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万事通丢了鞋子却幸运脱身(1 / 1)

没有人不知道印度——这个国家的版图呈巨大的倒三角,北部是底端,南部是尖端——面积有一百四十万平方英里,在这片土地上,不均匀地分布着一亿八千万居民。英国政府对这片广袤土地的一部分有着真正的统治。它在加尔各答设有一个全国总督,在马德拉斯、孟买、孟加拉都设有地方总督,在阿格拉设有副总督。

不过,英属印度只有七十万平方英里的面积,有一亿至一亿一千万的居民。就是说,有很大一部分的土地依然脱离女王的管辖;实际上,有些内陆的拉贾[1]野蛮可怕,他们拥有绝对的统治权。

自1756年——英国在如今的马德拉斯城建立起第一个机构——以来,直到1857年印度兵大暴动爆发,著名的印度公司拥有无上的权力。它通过支付很少的地租甚至不支付地租,从拉贾们那里买下土地,逐渐吞并各个省份;它任命总督和文武百官;但是如今它不复存在,印度的英国属地直接归女王统辖。

因此,半岛的面貌、风俗、人种区分日新月异。从前,在这里旅行需要各种旧式的交通工具,走路、骑马、坐大车、坐轿车、坐轿子、人背、坐马车,等等。如今,汽船全速穿过印度河和恒河,一条铁路贯穿印度,所过之处延伸出很多支线,从孟买到加尔各答只需要三天。

这条铁路不是直线穿过印度。直线距离只有一千至一千一百英里,中速行驶的火车不到三天便可穿越;但是,这段铁路一直绕到半岛北部的阿拉哈巴德,至少增加了三分之一的行程。

这里我大概地介绍一下大印度半岛铁路的主要线路。离开孟买岛以后,铁路线穿过撒尔塞特,一跃到达大陆,面对坦纳,穿过西加兹山脉[2],在东北部奔驰,直到布拉赫马普尔,再穿越本德尔肯近乎独立的领地,往北走,直到阿拉哈巴德,再往东,在瓦拉纳西抵达恒河,与之稍稍保持一点距离,再通过巴尔达曼,重新下到东南部的法属城市金德纳格尔,驶往终点站加尔各答。

下午四点半,蒙古号的旅客在孟买下船,加尔各答的火车在八点准时出发。

于是福格先生向他的牌友们告辞,离开邮船,仔细交代了他的仆人要买些什么东西,特别叮嘱他,八点以前要回到火车站,然后迈着他规律如天文时钟的精准步子,朝签证办公室走去。

他对孟买的美景根本没兴趣欣赏,不论是市政厅还是美轮美奂的图书馆,抑或是堡垒、码头、棉花市场、集市、清真寺、犹太教堂、亚美尼亚教堂、马拉巴山上装点着两座多边形塔楼的辉煌宝塔。他不观赏象山上的杰作,或是隐藏在港湾东南面的神秘地下墓穴,也不参观撒尔塞特岛的康埃里石窟,这些可都是佛教建筑中令人赞叹的遗迹啊!

不!他什么都不看。走出签证处,费雷亚斯·福格平静地来到火车站,在那里吃了晚饭。除了其他菜,饭店老板向他推荐了一道野味——野兔肉,说是相当可口。

费雷亚斯·福格接受了他的推荐,仔细地品尝了起来;但是,除了香料浓烈的酱汁,他觉得味同嚼蜡。

他把饭店老板叫了来。

“先生,”他盯着老板说,“这东西,这是兔子肉吗?”

买好衬衫和袜子之后,他在孟买的街上闲逛。正巧逢上帕尔西人和盖布尔人在庆祝一个节日,他们是琐罗亚斯德(意为拥有骆驼者)教派的直系后裔,是印度人中最灵巧、最文明、最聪明的种族,也是当下孟买当地的富商阶层。

“是的,老爷,”那家伙厚颜无耻地回答,“丛林里的兔子。”

“这兔子被杀的时候没有喵喵叫吗?”

“喵喵叫?!哦!老爷!这是只兔子!我向您发誓……”

“老板先生,”福格先生冷冷地说,“您不用发誓,请您记住:以前在印度,猫被视作神圣的动物。那是美好年代。”

“那是对猫来说吧,老爷?”

“可能对游客来说也一样!”

