,并且继续祈求双方达成妥协,和平解决分歧。在大多数的郡和自治市镇,整个1642年的主流情绪是和平主义、中立主义或至少是地方主义。也就是说,人们企图通过全国中立化,促使各派达成非军事化协议,或者通过“和平”运动强制双方接受非军事化协议,或者县政府以国王或议会的名义强制实行秩序和纪律,但是,人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更大的、全国性的战争。关于宪政问题,无论对威斯敏斯特那些议员施加多大压力,都不足以引发内战,他们早都经历过王室的狡诈和伦敦学徒们的威胁政治。

但到了1642年,出现了第二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宗教。大主教劳德的宗教实验激活了清教徒的战斗精神。到1640年,大批神职人员、绅士,特别是富裕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决定,必须推翻教会的管理制度,因为它很容易被一群创新者和秘密天主教徒(比如劳德派的人)所操纵。主教的职位必须废除,有人说,《公祷书》“臭气熏天,上帝的鼻子也觉得它奇臭无比”,必须予以压制,并且必须停止庆祝圣诞节和复活节等“教皇制度的”节日。议会中的多数人最初赞成进行更温和的改革:惩罚劳德和他的追随者,并制定立法以减少主教的自治权和管辖权。但是,苏格兰人要求更大的变革,有人还精心策划了一场请愿活动,要求改革教会的“树根和树枝”,还有许多地区爆发了圣像破坏运动(砸碎教堂窗户的彩色玻璃和砍毁圣餐栏杆),这迅速导致意见的极端分化。由于许多反对主教的人也反对贪婪的地主和什一税(影响到普通的财产权),于是捍卫现有教会不仅是捍卫宗教,更是捍卫社会的秩序和等级以及国家。

在保皇党出现之前,已经有一个英格兰国教党,那些在1642年投奔国王的人显然是出于宗教目的。另一方面,拥护议会的人是那些致力于推翻现有教会的人,他们致力于建立一个新的福音派教会,该福音派教会更重视传讲上帝的话语,加强道德和社会纪律。新英格兰的流亡者回到了英格兰,他们讲述敬虔的信徒在荒芜之地的成功故事,他们的回归强化了以上观点。《旧约》中,以色列人摆脱了埃及的奴役,被带领到应许之地,同样神的新选民英格兰人将摆脱束缚,被带到另一片应许之地,一个勇敢的新世界。尽管大部分英格兰人都在犹豫不决,寻求折中办法,但是接受武装斗争的少数派却对宗教充满热情。

随后,那些犹豫不决的人也被无情地卷入内战。面对少数派不断升级的要求和威胁,大多数人不得不选择站队。许多人,或大多数人,只进行了极少的抵抗,他们选择按照逼迫他们的人的指示做事。另一些人进行了自我反省,而后不情愿地做出了痛苦的决定,将自己和家人搬到他们认为更高尚的一方的控制区。但是,由于害怕国王的“教皇派”盟友和议会的宗教狂热分子,做出这个决定让很多人痛苦不堪。

内战

第一次内战从1642年持续到1646年。很难说战争爆发的具体时间,因为国家是逐渐陷入战争的。1642年1月,国王离开伦敦,开始了环绕英格兰中部和北部地区的漫长征程。4月,他试图收回存放在赫尔的一系列军事装备(他在苏格兰战役中遗留下来的),但是城门紧锁,他吃了闭门羹,被迫退回到约克。在6月到8月期间,查理和议会两院就民兵训练问题向敌对军官发布了截然相反的指示,这导致了一些小规模冲突和武力威胁。到8月底,双方都在积极招兵买马,冲突升级。8月20日,国王在诺丁汉举起旗帜,正式宣战。但是,各方都希望谈判能够取得成功,或者两军之间只进行一场战役就解决问题。但是,10月23日,在沃里克郡南部的艾吉希尔(Edgehill)爆发的第一场战斗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虽然国王在向伦敦前进并且到达了布伦特福德,但他没有军队或后勤支持来迎战阻止他前进的部队。寒冬迫近,道路变得无法通行,他撤退到牛津。冬天里出现了间歇的和平,并进行了徒劳无果的谈判,仅仅过了一个冬天,真正的战争爆发了。最初的军队都是勉强拼凑的,军饷仅够糊口。到了春天,显然全国必须动员起来,必须在每个地区建立军队,还要有维持军队的资金和行政机构。国家可能已陷入战争,但是这场战争的逻辑及其代价会将内乱变成血腥的革命。

在1643至1645年的某些时候,可能1/10以上的成年男子都参了军。没有单支军队超过2万人,而最大规模的一场战役(马斯顿荒原战役,发生在1644年6月,在约克附近,有几支军队交锋)的参战人数也不到45 000人。但在1643年、1644年和1645年的战事期间,通常有12万到14万武装人员参与战斗。双方在各自的地盘组织各郡的“联盟”,每个联盟都有一支军队(至少在名义上如此),其主要职责是清除敌人的联盟,保护自己不被入侵。双方各有一支负责全国性战事的“行军部队”。在这些情况下,战争基本上是小规模战斗和包围,而不是重大战役。有些地区(例如东盎格利亚、南海岸和威尔士中部)几乎没有发生战斗;其他地区则不断被敌军践踏和占领(塞文河和泰晤士河流域最严重,而整个中部地区是一片永久的军事区)。议会的中心地带是伦敦附近的地区。由于靠近首都,受到议会两院的强制要求,以及成千上万的伦敦人已经迅速武装起来(由失业者和有宗教倾向的人组成,他们所占的比例不详),使得温和派和犹豫不决的人也接受了议会的权威。同样,国王最初的优势在于他访问和参观过的地区:中部地区的北部和东部,包括兰开夏郡到牛津郡的各个县。最北部和西部,最初是中立的或立场不明确的,保皇党逐渐在这些地区占了上风。

国王在最初阶段拥有几个优势:富人的支持、源自国王的自然统一的指挥结构,以及更简单的军事目标(夺取伦敦)。但议会拥有更大的长期优势:伦敦的财富和人力,对提供信贷至关重要;对海军和贸易路线的控制,使得务实的商人宁愿与他们打交道,而不愿与国王打交道;需要保卫的领土更加紧凑,比保皇党位于内陆的领土更不易受侵略;以及在1644年有两万苏格兰人从北面入侵国王的领地,虽然这一行动所起到的帮助作用有限,但仍然很重要,作为交换,两院承诺建立一种与苏格兰类似的教会政府。

