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位神秘人物登场,还发生了许多与本传记密不可分的事情(1 / 1)

老犹太一口气跑到街角,才从托比·克拉基特的消息给他带来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但他并没有放慢脚步,仍然以非同寻常的速度疯疯癫癫、踉踉跄跄地往前冲。突然,一辆马车疾驰而过,行人见他遇险,都失声尖叫起来,吓得老犹太退回人行道上。他尽量避开所有的大路,专走岔路小巷,最后来到斯诺山。到这里之后,他走得更快了,一路都没有松懈,直到拐入一条小巷。他似乎意识到终于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便放慢脚步,像平时那样曳步而行,呼吸也似乎更自如了。

如果你从老城出来,在你的右手边,离斯诺山与霍尔本山交界处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通向红花山街的阴暗狭窄的小巷。巷内的肮脏店铺中,售卖着一束束大小不一、花色各异的二手丝绸手帕。它们是住在这里的生意人从扒手那儿收来的。成百上千张这样的手帕在窗外的木钉上或门柱上随风飘舞。店内的货架上也堆满了这种货色。虽说田野巷地方不大,但照样有理发店、咖啡店、啤酒馆和炸鱼店。这里是自成体系的商业区,是小偷小摸的销赃市场。清晨或黄昏时分,会有沉默寡言的商人来到这里,在阴暗的后堂谈交易,走时同来时一样鬼鬼祟祟。在这里,卖旧衣服的、补鞋的和收废品的都把商品陈列出来,作为吸引小偷的招牌。一堆堆旧铁器和骨制品,一摞摞发霉毛麻织物的碎料,都在这儿的肮脏地窖里,或生锈,或腐烂。

老犹太拐入的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巷内那些面色蜡黄的居民跟他是老相识了。守着铺子做买卖的人见他路过,都亲密地跟他点头打招呼。他同样点头作答,但并没有流露出更亲切的态度。直到抵达巷子尽头,他才停下来,同一个身材矮小的店主搭话。那人将身子硬塞进一把童椅,坐在自家店门口抽烟斗。

“哎呀,费金先生,一见到你,眼病都能治好哩!”这位可敬的生意人在老犹太问起他的健康情况时答道。

“这一带有点危险啊,莱夫利。”费金扬起双眉,两臂在胸前交叉,搭着肩头说。

“是啊,这种抱怨,我已经听过一两次了。”店主答道,“不过很快就会风平浪静的,你说对不?”

费金点头同意。他指着红花山街的方向,问今晚有没有人上那边去。

“你是说跛子客店?”那人问。

老犹太点点头。

“我想想——”店主思索着说,“有人,有五六个我认识的人上那儿去了。你那位朋友可不在里头。”

“赛克斯应该不在里头吧?”老犹太带着失望的神色问。

“就像律师们说的那样:并未发明[1]。”小个子男人摇摇头答道,看上去非常狡猾,“今晚你有什么货给我吗?”

“今晚没有。”老犹太说,转身便走。

“你要去跛子客店吗,费金?”小个子男人在他身后喊道,“等等!我不介意陪你去那儿喝一杯!”

但老犹太转过头来摆摆手,表示他更想独自前往。再说,那小个子男人要从小椅子里脱身也不太容易,所以跛子客店这次便无缘承蒙莱夫利先生的惠顾了。等他好不容易站起身时,老犹太已经不见了踪影。莱夫利先生踮着脚,想捕捉到他的背影,却一无所获,只好重新把身子塞进小椅子,跟对面店铺里的太太互相摇了摇头,神情中明显交织着怀疑和不信任,然后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继续抽起了烟斗。

赛克斯先生与他的狗曾经来过“三跛子客店”,或者说“跛子客店”——常客们更熟悉后一种称呼。费金只是跟柜台旁的一个人打了个手势,就直接上楼,开了一间屋子的门,悄悄溜了进去,手搭凉棚,焦急地四下张望,像是要找某个人。

屋子里点了两盏煤气灯,但从外面是看不见这里的灯光的,因为窗户上了窗板,还被褪色的红窗布遮得严严实实。天花板被刷成黑色,反正别的颜色也会被灯熏黑。这里烟雾袅袅,弥漫着浓重的烟草味,乍一进来什么都看不见。不过,随着部分烟雾从敞开的门里飘出去,渐渐就可以看到一大堆人头,跟充斥于耳中的噪声一样纷乱。等眼睛更加适应周围的景象之后,旁观者便渐渐意识到,有许多男女挤在一张长桌周围。主持人手持行使职务用的小木槌,坐在长桌的上座。远处的角落里,一个职业琴师正叮叮当当地弹着钢琴。他鼻子青肿,因为牙疼,脸被包扎了起来[2]。