发表完这个评论之后,福格先生继续平静地吃晚饭。

福格先生下船后不久,警探菲克斯也从蒙古号上下来,一路跑去见孟买警察局长。他介绍了自己的警探身份,他接手的任务,还有他和偷窃嫌疑犯面对面的状况。警局收到伦敦来的逮捕令了吗?……什么也没有收到。事实上,这个逮捕令在福格先生动身后一天才出发,还不可能到达。

菲克斯非常尴尬。他想从局长那里获得对福格先生的逮捕令。局长拒绝了。这是首都警察局的案子,只有那里才能开出合法的逮捕令。这样严格遵守原则,严格执法,非常符合英国的习惯,完全说得通,就个人自由方面,不允许任何专横的强权。

菲克斯没有坚持,明白应该忍耐着等待他的逮捕令到来。于是他决定在孟买期间,死死盯住这个捉摸不透的恶人。他毫不怀疑费雷亚斯·福格会在孟买停留——这也是万事通的想法——这样,逮捕令就有时间到达。

在离开蒙古号时主人给他最后几句吩咐之后,万事通明白,在孟买,情况会像在苏伊士和巴黎一样,旅行不会在这里结束,至少要去到加尔各答,甚至可能更远。他开始纳闷,福格先生打的赌会不会绝对是认真的,他会不会真的被命运拖去,在八十天里环游地球,而他本来是想过安稳日子的!

买好衬衫和袜子之后,他在孟买的街上闲逛。街上人头攒动,有欧洲各国人、戴尖帽子的波斯人、裹圆头巾的本亚人、戴方帽子的辛德人、穿长袍的亚美尼亚人、裹黑头巾的帕尔西人。正巧逢上帕尔西人和盖布尔人在庆祝一个节日,他们是琐罗亚斯德[3]教派的直系后裔,是印度人中最灵巧、最文明、最聪明的种族,也是当下孟买当地的富商阶层。这一天,他们正在庆祝一种宗教狂欢节,有宗教游行和娱乐,舞女们身穿粉红色镶金丝线的纱丽,在古提琴和铛铛鼓的伴奏下翩翩起舞,无比妖娆,却又不失庄重。

万事通看着这些有趣的仪式,瞪大眼睛,竖起耳朵,那神情、那模样,大家能想象,活像个呆头鹅。

万事通走进印度宝塔,没想到会闹出事情。三个僧人,眼睛里冒着怒火,扑到他身上,扯掉他的鞋袜,对他拳打脚踢,一面发出粗犷的叫喊声。

对他和他的主人来说不幸的是,他差一点耽误了这次旅行,他的好奇心把他拖得太远了,有些过分了。

这不,看过这次帕尔西人的狂欢节之后,万事通朝火车站走去,经过马拉巴山神庙时,他冒出一个倒霉念头,想去里面转一转。

他忽略了两件事:首先,有些印度宝塔是严格禁止基督徒入内的;其次,那些信徒进入宝塔时,要在门口脱掉鞋子。这里必须指出,出于政治安全的理由,英国政府尊重并规定大家要尊重哪怕最细微的宗教细节,有谁违反规定,都要严厉惩罚。

万事通走了进去,没想到会闹出事情,他就像个普通的旅行者,在马拉巴山神庙里面,欣赏婆罗门教令人炫目的金箔装饰,突然之间,他被打翻在圣地的石板上。三个僧人,眼睛里冒着怒火,扑到他身上,扯掉他的鞋袜,对他拳打脚踢,一面发出粗犷的叫喊声。

法国人强壮又灵活,矫健地爬起身来。猛挥一拳,狠踢一脚,撂倒了其中两个对手,他们被自己的长袍绊住,万事通全速跑了出去,不久就摆脱了第三个印度人,后者一路追赶,聚集起一群人。

八点差五分,就在火车启动前几分钟,万事通赶到了火车站。他帽子也没有了,光着脚,购买的那包东西也在打架时丢了。

菲克斯就在月台上。他跟着福格先生来到火车站,已经知道这家伙要离开孟买。他随即打定主意要跟着福格去往加尔各答,必要时,甚至走得更远。万事通没看到站在暗处的菲克斯,但是菲克斯听到他叙述自己的危险遭遇,他正三言两语地讲给他的主人听。

“我希望你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费雷亚斯·福格简单地回答,到车厢入了座。

可怜的小伙子光着脚,狼狈不堪,一言不发地跟着主人。菲克斯登上另外一节和他们分开的车厢,这时他产生一个念头,突然改变了出发的计划。

“不,我留下来,”他心想,“在印度土地上犯了法……我可以抓到他。”

正在这时,火车头发出一声响亮的汽笛声,火车消失在夜色中。

[1] 拉贾:印度对国王或土邦君主、酋长的称呼。

[2] 西加兹山脉:印度南端山脉。

[3] 琐罗亚斯德(?—公元前583年):又名查拉图斯特拉,意为拥有骆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