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阿托斯所料,棱堡里无人把守,里面只有十几具法国兵和拉罗谢尔人的尸体。
“各位,”阿托斯作为这次出征的领队,趁格里莫把早餐端出来的当口说,“我们先把枪和子弹归归拢;干这活儿我们只管说话好了。这些先生,”他指着死人说,“是不会听见我们说什么的。”
“咱们把他们扔到沟里去不好吗,”波尔多斯说,“当然先得摸摸兜里有没有东西。”
“对,”阿拉密斯说,“这是格里莫的活儿。”
“那好!”达德尼昂说,“就让格里莫先把他们搜一遍身,然后都扔到墙外去。”
“别把他们扔了,”阿托斯说,“留着还能派用场呢。”
“这些死鬼还能派用场?”波尔多斯说,“嗨,您准是疯了,朋友。”
“下结论不要太轻率,《福音书》和红衣主教先生都这么说来着,”阿托斯回答说,“一共是几支枪,各位?”
“十二支。”阿拉密斯答道。
“枪子儿和火药呢?”
“能装个百十来把枪。”
“我们有这些就够了;现在装弹药吧。”
四个伙伴动手装起弹药来。最后一支枪装好弹药时,格里莫做手势说早餐摆好了。
阿托斯做手势表示他做得很好,并朝他指指有个圆锥顶的哨亭,格里莫明白这是让他到上面去放哨。不过,阿托斯允许他把一只面包、两块牛排和一瓶葡萄酒带在身边,好排遣一下站岗的无聊。
“现在我们吃饭吧。”阿托斯说。
四个伙伴席地盘腿而坐,那模样就像土耳其人或者裁缝。
“哎!”达德尼昂说,“既然现在不用担心有人听见你说话了,我想你总可以把你的秘密讲给我们听听了吧,阿托斯。”
“但愿我能让你们又开心又光彩,”阿托斯说,“我带各位做了一次有趣的散步;眼前是一顿美味的早餐,背后嘛,你们打枪眼里就看得见,有五百个弟兄在那儿看着我们,把我们不是当作疯子就是当作英雄,这两种傻瓜本来也差得不远。”
“你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秘密?”达德尼昂问。
“这个秘密,”阿托斯说,“就是我昨晚看见了米莱迪。”
达德尼昂刚把酒杯端到唇边;但一听到米莱迪这个名字,手却直打哆嗦,他只得把杯子放到地上,免得里面的酒泼出来。
“你看见你的妻……”
“嘘!”阿托斯打断他说,“您忘记了,伙计,这几位可不像您这么了解我的家事;我是说我看见了米莱迪。”
“在哪儿?”达德尼昂问。
“离这儿差不多两里路吧,就在红鸽棚酒店。”
“这下我可完了。”达德尼昂说。
“不,眼前还没事,”阿托斯接着说,“因为这会儿她想必已经离开法国海岸了。”达德尼昂松了一口气。
“嗨,”波尔多斯问道,“这个米莱迪究竟是谁呀?”
“一个很妩媚的女人。”阿托斯呷了一口杯子里冒着泡沫的葡萄酒。“这个不要脸的酒店老板!”他突然大声说道,“拿安茹红葡萄酒来充香槟酒,还以为能骗得过我们呢!对,”他又接着往下说,“一个妩媚的女人,她曾经对我们的朋友达德尼昂很有好感,后来他不知道干了什么得罪她的事,她一心要想对他报仇,一个月前想让他死在火枪的枪口下,一星期前想毒死他,昨天又在红衣主教面前要他的脑袋。”
“什么!在红衣主教面前要我的脑袋?”达德尼昂脸吓得煞白,大声说道。
“可不是,”波尔多斯说,“千真万确,我是亲耳听到的。”
“我也是。”阿拉密斯说。
“这么说,”达德尼昂沮丧地垂下手臂说,“我也不用再白费劲了;还不如朝着自己崩一枪来得干脆!”
