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家务事(1 / 1)

阿托斯想出了这么个说法:家务事。一桩家务事是不必让红衣主教过问的;一桩家务事跟别人不相干,你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来处理你的家务事。

就这样,阿托斯找到了这个说法:家务事。阿拉密斯找到了这个主意:派仆从。

波尔多斯找到了这个点子:卖钻石。

只有达德尼昂什么也没找到,尽管平时四个人中间数他最有办法;说实话,他是让米莱迪这个名字给吓蒙了。

喔!不,我们说错了:他找到了一个钻石的买主。

德·特雷维尔先生府邸的那顿午餐气氛很活跃。达德尼昂已经穿上了火枪手的制服,因为他的身材跟阿拉密斯差不多,而读者想必还记得,阿拉密斯把诗稿卖给出版商得到的稿酬相当可观,因而他的治装都是双份的,这下他把一套装备让给了伙伴。

达德尼昂要不是瞥见米莱迪犹如乌云般地掠过天际,本来是该心满意足的。

午餐过后,大家约定晚上在阿托斯住处碰头,把事情全给定下来。达德尼昂白天在营地到处转悠,让弟兄们瞧瞧他那身火枪手的打扮。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四个伙伴又聚在一起;还剩下三件事要决定:给米莱迪小叔子的信怎么写;给都尔那位精干人的信怎么写;写好的信派哪两个仆从送出去。

每人都推荐自己的仆从:阿托斯说格里莫如何如何守口如瓶,除非主人让他开口,否则他绝不会说一个字;波尔多斯大吹穆斯克通气力怎么怎么大,凭他那副身量,常人就是四个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对手;阿拉密斯极力推荐巴赞,对他的机警赞不绝口;达德尼昂则对布朗谢的勇气表示绝对信任,又把他在布洛涅那档子尴尬事里的表现讲了一遍。

这四种优点孰轻孰重,大家争执不下,各人都发表了一通高论,为避免行文过于冗长,我们不再赘述。

“可惜啊,”阿托斯说,“我们派去送信的这个仆从,要是四种优点能兼而有之就好了。”

“这样的仆从上哪儿去找?”

“找不到的!”阿托斯说,“这我很清楚:所以,用格里莫吧。”

“用穆斯克通。”

“用巴赞。”

“用布朗谢;布朗谢既勇敢又机灵:四个优点已经有两个了。”

“各位,”阿拉密斯说,“现在最重要的,并不是知道咱们的四个仆从中间哪一个嘴巴最紧,气力最大,最机灵或者最勇敢;最要紧的要了解谁最爱钱。”

“阿拉密斯说得对,”阿托斯说,“我们应当在他们的缺点上打主意,而不应当光看他们的优点:教士先生,您真是一位出色的伦理学家!”

“可不是,”阿拉密斯说,“因为我们让他们出力,固然是要想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失手;万一失手,那可是要脑袋搬家的,而且搬的还不是仆从的……”

“轻点,阿拉密斯!”阿托斯说。

“对,不是那个仆从的脑袋,”阿拉密斯说,“而是他东家的脑袋,甚至连这东家的朋友也逃不了!咱们这几个仆从有没有这么忠心,真的愿意为咱们万死不辞的?没有。”

“说实在的,”达德尼昂说,“我敢担保说布朗谢差不离。”

“那好,伙计,除了他那份出自天性的忠心,您再给他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让他手头方便些,这下子,您就不会说差不离,而要说准能行了。”

“哎!仁慈的天主呵!你们照样会上当的,”阿托斯说,他对事情都看得挺乐观,但对人就挺悲观,“他们为了得到钱什么都肯答应,可一上了路就心里发毛,答应过的事什么都做不成。一旦让人抓住,人家就会逼他们招供;这么一逼,他们就都会说出来。嗨!我们都不是小孩子喽!从这儿去英国(阿托斯压低声音说),要经过法国好些地方,那儿到处都是红衣主教的密探和心腹;要上船还必须有通行证;去伦敦的一路上还要开口问路,要懂得英语才行。瞧,我看这事儿难着呢。”