费金悄悄走进屋子,职业琴师弹了一段序曲,引得大家嚷嚷着要来首歌。呼声平息后,一位小姐唱了一首四节歌词的民谣,给大家助兴。她每唱一节,伴奏的琴师就把曲子从头到尾弹一遍,而且弹得尽可能地响亮。一曲唱毕,主持人发表了一通祝酒词。然后,坐在他左右的职业歌手自告奋勇地表演了一首二重唱,赢得了满堂掌声。

观察人群中几张惹眼的面孔是很有趣的。主持人本人(他是酒馆老板)是个面目粗犷、身材结实的大汉。歌曲演唱之际,他眼珠滴溜乱转,看上去似乎沉浸在快乐当中,其实始终留意着人们做的每一个动作和说的每一句话——他的视觉和听觉都十分敏锐。他身旁的歌手以职业艺术家的漠然态度接受了大家的恭维,并先后喝下了十余杯由狂热的崇拜者敬奉的掺水烈酒。形形色色的邪恶几乎都在那些崇拜者的面孔上有所呈现,而这些令人作呕的面孔偏偏散发着令人欲罢不能的吸引力。狡诈、凶残和深深浅浅的醉态,都无比鲜明地写在他们脸上。女人当中,有些看上去已经是残花败柳,但仍保留着几分往日的姿色;另一些则丧失了女性的所有特征和痕迹,仅仅为**和犯罪提供了可憎的对象。她们有的还是少女,其他的也只是少妇,没有一个不是青春正好的年纪——她们构成了这幅凄惨画面上最阴暗、最可悲的部分。

费金并未因此心情沉重,在发生上述事情的同时,他匆匆打量着每一张人脸,但显然并未发现他要找的人。最后,他总算引起了主持人的注意,就冲对方微微挥了挥手,然后同进屋时一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费金先生?”那人尾随其后,来到楼梯平台上问,“不跟我们一起玩玩吗?大家一定会很高兴的。”

老犹太不耐烦地摇摇头,低声问:“他在这儿吗?”

“不在。”那人答道。

“也没有巴尼的消息?”费金问。

“没有。”那个人答道,他就是跛子客店的老板,“风头不过,他是不会乱动的。我敢说,他们一定已经找到了什么线索,只要他稍有行动,就可能暴露。巴尼他没事,不然我准会听到他的消息。我敢打赌,巴尼能把事情处理好。你就别为他操心了。”

“今晚他会来这里吗?”老犹太问,像刚才那样重读了“他”这个字。

“你是说赛克斯?”老板犹疑地问。

“嘘!”老犹太说,“是的。”

“肯定会来。”老板答道,从表袋里取出块金表,“我先前就在等他。你再等十分钟,他准会——”

“不了,不了。”老犹太连忙说,仿佛尽管很想见到那个人,却因为那人不在而松了口气,“告诉他,我来这儿找过他。叫他今晚一定去我那儿。不,就说明天吧。既然他现在不在这儿,那明天时间应该很充裕了。”

“好!”老板道,“还有别的事吗?”

“没什么了。”老犹太边下楼边说。

“我说,”老板将身子探出栏杆,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道,“现在可是做买卖的大好时机!菲尔·巴克在我这儿,喝得烂醉,连个孩子都能干掉他。”

“啊哈!还不是干掉菲尔·巴克的时候。”老犹太抬头道,“菲尔还得做些事情,我们才舍得同他道别。回到大伙中间去吧,亲爱的,告诉他们日子要过得快快活活的——趁现在还活着。哈哈哈!”

老板也跟着老犹太大笑了两声,然后回到客人当中。费金刚跟他分手,便立刻恢复了忧心如焚、心事重重的表情。思考片刻后,他叫了出租马车,嘱咐车夫直奔贝思纳尔绿地而去。离赛克斯先生的住处大约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便打发掉车夫,然后徒步走完剩下的一小段路。

“哼,”老犹太敲门时嘀咕道,“要是这里面有什么鬼把戏,我的姑娘,不管你有多狡猾,我都要从你嘴里掏出话来。”

传话的女人说,那姑娘在她自己房里。费金蹑手蹑脚地登上楼,不打招呼就进了门。那姑娘独自一人,披头散发地趴在桌上。

她准是喝了酒,老犹太冷静地想道,要不就是有什么伤心事。

老犹太这么寻思着,转身关上门,不料响声惊动了姑娘。她紧盯着老犹太那张狡诈的脸,问他是否有什么消息。老犹太将托比·克拉基特的说法复述了一遍,姑娘听完后又恢复了原样,但一个字也没说。她烦躁地推开蜡烛。有那么一两次,她狂乱地变换着姿势,脚在地板上滑来滑去,但除此以外便别无反应了。

沉默之中,老犹太不停地打量着房间,似乎在确认赛克斯有没有偷偷回来。他显然对观察结果很满意,于是咳了两三下,屡次想提起话头,但姑娘根本就没理他,仿佛他只是个石头人。最后他又试了一次,搓着双手,用最柔和的口吻问道:“依你看,眼下比尔在哪儿,亲爱的?”