在持久战中,议会一方很可能会拖垮保皇党。事实也确实如此。纯军事因素对战争结果的影响很小。双方部署了相同的战术并使用了类似的武器;双方都有大量经验丰富的军官,他们在三十年战争中服役于大陆国家的军队。1645年,双方都“重新塑造”了他们的军事组织,以打破军事平衡。国王在布里斯托尔和牛津分别设立了司令部,而议会把三支在最近几个月已经疲惫不堪的军队重新召集起来:一支对其现有的任务(防御东盎格利)来说过于庞大的军队,威廉·沃勒(William Waller)爵士在南部地区吃了败仗的军队,以及埃塞克斯伯爵总司令的“行军部队”。这支新模范军由一位“局外人”托马斯·费尔法克斯爵士(Thomas Fairfax)指挥,以避免旧军队中的高级军官相互不服气,并且所有议会议员都从司令部中被召回议会;没有被召回的,要根据现有的资历进行安置。新模范军创立的初衷不是为了将议会事业激进化,它也不受激进军官控制。关键问题是职业化,而不是激进化。军队后来在宗教热情和为人才开放职业生涯方面取得声誉,并不是在其初创阶段就拥有的特征。1645年6月,议会在纳赛比战役中取得胜利,从这以后议会取得了一连串胜利,这并不是因为宗教热情,而是因为军队可以得到定期的报酬。在战争的最后18个月里,没有领到军饷的王室军队自动瓦解了,而新模范军得到了充分的补给。议会通过消耗战取胜。

战争的最后12个月中,暴力和破坏行为日益受到人们的反对。这些英格兰西部和西南部的中立主义者,或者说“手持棍棒”起义的农民和乡村手工业者,试图把一方或双方驱逐出他们的地盘,并要求双方通过谈判结束战争。由于保皇军队纪律松散,因此他们成为被打击的主要目标。但民众对双方的敌意,使得议会也很难采摘胜利的果实。

为了赢得这场战争,议会对人民征收重税,对富人和中等阶层征收的直接税收,占他们收入的15%~20%。对基本商品征收消费税,例如啤酒(在热的植物饮料,如茶、咖啡和巧克力引进前的时代,男女老幼的基本饮料是啤酒)和盐(当时必不可少的防腐剂)。数千名绅士和很多其他人的财产在对手控制的地区,他们的财产被没收,他们的收入全部由国家征用,只有那些有妻子和子女的,才被准许保留收入的1/5。战争接近尾声时,议会允许不太活跃的保皇党人(“过失者”)通过支付高额罚款来重新获得他们的庄园;但保皇党的强硬派(“邪恶者”)不允许通过这样的方式赎回财产,后来他们的土地在公开市场上被拍卖给最高出价者。而那些财产没被没收的人,都被要求把钱借给国王或议会。拒绝“自愿”借钱将招来罚款。除了这些负担之外,双方都采取了免费征用民宅的措施,即部队扎营在民宅里,平民几乎得不到任何食宿的补偿。移动的部队很可能自取所需,谁敢抗议,他们就把火枪指向谁。虽然抢劫和掠夺比较罕见,但偷盗和踩踏农作物很普遍。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一个被战争严重打乱的经济体中。保皇派占领了伍斯特,议会占领了格洛斯特,这严重影响了塞文河上的贸易;保皇派对牛津的占领和议会对雷丁的占领也影响了泰晤士河上的贸易。糟糕的天气带来了其他问题,17世纪40年代后期,出现了该世纪最糟糕的粮食歉收问题。高税收和高食品价格影响了制造业市场,并导致经济衰退。穷人和生活拮据的人的困境令人绝望。要解决战后的和解、解散军队和恢复“正常”等问题,需要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大。

为了打赢内战,议会还必须赋予其代理人广泛的权力,甚至是专断的权力。这场战争是由伦敦的一系列委员会负责管理的,这些委员会负责监督每个县和区域联盟的委员会的活动。各级委员会被授予与普通法原则相悖的权力:评估人民财富并摊派税收的权力;搜查房产并扣留货物的权力;以及在未经审判、未陈述理由和未受限制的情况下,监禁那些阻碍他们的人的权力。享受这些权力的人,受到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的时候,都可以得到补偿,(在1647年中期以后)该赔偿由另一个议会委员会执行。地方最高法院的判决被委员会法令搁置。正是这些举措,保障了议会打赢内战所需的资源。但到了1647年和1648年,议会的治理看起来比国王更加暴虐。和平和复辟的呼声高涨。

为了赢得战争,议会还向苏格兰人承诺解散伊丽莎白时代建立的教会,并根据上帝的话和“最佳改革教会的榜样”重新创立教会(这是一种诡计,因为苏格兰人错误地认为这应该是他们自己的教会)。到1646年,这些至少在纸面上完成了。主教、天主教堂、教会法庭、祈祷书和教历(包括庆祝圣诞节和复活节)被废除和禁止。取而代之的是“长老会”制度。一些邻近教会的传道人和长老每月开会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每个郡内所有这些会议或“班”的代表定期会面。教区、各阶层和地方的活动,将由教会全国大会和议会进行协调。人们未能摆脱旧教会的权威,同样不能摆脱新的国家教会的权威。新的国家信仰将建立在新的祈祷书(《威斯敏斯特公众礼拜守则》,强调即兴的祷告和宣讲圣言)、新的教义问答书和新的信条上。在各个层面上,“敬虔”的人都有权利通过教会和世俗制裁向他人灌输道德义务、“礼仪改革”和严格的精神服从。但这个清教徒实验还是夭折了。它给平信徒太多的控制权,令许多恪守教规的长老会牧师不悦。它赋予单个教区的权力太少,而给予其他阶层、教省和教会会议的权力太大,令许多其他人不悦。精确的教条、仪式和纪律要求,对其他人来说过于僵化或者本身不可接受。虽然1642年“清教徒”一致反对现有秩序,但强迫人们做出某种选择的行为,造成了运动内部的重大分裂。许多“独立人士”拒绝接受这一方案,开始要求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在国家教会之外进行自由宗教集会的权利。有些人开始拒绝缴纳什一税。任何企图强制推行长老会制度的行为,都会导致清教主义的瓦解。同时,这个制度受到绝大多数普通民众的强烈反对。他们自四代人以来,一直热爱《公祷书》,庆祝伟大的基督教节日,他们不愿意放弃这两样。他们憎恶清教徒的教义,即禁止任何人在没有得到牧师和他的自以为是的追随者的批准情况下,或者在没有获得有价值的证书的情况下,接受圣餐。因此,在英格兰的大部分地区,包括东盎格利亚,反对《公祷书》和庆祝节日的法令都是一纸空文。试图强制推行变革的牧师们遭到了反对,甚至被驱赶。虽然1/5的神职人员因精神上、道德上或政治上的不妥之处被议会委员会驱逐,但那些替代他们的人,大部分仍然寻求秘密的主教圣职。虽然清教徒实验失败了,但它拉高了人们对专断的议会的仇恨。