“这种蠢事不到万不得已可别干,”阿托斯说,“因为只有这种蠢事真的是无药可救的。”
“可是我结了这么些仇,”达德尼昂说,“说什么也逃不了咯。先是牟恩的那个陌生人;接下来是德·瓦尔德,我在他身上戳了三剑;然后是米莱迪,我撞穿了她的秘密;最后是红衣主教,我搅了他的复仇计划。”
“嗯,”阿托斯说,“他们总共才四个,我们也是四个,正好一对一。哎唷!要是格里莫在那儿打的手势我没弄错的话,我们眼下要较量的对手可不止这个数哩。怎么回事,格里莫?考虑到情况紧急,伙计,我现在允许您说话,不过千万别啰唆。您瞧见什么了?”
“一队人。”
“有多少?”
“二十个。”
“是些什么人?”
“十六个工兵,四个步兵。”
“离我们多远?”
“五百步。”
“好,我们还来得及吃完这只鸡,再为您的健康干上一杯,达德尼昂!”
“祝您健康!”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齐声说。
“那好吧,祝我健康!可我看你们的祝愿也帮不了我多少忙。”
“呵!”阿托斯说,“‘真主是无所不能的,’穆罕默德的教徒们常这么说,‘而未来是在真主手里。’”
说完,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把杯子往身边一放,漫不经意地站起身来,随手拿起支枪,走到一个枪眼跟前。
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和达德尼昂也都各就各位。格里莫呢,给他的命令是让他待在四个伙伴的背后装弹药。
不一会儿,那队人出现了;他们正沿着一条狭长的壕沟迂回过来,那是连接棱堡和拉罗谢尔城的一条交通壕。
“嘿!”阿托斯说,“就为这么二十来个扛着十字镐和镢头铲子的家伙,咱们何必费这份劲呢!只要格里莫对他们打个手势让他们走开,我相信他们一准不会再来缠我们的。”
“我看未必,”达德尼昂说,“他们正一个劲地冲着我们来呢。再说,除了那些工兵,还有拿着火枪的四个步兵和一个伍长。”
“那是他们没看见我们的缘故。”阿托斯说。
“说真的!”阿拉密斯说,“我承认我可不想朝这些可怜虫开枪,他们都是些城里的老百姓。”
“你这个教士可不行,”波尔多斯接着他的话茬儿说,“居然同情起异教徒来了!”
“其实,”阿托斯说,“阿拉密斯说得有道理,我去叫他们别过来。”
“您这是要干什么呀?”达德尼昂嚷道,“他们会开枪打您的,伙计。”
可是阿托斯根本不听这劝告,径自爬上缺口,一手拿枪,另一手拿帽子,朝着面前的步兵和工兵客客气气地一鞠躬,然后开口说道:“各位,”那些人突然见到他,都大吃一惊,不由得在离棱堡大约五十步的地方停了下来,“各位,我和我的几位朋友,正在这个棱堡里用早餐。想必你们也知道,吃饭的时候有人来打扰是再扫兴不过的事情;所以,如果各位有事非上这儿来不可,那就请等我们用完了餐,或者先回去,过会儿再来也行,当然,如果你们有意反水,愿意脱离城里的叛军,过来跟我们一起为法国国王干一杯,那就另当别论了。”
“当心,阿托斯!”达德尼昂喊道,“你没看见他们在朝你瞄准吗?”
“看见,看见,”阿托斯说,“不过城里的这些生意人枪法糟糕得很,他们打不中我的。”
果然,四下枪声同时响起,枪子儿跟阿托斯擦身而过,不过一颗也没打中他。
几乎与此同时,响起四下回敬他们的枪声,这四枪可比挑衅的一方瞄得准,三个步兵应声倒地身亡,一个工兵挂了彩。
“格里莫,换一支枪!”阿托斯仍站在缺口上说。
格里莫马上照办。那三个伙伴也已经装好了弹药;紧接着又响起第二阵排枪:伍长和两名工兵倒地气绝,其余的人撒腿逃跑。
“来呀,伙计们,冲出去。”阿托斯说。
四个伙伴冲出棱堡,到战场上捡起那四支火枪和伍长的短矛[1];后来,眼看那些拉罗谢尔人不逃进城不会停下,他们四人就带着战利品回进了棱堡。
“把这些枪都装好弹药,格里莫,”阿托斯说,“我们呢,各位,继续吃早餐,边吃边谈。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记得,”达德尼昂说,“您说到米莱迪在红衣主教面前要我的脑袋,然后离开了法国海岸。她上哪儿去了?”达德尼昂急于想知道米莱迪行程的路线,又紧问一句。
“去英国。”阿托斯答道。
“有什么目的?”