姑娘呜咽着说她不知道。从那瓮声瓮气、模糊难辨的声音判断,她似乎在哭。

“还有那孩子,你猜怎么啦?”老犹太说,瞪大眼睛想看一眼她的脸,“可怜的孩子!想想看,南丝[3],他被丢在沟里了啊!”

“那孩子,”姑娘突然抬头说,“与其跟我们在一起,还不如被丢在那里呢。只要不连累比尔,我宁愿他死在沟里,让他那把嫩骨头就烂在那里。”

“什么!”老犹太惊呼道。

“是的,我就是这么希望的。”姑娘迎上他的目光答道,“如果从此再也见不到那个孩子,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过去,我会很高兴的。他在我身边的话我反而会受不了。一见到他,我就恨我自己,恨你们所有的人。”

“呸!”老犹太轻蔑地啐道,“你喝醉了。”

“是吗?”姑娘痛苦地叫喊起来,“可惜我没醉!这倒不是你的错。你总是希望我醉醺醺的,那样你就可以让我对你言听计从了。可是现在——你的心情很不爽,对不对?”

“没错!”老犹太怒不可遏地答道,“很不爽。”

“那就换换你的心情!”姑娘大笑着应道。

“换换心情!”老犹太嚷道。姑娘出人意料的执拗,再加上这一晚的烦心事,让他忍不住火冒三丈。“我会换换心情的!听着,你这个婊子!听着,我只消说几个字,就能叫赛克斯上绞架,就跟我现在就能掐住他的牛脖子一样十拿九稳。要是他自己回来了,却撇下了那个孩子——要是他自己脱了身,却没能把那孩子还给我,不管是死还是活——你如果不想让他落到杰克·凯奇[4]手里,就自己动手杀死他!而且他一进门你就得干掉他,否则就太晚了,记住我的话!”

“这是什么意思?”姑娘情不自禁地喊起来。

“什么意思?”费金气得发疯,继续说,“那孩子对我来说价值好几百英镑!我本可以稳稳当当地赚这笔钱,怎么能让这样的机会被一群醉鬼稀里糊涂地葬送掉?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揭发他们。我还跟一个天生的魔鬼订了约,只要他愿意,就有本事去——”

老犹太气喘吁吁,结结巴巴地想找个恰当的字眼。但突然之间,他止住了暴怒,神态大变。上一刻,他还双拳紧握,仿佛攥着空气,两眼圆睁,气得脸色发青;而这一刻,他已经在椅子里缩成一团,浑身颤抖,好像生怕泄露什么隐秘的罪恶。沉默片刻之后,他壮起胆子看向他的伙伴。见南希仍是刚才被激怒前那副倦怠的样子,他似乎稍稍放下了心。

“南希,亲爱的,”老犹太用平常那样嘶哑的嗓音说,“你在听我讲话吗,亲爱的?”

“现在别来烦我,费金!”姑娘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来答道,“要是比尔这次没有得手,下次总能得手的。他为你干了多少活儿啊,而且将来还会尽其所能地为你做事。当然,要是做不到,他也没办法。所以,就别提那档子事了。”

“可是那个孩子呢,亲爱的?”老犹太紧张兮兮地搓着双手说。

“那孩子也得跟大家一样碰运气。”南希急忙插话道,“我再说一遍,我希望他已经死了,从此不再受伤害,也不再受你摆布——只要不连累比尔。既然托比可以脱身,比尔肯定也会没事的,因为比尔任何时候都顶俩托比。”

“那我刚才跟你说的事呢,亲爱的?”老犹太说,一双贼亮的眼睛紧盯着她。

“你要是想让我做什么事,得从头再说一遍,”南希答道,“但即便有事,也最好明天再说。你让我清醒了一阵子,但我现在又糊涂了。”