但是,如果说绝大多数人,甚至是胜利的一方,也相信内战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而只是用更加严酷的税收和宗教政策替换了旧的国王的政策,那么少数人同样对满目疮痍的现实感到沮丧,他们认为必须进行更为激进的政治体制改革。上帝不可能毫无目的地让他的子民遭受这样的考验和痛苦。如果承认这场斗争徒劳无益,按照国王原本在1642年接受的条件将国王请回来,将会背叛上帝以及那些为上帝的事业而死去和受苦的人。宗教再一次成为激励人们继续生活下去的力量。这些观点在伦敦很流行,因为那里教堂集中,且经济陷入萧条;这些观点在军队里也流行,因为士兵依然带着痛苦和狂热的战争记忆,他们在战火中意识到神与他们同在。此外,身无分文的议会,忧心忡忡,他们预见到向人民增税的后果。1647年春,议会试图解散大部分军队,并在拖欠军饷的情况下(从内战结束以来累积的军饷一直没有支付),派遣其余部队再次征战爱尔兰,此举激怒了军队。1647年夏和1648年秋,两院中的大多数人都看不到未来的道路,他们无奈地接受了国王或许也会接受的条款。在遭遇军事失败后,国王的计划是继续谈判,但暂不做出任何决定,此计划看起来很奏效。

然而,军队曾两次阻止议会投降。1647年8月,军队进军伦敦,从下议院中赶走了领头的“煽动者”,其他人出于畏惧,投票表决把军队认为理所应当的税收和其他物资交给军队。在这个过程中,伦敦有一个被称为“平等派”的激进团体邀请军队来解散长期议会,裁定所有现有政府因滥用了人民的信任而无法律效力,并建立新的民主宪法。军队拒绝了这份邀请。平等派希望所有生来自由的英格兰人都签署一份社会契约,即人民协议,并充分享有参与去中心化的民主国家的事务的权利。所有担任公职的人,只能在短期内任职,并对其选民负责。许多权利,尤其是信奉任何形式的基督教的自由,都不会被任何未来的议会或政府所侵犯。平等派倡导宗教自由,谴责长期议会的腐败和暴政,军官和普通士兵都被平等派的倡议所吸引。军官和普通士兵中的“鼓动者”就平等派的提议进行了辩论,最著名的是1647年11月在普特尼教堂及附近举行的辩论会。但绝大多数人最终认定,这些提议并没有满足军队的基本生存需求。相反,军队倾向于向受到严惩的议会施加压力,以利用其专权来满足其局部利益。

结果引发了各个地方反抗中央集权和军事统治的反叛运动,第二次内战爆发。温和的议会议员、棍棒兵和全国各个郡,联合起来反抗新的压迫,他们的愤怒得到了原保皇派的鼓动和支持。肯特郡、东盎格利亚、南威尔士、西部和北部地区,未受第一次战争影响、未被上次的经历所震动,而恰恰是在这些地区,第二次内战打得最为激烈。国王不明智地与苏格兰人进行了结盟,使战争变得十分复杂。议会未能履行协议(在苏格兰推行教会和解方案),此举遭到苏格兰人唾弃。尽管看起来不太合理,但苏格兰人还是愿意相信狡诈的查理所做出的含混不清的许诺。如果这些起义协调一致,或者至少同时发生,那么可能会取得成功。但起义是一个接一个爆发的,结果被军队各个击破。随着苏格兰人在8月的普雷斯顿战役中战败,第二次内战宣告结束。

内战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全国仍然呼吁和平与和解,仍然需要供养军队,国王仍然闪烁其词、做空洞的承诺。与1647年一样,两院不得不面对一个悲惨的事实,即他们所有的努力都已化为乌有。到12月初,议会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国王投降,让国王复位,并按照他的条件恢复秩序与和平;二是,废掉国王,大胆而冒险地尝试宪政。绝大多数两院议员和绝大多数国民,都希望选择前者,而由军队领导带头的极少数人决心选择后者。军队第二次清洗了议会。在所谓的“普莱德清洗”中,超过一半的下议院议员被逮捕或被强行阻止进入议会。其余2/3的议员拒绝参加被侵犯的下议院。在随后的革命性的几周里,所有议会议员中只有不到1/6参加了议会,许多参加议会的议员也只是为了缓和紧张的局势。不到1/10的议员通过了对国王进行审判的决定,议会在1642年向国王宣战。

1649年1月,国王被判处死刑。他的尊严和宽容极大地挫败了对手的舆论宣传。在白厅前的广场上,查理一世在惊愕但充满同情的公众面前被斩首。这位最无耻、最狡诈的英格兰国王获得了殉道者的荣誉。最终,他的名誉因他的尊严以及后来发表的为他做辩解的《圣王的肖像》(Eikon Basilike)而得到恢复。这本书在未来数十年里一直很畅销。

共和国与护国政治

1649至1660年,英格兰是一个共和国。在某些方面,这实际上是一个革命时期。别的国王也曾遭到残酷杀害,但之前没有一起是合法处死的。君主制与上议院和英格兰国教一起被废除。英格兰在1649至1659年间有四部独立的宪法,在1659至1660年间出现了一系列混乱的临时宪法。苏格兰完全融入了英格兰,傲慢的爱尔兰被征服,这在其冲突不断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时期是全国性政府的一次重大试验,但是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被触及。法律制度有所修改,但是可以看出来,它还是那个由专属的法律司铎运作的晦涩难懂的旧普通法系统;季审法庭回归,并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议会,同时地方政府也恢复了旧模式。财务大臣重新掌握了政府的财政大权。现有的财产权受到保护和加强,社会秩序受到捍卫,不再受激进分子的影响。国教的结构变得十分松散。虽然不是人人都必须加入国教,但大家都必须缴纳什一税以供养神职人员,并且当教区官员履行都铎时代的法令所规定的职责时,人们必须接受他们的世俗和道德权威。在实践中,每个教区在敬拜、见证和仪式等方面都享有自由,使得英国国教的仪式和节日得到平静、广泛的推广。

