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毗邻罗瑟海斯教堂的泰晤士河段,煤船扬起的黑灰和密密匝匝的低矮房屋冒出的浓烟,将两岸的建筑与河上的船只熏染得无比肮脏。这里有一个大部分伦敦居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地方,它可是伦敦众多隐秘场所中最污秽、最古怪,也最不寻常的一处。
要去那里,你必须穿过由拥挤、狭窄、泥泞的街巷组成的迷宫,其中聚集着最粗鲁、最贫穷的滨河居民,他们从事的买卖你可想而知。最廉价、最劣质的食品堆在店铺里。最粗糙、最普通的衣物悬挂在商铺门前,飘扬在住宅的阳台栏杆上或窗户里。你在下九流的失业劳工、装压舱物的苦力、卸煤工、不知羞耻的女人、着破衣烂衫的儿童,以及河边的垃圾和废物之间挤来挤去,艰难行进。左右岔开的窄巷里,不堪入目的景象纷纷涌入眼中,令人作呕的气味争相钻进鼻孔。笨重的大车将堆积如山的货物从耸立在各个角落的仓库运走,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震耳欲聋。最后,你来到比先前经过的地方更偏僻、更冷清的街巷,行走于突出在人行道上方的摇摇欲坠的房屋立面下。两旁的危墙在你经过时仿佛都在摇晃。烟囱坍塌了一半,还有一半也将倒不倒。窗外的护栅锈迹斑斑,在岁月和污垢的腐蚀下,几乎都快断了。所有能想象到的荒废凄凉景象,这里一应俱全。
就在这一带,从萨瑟克区的多克黑德街再往前走,有一个雅各布岛。该岛四周环绕着一条浑浊的水沟,涨潮时深达六到八英尺,宽达十五到二十英尺,从前叫磨坊池,但在本故事发生的年代被称作傻子沟。它是泰晤士河的一条支流或水湾,只要打开里德磨坊的闸门,随时都可以将沟里注满水,那个老名字也由此而来。开闸放水的时候,站在磨坊巷横跨水沟的木桥上,你便看得见两岸居民纷纷打开后门和窗户,把吊桶、提桶和各种各样的家用器皿放下去打水。等你将目光从这幅图景转向那些房子本身时,一定会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五六座房子合用屋后一条晃晃****的木板走廊,透过木板的窟窿可以看见下面的淤泥;从打破后补缀过的窗子里伸出一根根晾衣竿,但上面从没晾过衣服;房间又小又脏,密不透风,即使用这里来藏垢纳污,也嫌空气太脏;木棚悬在淤泥上方,随时都可能掉下去——其实已经有棚屋垮了;墙壁污秽不堪,房基朽腐下沉;不堪入目的贫困,令人作呕的污垢、腐物和垃圾——这一切装点着傻子沟两岸。
雅各布岛上的众多仓库都没有屋顶,里面也空空****;墙壁东倒西歪,窗户面目全非,门板倒向街面;烟囱被熏得乌黑,却没有冒烟。三四十年前,在因为卷入大法官法庭诉讼案[1]而衰落之前,这里也曾繁华一时。可如今,它实际上已经沦为荒岛。房屋没有主人,那些胆大的人就破门而入,将其据为己有。他们在那里生活,也在那里死去。他们之所以选择这个秘密的居所,想必具有强烈的动机。要不然就当真是走投无路了,才会来雅各布岛避难。
这片房屋中,有一座独立的大房子,别的部分都已破烂,门窗却相当牢固,屋后像上面描述的那样俯瞰着水沟。在楼上的一个房间里聚着三个男人,他们已经面色阴郁地默默坐了好一会儿,不时还用充满困惑和期待的眼神打量彼此。三人当中,一个是托比·克拉基特,另一个是奇特林先生,第三个是五十岁上下的盗贼,鼻子在从前的一次殴斗中几乎被揍扁,脸上那道可怕的伤疤说不定也是同样的由来。此人是从流放地逃回来的,名叫卡格斯。
“我觉得,”托比转头对奇特林先生说,“既然那两个老巢待不下去了,你就该另找个地方,不该到这里来呀,我的好伙计!”
“你干吗不去找呢,蠢猪?”卡格斯说。
“哎呀,我不知道你们会这样反应,我还以为你们会很高兴见到我呢。”奇特林先生郁郁不乐地答道。
“听着,年轻的绅士,”托比说,“谁要像我这样独来独往,并靠这一招搞到一个安乐窝,周围又没人打听,却有幸承蒙处境与你相同的一位年轻绅士的光临,那他肯定会大吃一惊的——尽管在适当的场合,这位年轻绅士算得上可敬又可爱的牌友?”