费金又提了些别的问题,都是想弄清姑娘有没有觉察到他不慎泄露的秘密。但她回答时不假思索,而且在老犹太犀利的目光下显得毫不惊慌,这证实了费金起初对她的判断:她醉得相当厉害。事实上,酗酒的毛病在老犹太的女徒弟中非常普遍。在她们年幼时,这一癖好不仅不受制止,反而得到纵容,南希自然也不例外。眼下她蓬头垢面,屋里弥漫着浓烈的杜松子酒味,这都为老犹太的猜测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南希像上面描述的那样发了一阵子酒疯之后渐渐平静下来,先是怔怔发呆,然后百感交集,一会儿泪如泉涌,一会儿又发出“千万别说死”之类的叫喊,还有“无论男女,只要快活就好”之类的感慨。费金先生对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知道南希的确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不由得十分满意。

这一发现让他放下了心。他此行的双重目的已经达成:既把今晚探得的消息告诉了那个姑娘,又亲眼核实了赛克斯并未归来。于是,费金先生任由那位年轻的朋友趴在桌上昏昏睡去,自己则打道回府了。

离午夜已不到一个小时。外面黑沉沉的,寒冷刺骨,他实在没有心思闲逛。寒风扫过街道,像吹走尘灰和垃圾一样,将行人刮得一干二净。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即便偶尔撞见一个,也在步履匆匆地往家赶。不过,老犹太是顺风而行,每当寒风狂暴地推搡他前进时,他都要止不住地哆嗦一阵。

他走到自己住的那条街的拐角,已经在口袋里摸索大门钥匙,这时,一条黑影从阴沉沉的门洞里钻出,穿过马路,悄无声息地溜到他的身边。

“费金!”一声轻轻的呼唤在他耳边响起。

“啊!”老犹太连忙转过头,“你是——”

“对!”陌生人打断他的话,“我在这儿等了你两个小时。你他妈的跑哪儿去啦?”

“去忙你交代的事了,亲爱的。”老犹太答道,不安地瞥了他一眼,放慢脚步说,“一整晚里都在忙你交代的事。”

“噢,想必也是!”陌生人冷笑道,“那么,有什么消息吗?”

“没什么好消息。”老犹太说。

“但愿也没什么坏消息吧?”陌生人突然停下脚步,惊恐地望着费金。

老犹太摇摇头,正要答话,陌生人却止住了他,指了指他们已经走到门前的那座房子,告诉费金,最好进屋再说,因为他在外面站了太久,被风吹得血都冻成冰了。

费金看上去很不情愿这么晚了还带个客人回家,便含含糊糊地说了些炉子没生火之类的话,但他那个同伴却强横地重复了自己的要求,费金只好把门打开,请客人把门轻轻关上,他自己去弄盏灯来。

“跟坟墓一样黑。”男人说,摸索着往前走了几步,“快点!”

“把门关好。”费金在过道尽头低声说,但话音未落,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不是我干的。”那人边摸路边说,“是风吹的,要不就是门自己关上的,反正与我无关。快把灯找来,否则我肯定会在这个该死的洞里撞得脑袋开花。”

费金蹑手蹑脚地走下厨房楼梯。没过多久,他就拿了支点好的蜡烛回来,也掌握了屋里的情况:托比·克拉基特睡在楼下后屋,两个孩子睡在前屋。他示意来人跟上,自己领头上了楼。

“我们可以在这儿说两句,亲爱的。”老犹太说,推开了二楼的一扇门,“窗板上有窟窿,我们从来不让左邻右舍看到这里有灯火,所以我们把蜡烛放在楼梯上。就这样!”

说着,老犹太弯下腰,把蜡烛放到正对房门的上层楼梯上。然后,他领着来人进入房间。里面除了一把破扶手椅,以及门后一张没有套子的旧睡椅或沙发,便没有别的家具了。那个陌生人坐到沙发上,一脸疲惫。老犹太将扶手椅拉过来,坐到那人对面。门是半开着的,外面蜡烛的微光投到对面墙上,屋子里并不是很黑。

他们俩窃窃私语了一会儿。虽然除了零星蹦出的几个字,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旁听者很容易就能觉察出,费金遭到陌生人的指责后正极力为自己辩护,而后者似乎正在气头上。就这样,他们谈了约莫一刻钟,这时蒙克斯——老犹太在谈话时数次用这个名字称呼陌生人——稍稍提高嗓门道:“我再告诉你一次,这事安排得糟透了。为什么不把他留在这里跟其他孩子在一起,尽快培养成一个鬼头鬼脑、鼻涕直流的小扒手?”

“说得轻巧!”老犹太耸耸肩,嚷道。

“怎么,你难道想说,即便你想这么干也做不到吗?”蒙克斯板着脸质问道,“在别的孩子身上,你不是已经干了几十次了吗?你如果有耐心,顶多一年时间,总能想到法子给他定罪,稳稳当当地送出英国,一辈子都回不来,难道不是吗?”

