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尼昂暗中跟着米莱迪,没让她瞧见:他看着她登上那辆华丽的马车,随后又听见她吩咐车夫去圣日耳曼[1]。
要想徒步追赶一辆套着两匹骏马的马车,那是不行的。达德尼昂只得回费鲁街去。
到得塞纳河街,他瞅见布朗谢正站在糕饼店门前,对着一只模样很诱人的奶油蛋糕兀自望得出神。
他吩咐布朗谢到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马厩里去备好两匹马,一匹给他达德尼昂,一匹给他布朗谢,然后到阿托斯家去跟他会合,德·特雷维尔先生当初发过话,他的马厩里的马,达德尼昂随时可以动用。
布朗谢向老鸽棚街的方向走去,达德尼昂仍然回费鲁街。阿托斯在家,正怏怏然地拿着一瓶从庇卡底带回来的西班牙好酒直往喉咙里灌。瞧见达德尼昂进门,他做个手势让格里莫拿个杯子来给达德尼昂,格里莫按老规矩不作一声地照办。
达德尼昂把波尔多斯在教堂里跟讼师夫人会面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阿托斯,并且对阿托斯说,他们的这位伙伴这会儿很可能已经治装有门了。
“说到我么,”阿托斯听完以后说,“我可一点儿也不着急,反正也没哪个娘们会花钱给我买鞍辔的。”
“可是,我亲爱的阿托斯,像您这么个有身份的爷们,长得又俊,风度又好,任凭是公主、王后,见到您献殷勤哪有不动心的呢?”
“瞧你达德尼昂,怎么尽说些小孩子话!”阿托斯耸耸肩膀说。
说完,他做做手势,让格里莫再拿一瓶酒来。
正在这当口,只见布朗谢斯斯文文地从没关严的房门外探进脸来,禀告自己的主人两匹马已经来了。
“什么马?”阿托斯问道。
“德·特雷维尔借给我去遛弯儿的两匹马,我想上圣日耳曼去转一圈。”
“您上圣日耳曼去干吗?”阿托斯问道。
于是达德尼昂告诉他,自己怎样在教堂里又遇见了那个英国女人,她就是当初跟穿黑披风、太阳穴边上有道疤的男人说话的那个女人,这些日子来他一想到她就觉得放心不下。
“这么说您是爱上这个女人,就像您当初爱上博纳修太太一样了。”阿托斯轻蔑地耸耸肩膀,仿佛是觉得这种人性的弱点可怜得很,令他不屑一顾。
“没这事!”达德尼昂嚷道,“我只是很想把跟她有关的那桩秘密弄清楚罢了。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可我总觉着这个女人,尽管我根本不认识她,她也完全不认识我,可是她跟我的生活不会是不相干的。”
“要说呢,您也有道理,”阿托斯说,“我还没看到过有哪个女人在她失踪以后还值得让人去四处找的呢。博纳修太太失踪了,那算她倒霉!让她自个儿回来不就结了!”
“不,阿托斯,不,您弄错了,”达德尼昂说,“我仍然爱我那可怜的贡斯当丝,而且比以前爱得更深,只要我知道她在哪儿,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要去把她从她的仇人手里救出来;可是我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我哪儿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她的影踪。我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总也得散散心吧。”
“那您就跟米莱迪散心去吧,我亲爱的达德尼昂;要是您爱这么着,我真心地祝愿您开心。”
“您听我说,阿托斯,”达德尼昂说,“您也别这么关禁闭似的老关在房间里,骑上马跟我一块去圣日耳曼遛弯儿吧。”
“伙计,”阿托斯说,“我自己有马的时候才骑马,要不然我是步行的。”
“好吧,”达德尼昂应声说,阿托斯这种孤傲的口气,换了随便哪个人听了一定会生气,可是达德尼昂只是微微一笑,“我可没您这份傲气,有马我就骑。那么,再见了,亲爱的阿托斯。”
“再见。”火枪手说着,对格里莫做了个手势,让他把刚拿进来的那瓶酒打开。
达德尼昂和布朗谢上马往圣日耳曼而去。
一路上,刚才阿托斯说到博纳修太太的那些话老是在达德尼昂的脑子里打着转。虽然达德尼昂从本性来说并不是个多情种子,但是俊俏的针线铺老板娘确实让他很动心:正如他说的,只要能找到她,哪怕天涯海角他也说去就去。可是这地球压根儿是圆的,所以四面八方都有天涯海角,这样一来他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了。
眼下,他急于知道的是米莱迪的下落。米莱迪和那个穿黑披风的男人说过话,所以她一定认识他。而在达德尼昂的心目中,这个穿黑披风的男人,不仅第一次绑架博纳修太太是他干的,而且第二次也是他干的。所以,达德尼昂说他在找米莱迪的同时也就是在找贡斯当丝,这并不全是打诳语,即便打点诳也只能算一半。
达德尼昂就这么一边思前想后,一边不时用马刺去勒**的坐骑,不知不觉一路来到了圣日耳曼。他刚走过的那座行宫,十年后路易十四就降生在那儿。他在穿过一条僻静的街道时,不停地朝四下里张望,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位冷艳的英国女人的行迹,却只见前面有座漂亮的房子,按当时的建筑样式沿街的墙上没开窗户,就在他这么左右张望的当口,打屋里走出来了咱们的一个熟人。此人在一个栽着花的平台上走了几步。布朗谢先认出了他。
“嘿!先生,”他对达德尼昂说,“那个张着嘴傻乎乎望着外面的家伙,您不记得他是谁了吗?”
