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 1)

平生欢 七堇年 14345 字 1个月前

八月酷暑的黄昏。城市的马路像纪录片里的非洲草原那样,烫得隐约可以看到热霾在升腾,拥堵的车辆像野兽一样成群缓行;整个城市咳嗽着,喘息着,带着发酵了一整天的废气和臭汗,迎来浑浊的黄昏。卡其色的无云无霞的黄昏,闷热至极。

陈臣一个人坐在奢华商场的二十八楼咖啡厅等着客户。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关于开车的——每周有四天在这家商场做泊车小弟,其余时间在外面接代驾的活儿。因为是这里的员工,人又长得讨女服务生喜欢,所以才得以在这间咖啡厅坐坐,而不用消费。这里的苏打水,七十八元一听,只用来一听,他一趟车就白跑了。

工作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就是等待。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的时间比另外的人更金贵,而他显然属于后者。

陈臣百无聊赖地,一会儿望向窗外,一会儿低头玩手机游戏,冷得一阵阵打战。好不容易选了个避开空调出风口的位置,紧贴着玻璃幕墙,却还是被这夸张的冷气冻得嘴唇发紫。

像很多定位奢侈的商用大厦一样,这里终年冬夏颠倒。

即使最冷的季节,室内温度仍是初夏,名媛们穿露背的丝质晚礼服参加新年晚宴,笑容婉丽;而高大的玻璃幕墙之外隔离着一个天寒地冻的世界,人们骑着电瓶车等红灯,棉衣臃肿看不出男女,拥挤的公交车像罐头一样塞满了人,空气闷到快窒息的时候,偶尔从车窗溢出一只胳膊或一张脸孔来,又因为怕冷而很快缩了回去。

而在这盛夏,室内温度大约只二十摄氏度。他冷得面色发青,已经坐了两个小时,手机被玩得都快没电了。百无聊赖而又无故焦虑,使他不自觉地坐在那儿不停地抖着腿,无法控制地咬手指,倒剪皮被撕得七零八落。

这俩习惯,二十二年了,居然还改不掉。

陈臣低头看了看表,已经八点了,说好了六点半的活儿。他不耐烦起来,打了个电话给公司调度:“原野她人到底走不走啊?再不走我走了。”

调度说:“给你说了原姐得罪不得,叫你等你就继续等!”

他懊恼地挂上电话。电量不足,不敢再玩游戏了。叹了一口气,双肘抱在胸前,闭目养神。睡意很快袭来,他困了,调整了身体的姿势,陷进沙发里,打算在客户叫他之前眯一会儿。

一梦之中,他依稀又见到从前。

十八岁,父亲那样一走,陈臣的生活几乎被翻了个底朝天。他独自去省城,来到母亲再婚的家庭。母亲像迎接一个客人那样,有点拘谨忐忑地把陈臣带进家门。

那个家之大之豪华,叫他一时瞠目结舌:雾江老家的筒子楼跟它相比简直就是贫民窟。原来母亲抛下自己去投靠的是这样的生活,难怪她都不回来看看——陈臣心底愤然,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低头换鞋,进门,背着胀鼓鼓的包,始终没有放下。

他背着包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地开始抖着腿,右手不停地抠着左手的倒剪皮,不时将手指放到嘴里撕咬,撕得血沁了出来,仍无法停止。母亲端着一盘水果走过来,看着他抖腿,便轻声责备他:别抖。

他全神贯注地撕着手皮,没听见。母亲伸手轻轻在他膝盖上拍了一下,他才突然回过神来,吓得猛地一缩。

母亲皱了皱眉头。她说:“怎么还背着包?”说罢她伸手帮他把肩上的背包取下来。这时,母亲看见他的手,指尖没有一寸完肤,沁着血。他发觉母亲在看,迅速抽回——母亲眉头又皱了一层,说:“这么大个孩子了,怎么还咬手?”

母亲已经又有了女儿,家庭和睦,至少看上去是。他在那个家里,觉得自己始终是个客人。从前和生父一起时,两爷子生活不怎么讲究,大热天一进家门就脱得精光,夜里习惯了四仰八叉**。到了这儿,寄人篱下的日子,母亲和她女儿都在,他连每天洗澡,都得把外衣带进卫生间,一出来就穿得周吴郑王。

寄人篱下的日子,陈臣过得度日如年,恨不得马上就搬出去。距离高考只有三个月了,他根本无心前途,什么专业什么学校都无所谓了,只想随便考个地方,离家越远越好。

就这样,他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读了个商务管理专业。

坐上火车的那一刻,他一想到终于远离母亲,远离雾江,便如释重负。像一个罪人终于越了狱,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要把历史全部抹去,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从头过活。

因为长相英俊,陈臣在大学校园里可算是呼风唤雨:组乐队,做键盘手,也主唱;搞搞社团,跟一帮有钱的子弟混,玩玩车,泡泡女生。山高皇帝远,继父与母亲都不管他,他也乐得自在。

一切看上去很好,似乎真的从头来过了,总算是找回了一点从前风光无限的感觉。由此,他在内心彻底关上了那一道记忆的铁门,紧紧锁住,丢掉钥匙,再不打算回去,任凭园子里的荆棘和野草疯长,墨黑的茎秆快要接上天,溢出院墙来。