“目的就是刺杀白金汉,不是她自己动手,就是雇人动手。”
达德尼昂大为吃惊,愤慨地叫道:“这太卑鄙了!”
“喔!要说这个么,”阿托斯说,“我实话告诉您,我根本不在意。格里莫,”他接着说,“您干完了是吗,那就拿好咱们伍长的这根短矛,在上面缚一条餐巾,插到咱们棱堡顶上去,好让拉罗谢尔的叛军知道,他们是在跟国王麾下勇敢忠诚的士兵对着干。”
格里莫一声不吭地一一照办。不一会儿,这面白旗已经飘扬在四个伙伴的头顶上方。迎着它的是一阵雷鸣般的喝彩声;营地里有一半弟兄聚集在了营门跟前。
“怎么!”达德尼昂接着说,“你对她行刺白金汉根本不在意?可是公爵是我们的朋友呀。”
“公爵是英国人,他在跟我们打仗;她想对公爵干什么就让她干呗,这事就像只空酒瓶一样,用不着我去操心。”说着阿托斯把手里的一只空酒瓶随手扔到了十五步开外,他刚把这酒瓶倒空,酒一滴不漏的全倒在了酒杯里。
“等等,”达德尼昂说,“我可不能这么丢下白金汉不管;他送过我们名贵的好马。”
“那些马鞍尤其出色。”波尔多斯跟着说,这会儿那些马鞍上的饰绦正缝在他的披风上哩。
“再说,”阿拉密斯说,“天主是要罪人改恶从善,而并不是要让他们都死光。”
“阿门,”阿托斯说,“要是您乐意,这事儿以后再谈吧;当时我最关心的事,这我相信您一定能明白,达德尼昂,就是怎么从这个女人身上把一张类似特许令的东西夺过来,这张东西是她从红衣主教那儿弄到手的,有了它,这女人就可以干掉你而不受任何惩罚,说不定我们几个到时候也得把命搭上。”
“这个娘们难道真是个魔鬼?”波尔多斯一边说,一边把盘子递给阿拉密斯,他正在切一只鸡。
“那张特许令,”达德尼昂说,“那张特许令还在她的手里?”
“不,在我手里;哦,可要说这也没费我多大劲,那就有些矫情了。”
“亲爱的阿托斯,”达德尼昂说,“您救了我多少次命,我都数不上来了。”
“这么说在酒店那会儿,您离开我们就是为的去找她?”阿拉密斯问。
“一点不错。”
“红衣主教的那份文件您拿到了?”达德尼昂说。
“这就是。”阿托斯说。
说着他从敞袖外套的口袋里掏出那张弥足珍贵的纸头。
达德尼昂打开纸时手直打战,但他并不想去掩饰他此刻的心情,只管念道:
持条者系受本人密令,其所从事活动关乎国家利益,特此准其便宜行事。
黎舍留一六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确实,”阿拉密斯说,“这是一份有法律效用的豁免证书。”
“应当把这张纸撕了。”达德尼昂嚷道,这张纸在他就像是张死亡判决书。
“恰恰相反,”阿托斯说,“应该把它好好保存起来,就是有人把金币铺在这张纸上,我也不会换给他的。”
“她现在会怎么做呢?”达德尼昂问。
“哦,”阿托斯漫不经心地说,“她或许会写信给红衣主教,说有个叫阿托斯的该死的火枪手抢走了她的通行证;她还会在这封信里向主教建议,在干掉那个阿托斯的同时,把他的两个朋友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也一块儿干掉;红衣主教定会记得这几个家伙总是在碍他的事儿;于是,一天早上,主教下令逮捕达德尼昂,而且还怕他一个人闷得慌,干脆把我们也送到巴士底去跟他做伴。”
“瞧您说的,”波尔多斯说,“我听上去您是在开些挺无聊的玩笑,伙计。”
“我从不开玩笑。”阿托斯答道。
“您知道,”波尔多斯说,“把这该死的米莱迪的脖子拧下来,可比不上拧断胡格诺派可怜虫的脖子那么罪孽深重,那些可怜虫有多少罪过呢,还不就是咱们用拉丁文唱圣诗,而他们用法文唱吗?”
