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第207章 最好的女孩(1 / 1)

全才小农民 问猪 1639 字 7天前

姜丽语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孩子。

她聪明,而不外露;善良,但不懦弱;自信,而不执拗;美丽,但不妖娆;庄重,但不做作;高贵,但不傲慢……单说她这善良而不懦弱的个性,正是继承了母亲郑秀芬的优点,也是林聿深爱她的原因之一。

林聿首先依恋干妈,爱干妈胜过了爱自己的母亲,因为母亲林黛玉般的愁病性格让他备受煎熬,倒是在干妈的坚强那里找到了精神上的依靠。

因着这种思维惯性,他在丽语身上看到了干妈的影子,虽然丽语只比他大不几天,在他面前是一个柔弱的小女孩外形,但他明明感到丽语身上有一种让人温暖和可以栖靠的母性。

如果一个人善良,又坚强,这就是一个可以让人栖靠的人,往往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跟她接近,总能给人以温暖的感觉。

郑秀芬善良,坚强,豁达,一群妇女围在一起闲话,总能见她仰面大笑的样子,在林聿心目中就是老棉袄,温暖而不娇气,见到她就有想要一头倚靠过去的感觉。

丽语辨证地传承了母亲的优点,作为一个新时代年轻人,她没有母亲那种仰天大笑的外在形象,而是代之以雍容高贵的气质;这些在她身上里里外外表现出来的特点,没有一点是装出来,或者从诸如淑女学校里学来的,这是她本质的正常流露,就是这样自自然然地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的本来面目。

从丽语懂事开始,她就知道自己有一个最可依恋的弟弟,别人说他小时候老是祸害她,她在记忆里找不到那些痕迹,权当别人说笑话;至于别人把她称作林聿的“媳妇”,她一直以为“媳妇”是“VIP姐姐”——就是最亲的姐姐的一种高级称呼——的意思,所以很愿意别人那样叫——其时林聿也很愿意别人那样叫了。

等到上学以后,明白“媳妇”的意思了,她也听惯了,也愿意人家那样说,做弟弟的媳妇很好啊,一辈子都在一起,不会分离。

虽明白媳妇的名词解释,但没有别人口气里的性幻想,更没有电影上给媳妇下的定义:“就是在一起睡觉,生孩子。”

到她离开老家,随着父母在外隐性瞒名,一直到上高中,她才能感觉出作为别人“媳妇”的那种甜蜜心理。

倒不是她有了那种生活,而是在一个“姹紫嫣红开遍”的“良辰美景奈何天”,她也如杜丽娘一样霍然心里透入春光,再想到从前别人把自己叫做林聿的“媳妇”,心里便要甜蜜地“怦怦”乱跳。

但那春光只是将少女的混沌照亮,并没有使她产生“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赏心乐事谁家院”的感慨。

上了大学以后,同学们一个闲着的没有,全有了朋友,就是拍拖的那种形势,偏偏她闲着,闲着就闲着吧,为什么要有那么高贵的气质,那样动人魂魄的美丽!

光有气质和美丽也便罢了,为什么要做学校里健身俱乐部的会员呢?运动美才是最美的,出汗

是美白皮肤最好的方式,运动会使皮肤紧绷有弹性,运动和出汗使得这会员浑身上下都在向外放射着青春的气息——就这气息让那些男同学受不了了,他们绝望而又不无遗憾地探讨说:“上帝啊,为什么越是美丽的花朵越要长些扎手的刺来保护她呢?”

她同一个宿舍的密友知道她心里装着一个青梅竹马的男友,当她们知道那个男的是一穷二白的孤儿时,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

她们时时想探寻姜丽语是不是有心理问题,看着挺聪明的人,怎么就放着如此巨大的资源不用,要留给这样的男人呢?有时就问她:“他是不是手里有很大一笔遗产?”

丽语笑了,说:“没有。”

“那——他是不是当地的名人。”

“怎么会呢!”

“他是不是特别帅?”

丽语说:“我没觉得他帅。”

这下同学的眼立睖成杨戬第三只眼的模样了,“那你图他什么,还什么都给他保留着等毕了业回去跟他结婚,你这太浪费了,依你的条件,找个国务院副总理的儿子也当之无愧啊!”