他曾以为,在无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往事锁住就好,可他不知道,世上最无可避免的事,除了生死,大概就是每个人或多或少的,最终都会变得和父母如此相像。

父母身上那些曾经让自己如此反感的部分,最终都渐渐在自己身上重现。不管多不想承认,儿女或多或少都变成了父母性格的拷贝。成年之后,儿女会用父母曾经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对待周遭一切。

陈臣第一次暴跳如雷打了女朋友那次,其实连他自己都吓坏了。已经忘记了是什么原因吵起来,事情小得如今回想起来已经记不起,只记得是个热得让人暴躁的大夏天,窗外蝉声如火。他失控,一个耳光下去几乎把她打昏,又一把抓着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往墙角里掼,像狠狠地塞一只书包到寄存柜里似的。

出手之后那一瞬间,他感觉五脏六腑一下子爆出了皮囊,一个个悬在半空中,亲眼看到一个父亲般的自己复活,惊恐得连五脏六腑都哆哆嗦嗦地不想回到这具皮囊里去。

而那具空皮囊,却依然面不改色,一脸盛怒——那盛怒使得他的英俊看上去格外残忍。

那女孩像一只被捂在书包里的嘴巴,在墙角发出奋力尖叫,大哭……两只手在徒劳地抓着,挖着,但够不着陈臣的脸。那尖叫和哭声像针一样朝他飞来,陈臣感觉耳膜都要扎破了。

他突然止住了手,而她竟然连反击都顾不上,吓得落荒而逃。

陈臣呆在原地,像在不可置信地审视自己的超能力一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指头平粗、角质皮被咬得惨不忍睹的手。

真正弹琴十几年、几十年的人,指尖肉都是平的,也没法留指甲。练弦乐的人,左手指尖甚至长茧,并不好看。电视剧里那些指甲修长的弹琴者,是在做戏。

他又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具皮囊英俊、挺拔,人见人爱。而那双手,却如此直白地暴露了他的童年、少年——他咬手的毛病,怎么都改不了,倒剪皮经常被撕得七零八落,出血,指甲也被咬得参差不齐。

读到一本心理分析,说,咬手指的毛病,与童年时期的焦虑、压抑、情感缺失有关。

他对此深信不疑。

没人可以相信,那样一双难看的手,属于一个三岁就开始练钢琴的俊秀少年。三岁那年父母离婚,母亲留给他一个泣不成声的背影,从此再无消息,取而代之的,是钢琴。

第一次坐上琴凳,脚下要放凳子垫脚,屁股下面要放书本垫高,不然连琴键都够不着。新鲜感只持续了一个星期,他就厌烦了。然而父亲持之以恒,寒来暑往,风雨无阻,哪怕陈臣发烧三十九摄氏度,仍然被父亲从被窝里拽出来,拖去上钢琴课。如此十年如一日,从未耽误一次。

童年时代,每一天晚上,在院子里其他孩子尖叫追逐的欢闹声中,他坐在琴凳上,练琴。父亲手持一根棍子,守着他。枯燥的练习曲教程一本又一本,像《新闻联播》那样没有尽头,两年练完拜厄,之后是车尔尼599、车尔尼849……299、740。

他恨钢琴,恨不得一把火烧掉,或砸烂。

至人生十八岁,他所有的努力,都在于和父亲作对,并从自己身上抹去父亲的影子——可他渐渐发现,不论如何努力,他仍旧是那个雾江教书匠的儿子,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个性,脾气……他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迟了。

大约就是因为性格的问题,他和女朋友都长不了,而托长相的福,他也从来不缺新的。久了也就渐渐无所谓,和那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的时候,话题无外乎是回顾上个星期睡的那些女仔,谁的身材最好。为了在那个圈子待下去,他早早学会了一口溜圆的本地腔以掩饰自己的小城出身;若被问起家庭,他就搬出继父的官衔。

到毕业,生活仿佛一把收起魔毯,他才知道好歹——找工作一路碰壁,最后好不容易在高级商场当泊车小弟,其余时候做代驾,收入还算过得去。

出入奢华商场的人们将钥匙甩给他,他负责殷勤微笑,小心地泊好。盛夏天仍然是西装革履,戴白手套,站在停车坪墨绿色大伞下。不能让客人看到汗水;接过钥匙时要鞠躬和微笑,态度要殷勤但须与客人保持距离;要记得将防尘袋套在驾驶椅座上,方才可以上车;关门要轻。

在一个客人与另一个客人之间,他们几个年轻小伙子站在伞下,无所事事,聊些车子和女人之类的话题,或者背地里讥笑某个顾客的寒碜。

这份工作对陈臣来说,只要别碰到大学时那帮朋友,就还挺好,反正他很喜欢车。

那天陈臣被公司派去为原姐代驾,在等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他睡着了。一声雷鸣,像大地裂开似的巨响,紧接着电话声音大作,把他惊醒。饭局终于完了,原姐打来电话,要他立刻到餐厅来碰头。