“哪儿呀,”达德尼昂说,他一心指望这事能成功,“我看这事没什么难的。当然,要是给德·温特勋爵的信上写的是国家大事,尽写些红衣主教怎么干坏事……”

“轻点!”阿托斯说。

“尽写些国家的机密,”达德尼昂压低嗓门接着说,“那不用说,咱们准得受轮刑;可是看在天主分上,阿托斯,您别忘了,您自己说过我们只是给他写些家务事;我们写信给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请他在米莱迪到伦敦以后,不让她对我们有使坏的机会。所以,这封信我打算大致上这么写……”

“哦。”阿拉密斯已经摆出一副挑刺的架势说。

“‘亲爱的朋友……’”

“嘿!好一个亲爱的朋友,”阿托斯插断他说,“这个头可开得真不错,叫一个英国佬亲爱的朋友!太妙了,达德尼昂!光凭这一句,您就不是受轮刑,而是要受磔刑了。”

“那好吧,干脆,我就称他‘先生’。”

“您满可以称他‘勋爵’嘛。”阿托斯说,他素来对礼仪很讲究。

“‘勋爵,您想必还记得卢森堡宫那个羊群觅草的围场吧?’”

“好一个‘卢森堡宫’!人家还以为是在影射王太后[1]呢!亏您怎么想得出来的。”阿托斯说。

“那好,我们就简简单单地这么写:‘勋爵,您还记得有人在那儿饶过您一命的某个围场吧?’”

“我亲爱的达德尼昂,”阿托斯说,“要您写点东西可真是惨了:‘有人在那儿饶过您一命’!啐!这不是丢他的脸吗。对一个上流社会的人,这种事是千万提不得的。提醒人家欠过您的情,等于是在侮辱他。”

“喔!伙计,”达德尼昂说,“您真叫人受不了,要是老得听您这么吹毛求疵的,说实话,我宁可不写了。”

“这您就做对了。伙计,使枪弄剑您是一把好手,可要说拿笔么,还是让教士先生来吧,这事儿他在行。”

“对!没错,”波尔多斯说,“还是让阿拉密斯来吧,他用拉丁文写过好些论文哩。”

“那好,就算这样,”达德尼昂说,“这封信就由您来写,阿拉密斯;不过,看在教皇圣父的分上,您要当心才是,因为现在该轮到我来挑眼儿了,我这可是有话在先。”

“那再好不过,”阿拉密斯带着诗人的那种天真的自信说道,“不过你们得让我把情况弄清楚:我听说过勋爵的这位嫂子是个无赖,后来我听到她跟红衣主教说话,更觉得这个说法不假。”

“说轻点哪,见鬼!”阿托斯说。

“可是,”阿拉密斯继续说,“详情我并不了解。”

“我也一样。”波尔多斯说。

达德尼昂和阿托斯默不作声地相视片刻。阿托斯默想过后,脸色变得比平时更为苍白,最后做了个同意的表示,达德尼昂明白自己可以讲了。

“嗯,要写的内容有这么一些,”达德尼昂说,“‘勋爵,您的嫂子是个无恶不作的女人,为了想继承您的财产,她曾经想让人谋杀您。而且她本来就不能与令兄结婚,因为她在法国是有丈夫的,后来……’”

达德尼昂停了一下,好像是在斟酌用词,可眼睛望着阿托斯。

“‘被她丈夫逐出家门。’”阿托斯说。

“‘因为她是烙过印记的女犯。’”达德尼昂接着说。

“啊!”波尔多斯嚷道,“这不可能!她居然想谋杀她的小叔子?”

“对。”

“她是有夫之妇?”阿拉密斯说。

“对。”

“她的丈夫看见她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波尔多斯嚷道。

“对。”

这三声“对”都是阿托斯说的,一声比一声低沉。

“这朵百合花,你们谁见过了?”阿拉密斯问道。

“达德尼昂和我,或者按时间顺序来说,我和达德尼昂。”阿托斯回答说。

“这个坏女人的丈夫还活着吗?”阿拉密斯说。

“还活着。”

“您能肯定?”