从体制上讲,这10年是恢复君主制的道路上崎岖坎坷的10年。1649至1653年,英格兰由“残阙议会”进行管理,残阙议会是接受了普莱德清洗和弑君的长期议会的一部分。残阙议会获得了所有的立法和行政权力。尽管一些骄傲的议员将自己比作罗马共和国的议会,但在实践中,残阙议会捉襟见肘。它回避自身的问题,因为它忙得无暇采取大胆的举措和寻求长期解决方案,更不用说建立新的圣地了。通过出售王室、教会和保皇党的土地,残阙议会为军队提供资金去征服爱尔兰,包括攻占德罗赫达(Drogheda)和韦克斯福德(Wexford),以及屠杀平民。屠杀平民的行为在英格兰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残阙议会辩解称这是对1641年大屠杀的报复。残阙议会也为军队入侵苏格兰提供了资金,这次入侵要比入侵爱尔兰温和。通过建立议会外金融机构和恢复战前形式的地方政府,“残阙议会”在外省说服了足够多的人继续前进,并在第三次内战中击败保皇党。对于宗教问题,残阙议会发出了前后矛盾的声明,大多数人都在猜测教会的优先事项,这样一来,没有人会极力反对。残阙议会与荷兰爆发了海战,并在随后的几个月内俘虏了大量荷兰商人,这使英格兰的转口贸易翻了一倍。士气低落的保皇党舔了舔伤口,努力去还债;老议会党中大多数垂头丧气的人不得不唯命是从。残阙议会则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1653年春天,军队已经准备好迎接改变。在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胜利,以及在伍斯特战胜查理二世,被视作神恩的新见证。军队领导人,尤其是其指挥官奥利弗·克伦威尔(他自1649年以来担任军队指挥官)要求进行一场宗教改革,但残阙议会因为过于繁忙、过于死板而未能实行这项改革。

残阙议会和军官们之间的分歧最终导致议会被强制解散,军方曾在1647年和1648年希望避免此事发生。由于担心自由选举会惹怒右翼多数派,克伦威尔决定召集一个“圣徒集会”,集会的140名选民是从忠于上帝事业的人中精心挑选出来的。这些人除了具有克伦威尔称之为“事物的根源”(对上帝给他的子民的旨意具有完整和强烈的体验)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圣徒集会”的任务是制订一个重建道德和政治教育的计划,克伦威尔希望该计划能让人们认识并拥有上帝的“承诺和预言”。克伦威尔设想这140名圣徒能够拼凑出真理的图像,这个想法虽然高尚但未免太天真。这140名被提名组成议会的顽固分子缺乏领导,相互间缺乏协调,他们争吵了五个月,然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将权力交还给总司令。克伦威尔诚心诚意地想说服别人来治理国家,而他不插手,但这种尝试失败了。军队单独撑起了这个共和国,它既能成立政府也能推翻政府。军队必须担负起执政的责任。

从1653年12月开始,直至他于1658年9月去世,奥利弗·克伦威尔一直以护国主和国家元首的身份统治着英格兰。根据两个成文宪法,《政府约法》(1653—1657,由陆军委员会发布)和《谦恭请愿与建议》(1657—1658,由议会起草),克伦威尔作为行政首脑,必须协同并且通过国务委员会来进行统治。他还必须定期与议会会面。克伦威尔觉得自己与率领以色列人到达应许之地的摩西非常相似。英格兰人曾在埃及受到奴役(斯图亚特君主制);他们逃跑并越过红海(弑君);他们现在在沙漠中历尽千辛万苦(眼下的不幸),在火柱的指引下成功穿越沙漠(军队自1655年在西班牙战役中获胜起,接连取得了一系列伟大胜利,这是神灵旨意的显现)。像以色列人一样,人民不听指挥、牢骚满腹,有时需要被反扭双臂押送往应许之地,就像克伦威尔在1655至1666年间的一次失败的保皇派叛乱(参加叛乱的保皇党人数不多,但许多人视而不见,除了军队之外,很少有人去扑灭叛乱的火焰)中,对普通人反应不积极而感到失望。然后他制定了一个政府制度,将每个地区置于高级军事指挥官的监督之下。这些“重要将领”负责安全工作,但也在各个方面干预地方政府,实行“礼仪改造”(一场重塑道德的运动)。在其他时候,克伦威尔试图通过“疗伤与和解”的政策,淡化武力,努力扩大参政人员的范围,并与郡长和地方议会分享权力,“诱哄”着人民走向“应许之地”。

如果克伦威尔能满足于别人对他的政策的默许和最低程度的政治顺从,那么他本可以建立一个安稳和持久的政权。但他渴望承诺和热忱,渴望建立一个更能回应上帝的事物、更愿意顺服上帝指令的国家。克伦威尔是一位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者,他相信上帝的选民有责任让所有人都爱戴上帝、崇敬上帝,并且相信上帝的旨意向其子民显示了前进的道路。克伦威尔的想法与众不同,他相信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选民分散在教会之中。宽容是恢复上帝的话语和真理的统一性的一种手段。这种宗教激进主义伴随着社会保守主义。社会的等级秩序是自然而美好的,其缺陷和不公正并非固有的,而是罪恶的结果。必须改革的不是社会,而是社会中人的行为。

通过处死查理一世,克伦威尔脱离了扎根于过去的政治权威的正当性;通过承认拥有选举权的人所进行的自由投票将恢复国王的地位(即拒绝以同意为权威的基础),克伦威尔摆脱了当下的争论。他相信自己正在履行上帝的旨意,他的自我正义性在于未来。但是,由于他相信自己有这样的任务要执行,因此他蔑视公民自由和法律自由,而这种藐视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为了实现神所应许的未来,克伦威尔独断专行。他未经审判就把人投入监狱。当商人乔治·康尼拒绝支付违宪的关税时,克伦威尔囚禁了他和他的律师,以阻止他向法庭上诉。当议会未能为他提供足够的财政拨款时,他自行下达命令进行征税。当人民没有自发地回应他的重塑道德的号召时,他任命了许多上校,让他们来给百姓施压。因此这是最大的悖论。作为处死国王的人、不情愿的国家元首和有远见者,克伦威尔被第二届议会奉为奥利弗国王。他被赐予了皇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议会提出要限制他的权力,用先例和法治来约束他。因为他认为这种限制不利于他去履行委托给他的使命,因为他认为上帝的旨意并没有指示他去恢复上帝设定的职位,于是他拒绝了王位。