陈臣迅速整理了仪表,下楼走到餐厅门口,一眼看到一位女子,黑色小礼服裙,长卷发,背影高挑。年龄应该不小了,看上去却很年轻。她刚刚送走全部客人,陈臣迎上去,说:“请问您是原姐吗?我是代驾小陈。”

她转过身来非常客气地对陈臣说:“真抱歉让你久等了。”

他对她的客气和温婉感到十分意外,一扫等待的烦躁,直说:“没关系,没关系。”

下到大厅,外面是瓢泼大雨。他拿过她的取车卡,冒着雨奔向泊车台。等待取车的人已排起了队,他钻过去拉住一个认识的泊车员同事,悄悄插了队,迅速把车子领到手。

陈臣举起大伞,跑过去为原野遮雨。将她护送上车,关上车门,再绕到另外一边,坐进车里。

“我身上湿,这座套我就不取了,不然弄脏您的车。请问您去哪儿?”他回过头去,礼貌地问。

原野报了一个地名,是一个相当远的别墅区。说完,她便头颈无力地靠在玻璃上,浓密的头发覆盖了整张脸,上身薄薄地搭着条披肩,只露出精巧如玉的下巴。

他发觉,原野真是美极了。

外面已是大雨滂沱。闪电阵阵,不断撕裂夜空。瓢泼大雨浇在挡风玻璃上,视野格外模糊。车像一把利剪,从积水中剖开一条路——还从未在这样的雷雨之夜疾驰,其情其景令他感到莫名地亢奋。

下了外环,往小区开。这里是高档住宅区,鬼都看不到一个,干道上碰巧一路都是绿灯,他遇到路口,油门没松就飙了过去。恰时右边横冲出一辆电瓶车,凄厉的刹车声,像刀子一样刺破雨夜。骑车人一个侧滑,摔了下来,电瓶车则撞向他们,“砰”的一声。

陈臣狠狠刹住了,一瞬间吓得心跳骤停,肾上腺素猛往上涌,他的手抖个不停。他在心底默念了一声:糟了。

没压着人,他感觉得到,一定没有压到人。但电瓶车还是刮到了车的右前叶。

原野被急刹给弄醒了,她在后座没拉安全带,头撞到了前座的颈枕,轻轻地哼了一声。她睁开眼,带着一点儿恼火,皱了一下眉头,说:“怎么了?”

陈臣费力掩饰了慌乱,赶紧镇静而轻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没事,就一个电瓶车冲了出来,没事,您休息。”

其实他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了,声音都是抖的。陈臣慌慌张张地抽出座位旁边的大伞,下了车。大雨中,骑车人趴在地上,电瓶车侧压在他身上。还好没摩托那么重,陈臣试着将车子抬起来,可一手打着伞,另一只手显然力不从心,索性将伞放在一边。他抬起了车,在哗哗的雨声中问骑车人:“你没事吧?”陈臣一边说,一边弯身查看车前叶的刮伤。

那人恼羞成怒:“我操你大爷的!你看我像没事儿吗?!你居然还在关心你的车!”

陈臣也怒了:“你看清楚,是我撞着你了吗?!你闯红灯朝我撞过来你还有理了你?你不是找死么?”

“你再说一遍你?”骑车人面露凶光,躺在地上不打算起来了,“嗷嗷”地叫唤着,“那么大雨,你开那么快你才找死!”

他的声音被嘈杂的雷雨湮没,听不清。

陈臣紧张地看了看车里,原野没有动静,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他又收回目光,看了看眼前这个摔倒的小伙子——湿透的衬衫紧贴着他麻袋般的身形,一个电脑包掉在地上,已经淋透。

陈臣死死咬着嘴唇,苦着脸,对骑车人说:“你这不是好好儿的一点事儿都没有吗?我扶你起来,咱们各走各路,成不?”

骑车人不依:“你想逃逸你?还不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找交警!你不找我找!想坐牢你就跑吧你!”

陈臣苦着脸说:“这么晚了,这么大雨哪儿来什么交警?你这是为难谁啊,我又没碰到你,这又不是我的车,你给前面撞那么大个坑你赔得起么你?”

“我赔?你还让我赔?!”骑车人剧烈地指着自己胸口,双目暴突,叫得破了嗓子,声音都变了。

陈臣全身都淋透,气得叉着腰弯下来,真是遇到鬼了——他正万念俱灰,六神无主,这时车的后窗打开了一条缝,原野以极其平静的声音,说:“好了,两个小伙子别吵了。你,”她以目光点了陈臣,“你过来,把这个给他。”

她递过来一沓钞票,陈臣接下。

厚厚一沓。一下子就安静了,没人吵了。摔倒的骑车人竟然萌生一脸好奇,偏着头,目光绕过陈臣,不知道车内还有一个女子。

陈臣转过身来,见骑车人还在瞄车里,没好气地把钞票塞给他说:“这些都给你!这事儿就算私了了!我还得把人家送回去!”

陈臣说罢收起地上的伞,转身准备上车。

骑车人拿过钱来,低头一看,点数的工夫,陈臣已经上车了。骑车人还坐在地上,点完数儿,不甘休地大吼:“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吗?!给钱就想了事儿?欸欸,想跑是不是?”