“何况这位独来独往的年轻人家中还暂住着一个朋友,他从国外提前回来了,而且特别谦恭,不愿一回来就向法官报到。”卡格斯先生补充道。
接下来是短暂的沉默。然后,托比·克拉基特似乎觉得,再保持平常那种无所顾忌的傲慢态度已经没用了,于是转头对奇特林说:“那么,费金是什么时候被抓走的?”
“刚好是吃午饭的时候——今天下午两点钟。查理和我从洗衣间的烟囱里侥幸逃脱,博尔特头朝下钻进一个接雨水的空桶,可他腿太长,从桶上方支了出来,于是也被抓走了。”
“贝特呢?”
“可怜的贝特!她去辨认南希的尸首,”奇特林答道,脸色越来越阴沉,“然后就疯了,不停地尖叫,说胡话,用脑袋撞壁板。于是他们给她套上拘束服[2],送去医院了——她现在就在那里。”
“小贝茨呢?”卡格斯问。
“他就在附近转悠,天黑过后才会来这儿,但他很快就会到。”奇特林答道,“他现在无处可去了。跛子客店里的人被一网打尽,酒吧间全是条子——我到过那里,亲眼看到的。”
“被彻底端掉了啊。”托比咬着嘴唇说,“这次要丢掉性命的,恐怕不止一个呀。”
“法庭正在审理这个案子。”卡格斯说,“如果验尸结束,博尔特供出了对共犯不利的证据——从他已经说的话看,他当然会这么干——他们就可以证明费金是事前从犯[3],并定于礼拜五进行审判。那样的话,从今天算起,再过六天他就要**秋千了,天啊——!”
“你们真该听听老百姓闹成了什么样!”奇特林说,“要不是警察死命挡住他们,他早被他们撕成碎片啦。他有一次倒在地上,但警察把他围在中央,拼尽全力才挤出一条路。你真应该看看他那东张西望的样子,浑身上下都是泥巴,脸上涂满了血,紧紧地贴着警察,就像他们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似的。我这会儿仿佛还能看到当时的情景:人群层层挤压过来,警察连身子都站不直,把他围在中间拽着往前走。我能看到老百姓接二连三地跳起来,咬牙切齿地咆哮着朝他扑过去。我能看到他的头发和胡子上沾满血,能听到女人边叫边挤到街角的人堆里,发誓要把他的心挖出来!”
这一场面的目击者被吓得魂飞魄散,连忙用双手捂住耳朵,闭上双眼,站起身,发了疯似的踱来踱去。
就在他这么走的时候,另外两人默默坐在一旁,直勾勾地盯着地板。忽然,楼梯上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只见赛克斯的狗闯了进来。他们连忙蹿到窗口,冲下楼梯,跑到街上。狗是从一扇开着的窗子跳进来的,它没有尾随他们,它的主人也没有露面。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回房后,托比说,“他不会来这儿吧。但——但——但愿他不会。”
“他要是来这儿,就该和狗一起到。”卡格斯说,弯腰细细查看那个躺在地板上喘个不停的畜生,“嘿!给它弄点水喝吧,它跑得都快昏过去了。”
“它把水全喝了,一滴也不剩。”奇特林默默观察了那狗一会儿,然后说,“它浑身上下都是泥,腿瘸了,眼也快瞎了。它肯定跑了很远的路。”
“它是从哪儿来的呢?”托比高声道,“它肯定去过别的巢穴,见那里全是陌生人,就来这儿了。它以前来过好多回呢。可它一开始是从哪儿来的呢?为什么它独自来了,主人却没来?”