克伦威尔在世时,拥有直接军事力量的军队和拥有终极社会权威的乡村绅士一直很活跃。克伦威尔是乡村绅士和职业军人、宗教激进分子和社会保守派、政治远见者和宪政倡导者、个人魅力十足和令人难以忍受的自以为是的独特结合体。他既是促进政局稳定的唯一因素,也是导致他所掌管的政权走向不稳定的最终根源。如果他能够解决争端,他本可以建立一个审慎的共和国;如果他的心中没有一团改变世界的烈火,他就不可能从羊农荣升到国家元首。随着他的去世,共和国轰然坍塌。他的儿子缺乏父亲的品质,不得不在高级军事指挥官的嫉妒下屈服。反过来,军官之间相互冲突,同时一场国家税收大罢工加速了军队的解体。奥立弗·克伦威尔去世18个月后,蒙克将军的一部分军队认为应该结束这一切。于是,他们举行了自由选举,并召回了查理二世。

复辟王朝

查理二世被无条件复位。他宣布他的统治从他父亲死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他的父亲曾经认同的那些议会法案继续生效,而其余的都被宣布无效(例如,这意味着共和国出售的所有王室和教会的土地都得到了恢复,但那些已经支付过罚金或者根据共和国立法已经回购自己的庄园的保皇党人得不到补偿)。议会对自己在政府中的地位心知肚明,议会已经不如伊丽莎白时期和斯图亚特王朝早期那样重要了(那个要求三年举行一届议会的没有约束力的法案除外,不过这项法案也在1684年被查理二世废除了,民众并没有对此提出抗议)。由于长期议会和政权空白期的议会像查理一世一样滥用权力,因此把议会建设成制衡王权的机构看起来似乎没有意义。相反,王政复辟旨在通过将权力从中央移交给地方来限制王室权力。查理一世曾同意废除特权法院,限制枢密院的司法权(现在被阉割,因而无法执行政策),并取消特权税。当地的绅士比以往更自由地管理自己的郡。更重要的是,查理二世以非凡的胆识和勇气,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政权。他拒绝给予自己和他父亲的朋友特别的优待和信任。在各级政府中,如在理事会和政府要职分配上、在官僚机构以及地方政府中,查理二世都实行了权力共享。原保皇党人、曾经回避过渡政权的老温和派议员,以及克伦威尔派的忠臣,都得到了职位。实际上,混得最惨的是流亡的保皇党。议会试图驱逐和惩罚君主制的敌人,但查理二世挫败了议会的企图。只有那些签署了处死查理一世的死刑令的人,以及少数其他人,没有获得《赔偿和遗忘通法》的豁免(一位愤愤不平的骑士把复辟称为“给国王的敌人补偿而把朋友遗忘的行为”)。在查理二世看来,让老朋友(他们不会再放逐国王)不高兴比让宿敌不高兴更好,他做出这一决定需要极大的勇气。反对查理二世的阴谋活动很少,仅有几个激进的宗教派别有这样的企图,拥有一支不到3000人军队的政府就足以处理这种威胁。

查理二世曾提出类似综合教会的和解方案。他试图恢复英格兰教会,但这需要做出使大多数温和的清教徒都能接受的改革。为此,他向一些温和派提供了主教职位,并且发布了临时解决办法(《伍斯特众议院宣言》),该宣言削弱了主教的权力和自主权,并且使《公祷书》中具有争议的仪式和措辞成为可供自由选择的内容。他还希望给极少数的清教徒和天主教徒(他们甚至不接受一个自由宽容的国家教会)提供宗教集会自由(如果不是平等的政治权利的话)。他为这一温和的解决方案奋斗了18个月,但结果以失败告终,因为骑士议会中大多数圣公会的严格主义者坚决反对此方案,他的顾问对此也并不热衷,而且理查德·巴克斯特和清教徒领导人为了阻止该方案而采取了自我毁灭行为。清教徒领导人拒绝了查理二世提供给他们的教会中的高级职位,他们抵制宽容,并且在改革《公祷书》的会议上坚持不合理的要求。他们的苏格兰同伴更加灵活务实,达成了大多数教友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查理二世最终放弃了对综合教会的追求,并同意《一致法案》(Act of Uniformity),该法案全盘恢复了旧教会,并要求神职人员进行一系列严格的宣誓和其他考验。结果大约有1/5的神职人员在1662年底被迫退出,其中许多人开始在教会以外建立集会场所。接着,查理二世开始着手推动对所有非英格兰国教徒的宗教宽容事业。尽管他在1663年1月的第一次尝试失败了,但他为自己已经扭转了教会的传统作用而感到欣慰。内战前,清教徒担心受到国王的迫害,曾向议会寻求保护;而此时,新的不从国教者不得不寻求查理二世的庇护,以免遭到议会的迫害。十五年来,查理二世跟大多数清教徒的政治关系都是安全的。然而,这也是复辟时期所推行的政策的最大弱点。这一时期建立了全面的政治解决方案,以反对狭隘、不宽容的宗教措施。当地的郡长很少是“非国教徒”,但许多人对“非国教徒”表示同情。虽然议会通过了反对“非国教徒”进行宗教集会的报复性法律,但是许多人不愿对他们施加全面的束缚。