骑车人腾地一下子就从地上站了起来,不肯善罢甘休地跟上前来,“砰砰砰”地敲打车窗。他一边敲打一边叫喊,声音却被车身隔离,瓮声瓮气的。

车后座上,原野对此有明显的不耐烦,对陈臣说:“好了,快走。小心点。”

“欸。”陈臣应着,径直开走。开出一段,他瞥了一眼后视镜,那人还傻站在大路中间,冲他们张牙舞爪比画着什么。

终于开到了宅子,阵雨的劲儿已经过了,淅淅沥沥的。陈臣把车停下来,直到这一刻,他的手都还在抖。

陈臣赶紧下车,打好伞,绕到右边为她打开车门,伸手体贴地遮住车顶,以示小心碰头。

他只是个代驾,为何不自觉间就做到这一步,他也没想明白。

伞下,原野看到他浑身完全湿透了,面庞俊秀得简直像假的,表情极为紧张,有一种孩子般的无辜,很是惹人怜。

她说:“进来吧,换套衣服。”

“不了,”陈臣赶紧说,“真对不起,修车的钱我会赔您的,您……别告诉我主管好吗?我叫陈臣,工号229。我明天就赔您。”他有一丝讨好和哀求。

原野脸上有极其疲倦的表情,明显意不在此,又有不屑,只对他说:“好了,别闹了。进来。”

她的手轻轻招了几下,示意他跟上来,有些像在招呼一条令人无可奈何的调皮小狗。

她的气场叫他完全无力违抗。

菲佣殷勤地打开了门,迎他们进来。就这样,他走进她的宅子,灯光打亮的一瞬,室内是一派意料之中的整饬奢华。那一刻似曾相识,他觉得极为熟悉——噢,是的,他突然回忆起,十八岁时,头一次去母亲的家里,她打开门的那个瞬间。

菲佣带他洗澡,又带他去更衣。陈臣一声不吭,默默跟随,像十八岁时初到母亲家里那样,拘束得小心翼翼。

换好衣服出来,原野正坐在沙发上打电话,目光却朝他看了过来。

菲佣给他们倒上了热饮,当杯子殷勤地递到原野面前时,她道了谢。这个细节使陈臣对她更有好感。

在他的成长中,没什么人会随口说抱歉、说谢谢。

她低头喝水,手指轻轻握着杯子,微微旋转,目光越过杯口,看着他。因为酒后微醺,她的神情显得格外柔软,富有意涵。

陈臣有一丝慌乱,低声说:“真的对不起,我一定会赔您的……”

她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突然笑了一下。

这笑容叫他难忘。那一刻陈臣从未如此渴望成为一个富人——他突然感到,如果足够有能力,他也会选择这样的女人。她有一种铅华未尽之美,因为有光阴的打磨,所以显得足够贵气、持重。他一直以为自己没什么异性拿不下来,到现在才头一次仰望到陈列柜上伸手够不着的珍品。

“你多大了?”她问他。

“二十二。”

“怎么出来开车?”

“工作……挣钱啊……”

“平时像这样开到这么远的地方,你都是怎么回去的?”

“……走回去……坐地铁回去……总有办法的嘛。”

原野面无表情,停了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突然对他说:“路上小心。时间不早了,你回吧。”

“好的。”陈臣乖乖答应,他竟有一丝失落,以为她还会多说些什么的。

“噢,对不起,差点忘了。”她放下水杯,在他疑惑的神情中,转过身去从钱夹里抽出几张钞票,递给他,“辛苦你跑一趟了。”

陈臣慌忙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都把你的车弄成那样了,我可不能再——”

她打断他,正色道:“一码事归一码事,这是你应得的。拿着,我从不欠人。”

陈臣不敢对她说不,只能乖乖接过来,用轻得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谢谢……”

他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又犹犹豫豫地回过头来,说:“那个……车的事……”

她倚在墙面,微微摆了摆手,轻描淡写地说:“好了,你不用担心这个了,明天我司机会处理的。他今天突然病了,请假。”

“晚安。”原野礼貌地站在门口,对他说。

“晚安。”他答。

她疲倦地勉强笑了下,有一种礼数已尽的意味,应声关了门。

陈臣迈出她的家门,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他扭动一下脖颈,觉得浑身都绷得好紧,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身上这套衬衣和牛仔裤,不知是谁的,却非常合身,散发出隐隐的淡香。

空气清新至极,土壤发酵出一种雨后特有的潮腥气。他回味着刚才那句“晚安”,突然想,原来还从未有人对他说过晚安。

即使有过,他也忘了。

陈臣走过院子,看着那辆枣红色玛莎拉蒂,右前叶撞得触目惊心。他回头看了一眼关上了的房门,疲倦地缓缓走向夜色深处。

胆战心惊地过了一个星期,平安无事。出事那晚的骑车人没有找他,原野没有找他,公司也没有过问。

越是这样他心里越不安。也许是潜意识之中极其渴望再次见到她,所以一再想办法准备筹钱赔偿修理费用——对方不要是对方的事,他这边至少要拿出点诚意来。

然而,当他悄悄打电话去4S店询问时,他被费用吓了一跳,颓坐下来,想着,赔偿一事,即便有这个心,也没有这个力了。

那套衬衣和裤子还在手里,陈臣挂了电话,小心地翻看了领子内里的品牌标签——这还是他第一次穿这么贵的东西。陈臣特意将那套衣物送去干洗店洗好,叠好。

鼓起勇气去原野家的那天,他没有事先电约。特意洗了澡,洗了头,收拾干净,穿上自己最好的那套衣服。喷上一点香水,在镜子前左右观察,一切满意,他才带上那套换下来的衣物,出发去她家。