“我能肯定。”

接下来是一阵静默,这当口各人的感触是因气质而不同的。“这一回,”阿托斯打破静默说道,“达德尼昂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提纲,这些内容首先必须写进去。”

“当然!您说得对,阿托斯,”阿拉密斯说,“起草一封信是件挺烦神的事。就是让掌玺大臣来写这么一封措辞颇费周章的信,他也会一时觉得无从下手的,可要是让掌玺大臣写份会谈纪要的话,他就胜任愉快了。好啦!各位请不要出声,我这就写了。”

阿拉密斯果真拿起笔,思索了一会儿,用一种女性的娟秀字体在纸上写下十来行字,然后用一种轻柔、缓慢的音调,仿佛一边念一边还在字斟句酌似的,一句句念给众人听:

勋爵:

写此信者曾有幸在地狱街的一个小围场里跟阁下比过剑。鉴于事后阁下曾多次表示愿与在下结交为友,故在下特此将一要事相告,以期不负阁下雅望。阁下曾两度险遭一近亲之毒手,而这一女人阁下却向以财产继承人视之,实因阁下不知此女人在英国结婚之前,在法国已有婚配之缘故。现此女人又欲第三次加害于阁下,且此次阁下处境恐更为险峻。此女人昨夜已由拉罗谢尔启程赴英国。阁下务须严密注意其行踪,盖因其此行目的系执行一骇人听闻之重大计划。如若阁下有意了解其作恶之能量,从其左肩即可窥见其过去也。

“嗯,写得太棒了,”阿托斯说,“您的文才比得上国务大臣,亲爱的阿拉密斯。德·温特勋爵只要收到这封信,一定就会严加防范;万一信落到主教大人手里,我们也不会受什么牵连。不过,去送信的仆从说不定会耍花招,实际上待在夏特罗[2],却让我们以为他到了伦敦,所以交给他信的时候只能先付他一半钱,说好另一半等回信来了再给。您那枚钻戒还在吧?”阿托斯问达德尼昂。

“我手里有比这更好的东西,我有现钱。”

说着达德尼昂把钱袋扔在桌上:听到金币的响声,阿拉密斯抬起眼睛,波尔多斯打了个激灵,只有阿托斯不动声色。

“袋里有多少钱?”他说。

“七千利弗尔,全是十二法郎的金币。”

“七千利弗尔!”波尔多斯嚷道,“这么一颗不起眼的小钻石值七千利弗尔?”

“看来是吧,”阿托斯说,“既然钱都在这里;我可不信咱们的达德尼昂会把自己的钱也放在里面。”

“可是,各位,刚才我们都没想到王后,”达德尼昂说,“现在也得为她亲爱的白金汉的健康操点心了。就算我们还她一点情吧。”

“说得有理,”阿托斯说,“可这是阿拉密斯的事。”

“好吧,”阿拉密斯红着脸说道,“要我做什么呢?”

“哦,”阿托斯说,“小事一桩:再写一封信给都尔城里的那位能干人呗。”

阿拉密斯重新拿起笔,又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动笔写了起来,并且边写边念出声来征求伙伴们的同意:

“‘亲爱的表妹……’”

“哦!”阿托斯说,“原来这位能干人是您的亲戚!”

“是姨表妹。”阿拉密斯说。

“那就写表妹吧!”

阿拉密斯继续念道:

亲爱的表妹:

天主为法国的福祉和王国敌人的劫难而降予大任的红衣主教大人,很快就要把拉罗谢尔反叛的异教徒收拾干净了:英国的救援舰队眼看是来不成了;我甚至敢说,我能肯定白金汉先生会被一桩重大事件所羁绊而无法成行。主教大人过去是,现在是,而且将来大概也是最杰出的政治家。哪怕是太阳碍了他的事,他也会把太阳消掉。亲爱的表妹,请把好消息告诉您的姐姐。我梦见这个该诅咒的英国人死了。我记不清他是被刺死还是毒死的;但有一点我能肯定,我真的梦见他死了,而您知道,我的梦一向是很准的。所以请相信您不久就会见到我回来吧。