一般来说,查理二世的问题不是来自他所采取的措施,而是来自他选择的政策路线。在某些方面,他是一个懒惰的国王。在青春期和成年早期,他一直渴望登上国王宝座,但流放归来后,他的所有雄心壮志都**然无存了。他是斯图亚特王朝中唯一一个没有远见的君主,也没有长远的目标。当他的政策遭到强烈反对时,他很容易退缩。虽然他缺乏远见,但他并不缺乏偏见和偏好。他是一位具有强烈理想主义色彩的人:一个拥有众多情妇和17个公认的私生子的世俗男子,秉性愤世嫉俗,还是一个一知半解的知识分子,间歇性地热衷于英格兰皇家学会的事务。但是这种智力上的经验主义,与他从父母那里得到的情感和精神神秘主义结合在了一起。他相信自己具有半神的力量和属性。(据说用手触摸可以治愈一些疾病。查理二世比其他国王都更多地接触过这类病人。)他也强烈地被罗马天主教所吸引。他的母亲、妻子、兄弟和最喜欢的妹妹都是天主教徒,虽然他看起来和蔼可亲,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他只与他的家人非常亲近。他知道,在天主教强盛的地方,君主制都很强大。天主教徒曾对他的父亲忠心耿耿。如果说有什么神学对查理二世产生了影响的话,那就是天主教教义(至于他的情妇们,他说他相信上帝不会因为这种享乐而诅咒一个人)。他偏爱天主教,他曾两次(第一次是在1670年与法国达成的秘密条约中,第二次是在临死前)透露了这种偏好。他到临终前,才宣称自己皈依天主教,这在政治上是十分明智的,但此举确实表明他提倡宗教宽容。这一点以及他对法国的堂兄路易十四明显的崇拜,引起了英格兰越来越多的恐慌。

查理二世在1660至1661年间获得了一笔巨款(每年120万英镑),这笔钱主要来自间接税。执政初期,糟糕的内务管理让他的财政入不敷出,这让他在治国理政上缺乏灵活性。如果不借助议会,他无法提高紧急征税,获得的长期信贷也有限。虽然查理二世对外交政策和战争与和平负有全部责任,但如果议会没有对这些需要花钱的事业进行深入讨论的话,是不会投票同意提供资金的。

这个时期需要一位像亨利八世时期的托马斯·克伦威尔一样的伟大行政改革家,但是这样的人物并没有出现。问题的决策和政策的执行,都需要对机构进行重组,并形成体系。过于庞大、无组织的枢密院缺乏办事效率。在国王大殿的特别会议上做出的决定,常常在下一次的特别会议上被推翻,这让人搞不清到底谁说了算,最终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在枢密院垮台的情况下,政策的执行由各个大臣和部门进行,他们之间缺少协调。职位的任免也十分混乱。同样,议会效率低下,且议员们日益暴躁。查理二世觉得1661年当选的议员与他可能会遇到的保皇党人一样忠诚,于是他让“骑士”议会几乎每年都举行会议,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18年。议会效率低下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两院之间的对立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上议院声称接管了已经废止的议会法院的大部分管辖权,而且有关这些问题的一些会议陷入了僵局。另一部分原因在于,缺乏可以遵循的政府计划。有几百名成员的议会没有公认的领导,议员们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商讨将要讨论什么议题。由于大多数资深大臣都在上议院中,并且倾向于抵制法院的管理,因此17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是拉锯战时期。查理二世是在国内外没有严重威胁的情况下,统治这个国家的。早期的顺风顺水之后,紧接着是轻微的政治萧条。瘟疫肆虐、第二次荷兰战争(1665—1667)期间荷兰入侵梅德韦河(Medway)所带来的侮辱,以及伦敦的大火(1666年),大大削弱了英格兰人的信心——英格兰人曾相信上帝会祝福这块已经觉醒的土地。

查理二世经历了许多政治尴尬,比如引入宗教宽容的举措遭到失败(1672—1673),停止支付他的贷款利息(1672年),以及议会中的政治纷争〔被称作“卡巴尔”(Cabal)的五位政治谋臣[1]就其倒台(1674—1675)而相互指责〕。但是对他的权威的唯一挑战,来自1678至1681年的《排斥法案》危机,该法案的出台是因为有人揭发提图斯·奥茨(Titus Oates)、伊斯雷尔·汤奇(Israel Tonge)和天主教的亡命之徒试图谋杀查理二世,并将他信奉天主教的弟弟推上王位。这一说法比许多类似的故事更清晰、更合理,但这同样是捏造的。调查这一案件的地方法官神秘死亡,同时詹姆士私人秘书被发现持有阴谋反叛的信件,这些都使局势变得更加紧张。其结果是,查理二世全力制定议会禁令,禁止詹姆士即位,从而打击了他的君权神授论。

事实上,“排斥”运动的政治领袖利用这轮危机剪除詹姆士的羽翼的同时,也削弱了查理二世的势力。在头12个月里,他们的目标不是詹姆士,而是查理二世的骑士圣公会首席大臣丹比(Danby)伯爵。这看起来很奇怪,但很显然,反对党领袖沙夫茨伯里(Shaftesbury)认为,丹比政权对自由的威胁跟詹姆士的威胁一样严重。丹比的理念跟沙夫茨伯里的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他开发了复杂的议会管理技巧,集中财务控制,为了骑士议会(英格兰国教徒)的利益而打乱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平衡,似乎愿意在和平时期发展一支常备军,并与荷兰人结盟反对法国人。沙夫茨伯里是内战中的叛徒,是“残阙议会”和克伦威尔国务委员会的成员,曾为查理二世担任财政大臣和大法官,他一贯支持自由和不受约束的议会、权力下放、宗教宽容,反对常备军,并对荷兰人表示厌恶。实际上,丹比的政策只不过是让查理二世过上平静的生活,但对沙夫茨伯里来说,这看起来像是初期的专制制度。到目前为止,在人民的意识中,天主教会和专制政府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以至于丹比被描绘成了罗马教廷的特务,尽管他是无可挑剔的英格兰国教徒。只有当丹比被囚禁在伦敦塔时,沙夫茨伯里才会借助《排斥法案》,这本身就是目的,也是达到其他目的的一种手段。这些目的包括打破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并创造持续采取政治行动和加强凝聚力的条件(以确保《排斥法案》在查理二世去世前生效,因为不经过斗争,詹姆士几乎不可能接受它)。为了确保《排斥法案》,沙夫茨伯里成立了英格兰历史上第一个政党“辉格党”。辉格党发起了大量政治宣传,组织请愿和示威,并在三次连续的大选(1679—1681)中协调竞选活动。

但是他们失败了。查理掌握着所有的王牌。辉格党内部对谁应该继承詹姆士王位这一问题意见不一:是备受宠爱的王室私生子蒙茅斯(Monmouth),还是詹姆士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几乎毫无例外地,辉格党只致力于做合法、和平的行动。由于对内战记忆犹新,人们不愿让主张暴力的委员会掌控国家。查理二世可以并且确实使用了他的权力来召集和解散议会,使之对自己有利;他在上议院拥有绝大多数议员的支持,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否决《排斥法案》;贸易繁荣增加了王室的贸易收入,使查理二世免受经济困扰;并且除了《排斥法案》之外,他做出的让步政策拉拢了许多温和派。沙夫茨伯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认为查理二世会在压力下变得脆弱。沙夫茨伯里从来没有意识到,查理二世常在政策问题上让步,但从来没有在原则问题上妥协,他决不会放弃他神圣的权力。为了再婚,并通过婚姻来解决继任危机,查理二世做出的终极牺牲就是跟他尊敬的但不会生育的王后离婚。这是他政治风格的最佳体现。