“这我愿意。你们觉得总理的儿子好,我就觉得他好;就像你们爱吃羊肉,如果让我吃羊肉,非吐了不可,羊肉适合你们,但不适合我,在羊肉和馒头之间选择,我肯定选择馒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天生的,没办法。”

她这话触动了同学的心事,叹息说:“唉——谁知道他是不是最适合我?跟他在一起,也觉得挺快乐,但又不甘心,不想就这样简单,如果毕了业跟他结婚,不就失去找到最好丈夫的机会了。”也许在这同学看来找对象就像抹扑克,永远期待下一张会更好。

丽语说她道,“过两天我发明一种老公遥控器,就像电视的遥控器浏览电视节目一样,转一圈,知道哪个台你最喜欢,最适合你,你就拿着这老公遥控器把那些男人浏览一圈,看看你最喜欢谁,谁最适合你,你就跟谁结婚。”

丽语的这个创意让同学神往地兴奋,“啊——要是真有那种遥控器多好,我就不用这样摇摇晃晃地取舍不定了,我就安安稳稳,幸幸福福地守着他,再也不用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痛苦了。”又看看丽语,“不过你不用这遥控器,你就一个台,没思没想,好看不好看的都得看。”

丽语说,“小时候看电视就一两个台,广告我也觉得好看。就是因为没有别的电视节目做比较,这一个台的节目才显得好看;就是因为我心里没有其他男人,他才是完美的。”

“噫——”同学简直是嗤之以鼻了,“这世界上又不是别没有男人了,你周围那么多色迷迷的眼睛你看不到啊,如果我有你的条件,我一天换一个。你以为青梅竹马是一段可遇不可求的爱情佳话,是听歌听多了吧!就为了这么一段所谓的佳话,你就让他换走了你全部的青春!你难道就真的不想来一段不期而遇的爱情,轰轰烈烈、分分合合的传奇,晕眩,旋转……那

会是怎样一个飞扬自由的青春!你就不向往?就甘愿让这个所谓的青梅竹马把你悄无声息地完全拘禁,然后你们长相厮守,你为他生儿育女,从此过着安安静静,平平淡淡,相夫教子的无味生活;眼睁睁看着青春逝去,容颜衰老,静静地听着死神的脚步一步步逼近,可供回味的人生不过是一段青梅竹马,简单得像一根光溜溜的青竹竿,连根毛刺也没有,这也太简单,太无味了吧!”

丽语笑笑,说:“人间自有真情在,你没有我那种经历,你不懂。”

“不懂,我确实不懂。”

同学不懂她,但她懂同学,就像她能下潜到水底,而同学只不过是水面的浮萍,浮萍只能看到表面漂浮的东西,至于水里面的神奇世界,它看不到,更理解不了。

人生是缤纷多姿的,生命中有许许多多让人欢愉的东西,不像许多人的意识里想的那样,除了**夫复何求。

在别人的眼里,看到的是林聿的外物,贫穷的孤儿,这就是一无所有,一无是处的男人,不要说娶到丽语这样的女孩子,他最终不打光棍也算是奇迹。

但在丽语眼里看到的不是这个,她看到的是弟弟的坚韧,刚强,聪明,有悟性,天生的悲天悯人的心态,还有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之间那种息息相通的依恋,那份浓浓的深情。

也许这在别人看来是根光溜溜的竹竿,但那种依恋是长在基因里的,那份深情是天然无污染的,不似很多依恋要依靠外物,深情因着一阵狂热,那里面有太多杂质,暗伏着太多不稳定的因素,当外物消散,狂热降温,依恋和深情无物依附,只能淡淡失落,随风而逝了。

有时她的密友说她,“你们俩一直不联系,不把事儿捅破,彼此给个承诺,要是他忍耐不住,或者碰上好的,结婚了,你不白白为他保留了!”

丽语说,“我们俩要是连这份默契都没有,现在天各一方,给个承诺又有多大力量!”又说,“我这人信命,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反正我们俩的感情在这里了,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就看缘分吧。”

“这么多年不见了,你不想他?”

“想啊,你心里有个摇摆不定的他,三天两头见面还整天嚷着想死了,我这一辈子心里就这一个,你说我能不想!”

“想他,你怎么不回去看看他?”

是啊,这么多年了,每时每刻都有回老家探亲的计划,但因为老爸有官司在身,他们一家亡命天涯,这计划就一再后延。

只顾低着头忙这些事了,猛然抬头的时候,十多年的时光一晃就这样过去了。

在没有林聿消息的日子里,思念一层层积淀在心底,最后一片白玉兰的花瓣飘然而落的时候,她会想到家乡正是山花烂漫的季节,风中淡淡的清香,仿佛走动着弟弟的身影。

她有个暗暗的决心,等到研究生毕业,不管老爸的官司改变与否,她都要回家偷偷看看弟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