“咱们的教士先生怎么说?”阿托斯不动声色地问。
“我想说,我同意波尔多斯的意见。”阿拉密斯答道。
“我也同意!”达德尼昂说。
“幸好她离得远远的,”波尔多斯说,“说实话,她要在这儿我会浑身都不对劲儿。”
“她在英国也好,在法国也好,我都觉得不对劲儿。”
“她到哪儿,我都觉得不对劲儿。”达德尼昂接着说。
“可您既然抓住她了,”波尔多斯说,“干吗不把她淹死、掐死或者吊死呢?人死了就回不来了嘛。”
“您真这么相信,波尔多斯?”阿托斯惨然一笑答道,只有达德尼昂明白其中的含义。
“我有个主意。”达德尼昂说。
“说出来听听。”火枪手们齐声说。
“快拿枪!”格里莫喊道。
四个伙伴立即起身去拿枪。
这一回,开来了一支二十四五人的队伍;不过其中没有工兵,清一色都是守城的士兵。
“咱们回营地去怎么样?”波尔多斯说,“我看双方兵力差得太远了。”
“有三个理由不行,”阿托斯回答说,“第一,我们还没有吃完早餐;第二,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谈;第三,时间没到,还差十分钟。”
“唔,”阿拉密斯说,“那我们得订个作战方案才是。”
“小事一桩,”阿托斯说,“等敌人走到火枪射程之内,我们就开火;要是他们继续前进,我们就继续开火,只要是枪里装了弹药的,就只管开;要是他们剩下的人想冲上来,我们就等这些家伙冲进沟里的时候推倒这堵墙,把他们砸在下面,这堵墙立在那儿本来就够玄乎的,一推准倒。”
“棒极了!”波尔多斯大声说道,“没说的,阿托斯,您生来就是块当统帅的料,红衣主教老觉得他自己是军事天才,可跟您一比就差远喽。”
“各位,”阿托斯说,“请每人瞄准一个目标,别岔在一起了。”
“我瞄好了。”达德尼昂说。
“我也瞄好了。”波尔多斯说。
“我也好了。”阿拉密斯说。
“放!”阿托斯说。
只听得四支枪一声响,四个敌兵应声倒了下去。
一会儿,鼓声又起,那队士兵摆开冲锋的架势扑了上来。
枪声此起彼落,不如方才那么整齐,准头却一点不差。但是,那些拉罗谢尔士兵像是知道棱堡里人数不多,继续蜂拥而上。
火枪手每射出三枪,至少有两名敌兵倒地;可是其余那些敌兵的脚步并没减慢。冲到棱堡底下,敌兵还剩下十四五个;棱堡里又放了一排枪,但没能挡住他们:他们跳进壕沟,准备爬到缺口上来。
“伙计们,上,”阿托斯说,“咱们干脆一下子收拾掉他们:推墙!推墙!”