“太棒了!”阿托斯大声说道,“您简直像个桂冠诗人;亲爱的阿拉密斯,您写得就像《启示录》[3]一样雄辩,又像《福音书》一样实在。现在您只消在信上写个地址就行了。”

“这容易。”阿拉密斯说。

他潇洒地折好信,在上面写道:

送交都尔城缝洗女工米松小姐

三个伙伴相视而笑,他们心领神会了。

“现在,”阿拉密斯说,“你们想必明白,各位,这封信只能由巴赞送到都尔去;我表妹只认识巴赞,也只信得过他:换个人去准会把事弄砸了。再说巴赞既有抱负又有见识;他读过历史书,各位,他知道西克斯特五世[4]当教皇以前放过猪;嗯,他本来就打算跟我一起去当教士,对于日后能当个教皇,或者至少当个红衣主教,他是不会感到遗憾的:你们当然明白,一个有这种志向的人是不会轻易让人抓住的,就算让人抓住了,也是宁愿受刑而决不开口的。”

“好,好,”达德尼昂说,“我非常同意您的巴赞;可您也得同意我的布朗谢:米莱迪有一次曾经乱棒把他撵出门去;而布朗谢的记性特好,只要有机会报复,我担保他宁愿挨顿毒打也不肯放弃的。如果说都尔的事是您的事,阿拉密斯,那么伦敦的事就是我的事。因此我请各位选布朗谢去送信;再说他也已经跟我一起去过一次伦敦,有些话说得挺好:London,sir,if you please[5],my master lord d’ Artagnan[6];你们放心,会这两句就尽够他一去一回问路的了。”

“既然这样,”阿托斯说,“布朗谢去时,就得给他七百利弗尔,回来再给他七百,巴赞呢,一去一回各是三百利弗尔;这样一来,就只剩五千利弗尔了;我们每人拿一千利弗尔花销,余下的一千利弗尔由教士先生保管,以便碰到意外情况或者有共同的开销时可以拿出来用。你们看怎么样?”

“我亲爱的阿托斯,”阿拉密斯说,“您说起话来就像涅斯托耳[7],你们都知道,他是古希腊最贤明的长者。”

“那好,就这样说定了,”阿托斯说,“由布朗谢和巴赞去送信;说到底,把格里莫留下来我也觉得挺好:他对我的各种习惯都熟悉了,我少不了他;昨儿他已经折腾了一整天,再去赶路送信会要了他的命的。”

布朗谢给叫来了。达德尼昂把这事告诉他以后,大伙儿又都对他嘱咐了一番。达德尼昂跟他说这事时,先是告诉他如何如何光荣,然后提到给他多少钱,最后才点明这事的危险性。

“我把信藏在上衣的领饰里,要是让人逮住,我就把信吞下去。”

“可这样你就没法把信送到了。”达德尼昂说。

“请您今儿晚上再抄一份给我,明儿我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达德尼昂瞧瞧伙伴们,仿佛在对他们说:

“怎么,我没说错吧?”

“现在,”他接着又对布朗谢说,“给你八天时间赶到德·温特勋爵那儿,再给你八天时间赶回来,一共是十六天;要是十六天以后,到八点钟再不见你回来,那笔钱你就甭想再拿了,哪怕晚五分钟也不行。”

“那么,先生,”布朗谢说,“请给我买块表吧。”

“把这个拿着,”阿托斯说着,以一种对身外之物无所容心的大度气概把他的挂表递给布朗谢,“要做个勇敢的小伙子。你记住,要是你口无遮拦,到处乱说,要是你东游西逛,你就会害得你主人脑袋搬家,可你主人却一心以为你忠心耿耿,刚才还向我们为你作担保呢。你还得记住,要是你连累达德尼昂遭了殃,将来你跑到哪儿我都要找到你,拿你开膛剖腹。”

“喔!先生!”布朗谢说,他为阿托斯的不信任感到委屈,更为他那镇定的神情感到害怕。

“我呢,”波尔多斯豹眼圆睁说,“你记住,我要活剥你的皮。”

“喔!先生!”