事实上,他在1660年内战尾声所展示的钢铁般的意志、实用主义和平易近人的品质使他取得了成功。一个陷入政治僵局三年的国家重新复苏,并向他靠拢。在他最后的岁月里,他排挤掉反对过他的人,奖赏那些支持过他的人,并最终享受平静的生活。他所留下的国家,由那些相信君权神授、英格兰教会的神权和当地人有处理自己事务的神圣权利的人(“托利党”)掌管着。托利党人得意忘形,他们欢迎詹姆士二世(他们曾保护过这位国王的权力)登上王位。这种自满情绪遭到了粗暴的打击。

詹姆士其实是一个偏执狂。他的苏格兰政府在17世纪80年代早期曾对叛乱进行过最严酷的镇压,并对“非国教徒”大量使用司法酷刑。更糟的是,詹姆士认为自己是温和的。他没有刻意计划效仿大陆模式,成为专制国王。但是,由于贸易繁荣极大地增加了王室收入(在受到查理二世宠爱的私生子蒙茅斯公爵企图以军事力量篡夺王位之际,詹姆士召开了第一届议会,该议会投票通过了提高税率的议案),因此詹姆士二世得以维持一支20 000人的军队。军队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职业化和职业指挥官的非政治观点。詹姆士曾两次敦促查理利用他的小股军队除掉棘手的议会。他会毫不犹豫地动用他的军队来对付桀骜不驯的议会,但不打算在没有议会的情况下统治国家。事实上,在他没落的时候,曾尝试用精巧的手法将同情他的人“塞进”议会。到1688年初詹姆士的第二次婚姻时,他的婚姻已经维系了10年,但仍然没有子女。已经50岁的詹姆士期待由他的新教女儿玛丽和她的荷兰丈夫奥兰治的威廉继承王位。他希望为他的同宗教徒获得永远的宗教和公民平等。这意味着不仅要让他们免受刑法(对未参加圣公会礼拜的罚款)和《立誓法》(Test Acts,禁止他们在国王的政府里担任任何职务和有报酬的工作)中的所有处罚,而且还允许在英格兰国教教堂边上建立天主教堂。这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天主教等级制度、教区结构和公共礼拜场所。这也意味着允许天主教徒成立自己的大学(甚至可能接管或“修复”一些大学,成立天主教神学院)。这可能会让天主教徒免缴什一税,以及免受英格兰国教法庭的审判。詹姆士坦诚地相信,一旦天主教传道的禁令被解除,一旦公民和宗教的障碍被清除,成千上万的人就会皈依天主教。他认为给予天主教徒“平等地位”是一项人道、温和的计划。如果在短期内,在国家和地方高级岗位的任命上,对天主教徒有所倾斜,作为对过去政策的纠正,这也只是合情合理的。

不用说,信奉国教的托利党被激怒了。他们对教会比对他们的神圣国王更忠诚。詹姆士很快发现,在托利-圣公会控制的议会里,没有人会支持废除反天主教的立法,而且虽然臃肿的司法机构会支持国王暂停这项立法,但是当他死了,信奉新教的女儿即位之后,反天主教法案会立即生效。因此,他竭力排斥托利党所代表的乡绅阶层,并代之以建立在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异见者联盟基础上的政权。詹姆士解雇了3/4的治安官与大部分的郡尉。他所扶持的新人,社会出身较低。詹姆士的清洗在地方政府中所形成的一场社会大革命,甚至比1646至1660年间的变革还要重大。詹姆士在大多数城镇的章程中,呼吁重组他们的政府,让“非国教徒”有控制权(如果他想获得议会多数的同情,这一点尤为重要)。为了争取“非国教徒”,詹姆士颁布了《宽容宣言》,给予他们充分的宗教自由。

信奉国教的托利党被惹怒了,但最初还是平静的。潜在的危机总有一天会爆发;詹姆士一死,女儿玛丽就会接替他;他们会进行报复。消极的不服从会限制詹姆士的成功。因此,七位主教向他解释他们为什么不服从他的命令,为什么没有指示他们的牧师们向民众宣读《宽容宣言》。他们还让教会承诺,英格兰圣公会未来将宽忍“非国教徒”。詹姆士曾把主教们送上审判席,指控他们煽动诽谤,但即使是他的法官也团结一致地反对他,最终主教们被宣告无罪。[2]1687年,托利党自鸣得意(“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为采取不抵抗和被动顺从的原则而被嘲笑”,哈利法克斯的侯爵写道),而1688年6月,事情突然变得异常可怕,因为詹姆士的儿子出生了,他将是王位的继承人。现在,一个狂热的天主教主导的王朝似乎即将到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许多英格兰国教领袖将他们的宗教信仰放在他们的政治原则之前,但许多“非国教徒”选择将政治原则放在首位。他们毫不怀疑詹姆士只是为了眼前的目的而利用他们。因此,双方领导人联合起来实行了权宜之计,邀请奥兰治威廉在武装人员的保护下来到英格兰,并向詹姆士进行抗议。也许他们真的相信这会迫使詹姆士同意威廉的羞辱性条款:召回旨在建立一个拥挤议会的令状,并发布建立“自由”议会的新命令;向法国宣战;成立委员会调查年幼的威尔士亲王的合法性。只有少数人愿意拿起武器参加威廉的入侵,但愿意帮助詹姆士的人更少。