“他——”他们三个谁也不提那个凶手的名字,“他不会自杀了吧?你们说呢?”奇特林问。
托比摇摇头。
“要是他自杀了,”卡格斯说,“狗就会把我们带到他自杀的地方去。不,我想他是逃出国了,把狗撇了下来。他肯定用什么办法甩掉了这条狗,否则它也不会这么安分。”
这种解释听上去可能性最大,获得了三人的一致认可。那条狗爬到一把椅子底下,身子缩蜷起来,开始睡觉,谁也没再理会它。
这时天色已黑,他们关好窗板,点上蜡烛放在桌上。这两天发生的事太可怕,他们三个都深受震动,加上他们自身处境危险,前途未卜,也就越发惶恐。他们把椅子靠得更近了,一听到什么动静就心惊胆战。他们几乎不说话,即使说话也近乎耳语。他们全都噤若寒蝉,呆若木鸡,仿佛那被害女子的尸体就停放在隔壁房间一样。
他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突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是小贝茨。”卡格斯说,愤怒地环顾四周,好抑制自己的恐惧。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不,不是他。他从不这样敲门。
克拉基特走到窗口,然后浑身哆嗦着缩回了脑袋。用不着告诉同伙他看见了谁,他那苍白的面色就足以说明问题。狗立刻警觉起来,呜呜地朝向门口跑去。
“我们得放他进来。”克拉基特拿起蜡烛道。
“就没别的法子了吗?”卡格斯用沙哑的声音说。
“没办法。只能让他进来。”
“别把我们留在黑暗里。”卡格斯说,从壁炉架上取下一支蜡烛。在他用颤巍巍的手点亮蜡烛之前,敲门声又响了两次。
克拉基特下楼去开门,带了一个汉子回来。那人下半截脸被一块手帕蒙住,脑袋上缠着另一块手帕,头上还戴了顶帽子。他缓缓解开手帕,露出苍白的面孔、深深的眼窝、凹陷的面颊和三天没刮的胡子,身体衰弱,呼吸急促而粗重——这分明就是赛克斯的鬼魂。
他一手搭在房中央一把椅子的背上,正要坐下去,却打了个寒战,好像回头扫了一眼,接着把椅子往后拖到墙边——尽量贴近墙,最后干脆抵在墙上——这才坐下来。
没有一个人说话。赛克斯默默地逐一打量在场的人。就算有谁偷偷抬起了眼睛,也在与他视线相交后望向别处了。当他用低沉的嗓音打破沉默时,三人全吓了一跳,好像从未听过这声音一样。
“狗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他问道。
“它自个儿来的。来了三个钟头了。”
“今天的晚报说费金被抓走了,这是真是假?”
“是真的。”
他们再次陷入沉默。
“你们这帮该死的东西!”赛克斯说,抹了一把额头,“难道就没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三人不安地动了动身子,但没有人开口。
“你是这座房子的主人,”赛克斯转向克拉基特说,“你是打算把我卖出去呢,还是让我在这儿躲过风头?”
“要是你觉得这儿安全的话,可以留下。”被问的人迟疑片刻后答道。
赛克斯慢慢抬起眼睛,朝背后的墙壁望去。他只是想转动一下脑袋,而不是真的要看墙。他问道:“那东西——那具尸首——埋了没?”
他们摇头。
“为什么不埋掉?”他问,又朝背后瞥了一眼,“那么难看的东西,他们还把它留在地上干什么?——谁在敲门?”
克拉基特走出房间时打了个手势,示意众人不必害怕,不久就领着查理·贝茨回来了。赛克斯坐在门对面,所以那少年一进门就看见了他。
“托比,”赛克斯朝贝茨少爷看去,那少年边后退边说,“你在楼下怎么不把这事儿告诉我?”
那三人一直畏畏缩缩,一副怕死了赛克斯的样子。见此情形,这可怜的汉子甚至想讨好那少年了。于是他点点头,做出要跟查理握手的样子。
“让我到别的屋里去。”少年说,又退了几步。
“查理!”赛克斯上前道,“难道——难道你不认识我了?”
“不要靠近我!”少年答道,继续连连后退,惊骇地望着杀人犯的脸,“你这个魔鬼!”
汉子中途停下,两人对视着,但赛克斯的目光渐渐垂到了地板上。
“你们三个做证,”少年大叫道,挥舞着紧握的拳头,越说越激动,“你们三个做证——我不怕他——要是他们来这儿抓他,我会把他交出去的。肯定会的。我现在就跟你们讲明白。他要是乐意,要是有胆,就可以把我杀了。不过,只要我在这儿,我就要把他交出去。哪怕他会被扔进锅里活活煮死,我也要把他交出去。杀人啦!救命啊!你们仨要是还有点男子汉的胆量,就来帮我一把。杀人啦!救命啊!快打倒他呀!”