四个伙伴加上格里莫,用枪口顶住那堵巨大的石墙,使劲往前推,石墙犹如被风吹歪似的往外倾斜,脱离了底基,訇然一声倒塌在壕沟里;接着只听得一阵惨叫,大片尘土冲天而起,然后又一切归于平静。
“咱们把他们全都压死了,一个都没剩吗?”阿托斯问。
“哦,我看差不多。”达德尼昂说。
“不,”波尔多斯说,“那儿还有两三个家伙瘸着腿在逃命哩。”
果然,有三四个浑身又是泥又是血的可怜虫正在壕沟里没命地往城里逃去:这就是刚才那支小部队的全部残余人马。
阿托斯瞧了瞧挂表。
“各位,”他说,“我们在这儿已经待了一个钟头,赌已经打赢了,可我们要赢得格外潇洒一点:再说达德尼昂还没把他的主意告诉我们呢。”说完,他不改平日的沉着态度,走去坐在没吃完的早餐跟前。
“我的主意?”达德尼昂说。
“对,您刚才说您有个主意。”阿托斯说。
“噢!我记起来了,”达德尼昂说,“我再去一趟英国,找到白金汉先生,把这个危及他生命的阴谋告诉他。”
“这您做不到,达德尼昂。”阿托斯冷冷地说。
“为什么?我不是已经去过一趟了吗?”
“不错,可那时还没开战;那会儿白金汉先生还是盟友,不是敌人:照您说的去做,就会落个通敌的罪名。”达德尼昂知道阿托斯这话的分量,住口不作声了。
“我倒觉得,”波尔多斯说,“我有个主意了。”
“请安静,且听波尔多斯先生的高见!”阿托斯说。
“我去向德·特雷维尔先生告个假,至于借口么,你们随便给我找一个,我这人不大会找借口。米莱迪不认得我,我去找她,她不会起疑心的,一找到这娘们,我就掐死她。”
“嗯,”阿托斯说,“我倒有点接近采纳波尔多斯的意见。”
“不像话!”阿拉密斯说,“去杀死一个女人!不行,喏,我倒有个真正的主意。”
“把您的主意说出来听听,阿拉密斯!”阿托斯说,他对这位年轻的火枪手颇为敬重。
“应该去通知王后。”
“可不是,对!”波尔多斯和达德尼昂异口同声喊道,“这下子咱们有门儿了。”
“去通知王后!”阿托斯说,“怎么去通知?我们跟宫里有联络吗?我们有人到巴黎去,营里会没人知道吗?从这儿到巴黎有一百四十里路;我们的密信还没到昂热[2],我们就进牢房了。”
“至于怎么把信安全送到王后陛下手里,”阿拉密斯红着脸说,“我自有办法;我在都尔有个朋友,人很精干……”
阿拉密斯瞧见阿托斯在微笑,就打住话头不说了。
“怎么,您不赞成这个主意,阿托斯?”达德尼昂说。
“我并不完全否定这个主意,”阿托斯说,“我只不过想提醒阿拉密斯注意,他是无法离开营地的;另外,除了我们以外,对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相信;还有,信使出发两小时后,形形色色的嘉布遣会修士,大大小小的密探,所有这些讨厌家伙都会把您的信背得滚瓜烂熟,他们会把您和您那位精干朋友一块儿抓起来的。”
“且不说,”波尔多斯说,“白金汉先生自会有王后去搭救,可我们这些人,她就不会来救喽。”
“各位,”达德尼昂说,“波尔多斯言之有理。”
“嘿!嘿!城里在搞什么名堂?”阿托斯说。
“在敲紧急集合鼓。”
四人侧耳静听,果然听到传来阵阵鼓声。
“瞧着吧,这回要上来整整一个联队了。”
“您总不会硬着头皮去跟一个联队干吧?”波尔多斯说。
“为什么不干?”阿托斯说,“我这会儿正来劲儿呢;要是咱们当初有先见之明,多带上一打葡萄酒,我可以跟一支军队干。”
“说真的,鼓声愈来愈近了。”达德尼昂说。
“近就让它近呗,”阿托斯说,“从这儿到城里有一刻钟路,那么从城里到这儿也有一刻钟路。有这点时间,足够我们商量出个办法来了;我们一跑,可就别想再找这么个好地方喽。有了,各位,我想到个好主意。”
“快说。”
“不过有几句话我得先关照格里莫一下,对不起了。”
说着阿托斯做个手势叫他的仆从过来。
“格里莫,”阿托斯指指横七竖八躺在棱堡里的死人说,“您把这几位先生都扶起来,让他们挨着墙站好,再让他们头上戴好帽子,手里拿好枪。”
“喔,你可真行!”达德尼昂大声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您明白了?”波尔多斯说。
“你呢,格里莫,你明白吗?”阿拉密斯问。
格里莫点点头表示明白。
“那就行了,”阿托斯说,“咱们再来说我的主意。”
“可我想把这事儿弄弄明白。”波尔多斯说。
“不用啦。”
“对,对,听阿托斯的主意就得了。”达德尼昂和阿拉密斯一起说道。
“这个米莱迪,这个娘们,这个魔鬼,我记得听达德尼昂说过,她有个小叔子。”
“对,我跟他挺熟的,我还觉得他对这位嫂子并没有多大好感。”
“这可没坏处,”阿托斯应声说,“要是他恨她,那就更好了。”
“那可真是求之不得喽。”
“不过,”波尔多斯说,“我还是想把格里莫那事儿弄弄明白。”
“别出声,波尔多斯!”阿拉密斯说。
“那个小叔子叫什么?”