“不记得了,”达德尼昂说,“不过我总觉得这张脸以前像在哪儿见过。”
“您这可说着了,”布朗谢说,“一个月以前,在加莱的那会儿,您不是在去港口总监乡间住宅的路上把那个德·瓦尔德伯爵狠狠地收拾了一家伙吗?这人就是那个伯爵的仆从,可怜的吕班呀。”
“噢!对,”达德尼昂说,“这会儿我也认出他来了。你看他还会认识你吗?”
“唷,先生,他那会儿吓得魂都丢了,我看他是不见得会记得我喽。”
“那好,你上去跟这小子攀谈几句,”达德尼昂说,“想法把他的话套出来,弄清楚他的主人死了没有。”布朗谢跨下马,朝吕班走去,果然吕班没认出他来,两人搭上话头,很快就谈得非常投机,趁这当口,达德尼昂把两匹马牵进一条小巷,绕着一幢房子兜了个圈子,转到一丛榛树背后旁听他俩的谈话。
在树篱后面刚听了一会儿,传来一阵辚辚的车轮声,只见米莱迪的那辆华丽马车正好停在了他的对面。他错不了,因为米莱迪就坐在车里。达德尼昂把脸侧在马的颈项后面,这样人家看不见他,他却能对整个场景一览无遗。
米莱迪把那张满头金发的妩媚的脸从车门里伸出来,吩咐了贴身侍女几句什么话。
那侍女是个二十一二岁的俊俏姑娘,活泼伶俐,一看就是那种贵妇人身边的心腹丫头;她原本按当时的规矩坐在马车的踏脚板上,这会儿跳下车来,朝达德尼昂瞧见吕班的那个平台跑去。
达德尼昂注视着这个俊俏的侍女,看着她一路跑到平台跟前。事有凑巧,刚才吕班正好给屋里的什么人叫了进去,所以这会儿只有布朗谢一个人站在平台上,东张西望地在看达德尼昂到底上哪儿去了。
那侍女把布朗谢当作了吕班,所以她走到布朗谢面前,把一张便笺递给他。
“给您家主人的。”她说。
“给我家主人?”布朗谢一时给弄蒙了。
“对,是急事。您得快送哟。”
说完,她拔腿就朝马车跑去,这会儿马车已经掉好了头;她跳上踏脚板坐定,马车就沿原路驶去了。
布朗谢把那张信笺翻过来又翻过去地看了半晌,随后,由于听吩咐做事已经成了习惯,所以他跳下平台,一溜烟奔进那条小巷,刚跑上二十来步就遇见了达德尼昂,他把刚才的事都看在了眼里,这会儿正迎上前来。
“给您的,先生。”布朗谢说着,把便笺递给主人。
“给我的?”达德尼昂说,“你肯定没弄错?”
“嗨!错不了,那丫头说了:‘给您家主人。’我除了您又没有别的主人,所以……说真的,那丫头模样长得还真俊呢!”
达德尼昂打开信笺,念道:
我对您的眷注无以言表,亟盼知道何时您能去林苑一游。明日将有一身着红黑相间服色的男仆在金线锦缎营旅馆恭候回音。
“嗬嗬!”达德尼昂对自己说,“这下有点意思了。看上去米莱迪和我是在为同一个人的健康操心哩。嗯,布朗谢,这位德·瓦尔德先生怎么样啦?敢情他还没死吧?”
“没死,先生,一个人挨了四剑居然还能像他这样,也真算是命大,您在这位爷们身上戳的那四剑,下手可够狠的;他流了好多好多血,所以现在还很虚弱。我对您还真没讲错,吕班果然没认出我,还把那桩事儿原原本本对我讲了一遍。”
“很好,布朗谢,你真是仆从中间顶尖儿的角色;现在快上马,咱们去追那辆马车。”
这花不了多大工夫;才跑了五分钟,他们就瞧见那辆马车停在路边;车门一侧有个衣着华丽的男人骑在马上。
米莱迪正在和这个骑马的男人很激动地说着话,所以达德尼昂勒马停在马车的另一侧时,除了那个俊俏的侍女外,谁也没有注意到他。
他俩说的是英语,对这种语言达德尼昂一窍不通;不过听说话的口气,年轻人觉得美貌的英国夫人像是在发脾气;尤其是她最后的那个动作,更使他感到这场谈话的性质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了:她使劲把扇子一敲,把这件夫人小姐的小玩意儿敲得粉身碎骨飞溅了开去。
骑马人哈哈大笑,米莱迪好像更恼火了。
达德尼昂心想是时候了,他该挺身出场了;他策马来到车门跟前,恭敬地脱下帽子。
“夫人,”他说,“您能赏脸让我为您效劳吗?我看,这位骑士惹您生气了。夫人,只消您一句话,我就会去教训这个不懂礼貌的家伙。”
听到他开口说话,米莱迪就转过脸来,惊愕地望着这个年轻人,等他说完以后,她才用纯正的法语说道:
“先生,如果这个跟我拌嘴的人不是我兄弟的话,我当然会很乐意地接受您的保护。”
“喔!请原谅,”达德尼昂说,“您也看得出我并不知道这一点,夫人。”
“这个冒冒失失的愣小子在管什么闲事,”被米莱迪认作兄弟的那个骑马人弯下身子,从车门里往对面嚷道,“他干吗不走他自己的路啊?”
