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勿名 泓越 1253 字 9个月前

幽山深谷,恻恻西风。如轻佻的美女在你耳边细细轻语。如深闺的少妇那幽怨的眼神,期待中欲语还羞。

偏偏这两父子一条狗,明显的不解这其中风情。山中人不解风情,山中人只为生存。意境纵有柔情万千,却不能填饱肚子。况且,越来越重的危机,悄悄侵蚀着中年人和阿宝紧绷的身心。小毛孩也觉得有一股压抑感在慢慢靠近,好玩的童心,被无知的紧张渐渐收起。

“嘤……哦……嘤……哦哦……”

跟着大脚印,不知不觉已到大山深处,按理来说,越入深,里面的动物越凶猛。却不见一只动物。听到了像少女歌唱的声音,声音极动听悦耳,似清泉潺潺激湍,似春风轻抚翠竹,似晚霞映带天际。中年人眉头皱得更深了。这深山里,还有人做这等古怪之事?就不怕野兽闻讯而来?

跟着主人捕猎多年的阿宝,也是一狗脸迷惑,只是动物的本能在告诉自己,很危险,很危险,不能靠近。却还是慢慢走到了小毛孩身边,做一副守护状。

诡异的歌声越来越近。

中年人吞了吞已经发涩的口水,握紧了手中的短刀。小毛孩却是精神烁烁,兴奋异常,村里哪有过这么好听的歌声,那些在节日里祭祀的时候全身画满东西的怪人的声音,现在一想想就觉得恶心。恨不得马上现在就到那位“姐姐”的身边,听她唱一辈子的歌。

无奈的看了一下儿子,中年人想笑也笑不出来。阿宝则是更警惕的在少主身旁,寸步不离左右。

“这是?”

终于找到了会唱歌的姐姐么?小毛孩一脸天真。眼中冒着几颗星星期待的望去。

形状像极世俗中的马,却是一匹巨马。足有两人来高,银白色的头,泛着幽光的碧绿双眼如一对宝石般炯亮。除头部以下,全身披着老虎身上的斑纹。身后一条火红色的尾巴悠闲的晃着,如血般刺目。(注1)

震撼。震惊。中年人是村里远近闻名的猎手,村里也就这么大,三十九户人家。却从来没见过听过这等奇异的动物。

如少女般好听的声音,是它发出来的吗?阿宝此时不知是不是在想这个问题,一狗脸的呆滞。想必是自从打狗胎以来,阿宝也是第一次见。

“好漂亮的马儿!爹爹我去骑它。”

“回来!”

中年人才发现,紧握短刀的手,已是沁沁滴出了汗水。

阿宝随着中年人的一声猛喝,快速反映过来,主人这时候的语气,让阿宝也感觉到里面的万分担心,高亮的犬吠一声,往少主的方向冲了过去。

那只奇异的动物,在说要骑它的时候,灵敏如它,也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好奇的看着小毛孩朝它跑来,却不害怕。只是方才晃动着的尾巴警觉的停了下来。

小毛孩高兴坏了,左右开弓,不停的摸摸这,摸摸那。瞅瞅它那么大的脚,比了比自己的脚。“哇,我十个脚加起来还不如你大!”阿宝背部狗毛全部竖起,两只前爪狠狠地抓着地面,雌牙裂嘴,挑衅着比它大了几十倍不止的大马。

“大马儿,刚才那个声音是你发出来的吗?真好听,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大马先是好奇,从未见过人类,看小毛孩对它似乎没有敌意,也就稍微平静下来,任由他去了。至于这条小得可怜的狗儿,确定不会对它造成什么威胁之后,俯视中透露着一丝不屑与迫切。同时也暗暗警戒着站在较远处的中年人。

村里有个古老规矩,狩猎之前必须要到村里的祠堂中祭拜一下兽神,听说会得到兽神的庇佑。在狩猎途中也会平安无事。刚开始,还是有人祭拜的,听说祭拜过兽神的人,猎到的动物也较多。祭拜兽神时需要一定数量的供品,且不能收回。奇怪的是,供品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就不翼而飞。刚开始村民们还是按照规矩,只是供品数量太大。久而久之的,村民们也就淡忘了这个规矩。只是每至逢年过节,村长叫上几户人家,轮流的供奉。现在祠堂在村民的心目中,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象征了。村里也没什么庙宇,这种精神上的寄托,在这个小山村里,很难发现。

中年人全身僵硬,忐忑如怀春女人,既怕被这只大马看出自己恐惧心理,又要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面孔。生出了临走之前,为什么不去祠堂祭拜一下兽神的想法。只是后悔晚矣。自己的一时冲动,而直接导致现在的时局。现在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也恨那该死的面子作祟,只是现在,面子比命还值钱吗?

阿宝收起了对大马的对峙,站在这大马脚下,一阵阵无力,它知道自己的渺小。渺小的甚至有些可笑,只是小主人的安危与自己的渺小之间,它想都没想的选择了前者。

“希望那个东西,不会伤害儿子。”中年人侥幸中带点自我安慰的想着。“臭小子摸够了没有,还不赶快回来?那东西一脚指头就能让你立马去见你死去的娘亲。”嘴巴想喊,却怕惊动了这东西。

趁那东西还未异变之前,得让儿子回来。

忽的心生一计,转身就走。

为人父母,见自己子女立身险地,都会以身犯险,只求不伤到子女,置自身于不顾。天下父母,昭然若是。万物有情,何尝不外如此?

阿宝见主人说走就走,全然不顾少主的安危,倔强的眼中透露着少许绝望。“呜……呜”的悲吠着。

小毛孩虽然好奇,这么大的动物,这么好看的皮毛,摸着还这么滑。脚还那么的大。惧怕之心也是有的,毕竟也只是个孩子。听到阿宝的叫声,一抬头,瞧见了爹爹离去的样子,“爹爹,等我。”中年人迈出的每一脚都是那么沉重,此刻听到儿子一叫,心中一喜,连头都不回,走得更快了。

“啊,这条尾巴真好看,比隔壁张家姐姐的红花衣服还要好看!”

中年人连死的心都有了。但凡凶猛动物,尾巴都是它们的禁忌。摸其他部位尚可,摸它们的尾巴,就等于是侵犯了它们的威严,人与人之间也是,开些玩笑尚可,有些人却不知轻重,那结果会如何?有实力的会爆打对方一顿,没实力的会隐忍等着发作的一天。

动物不比人有智慧,但动物也有动物的尊严,更何况这么巨大的体形,其心态比任何动物都高傲。这条火红色的尾巴正是它的逆鳞。小毛孩不知危险已骤然降临,在离开之前,最后摸一下那条红得发亮的尾巴,回去之后又可以在同村小伙伴面前炫耀了。

一阵劲风迎面扫过,马尾巴“啪嗒”一声狠狠抽中了身体,小毛孩飞甩出去几丈多远,仅仅一条尾巴之力,就有如此力道,猛烈如斯,当真是骇人听闻。

鹿蜀眼中幽光更盛,处于狂怒状态,发出来的声音还是嘤哦嘤哦,却没有之前的动听悦耳,代之的只有动物的血性,本能的攻击。欲灭之而后快,杀戳欲望在全身沸腾的血液中急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