“德·温特勋爵。”
“现在他在哪儿?”
“刚说要开战,他就回伦敦去了。”
“嗯,此人正是我们需要的人,”阿托斯说,“我们得把消息去捅给他,让他知道他的嫂子正在策划行刺一个人,请他对她严加看管。我想,在伦敦也会有玛大肋纳修女院和妇女感化院之类机构的吧;只要他把他的嫂子往里面一送,我们就平安无事了。”
“不错,”达德尼昂说,“可她一出来又不行了。”
“喔!说实在的,”阿托斯说,“您要求太高了,达德尼昂,我已经把脑袋里的货色全都倒出来了,真的,我这脑袋再拍也拍不出什么来了。”
“我觉得有个更好的办法,”阿拉密斯说,“就是我们同时通知王后和德·温特勋爵。”
“对,可是我们能派谁到都尔和伦敦去送信呢?”
“我担保巴赞能行。”阿拉密斯说。
“我担保布朗谢。”达德尼昂接着说。
“可也是,”波尔多斯说,“虽然我们不能离开营地,可我们的仆从却能离开呀。”
“那当然,”阿拉密斯说,“我们今天就写信,给他俩带上路费,让他们动身。”
“给他俩带上路费?”阿托斯说,“这么说,你们身边有钱啰?”
四人面面相觑,刚舒展开来的眉头又蹙了起来。
“当心敌人!”达德尼昂大声说,“我看见前面晃动着好些黑的红的点子;您刚才不是还在说一个联队吗,阿托斯?这会儿可真的是浩浩****的一支军队呵。”
“对,没错,”阿托斯说,“他们来了。瞧,这些阴险的家伙,鼓也不打,号也不吹,想偷偷摸摸地上来。喂!您完事了没有,格里莫?”
格里莫打手势表示完事了,又指指身边那十几个死人,他把他们摆布得姿态非常生动:有的作持枪姿势,有的像在瞄准,有的手握长剑。
“太棒啦!”阿托斯说,“你的想象力简直发挥得淋漓尽致了。”
“不管怎么说,”波尔多斯说,“我还是想把这事儿给弄弄明白。”
“先往后撤,”达德尼昂截住他话头说,“你慢慢会明白的。”
“等一下,各位,等一下!给点时间让格里莫收拾一下早餐。”
“哎!”阿拉密斯说,“这会儿那些黑点、红点都大起来了,可以看得很清楚了,我赞成达德尼昂的意见;我看咱们不能再耽搁,得马上撤回营地去。”
“说真的,”阿托斯说,“我一点不反对撤退:我们打赌定的时间是一个钟头,现在已经一个半钟头了;没什么好说的了;走吧,各位,走吧。”
格里莫已经拎着篮筐和剩菜走在头里。
四个伙伴随即也跟着撤出,拉在他后面大约十二步路的光景。
“哎!”阿托斯喊道,“我们这是怎么啦?”