“这又对谁有好处呢,亲爱的?”老犹太口气谦恭地问。

“我!”蒙克斯答道。

“可对我没好处啊。”老犹太服服帖帖地说,“他本可以对我有用的。做交易的时候,应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才对,你说对吗,我的好朋友?”

“那又怎么样?”蒙克斯质问道。

“我觉得要训练他干这行可不容易,”老犹太答道,“他跟别的处境相同的孩子不一样。”

“该死,真是不一样!”蒙克斯喃喃道,“要不他早成小偷了。”

“我没办法让他变得更坏,”老犹太接着说,不安地注视着对方的脸色,“他没下水。我没什么东西去吓唬他。我们一开始总会吓唬他们,不然就会白费力气。我能怎么办?派他跟逮不着和查理一块儿出去?这个一开始就试过了,让我们吃够了苦头,亲爱的。我为大家担心得浑身不住发抖。”

“那又不关我的事。”蒙克斯说。

“没错,没错,亲爱的!”老犹太继续道,“我并不是想抱怨。如果没发生那件事,你或许永远也不会注意到那个孩子,也就不会发现他就是你在找的人了。哼!我通过那个姑娘把他给你找回来了,她却反倒袒护起他来。”

“把那娘儿们掐死算了!”蒙克斯不耐烦地说。

“哎呀,我们还不能这么干,亲爱的。”老犹太微笑着答道,“再说,这种事也不是我们的本行。说不定,我哪天会乐意叫别人去干。这些姑娘的性子我清楚,蒙克斯。只要那孩子变得老练起来,她就不会关心他了,就像不会关心一块木头一样。你要他成为小偷,如果他能活下来,这次我一定能找到办法。万一——万一——”老犹太朝对方凑过身子说,“这虽然不大可能,但万一出现了最坏的情况,万一他死了——”

“他死了也不能怪我!”那人打断老犹太的话,满脸惊恐,双手哆哆嗦嗦地抓住老犹太的一只胳膊,“别忘了,费金!我跟这件事毫无关系。我一开始就跟你说过,把他怎么样都行,就是不能让他死。我可不想有人流血。这种事迟早会被人发现,会搞得人疑神疑鬼,不得安宁。如果他们开枪打死了他,我可不负责。你听见我的话没有?这个鬼地方,一把火烧了算了!那是什么?”

“怎么啦!”老犹太也叫了起来,抱住那个吓得跳了起来的胆小鬼,“在哪儿?”

“那边!”蒙克斯瞪着对面的墙答道,“影子!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披着斗篷,戴着软帽!沿着护墙板一阵风似的溜走了!”老犹太松开双手,两人惊慌失措地冲出屋子。那根蜡烛还在老地方,被过堂风吹得光线微弱。烛光映在空****的楼梯和他们自己惨白的脸上。他们凝神倾听,但整座房屋都阒然无声。

“那是你的幻觉。”老犹太拿起蜡烛,转过脸对他的伙伴说。

“我敢发誓,我真的看见了!”蒙克斯哆哆嗦嗦地答道,“我刚看见的时候,那影子正向前弓着身子,我一喊它就逃开了。”

老犹太轻蔑地扫了两眼他这位面如死灰的同伙,对他说,他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跟着去看看,然后便上了楼。所有的屋子他们都检查了,全都寒气逼人,空空****。他们下楼来到过道,然后进入下面的地窖。低矮的四壁长满青苔,蜗牛和鼻涕虫爬过的痕迹在烛光下闪闪发光,但周围是一片死寂。

“你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返回到过道后,老犹太问,“这里除了我们俩、托比和那几个孩子,一个人影都没有。至于托比他们,你压根儿不用操心。瞧这儿!”

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老犹太从口袋里掏出两把钥匙,又解释说,他第一次下楼的时候就把他们锁在各自房间里了,以防他们干扰谈话。

面对这一新出现的证据,蒙克斯先生显然动摇了。他们又进行了一番搜索,仍旧一无所获,他渐渐不再固执己见了。最后,他发出几声狞笑,承认自己可能是神经过敏,疑神疑鬼。他突然想起时间已过凌晨一点,便拒绝继续交谈下去。于是,这对友好的伙伴分手了。

[1] 店主将拉丁法律用语Non est inventus(并未发现)错说成了Non istwentus(并未发明)。

[2] 当时英国人普遍认为,将泥敷剂摊在手帕上裹住脸可以缓解牙疼。

[3] 南希的昵称。

[4] 17世纪英国有名的绞刑吏,后用这个名字来泛指执行绞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