少年一边这样叫喊,一边狂乱地比画着,竟然单枪匹马朝那大汉扑了过去。赛克斯猝不及防,在猛烈的冲击下,被重重撞翻在地。
三个旁观者似乎都惊呆了。他们谁也没插手,只是看着少年和汉子在地上扭打成一团——查理不顾雨点般落在他身上的拳头,只管越来越紧地揪住那杀人犯胸前的衣服,用尽全力不住地大声呼救。
双方毕竟力量悬殊,所以这场搏斗并未持续多久。赛克斯将查理按倒在地,用膝盖抵住他的喉咙。这时,克拉基特惊慌失措地将赛克斯拉开,指了指窗外。楼下火光闪烁,传来响亮而热切的交谈声和急促的脚步声,听上去似乎有不计其数的人正在穿过离此最近的木桥。人群中好像有人正骑着马,因为高低不平的石子路面上传来了嘚嘚的马蹄声。火光越来越亮,脚步声越来越密,越来越响。然后便是一阵咚咚的敲门声,接着,众人愤怒的声音汇成一片嘶哑的低语,即便最大胆的人听了也会胆战心惊。
“救命啊!”少年的尖叫声撕裂了夜空,“他在这儿!把门撞开!”
“我们以国王的名义来捉拿凶手!”外面有人大喊道。沙哑的低语再次响起,而且比先前更大声了。
“把门撞开!”少年尖叫道,“我告诉你们,他们是决不会开门的,直接冲进有亮光的房间,把门撞开!”
他话音刚落,楼下的门和窗板上便立刻响起密集而沉重的撞击声,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喊声,赛克斯这才认识到外面的人多到什么程度。
“打开一个房间,我要把这个瞎嚷嚷的小鬼关起来。”赛克斯凶狠地喝道,拖着那少年跑来跑去,轻易得就像拽着一只空麻袋,“把那扇门打开。快!”他把少年扔了进去,插上门闩,转动钥匙锁上门,“楼下的门牢不牢靠?”
“上了两把锁,还有条链子。”克拉基特答道。他和另外两个人仍旧束手无策,不知所措。
“门板——结实不?”
“用铁皮衬了里的。”
“窗板也一样?”
“是啊,窗板也一样。”
“见你们的鬼去吧!”这个孤注一掷的歹徒抬起窗户,冲着人群威吓道,“你们有本事就尽管使出来吧!反正我都逃得掉!”
在人耳所能听到的一切可怕叫声中,没有一种比得上愤怒人群发出的咆哮。有人尖叫着怂恿挤在最前面的人放火烧房;有人咆哮着呼吁警察开枪打死他。人群中最怒不可遏的是那个骑在马上的人,只见他翻身下鞍,像分开水流一样拨开人群,挤到窗下,用盖过众人的声音高喊道:“谁能拿架梯子来,我就赏他二十几尼!”
离他最近的人把这声呼喊传开,接着就有几百人纷纷应和。有人叫搬梯子来;有人喊拿大锤来;有人举着火把东奔西跑,像是在寻找这些工具,然后又跑回来继续嚷嚷;有人徒劳地破口大骂;有人发疯似的往前挤,反而挡了后面人的路;有几个胆子最大的,居然试图顺着排水管,踩着墙上的裂缝往上爬;所有人都在下面的黑暗中左右摇晃着,仿佛狂风中的滚滚麦浪,还不时发出一阵愤怒的咆哮。
“我来的时候,”杀人犯喊道,一边放下窗板,将数不清的面孔挡在外面,一边踉踉跄跄地退回房间,“我来的时候正在涨潮。给我条绳子,长点的。他们都在房子正面。我可以从背面跳进傻子沟,从那边逃走。快给我条绳子,不然我就再杀三个人,然后自我了断算了!”
那三个魂飞魄散的人指了指存放那种东西的地方。杀人犯慌慌张张地选了条最长、最结实的绳子,匆匆爬上屋顶。
这座房子背面所有的窗户很久以前就用砖头堵死了,只有关那个少年的屋子里有一个小小的活板门。那个活板门实在太小,就连少年自己都钻不过去。但他一直通过这个小洞向外面的人喊话,要他们把守屋后。因此,当那个杀人犯穿过顶楼的门出现在屋顶的时候,查理已经高喊着将这一情况通知了房子正面的人,他们立刻如奔腾的洪水一般,争先恐后地绕到房后。
赛克斯将特意从下面带来的一块木板牢牢抵在门上,让人很难从屋内推开。然后,他从瓦片上爬过去,隔着低矮的胸墙往下看。
潮水已经退去,傻子沟里全是淤泥。
在这短短几秒里,人群只是静静地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拿不准他到底想干什么。但他们刚一认识到他跳入沟中游走的计划落空,便爆发出胜利的欢呼声和咒骂声,他们先前的呐喊声与之相比只不过是耳语罢了。声浪此起彼伏,那些离得太远、不明就里的人也跟着叫起来。回响一阵紧接一阵,仿佛整个伦敦的居民都倾城而出,来咒骂这个杀人犯似的。
人群从房子正面涌过来——源源不断地涌过来,狂怒的面孔汇成一道汹涌的湍流,到处都摇曳着明晃晃的火把,照亮了大家义愤填膺的表情。众人占领了水沟对面的房子,推起窗框,或是砸烂整个窗户。每个窗口都一排排地塞满了人,每个楼顶都被一堆堆的人挤爆了,每一座小桥(看得见的有三座)都被上面的人压弯了。人流仍在往前涌,每个人都想找个角落或是空当发出他们的呐喊,亲眼看看那个坏蛋,即便只是瞥上一眼也好。
“这下要抓住他啦,”距离最近的那座桥上有个人大叫着,“太棒啦!”