按照记忆中的位置,他坐地铁,出来又打了个车,顺利找到了地方。是个大白天,晴得万里无云,他这才看清,宅子是一组深棕色的美式别墅院落,深藏不露,后院极大。

他也不确定她是否在家,想来,至少菲佣是在的。从宅子里传来一阵时断时续的钢琴声,他极其敏感地试图捕捉那乐声,分辨出曲目,可没听出来。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下,他按铃,对讲机器上传出菲佣应答的声音。

铁门打开,他走进院子。在门口等了一会儿,钢琴声断了。原野走出来,看到陈臣,神情非常意外。

陈臣说:“原姐您好,我是陈臣,那天的司机。我来把衣服还给您。”

她朝他点点头,示意他进来。

“请坐。”她说。

菲佣端来茶水,他说完谢谢,目光掉转,望向她:“原小姐,我这次来就是想正式给您道个歉……我专门问了维修店——”

陈臣话音还未落,她轻声打断他:“你就叫我原野吧。”

他紧张得脸一阵青一阵白,说:“这样好吗……”

“没事,你说吧。”

“我就是想说……我是想赔来着,但我确实赔不起……您看有什么方式……”

“不用了,没事。我已经让司机处理了。我库里还有。”原野说得很轻松。

“……实在是对不起……”他低声说。

“没关系,以后做事要小心。”

“……是。”陈臣尴尬不已,不知道再怎么继续话题,“谢谢您,那……您先忙,我走了。”

她却叫住他,说:“你有急事吗?”

“倒没有……”

“那你陪我说说话吧。”

他愣住,因为意外,有一丝慌乱,说:“我?”

“没关系的。你坐吧。”

陈臣窘迫地坐下,她问:“毕业了吗?”

“刚毕业。”他几乎没有察觉,自己一直在撕手指指尖的倒剪皮,撕得血直流。

“有女朋友吗?”她的问题接连不断,陈臣摸不清状况,迟疑地看着她,没说话。

“那就是有了。”她突然冲陈臣笑了一下,兀自判断道。

“已经分了。”他强调。

“怎么分的?”

“合不来。”他老老实实回答。

“小孩子家家,什么合得来合不来的。”

“真的合不来。我脾气又不好。”他认真地说道。

原野没说话,她的目光停留在他的手上,以一种极为爱怜的口气说:“这么大个人了,还玩手指。”她伸手过去,极其温柔而耐心地,触了触他流血的指尖。

她碰他的那一瞬,陈臣感觉全身过电一般。他低头垂目,没说话。

她也没再说话。一长段沉默。陈臣端着茶杯,低头喝水。茶杯真是个好东西,拯救多少尴尬时刻,好像每个家庭里的电视机、牌桌,否则人要心灵相对,言语相接,那多难挨。

她缓了一下气氛,掉转话题,说:“……才二十出头。真好啊。”

“您看起来也很年轻啊。”陈臣自己也觉得自己恭维得很笨拙。

“看起来年轻有用吗?要像你这样,才好……年轻多好,年轻,做再多错事,都有机会重来。”

她突然很动容,低头抚发。

“小伙子,勇敢点。趁年轻,不用怕,把能做的错事都做了。一个人一辈子,能做的错事,不多的。等你到我这个岁数,想去做错事,都不会了。”

陈臣猜不透她的意思,只能掉转话题,说:“我刚才进来的时候,听到有琴声。您弹琴吗?”

她端着水杯,轻轻点了点头:“平时不忙的时候,权当休息吧。”

“其实我弹琴也挺多年了。”

原野听他这么一说,面露赏色,说:“是吗?你学了多久?”

“十多年吧。”

“喜欢吗?”

“还行,以前是父亲逼的。”

“你父母现在在哪儿?”

“父亲……去世了。在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离婚……母亲现在有自己的家庭。”

“真对不起……”她道歉。

“没什么……都是过去好久的事了。”

“不如下次你再来,弹琴给我听。今天……一会儿我还有事。真不好意思。”她回头看了一眼座钟,逐客令下得相当温和。

“噢……”陈臣知趣地赶紧站了起来,背上包,说,“那我不打扰您忙了。我先走了。”他径直走向门口。

她叫住他:“等等。”

陈臣回头,她从钱夹里抽出钞票,递给他,说:“耽误你时间了。这是你应得的。”

陈臣拒绝,不肯接受。她突然正色道:“拿着。”

“劳要有所得,你得有这种意识。从来没有什么事是白做的。”

他犹豫了一下,收下了。她笑,说:“以后请你来陪我弹琴,聊天。就当上家教课,你可以按小时收费。”