“你自己才是个愣小子,”达德尼昂把头靠在马脖子上,从他这一边的车门搭腔道,“我不走我的路,就因为我爱待在这儿。”骑马的男人用英语对米莱迪说了句什么话。
“我对您说的是法语,”达德尼昂说,“所以请您也用同样的语言回答我好不好?您是夫人的兄弟,行啊,可是幸亏您不是我的兄弟。”
读者想必会以为,米莱迪一定会像一般女人那样感到惊慌,会赶紧在一方刚开始挑衅时就出来斡旋,以免双方的口角酿成斗殴。可是情况恰恰相反,她往车厢坐垫上一靠,冷冷地对车夫喊了一声:
“回府!”
那俊俏的侍女朝达德尼昂投去不安的一瞥,看来年轻人英俊的脸蛋已经打动了她的芳心。
马车辚辚驶去,留下两个男人面对面骑在马上,中间再没有障碍物隔开他俩了。
骑马的男人勒转马头,像是要去追上那辆马车;但达德尼昂此刻认出了这个人原来就是在亚眠赢了他的那匹马,还差点儿从阿托斯手里把他的钻戒也赢去的那个英国人,不由得怒火中烧,原先已经火冒三丈的怒气又往上蹿了一截,拍马上前挡住了对方的去路。
“嗨!先生,”他说,“我说您可比我冒失得多啦;因为看上去您像是把咱俩那段没了的过节干脆给忘啦。”
“噢!”英国人说,“是您呀,赌台好手。敢情您是非得赌一把才过瘾哪。”
“没错,听您这么一说,我记起了是有笔旧账还没算清。我倒要看看,您这位先生使剑是不是也像掷骰子一样在行。”
“您明明看见我没带剑,”英国人说,“莫非您是有意在一个手无寸铁的人面前逞威风?”
“我想您在家里总该有的,”达德尼昂答道。“不管怎么说吧,我身边有两件武器,只要您愿意,我们赌一把决定谁拿哪一件。”
“不用,”英国人说,“这种玩意儿,我可有的是。”
“那好,尊敬的绅士先生,”达德尼昂说,“请挑一柄最长的剑,今晚拿来给我瞧瞧。”
“请问在哪儿?”
“卢森堡宫后面,对于我向您提议的这类散步来说,那地方再合适不过了。”
“很好,我一定到场。”
“您说个时间。”
“六点。”
“顺便问一下,您大概总也有一两个朋友吧?”
“我倒是有这么三位,他们会很乐于跟我一起玩一把的。”
“三位?好极啦!这可真是赶巧了!”达德尼昂说,“我也正好有三位。”
“我想请教一下您是什么人?”英国人问。
“我叫达德尼昂,是加斯科尼的世家子弟,德·埃萨尔先生麾下的禁军。请教您的姓名?”
“我是德·温特勋爵,也是德·谢菲尔德男爵。”
“好吧,认识您很荣幸,男爵先生,”达德尼昂说,“虽说您的名字挺难记的。”说完,他一勒马刺,纵马沿着大路向巴黎奔驰而去。
他向来遇到类似的情况,总是先去找阿托斯,这回也一样,他一路疾驰,直到阿托斯住所门口才停住。
他进得屋来,只见阿托斯躺在一张长靠背椅上,正如他说过的那样,坐等他的行装寻上门来。
达德尼昂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全都告诉了阿托斯,就只把给德·瓦尔德先生的那封信瞒住没说。
阿托斯听说要去跟英国人干架,马上来了精神。我们前面说起过,他做梦也想着这茬儿。
他们当即打发仆从去把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叫来,把情况告诉了他俩。波尔多斯从鞘里拔出剑来,冲着墙比画架势,一会儿后退,一会儿像跳舞那样屈膝。阿拉密斯这阵子一直在冥思苦想地作诗,这会儿他把自己关在阿托斯的小房间里,让大家别去打扰他,等临出发时再喊他。
阿托斯做手势让格里莫再拿一瓶酒来。
至于达德尼昂,他已经酝酿好了一个小小的计划,不久以后我们就会看见这个计划是怎样实施的;不时掠过的阵阵笑意,使这张陷入沉思的脸变得容光焕发,并且叫人不禁会想,这个计划十有八九跟某种艳遇联系在一起。
[1]伊夫林省的一个专区,位于巴黎的西北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