“您落下什么东西了?”阿拉密斯问。
“旗,那面旗!不能把旗留在敌人手里;即使这面旗是块餐巾也一样。”
说着,阿托斯返身冲进棱堡,攀上顶台,拔下那面旗子;这时拉罗谢尔士兵已经冲到了棱堡的火枪射程之内,于是一阵乱枪向着这个仿佛有意暴露在枪林弹雨中取乐儿的火枪手射来。
但阿托斯简直就像有魔法似的,枪子儿在他身旁呼啸而过,竟然一颗也没打中他。
阿托斯转过背去对着敌兵,挥动手里的旗子朝着营地的弟兄们致意。霎时间两边都喊声大作,一边是气势汹汹的咒骂,另一边是欢呼和喝彩。
紧接着是第二阵枪声,三颗枪子儿射穿了餐巾,真的使它变成了一面军旗[3]。营地那边喊声不绝,大家都在喊:
“下来,下来!”
阿托斯下来了;三个伙伴一直悬着颗心在等他,这会儿见他乐呵呵地出来了。
“走吧,阿托斯,走吧,”达德尼昂说,“快,咱们得快;现在我们除了钱什么也不缺了,再让人打死就太冤了。”
可是不管同伴们怎么说,阿托斯依然不紧不慢地迈着步子,他们眼看劝也没用,就跟着他放慢了脚步。
格里莫挎着他那个篮筐一直在头里走着,这会儿已经走到了敌军的射程之外。
不一会儿,只听见后面枪声大作。
“怎么回事?”波尔多斯问,“他们在朝谁开枪?我只听见枪子儿呼呼的飞,可没看见有人。”
“他们在朝那几个死人开枪。”阿托斯回答他说。
“那几个死人是不会还击的呀。”
“正是;所以他们就会以为有埋伏,就会商量对策,就会派人上去谈判,等到发现这是在跟他们开玩笑,他们的枪子儿已经追不上我们啰。所以我们大可不必跑得浑身是汗,落下个胸膜炎什么的。”
“噢!这下子我明白了。”波尔多斯惊叹地嚷道。
“这真让人高兴!”阿托斯耸耸肩膀说。
营地那边的法国兵看到四个伙伴正在不慌不忙地往回走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临末了又响起一排枪声,这回枪子儿打得四个伙伴身旁的砾石乱蹦,耳边尽是尖利的飕飕声。拉罗谢尔那帮人总算把棱堡夺回去了。
“这些人可真是笨手笨脚的,”阿托斯说,“我们一共打死了多少?十二个?”
“十五个吧。”
“压死多少?”
“有八九个。”
“而我们这边连一个受轻伤的都没有?啊!不对!您手上怎么啦,达德尼昂?好像有血?”
“没事。”达德尼昂说。
“一颗流弹?”
“不是。”
“那究竟怎么啦?”
我们前面说过,阿托斯爱达德尼昂有如爱自己的儿子,这个性情刚毅沉郁的火枪手,有时会对这年轻人表现出一种父爱般的关切。
“擦破了点皮,”达德尼昂说,“推墙那会儿,我的手指夹在石块和戒指的钻石当中,皮给擦破了。”
“这就是有钻石的好处,我的少爷。”阿托斯口气有些不屑地说。
“嗨,”波尔多斯嚷道,“原来有颗钻石在这儿,那可真见鬼,既然有钻石,咱们还要哭什么穷呀?”