陈臣说:“您开玩笑呢……”他一边笑,一边朝外面走,“我走了,再见。”

她送他走到门口,说:“没开玩笑。再见。”

直到走出原野的宅子,他还没回过神来。大概是原野身上那份礼貌与温柔,像这个晴朗的下午一样,令他眷恋——在二十二年来的生活里,他从未得着过如此礼貌与温柔的对待。

是否是某种强烈的卑贱心理作祟,陈臣陷入对她的迷恋。越是天然的不平等关系,他越喜欢,连性格都会一百八十度转变,温柔而克制,殷勤而体贴。而和同龄女生在一起,由于对手缺乏挑战,往往就肆无忌惮——面对同龄人时候的他,像一道不够结实的堤坝,性格中的阴暗面如洪水涌动,时常泛滥、溃决。

而原野不是普通女生,她像幽静的深渊,叫他只能站在那深渊底处,仰望头顶那一小块又深又窄的天,彻底被驯服,得以平静。

这到底是为什么,他也不明白。大约是某种恋母情结吧,他在内心对自己解释道。也可能,他只是如此喜欢那种探戈舞步一般的进退,喜欢和父亲不一样的那个正常、温和、克制的自我。

认识原野之后,她不定期请他去陪聊,按小时付费。有时候是请他在外面吃饭,看电影。报酬不算少,条件是他必须随叫随到。

刚开始时他疑心自己快要变成男妓,还好没有。她只是与他说话。

人缺钱起来,什么都谈不上了。

人孤独起来,也什么都顾不上了。

陈臣不止一次地好奇,希望了解到她的发迹史,然而一无所获。他真的迷上她了,像个私家侦探一样,想方设法捕捉一切有关她的蛛丝马迹,就连在她的卫生间里方便的时候,他都要把她所有的护理用品全部把玩一番。

原野忙起来的时候,陈臣根本无法联系上她。她不止一次地,以极其严肃的口气,命令他:“不要在我没找你的时候,来找我。”这可是她第一次对他说了祈使句,而没有加上谢谢。

有时候他觉得,若说原野是一座深渊,那他大概只饮了其中一杯水。他能看到的,都只是她不忙的时候。

她说,以前经常睡至中午过后才醒来,洗澡,化妆,思考穿什么衣服,折腾来去,就到了下午四五点。晚上出去玩,天亮前回家倒头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年轻的时候,怎么熬夜都不怕,现在担心容颜枯萎,担心皮肤和身体,担心得癌症,不再如此熬夜。只要日程允许,她每天早起,早睡,上午做美容,下午做一点运动,散步,晚上看看电影就睡,养得细皮嫩肉。

空虚的时候,有时候就找陈臣来。他们聊很多天,说很多话,其实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天气好的时候,就打开窗户,她坐在窗台上,喝一点葡萄酒,听陈臣弹琴。

他一边弹,她一边与他说话。

“说说你小时候吧。”

“我小时候……没什么好说的。”

原野不接他的话,以沉默强迫他非说一点什么不可。

“我小时候……只记得父亲打我。我是从小被打到大的。”

“为什么打你?”她问。

“他打人不需要理由的……他心情不好。他永远心情不好。不然就是,他觉得我不够好。”

原野还是没有说话,陈臣只得继续——

“……你知道他怎么去世的吗?我父亲气不过一个同事混得比他好,更气不过那人的儿子比我好,就在学校的走廊上,用榔头砸了他儿子,然后跳了楼。”

原野依然没有说话,但陈臣从她的眼神中,明白无误地读出了震惊。

“我一直觉得,父亲本来是拿来仰望的角色。当一个人认为变成他父亲的样子是一种耻辱的时候……”陈臣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了,弹错了音符,突然卡住,忘了谱子,无法再继续。他停了下来,琴弦的震动还在持续,阳光下丝丝细小微尘被共振,正纷扬乱舞。他没有再说话,反反复复抚摸琴键。

往事他本来不想提,但她一再问,他也就全盘吐露。越说越像别人的故事,自己都难以相信了。

“我从前那么恨他的性格,恨他的脾气……到头来,现在我和他越来越像。说话,做事,脾气,对人……”

“你脾气很好啊。”原野说。

“那是因为我面对的是你。”

说完之后,他感觉极其疲惫,非常低落,接续之前断掉的曲子,踉踉跄跄把它弹完了。原野察觉到什么,她从窗台上下来,放下酒杯,走到他身后,按摩了几下他的肩膀。陈臣闭上了眼睛,任她揉捏。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轻松一笑,刻意活跃气氛,说:“好了,怪我,让你说这些干什么,搞得这么沉重。有什么过不去的,别想了。”她来了兴致,要打扮他,说,“你这身坯子挺不错,怎么一点都不懂穿戴。”

原野开车,带陈臣去了他做泊车员的那家商场,买了几身衣服,把他拖到镜子前面去照全身。她站在他身后,看着镜子里的陈臣,脸上有赏色,独自轻声说:“唉,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他还未适应这样的方式,直脱衣服下来,说:“原野,不要。不要这样。”

她看着他,脸上的表情由怒转淡,款款走上前来,像个母亲一样贴近他,左右打量他的双肩,伸手轻轻抚摸着他前襟的衣料,说:“你穿着吧。这么好看的衣服,现在不穿,难道等老了才穿?”