众人纷纷脱下帽子,欢欣鼓舞,再次爆发出一阵欢呼。
“谁要能活捉凶手,”那座桥上的一位老绅士高喊道,“我赏他五十英镑。我会留在此地,等候前来领赏的人。”
又是一阵喧闹。这时候,人群中传来消息说,大门终于被撞开了,那个最先叫搬梯子的人已经冲进了楼上的房间。随着这条消息的口口相传,人流突然转向。那些挤在窗口的人见桥上的人在往回涌,也离了各自的位置,跑到街上,加入乱哄哄返回原处的人流。人们你推我搡,气喘吁吁,全都迫不及待地朝门口靠,想看看警察押出罪犯的样子。有人被挤得差点窒息而死,有人在混乱中被推倒在地,惨遭踩踏。他们的呼喊叫嚷声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狭窄的街道被堵得水泄不通。有人急着重新占据房子正面的位置,还有人徒劳无益地挣扎着想从人群中脱身,一时之间,大家原本对凶手的注意力被分散了,但大家期待尽快抓住凶手的急迫心情却有增无减。
见下面群情激愤,自己逃脱无望,凶手被彻底慑住,不由得缩成一团。然而,他敏锐地捕捉到人群注意力的突然变化,于是一跃而起,决定为了逃命做最后一搏:跳入沟中,冒着在淤泥中窒息而死的危险,趁着黑夜和混乱悄悄溜走。
他重新振作起来。房内传来的喧嚣表明,众人确实已经破门而入。受此刺激,他一脚抵住烟囱,把绳子的一头牢牢地系在烟囱上,转眼间又用双手和牙齿在绳子另一头打了个结实的活套。他可以顺着绳子下滑到离地面不到他本人身高的地方,然后用手中准备好的刀子割断绳子,让自己落入沟中。
他把活套举到头上,正要套到胳肢窝下,前面提到的那位老绅士一面紧抓桥栏,抵住人群的推挤,守住自己的位置,一面热切地警告周围的人,凶手想要顺着绳子滑下去——就在这一刻,杀人犯回头望了下屋顶,突然双臂高举过头,发出一声恐怖的呼喊。
“又是那双眼睛!”他鬼哭狼嚎般惨叫道。
他像被闪电击中一样打了个趔趄,身子失去平衡,摇摇晃晃地从胸墙跌下去。那活套刚好套在他脖子上。在他身体的拖拽下,绳子以离弦之箭的速度立刻绷紧,宛如弓弦一样。他一下子坠落了三十五英尺。只见他的身子猛地一抽,四肢可怕地**了一阵,然后便悬在那里不动了,渐渐发僵的手中紧握着那把打开的折刀。
古老的烟囱在猛拉之下微微抖动起来,但还是勇敢地撑住了。杀人犯毫无生气地吊在墙壁前晃来**去。那个少年推开面前摇摆着挡住他视线的尸体,呼唤人们看在上帝的分上快来把他放出去。
一只先前不知躲在何处的狗在胸墙上来回跑动,发出凄厉的哀嚎。它定了定神,纵身向死人的肩膀跳去。但它偏离了目标,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栽进沟里,一头撞在石头上,顿时脑浆迸裂。
就在这一刻,杀人犯回头望了下屋顶,
突然双臂高举过头,发出一声恐怖的呼喊
[1] 大法官法庭是英国最高法院的一部分,负责审理遗嘱和财产纠纷。但大法官法庭审理的案件往往会久拖不决,有时甚至耗时数十年才有结果。案件审理期间,有争议的财产的所有权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小说中的雅各布岛便是如此,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入住”该岛的房屋。
[2] 一种给疯子或凶暴的犯人穿的上衣,使其手无法活动。
[3] 英国普通法的刑法上规定的共犯的一种,指的是事前与主犯共同图谋犯罪,或者煽动、唆使主犯实施犯罪行为,但自己不去犯罪现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