“我么,”阿拉密斯嗓音柔和悦耳地接着说,“你记住,我要像野蛮人那样把你放在文火上烤。”

“喔!先生!”

布朗谢哭了起来;他到底是因为受了恫吓害怕得哭出声来,还是因为看到四个伙伴这么团结而感动得流泪,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达德尼昂拉住他的手,把他搂在怀里。

“你瞧,布朗谢,”达德尼昂对他说,“这几位先生对你说的这些话,全是冲着对我的情意,可他们心里还是挺喜欢你的。”

“喔!先生!”布朗谢说,“这次我只要不被人斩成四块,就一定要把事办成;即使被人斩成了四块,您也放心,哪块也不会开口说一个字。”

大家决定让布朗谢第二天早晨八点钟出发,以便让他,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在夜里把信上的字句记在脑子里。这样一来,他已经用掉了十二个小时;他应该在第十六天晚上八点钟回来。

第二天早上,布朗谢正要跨上马背的当口,达德尼昂觉得心里对公爵还是有点放心不下,于是又把他拉到边上。

“听着,”达德尼昂对他说,“你把信交给德·温特勋爵,等他看完以后,你再对他说:‘请注意保护白金汉公爵大人,因为有人要谋杀他。’不过这句话,布朗谢,你也看见了,实在事关重大,所以我连对那几位伙伴都没说起我要把这秘密告诉你,更不用说给你写在信上了,即便让我去当统领我也不干。”

“请放心,先生,”布朗谢说,“您会看到我这人信不信得过的。”

说完他纵身跨上一匹骏马,这匹马要一口气跑上二十里路才有驿站可以换马;布朗谢拍马向前,就这么上路了,火枪手们要他记住的那三桩事让他心头有些着急,不过对于其他的事,他的心绪却非常乐观。

巴赞在下一天早晨出发去了都尔,限他交差的时间是八天。

这两个仆从走了以后,读者恐怕也能想得到,那四位伙伴比平日里格外警觉,张大眼睛,伸长鼻子,竖起耳朵,什么动静都不轻易放过。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总想从人家说的话里听到点风声,从红衣主教的行止里看出点破绽,或是从捎来的邮件里找出点蛛丝马迹。有几回营部临时有事,他们一听唤他们去,都不由得浑身打战。要说呢,他们出于安全考虑这般小心提防,也是情有可原;米莱迪是个幽灵,一经在人前显形,就再也不会让人安安稳稳睡觉了。

第九天早晨,四个伙伴正在帕尔巴约酒店用早餐,只见巴赞走了进来,气色一如平时那么好,脸上也习惯地挂着笑容;他见了主人,就照事先的约定说道:

“阿拉密斯先生,我把您表妹的回信捎来了。”

四个伙伴交换了一个快活的眼色:大功已经一半告成;不过当然,这一半所费的时间短,也比较容易。

阿拉密斯不由得还是涨红了脸,把信接了过去,那上面的字笔迹粗大,拼写还有脱漏。

“天哪!”他呵呵笑道,“我真是失望得很;这个可怜的米松永远甭想写得像德·伏瓦蒂尔[8]先生那么漂亮啰。”

“这个可灵(怜)的米雄(松)系(是)什么意希(思)?”那个瑞士兵问道,这封信送到的时候,他正在跟四个伙伴闲聊。

“哦!没什么,”阿拉密斯说,“是个娇媚的缝洗姑娘,我那会儿挺喜欢她,关照过她要亲笔写封信给我留个纪念。”

“太邦(棒)了!”瑞士兵说,“要系(是)她的人也跟她的机(字)一样大,宁(您)就交陶(桃)花运了,伙机(计)!”阿拉密斯看了遍信,把它递给阿托斯。

“您瞧瞧她给我写些什么吧,阿托斯。”他说。

阿托斯瞥了一眼信纸,然后,为了不让旁人起疑,干脆念出声来:

表兄:

我和姐姐都会圆梦,有时会因此而感到非常害怕;不过您的那个梦,我想不妨可以这么说:梦总是骗人的。再见!您要多保重,望经常来信。

阿葛拉埃·米松

“她说的是什么梦呀?”那个龙骑兵听见读信,走过来问道。

“堆(对),系(是)什么蒙(梦)?”瑞士兵说。

“嗨!那还用问!”阿拉密斯说,“就是我做的一个梦呗,我写信告诉了她。”

“喔!堆(对),那嗐(还)用问!就系(是)告修(诉)她的一个蒙(梦);可我,我穷(从)来不做蒙(梦)。”

“您可真有福气,”阿托斯边说边站起身来,“我真希望也能像您一样说这句话!”

