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本编者后记(1 / 1)

约斯特·席伦迈

这部未完成的小说于一九二七年首次出版,在《审判》(一九二五年)与《城堡》(一九二六年)之后,当时的书名是《美国》,由卡夫卡的朋友布罗德编辑卡夫卡的遗稿后出版,后来在布罗德所编的卡夫卡全集(分别于一九三五年、一九四六年及一九五三年出版)中也保留了这一书名,在费雪出版社(Fischer Bücherei)早期所出版的卡夫卡作品中亦然(一九五六年,编号132),其后自布罗德编辑之版本衍生而出的其他版本也一样。然而,卡夫卡于创作这篇小说期间写给菲莉丝(Fel ice Bauer)的一封信中(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将这篇故事称为《失踪者》,此为该时期关于故事标题唯一可靠的证明;卡夫卡在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日记里也这样称呼这篇故事。写给菲莉丝的那封信同时也是针对这篇故事之创作最重要也最具说明性的一份证明,同时证明了这篇小说及其写作过程对卡夫卡的意义;在他写给菲莉丝的一连串信件中,这是他首次透露了关于他“写作”的进一步细节,在那之前他只做过暗示。他在信中写道:

我正在写的这个故事,其规模可说是无边无际,为了让您先有一点概念,这篇故事名叫《失踪者》,背景是在北美洲的美利坚合众国。目前已完成了五章,第六章也接近尾声。各章的标题为:一、司炉,二、舅舅,三、纽约近郊别墅,四、徒步前往拉美西斯,五、西方饭店,六、鲁滨孙事件。——我列出这些标题,就仿佛别人能从这些标题想象出其内容似的,但别人当然无从想象,而我想把这几个标题存放在您那儿,直到那成为可能。经过十五年来迄今无解的苦恼,这一个半月以来我在这第一篇较长的作品中感到安适。

在那之后,卡夫卡还花了许多天——或者应该说花了好几夜——继续写作这篇小说(当中只有一次为了写作《变形记》而中断过较长的时间,从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到十二月八日),直到次年一月中旬他才在写作这篇故事时渐渐遇上困难,迫使他在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停笔。(当时他停笔之处为第218页倒数第三段末尾“下一次我不容许这样”那一句。)这篇小说就此搁置。一九一三年三月,他凑巧又读了这篇小说的手稿,也在给菲莉丝的信里提起这件事,除了第一章以外,他对整篇故事很不满意。这第一章也随即付印,于一九一三年五月在库特·沃尔夫(Kurt Wolff)出版社的“最后审判日”系列中出版,标题为《司炉》,副题为《未完成的文稿》。但卡夫卡尚未完全放弃这篇小说:一九一四年夏天他重新开始写作,这期间的主要创作是《审判》,而他也再次着手写这篇小说,用各种方式试图把故事继续写下去:首先写出的是接续“下一次我不容许这样”之后的短短两段(从“这话很不公平”到“一把饼干”),以及在句子中戛然而止的“布鲁内妲出行记”,在本书中列为“残稿”中的第一篇(“布鲁内妲出行记”这几个字系由卡夫卡亲笔写在他保存这四页手稿的包装纸上);最后在一九一四年十月,在为期两周的度假期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也写了《在流放地》),他写了一段较长的篇章,叙述卡尔·罗斯曼被“俄克拉何马剧场”雇用的过程,之后画了一条表示分章的线,替新的一章起了个头,就又中断了,这一部分在本书中列为“残稿”的第二篇。而在这之后,这篇小说就被彻底搁置:所有的文献资料均显示卡夫卡没有再度去写这篇小说,但他也没有毁掉手稿,而是保存了下来。此外,在一九一四年夏天与秋天他尝试继续去写之后,他在少数提及这篇小说的文字中对这一作品的评价也不全然是负面的:一九一五年五月十四日,卡夫卡在日记里写下他读了这篇小说“旧有的几章”,还加了一句评语:

那股力量看来是我如今无法企及的(已经无法企及)。

以上简述了这篇小说(或者说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创作过程。在本书中,这篇小说保留了卡夫卡笔下的面貌,采用了他在一九一二年十一月那封信里所提到的书名及各章标题。内文系以一九八三年出版之《失踪者》校勘本为本。针对这一点,尤其是针对内文的呈现以及与布罗德所编版本之差异,笔者还想再补充下面几点。针对本书与布罗德所编版本之间的关系,读者会注意到主要在“结尾”上略有差异:布罗德把“俄克拉何马剧场”列为一章,而且是“最后一章”,略过了先前提及的分章线。这条分章线分开了卡尔被剧场雇用的那段叙述,以及之后出发前往内陆的那段描述,后面那一段在叙述过程中、在所描述的旅途当中就中断了。前文中已经提到,这一部分在本书中被列为“残稿”的第二篇,保留了其“开放”的残稿性质,不管是与前文或后文之间。同时这一部分在本书中依据手稿并未加上标题,布罗德的版本则加上了《俄克拉何马露天剧场》的标题。另一方面,“‘起来!起来!’鲁滨孙喊道……”这一段在布罗德的版本中被列为第一篇“残稿”,在本书中却不再被列入“残稿”:核对手稿的结果证明了这一段乃直接接续对卡尔在德拉马歇、鲁滨孙及布鲁内妲“家”中第一天的描述,也是新的一章,因此在本书中直接印在上述那段描述之后。至于在文字的个别处理上,最重要的原则是尽可能贴近作者的手稿,这一原则适用于整套校勘本。在手稿中出现一段空白之处(从“那些乐手后面出现了游行的主要队伍”至该章结尾),则援用了这篇小说的首版。但除此之外,这一版本在文字处理的所有细节上都遵照作者手稿最后可兹辨认的状态,包括文本、标点和拼写方式。与历史或地区有关之特殊拼写方式及表达方式也未加改动,例如fieng、gieng、hieng(标准德文为fing、ging、hing);用abend代替abends,用genug m de 代替m de genug,用paar代替ein paar(此三例为典型的布拉格德文用法);另外还有动词单音节与双音节形式之间的转换,像是gehen、sehen、stehen与gehn、sehn、stehn,这是因为作者高度重视句子的节奏所致。加以保留的还包括偶尔出现的地理学错误、个别字词在使用上的前后不一致、人名写法上的前后不一致(马克有时用Mak,有时用Mack;雷纳有时用Rennel,有时用Renell),以及第一章里舅舅的头衔先是“国会议员”,后来变成“参议员”。在这类情况中,这一版本除了想忠实呈现原稿的文字,也想让读者能有贴近创作过程、贴近故事“逐渐成形”的感觉,卡夫卡写作这篇小说时并未事先计划,而是从已经抵达的瞬间出发,朝向未知的未来继续写下去,而且其规模“无边无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