无论那些邀请威廉的人怀着什么期望,威廉本人肯定打算废黜詹姆士。他的这一想法冒了相当大的风险,他唯一的借口是利用整个英格兰的陆军、海军和金融资源来向路易十四开战。但他是如何获得国王宝座的,这个问题并不那么清楚。最后,由于詹姆士已完全精神崩溃,威廉在几周内宣布与玛丽联合执政。詹姆士的军队和威廉的军队从未遭遇过。威廉于11月5日在托贝港(Torbay)登陆,而后向东行进。詹姆士把他的军队带到了索尔兹伯里,他不停地流鼻血,延误了行军。随着他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怪异和狂躁,他的许多专业军官和指挥官都抛弃了他。后来詹姆士逃回伦敦,很快就落入威廉的手中。即便如此,他的处境并不是毫无希望。一系列含糊的许诺本可以让他保有大多数同僚和主要绅士的忠诚,但他已失去了理性。他两次逃脱(第一次是他在肯特海岸被善良的渔民抓住并被送了回去,这令威廉大为恼火)。后来詹姆士逃往法国,路易十四公开承诺用法国的军队来帮他复位,而威廉明确声明,除非他与他的妻子共同登上王位,否则他不会保护这个王国,这让英格兰在政治上别无选择。几乎所有辉格党人和大多数托利党人,尽其所能地合理化他们的行为,并以各种方式一致认为詹姆士已经腾出了王位,且把王位交给威廉和玛丽。1688年的“光荣革命”比1642年的“大反叛”(Great Rebellion)更令人无法预料,而且其后果可能更重大。

英格兰革命对国王的权力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吗?答案是其影响非常小。在17世纪80年代,国王在财力上得到了更好的支持,公务员队伍不断壮大但仍然不足,而且拥有一个创建常备军的前所未有的好机会。议会已经表明自己无法击败国王,无论是强加给国王他不喜欢的限制和条件,还是剥夺他迄今享有的权力。17世纪80年代的王室特权,与17世纪的其他时期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国王可以否决他不赞成的法案,他可以罢免从事法律工作的个人,他可以赦免他选择的任何人。他可以挑选自己的议员、法官和高级官员,也可以随意解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他不一定会接受任何人的建议。如果他失去了大部分的封地收入和“任意”筹集资金的权力,那么他将从议会税收中得到补偿,其中有些是永久性的,有些是终身的。

唯一真正大大削弱王权的,是1641年的立法。该立法废除了那些特别容易受到国王控制的法院和地方议会。最重要的限制是,剥夺了枢密院的司法权。枢密院的实权被剥夺之后,就不再是一个行政的、活跃的机构,不再监督、劝诱和指挥当地政府的工作,而是恢复到它起初的功能——清谈机构,即国王寻求建议的地方。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枢密院可能从未像都铎王朝时期那样运作过;詹姆士一世允许倾轧之风从枢密院蔓延到议会;查理一世不想听到枢密院内部小组提出的不同建议,他希望这些傀儡议员支持自己的原有看法。查理二世召集大臣们到他的私人住所举行仓促会议,秘密地制定政策,以便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出于不同的原因,每位君主都鼓励枢密院的秘密委员会发展壮大,委员会由担任重要职务的人组成。这是18世纪内阁议会的雏形。在1641年废除的其他议会法庭包括星室法院、高级委员会、上访法院,以及(偶然而非特意废除的)北部地区的议会和威尔士游行。在王政复辟中,查理二世的权力不受议会中的绅士的限制,而受外省的绅士的限制。都铎王朝和早期的斯图亚特国王制服不听话的郡县的几乎所有方法,都已经被剥夺了。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需要郡县的积极同意。在17世纪60年代,除海关外,所有教会法律,如《一致法案》、《非法的秘密宗教集会法案》(the Conventicle Acts)和《五英里法案》(the Five Mile Act)及大部分安全事务都交给了绅士阶层出身的地方长官,他们可以直接做决定,而不需要中央政府来判决。

因此,废除君主制和共和制所带来的直接影响,非常有限。即使是对查理一世的公开审判、定罪和斩首的记忆,也没有改变君主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或使其更尊重议会。毕竟,政治人士知道,弑君已经让民众付出了代价,它增加了而不是消除了对民众的压迫。资源与责任相匹配的问题变得更加明确;但问题本身既没有增加也没有解决。英格兰别无选择:要么以牺牲独立绅士阶层为代价,加强中央行政和管理;要么进一步去中心化,将英格兰变成一系列半自治的郡县国家,这样的国家自治程度高、课税较低但发展缓慢。17世纪20年代议会中的各种“乡村党派”、内战中的中立派团体,以及17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许多辉格党人都青睐第二种选择。这也是拥护共和政体的人的首选,如约翰·弥尔顿,他崇拜荷兰共和国,渴望在英国发展相同的寡头公民人文主义(oligarchic civic humanism)。最为戏剧性的是,这是民主集团(如平等派)的理想选择,他们希望让总督承担更大的责任,让政府服从享有主权的人民的自由,因此他们敦促将权力下放给当选的地方治安法官和陪审团。但是这些“乡村”意识形态与全球帝国的发展是不相容的。英格兰扩张到了西印度群岛和北美东部沿海地区(从卡罗来纳到圣劳伦斯);与南美、西非、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建立了广泛的贸易网络;即使只保护地中海南部和东部的重要贸易,也需要强大的海军和军事力量。这只能通过国家增加税收和发动战争的能力来维持。1689年以后,路易十四和流亡的詹姆士二世都威胁要引入天主教会和专断政府,最终迫使英国进行必要的宪政和政治变革,下一章将介绍这些变革。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是紧张局势未得到缓解的一百年。

精神和宗教生活

无论对于君主制,还是对于英格兰教会来说,17世纪都是一个幻灭的时代。在1688至1689年的光荣革命时期,英格兰教会失去了它在1603年获得的知识、道德和精神层面的权威。理智地说,圣公会在17世纪初就处于攻势。经历过1559年的一系列事件的那代人,目睹了拼凑在一起的解决方案,即为了满足政治需要而将新教教义和天主教实践混合起来。第一代清教徒的批评更具说服力,因为他们在玛丽女王时期被流放,使他们可以讲述欧洲大陆改革教会的纯洁经验。16世纪90年代和17世纪初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人,不知道其他教会,他们喜欢圣公会教会年历和克蓝麦(Cranmer)仪式的节奏。约翰·杰威尔(John Jewel)、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和兰斯洛特·安德鲁斯(Lancelot Andrewes)的文章将英格兰教会列为所有教会中最好的教会,声称该教会拥有来自凯尔特教会的宗徒血统和不间断的历史,赋予英格兰教会比教派分裂的新教教会更大的权威。此外,它还比罗马天主教优越,因为它在摒弃罗马主教篡夺的权威的同时,也摒弃了罗马天主教会的腐败和缺点。英格兰教会拥有像罗马教会一样古老的传统和宗徒的权威,并且更加忠实于基督的禁令。这些要求是清教徒不容易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