“说不定,等我老了靠你养我。”她说着,轻俏地看了陈臣一眼,便朝导购点了点头,递上一张信用卡,又转身走向旁边的柜台挑拣。

陈臣愣在那儿,守着她的背影,心情复杂。

那晚,原野带他去喝了两杯。在顶级酒店的咖啡厅,时间还早,人很少。灯光晦暗的角落里,一对男女相对而坐,谈判沉重而持久。那女孩极为年轻,漂亮得让人过目不忘,气质却成熟得与年龄不相称,连落泪都极其优雅与克制;男人神情烦躁,转身出去抽烟。

两杯威士忌之后,原野收回看他们的目光,转回来面向陈臣。她突然说:“十五年前,我跟她差不多。”

陈臣一惊,这是她第一次,对他吐露出一丝她的历史。原野笑容渐渐柔和,如裙摆那样**漾开来。陈臣感觉她目光中似乎有层层海浪,肆无忌惮地拍打着他的躯体,而酒精正好令他像躺在赤道海滩上那般,热烈而放松。

入夜,两人皆醉得恰到好处。回去的路上,原野与他并肩走着,风大了起来,地上一片枯叶遁走的沙沙声。已快要入冬,天寒欲雪,夜色如深海。树们仿佛都哭了,叶子像泪一样掉。

原野忽然放低了声音,慢慢说:“陈臣,别浪费你的心。世上值得的人,没有几个。”

“……相信我,真的没有几个。”她微醉,低头又重复了一遍。

陈臣没在意她说的什么,只感觉酒意翻滚,浑身在燃烧一般,头重脚轻。两人默默走着,这么晚了,迎面竟有一群幼童吵闹着奔跑过来,笑声像浪花一样齐踝而过。

她忍不住回过头去看孩子们的背影,面露一种母爱般的怜惜之情:“这么晚了,大人也不知道在哪儿,不怕孩子出事。”

陈臣没有吭声。

她问他:“你喜欢孩子吗?”

他说:“还行。”

“还行是什么?”

“还行就是,看看可以,但我绝对不会要孩子。”

“为什么?”

“我当不了好父亲。”

“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耐心,肯定会用父亲对我的那一套去对待孩子的,这个我没法控制,所以我绝不要哪个孩子再经历一遍。”

“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你会和你父亲一样。”

“我已经和他一样了,只是在你面前没有表露过而已。”

原野很久没说话,半晌,她说:“大概每个人都和父母很像吧。说来也是,怎么能不像呢……我们换个话题吧。你想过……以后做什么吗?”

他突然很敏感,问:“你要走了吗?”

她说:“跟我走不走有什么关系?”

“那你问我这个是为什么?”

“我就是问问你,你以后想要做什么。你年纪轻轻,难道从未想过以后?”

陈臣愣了,他第一反应竟然是想说“想和你在一起”,但他明白,他现在说出这句话,大约只能让她更看不起自己。于是陈臣想了很久,很没底气地说:“随缘吧,我还没想好……”

原野突然皱了一下眉头,这个细节让陈臣很担心,是否自己在她心中又被扣了分。

“我有个朋友正在卫视做一档选秀节目,投资很大,平台不错。我一下就想到你,不如你试试……我觉得你试试这条路,说不定很适合你。”

“这个不行吧……”

“你能别在你还没尝试之前,就先自我否定吗?”

“你真的觉得我行?”

“难道不行吗?你弹琴这么多年,在大学也组乐队……这条路水是深了点儿,可你条件不错,又这么年轻,为什么不试试?”

“好吧……”

“我会帮你的。”原野补了一句。至于怎么帮,她向来低调,没吐露一句细节。

找了代驾把他们载回家。两人沉默一路,昏昏欲睡。她的确睡着了,头靠在他肩上,头发覆盖整张脸。这一丝温存,细细密密地将心捆扎起来,他却没有挣脱的欲望。

他是把原野抱回家的。进了家门,将她放在沙发上,竟不由自主俯身将她紧紧抱住,一阵蓄谋而又彷徨的热吻,彼此都不清醒。酒气熏人,其实并不享受。原野醒来,看着他,残妆之下无法掩饰的疲倦,令他有几分冷却。

但他们还是做了爱,陈臣觉得伤感而费力,过程如同把一块石头背上山顶,再与它一起坠落。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探索到了她的世界中秘而不宣的部分,但不过如此。他躺在陌生的**,原野因为沉睡而显得格外冷漠。

陈臣闭着眼,却一直没睡着。犹如漂浮在意识流的暗洋,仰面随波上上下下**漾,一些面孔和往事如星辰闪烁。不久,天蒙蒙发亮,他困极了,困得头痛,但还是睡不着。

阳光渐渐刺眼,陈臣头痛欲裂地起身来,拉上卧室的窗帘。屋内陡然黑暗下来,原野还在沉睡。陈臣轻手轻脚去了卫生间,冲完一个澡,感觉好些了。走出浴室,赤脚,下身裹着浴巾,去厨房。菲佣休假没在,他亲自给她做了一份早餐。放在银盘里,端到卧室去,坐在她床前。