“可不是吗!”阿拉密斯说。
“太棒啦,波尔多斯;这主意出得不赖。”
“那还用说,”波尔多斯受了阿托斯的表扬,变得神气活现起来,“既然有钻石,就把它卖了吧。”
“不过,”达德尼昂说,“这可是王后的钻石呀。”
“那就更有理由了,”阿托斯说,“王后救她的情人白金汉先生,那是天经地义;而我们是她的朋友,王后救我们也合情合理:我们还是把钻石卖掉吧。神甫先生意下如何?波尔多斯就不用问了,他已经表了态。”
“我认为,”阿拉密斯红着脸说道,“达德尼昂的戒指不是情妇给的,所以并不是定情的信物,把它卖了也未尝不可。”
“亲爱的,您说起话来可真像个神学家。总之您的意思是……”
“卖掉这颗钻石。”阿拉密斯回答说。
“那好,”达德尼昂挺快活地说,“咱们把这钻石卖了,这事就这么定了。”
枪声还在响个不停,不过他们已经在敌人火枪的射程以外了,拉罗谢尔人还在放枪,不过是想做做样子安安自己的心罢了。
“说真的,”阿托斯说,“波尔多斯想出这么个主意还真及时;咱们这就快到营地了。所以,各位,这事儿再也不要多说了。大家都在看着我们,在走上前来迎接我们,我们成了凯旋的英雄。”
原来,正如我们上面说的,营地上群情激昂,一片欢腾;刚才有两千多人目睹了四个伙伴玩命的壮举——自然,这么玩命的真正动机是没人猜得到的。四下里只听见一阵阵“禁军万岁!”“火枪手万岁!”的欢呼声。第一个迎上前来的是德·比西尼先生,他握住阿托斯的手,承认自己打赌输了。跟着上来的是龙骑兵和瑞士兵,跟着他俩上来的是全营的弟兄们。到处是祝贺,是握手,是无休无止的拥抱,是嘲讽拉罗谢尔人的开怀大笑;最后,闹得红衣主教先生以为外面出了事,派卫队长拉乌迪尼埃尔出来了解情况。
大家七嘴八舌,兴高采烈地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卫队长。
“什么事?”红衣主教看见拉乌迪尼埃尔就问道。
“是这样的,大人,”卫队长说,“有三个火枪手和一个禁军跟德·比西尼先生打赌,说他们要到圣热尔韦棱堡去吃早餐,结果他们不光在敌人眼皮底下待了两个小时,吃了早餐,还打死了不知多少个拉罗谢尔敌军呢。”
“那三个火枪手的名字,您问了吗?”
“是的,大人。”
“他们是谁?”
“阿托斯先生,波尔多斯先生和阿拉密斯先生。”
“又是这三条汉子!”红衣主教低声地说,“那禁军呢?”
“达德尼昂先生。”
“又是这个愣小子!非得让这四个人归附我不可。”
当天晚上,红衣主教向德·特雷维尔先生提起早上那桩已经沸沸扬扬传遍营地的辉煌战绩。德·特雷维尔先生事先已经从当事人嘴里听说了这次冒险经历的原委,于是把种种细节都告诉了主教大人,就连餐巾那段小插曲也没漏掉。
“很好,德·特雷维尔先生,”红衣主教说,“请让人把这块餐巾拿来给我。我要吩咐在上面用金线绣三朵百合花,给您的营作为军旗。”
“大人,”德·特雷维尔先生说,“这对禁军营可有些不公平了:达德尼昂先生不是我的人,他是德·埃萨尔先生的人。”
“那么,您把他收下就是了,”红衣主教说,“既然这四个好样儿的弟兄这么友爱,不让他们待在同一个营队里,那就有些不公平啰。”
当晚德·特雷维尔先生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三个火枪手和达德尼昂,还邀请他们第二天都去他那儿吃饭。
达德尼昂喜出望外。我们知道,他梦寐以求的就是能当上火枪手。三个伙伴也非常高兴。
“说真的!”达德尼昂对阿托斯说,“你的主意太棒了,正像你说的,我们不仅大大出了风头,而且还进行了一场至关重要的谈话。”
“现在我们谈话人家就不会疑心了;因为,托天主的福,我们从今以后在人家眼里算是红衣主教的人了。”
达德尼昂当晚就去面见德·埃萨尔先生,把自己调动的事情告诉他。
德·埃萨尔先生一向喜欢达德尼昂,他表示愿意帮助这个年轻人:这样调个营队,要花上一大笔治装开销。
达德尼昂婉言谢绝;但他趁这个机会把那枚钻石戒指交给德·埃萨尔先生,请他让人估个价,说要卖掉它。
第二天早上八点,德·埃萨尔先生的仆人到达德尼昂住处求见,交给他一袋金币,总数是七千利弗尔。这就是王后那枚戒指的价值。
[1]十七世纪步兵军官佩带的武器,主要作指挥之用。
[2]离巴黎尚有七十多里的一个城市。
[3]指当时法军军旗上饰有三朵百合花图案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