“穷(从)来不做!”瑞士兵听到阿托斯这样一位人物居然也有羡慕他的地方,不由得大为高兴,一迭连声地说道,“穷(从)来不做!穷(从)来不做!”

达德尼昂瞧见阿托斯离座,也站起身来,挽住他的胳臂往外走。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留下来应付饶舌的龙骑兵和瑞士兵。

至于巴赞,他走去躺在一堆麦秆上面睡觉了;由于他的想象力比瑞士兵丰富,所以梦见阿拉密斯先生当了教皇,给他戴上了一顶红衣主教的冠冕。

不过正如我们前面说的,巴赞的平安归来,只不过是使终日提心吊胆的四个伙伴稍稍松了口气。等待的日子显得格外漫长,达德尼昂甚至都想赌咒说这些天每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了。他忘记了航途的缓慢,夸大了米莱迪的神通。这个在他眼里犹如魔鬼的女人,他把有些不可思议的迹象,都当成是她在搞鬼;听见一点动静,他就以为是来逮捕他,是带了布朗谢来跟他和他的伙伴对质。而且,更糟的是:他往日对那位可敬的庇卡底人曾经那么信任,如今却一天不如一天。他心神不定简直到了坐立不安的地步,连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也受到了影响。只有阿托斯若无其事,仿佛身边根本没有什么危险,每天照样那么镇定自若。

尤其到了第十六天,达德尼昂和那两个伙伴内心的不安已经非常明显了,他们没法待在一个地方不动,非得像幽灵似的在布朗谢回来必经的那条道上晃来晃去不可。

“啊呀呀,”阿托斯对他们说,“你们真不像男子汉,倒像些小孩子,一个娘们就把你们吓成了这个模样!你们到底怕些什么?怕进监狱?嗨,自有人会把我们救出来的:博纳修太太不是给救出来了吗。怕砍头?前线的壕沟还要危险哩,随时都可能有颗枪子儿飞过来打断谁的一条腿,我们还不是照样天天高高兴兴上前线吗,我相信,让一个外科医生锯掉一条腿,要比让刽子手砍掉个脑袋还疼呢。所以请你们少安毋躁,过两个钟点,再不就是过四个钟头,六个钟头,或者再晚些,布朗谢会回来的:他答应过回来的,我相信布朗谢决不会失信,我瞧着他就知道他是个好小伙子。”

“可要是他不回来呢?”达德尼昂说。

“嗯,要是他不回来,那就是说他有事给耽搁了,不然还能怎么样呢。说不定他从马上摔了下来,说不定他从桥上掉了下去,说不定他跑得太快得了肺炎。哎!各位!你们得把种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人生就是一串由许许多多小小的磨难组成的念珠,旷达的人拨动这些念珠时,总是脸带笑容的。像我一样做个旷达的人吧,各位,坐到桌子跟前来,让我们喝一杯;透过一杯尚贝尔坦葡萄酒看出去,未来总是玫瑰色的,这要比什么东西都强。”

“这敢情好,”达德尼昂回答说,“可每当我喝一瓶新开的酒,总担心这酒是不是打从米莱迪的酒窖里拿出来的,老这么着我都不耐烦再喝了。”

“您这人可真难弄,”阿托斯说,“她可是个漂亮的娘们哪!”