她微微睁开眼睛,看见早餐,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对他笑,把头放在他的腿上,像只猫一样地,腻了一会儿。

原野看着他,第一句话竟是上司一般的口吻,说:“昨晚我和你说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

在演播厅里,灯光烤在身上发烫,像一床驼绒毯一样罩下来,令人胸闷。陈臣胃痛一整晚了,痛得不停地冒冷汗,简直快要站不住了。若不是两架摄像镜头扫来扫去,令他无法躲避,他真想就地坐下来,就坐一小会儿就好。

舞台却由不得他,主持人在唠叨,观众在按照导演的安排鼓掌。那天的录播非常不顺,一连录了三遍,才算完。陈臣脑中嗡嗡作响,几近一片空白,轮到他的时候,勉强弹完一曲《爱后余生》,完了站在台上面对观众,整个人脸青面黑,笑都笑不出来了。主持人在旁边说什么,他已无心听。

抬头迎上灯光,刺得他一下子睁不开眼睛。是怎么走到今天的,他还没回过神来。自参加这档选秀节目以来,生活翻天覆地,日夜颠倒。他并不热衷这条路,坚持下来,只是不想让原野失望,至少混出一点底气,在她心里多加几分——那时他还始终以为,他在原野那里是有打分表的。

录播结束之后,又是排练。他坐在场地边上休息了一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来过问,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喝一杯水,得自己去取。陈臣像一只坏了的音箱那样蹲在演练场的角落,看着眼前人影晃动。终于感觉受不了了,快十二点的时候,向编舞请了假,踉跄出门,打了个车,回到酒店。

关上房门的那一刻,陈臣整个人靠在门背后,坠入彻头彻尾的寂静与黑暗。

浮华喧嚷背后的真空,令人窒息。疲惫如山一般压顶而来。他的排练服未脱,倒在**,摸出手机。

他趴在**,盯着手机屏。亮度在黑暗中显得刺眼,他翻阅了所有未读短信,唯独没有原野。他带着一丝失落,眯着眼睛,打出四个字:“我很想你。”光标停在那里,闪烁着。他微微犹豫,最终还是按了发送键。

陈臣趴在**,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这么睡了过去。

翌日醒来,他还穿着演出服。一夜趴着睡,肋骨像断了一样痛。他第一反应是节目迟到了,腾地一下跳了起来,然后才想起,从今天开始有两天的休息时间。

他愣在原地站着,从手机上确认了一下今天的日子,才放下心来。

已经快中午了——托原野的福,他能一个人住一间房。胃已经不痛,只是饿,饿得肚子里冒酸水。陈臣睡眼惺忪地走进卫生间,刷牙,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瘦得青面獠牙,眼圈乌黑。

刷牙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什么,咬着牙刷折返回屋里,查看手机上的短信。“加油,我也刚回家。”凌晨三点,原野回他的。

他突然真的很想见原野。当机立断地,没向任何人请假,关了手机,买了张机票飞回去。

等他扑到原野家的时候,家里没有人。菲佣让他进了屋,他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等待。

等到夜深,他几乎在沙发上睡了过去,浑身发冷。一切恍如一个轮回,像极了他第一次在二十八楼那个咖啡厅等她的时候。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依稀传来跑车引擎熄火的声音,几串明亮的笑声,脚步声,分明是她。

陈臣赶紧坐起身来,一边整理身上的衣服,一边急切地走上前去迎她。一拉开门,他的笑容凝固了。

一位极其英俊的男子扶着她,言笑甚欢,正走进来。那人抬头发现陈臣,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仿佛他不存在一样,毫无惊讶,连招呼都没有打,便扶着原野,径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原野的头靠在他肩上,整张小脸始终都埋在那人的脖颈窝里。真不愧是原野,连她烂醉之时,都如此之优雅。

陈臣甚至怀疑,原野根本没有看到自己。

陈臣呆立在原地,眼睁睁看着那人将她扶上沙发,殷勤地单膝跪地,为她脱掉高跟鞋,按摩她的脚掌。菲佣沉默而勤快地为他们端上热水。原野和他模模糊糊地笑谈着什么,她是真的没有看到他。

也就是在那一刻,陈臣整个人才如梦初醒,想起初见她那夜,刮坏了车又淋得浑身湿透,她怎会有如此合身的男式衬衣、牛仔裤,即刻供他换上。

陈臣失魂落魄的,仿佛一个隐身人,默默地关上门,离开。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来去。他一个人走入夜色,就像他第一次离开这个宅子时那样。

是夜,宁静而深邃,圆月高照,洒了一地的皎白清寂。那月光有一种漠视人世哀喜的意味——几千年了,人世几多更迭,天若有情天亦老。也只有这月光,千岁如一朝,不动声色地观望人间戏剧,不笑也无泪,未生一丝皱纹。

他颓然,顶着一头月光,一个人往夜色深处去。他感觉自己的天真使自己蒙了羞。

走着走着,陈臣这几年来,头一次想念故乡,想念起他遥远的少年时代,还有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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