“一个烙过印的娘们!”波尔多斯粗声粗气地笑道。

阿托斯打了个冷战,举起手来拭了下额头的汗,猛地一下子也站了起来,神情间带着一种掩饰不住的烦躁。

白天总算挨过去了,夜晚虽说姗姗来迟,可毕竟还是来了;小店里挤满了常客;阿托斯口袋里揣着卖钻石分到的那份钱,一步不出帕尔巴约酒店。

德·比西尼先生请他们吃过一顿美餐,阿托斯觉得这人还值得交往,所以这天敲七点钟那会儿,他俩就像平时那样在赌钱:这时只听得巡逻队路过门口,上前面去加岗;到七点半,响起了归营的鼓声。

“咱们完了。”达德尼昂凑在阿托斯耳边说。

“您是说咱们输了吧,”阿托斯镇静地说着,从口袋里掏出四个皮斯托尔,扔在桌子上。“得,先生们,”他接着说,“敲归营鼓了,咱们回去睡觉吧。”

说完他就往门外走去,达德尼昂跟在后面。阿拉密斯伸出胳臂让波尔多斯挽着,也随后跟了出来。阿拉密斯嘟嘟哝哝地背着诗,波尔多斯神情沮丧,时不时拔下几根小胡子来。

正在这时,暗地里倏地冒出一个黑影,瞧那模样达德尼昂觉得挺眼熟,同时还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对他说:

“先生,我给您把披风拿来了,今儿晚上天挺凉的。”

“布朗谢!”达德尼昂喜不自胜地喊道。

“布朗谢!”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也同声唤道。

“可不,就是布朗谢,”阿托斯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答应八点钟回来的,这会儿不正好敲八点吗。好啊!布朗谢,您是个言而有信的小伙子,要是哪天您要离开您主人,就上我这儿来吧。”

“哦!不,不会的,”布朗谢说,“我不会离开达德尼昂先生的。”

与此同时,达德尼昂觉着布朗谢塞了张纸条在他手里。

达德尼昂很想拥抱一下凯旋的布朗谢,就像当初他出发时那样;可是他又怕在大街上做出这么动感情的举动,会让有些路人觉得太出格,所以就忍住了。

“回信在我这儿。”他对阿托斯他们三人说。

“那很好,”阿托斯说,“咱们回营看吧。”

达德尼昂手里攥着那封回信,就像捏着一把火:他想加快脚步;可是阿托斯一把挽住了他的胳膊,逼得达德尼昂只好跟同伴迈着同样快慢的步子。

最后终于进得营来,点亮了油灯,布朗谢站在门口放哨,以防外人闯进来,达德尼昂双手发抖地去掉封蜡,打开这封盼望已久的回信。

信上只有半行字,用的是一种纯粹英国式的字体,文句之简约完全是斯巴达人的风格:

Thank you,be easy.

意思是:

“谢谢,请放心。”

阿托斯从达德尼昂手里拿过这封信,就着油灯引上火,直到整张信纸烧成灰烬才松手。

随后他唤布朗谢进来。

“现在,小伙子,”他对布朗谢说,“你可以拿你的那七百利弗尔了,不过你带这么一封信回来,并没担多大风险吧。”

“可我照样还是想了好些办法藏它来着。”布朗谢说。

“好呀,”达德尼昂说,“都讲出来给我们听听。”

“嗬!那可长着哩,先生。”

“你说得有理,布朗谢,”阿托斯说,“再说归营鼓已经敲过了,人家熄灯以后咱们再点着灯,会招人注意的。”

“那好,”达德尼昂说,“咱们睡觉吧。睡个好觉,布朗谢!”

“说实话,先生,十六天来我这还是第一次能睡个好觉。”

“我也是!”达德尼昂说。

“我也是!”波尔多斯应声说。

“我也是!”阿拉密斯也应声说。

“嗯,你们要我说实话吧?我也是!”阿托斯说。

[1]王太后指玛丽·德·美第奇,卢森堡宫当初即为她而建造。

[2]法国城市,在拉罗谢尔的东北方向。

[3]《圣经·新约》中的最后一卷。

[4]西克斯特五世(1520—1590):十六世纪罗马教皇,出身低微。

[5]英文:劳驾,先生,请问去伦敦怎么走。

[6]英文:我主人达德尼昂阁下。

[7]希腊神话人物,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富有智慧的长者。

[8]见第363页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