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曹的之所以没有连自己害了,肯定是不想让这件事的阴谋味道太浓,他们就是想让自己父母的死从表面上来看只是个意外而已。
而且自己从小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对姓曹的来说构不成威胁,在姓曹的心目中,还是老丈人姜鹏这个特种兵出身的人更为可怕。
如果把自己斩草除根,那么姜鹏迟早会回来报仇。
可如果把姜鹏消灭了,只剩下不会功夫的自己,那么对姓曹的来说,想斩草除根那不是分分钟的事。
好狠毒!
现在想来,自己幸好有了手表的帮助,有了一声功夫,如果自己还只是那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小小的公务员的话,即使穷根究底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又能怎样?
他一下子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茫茫大海里的一根稻草一样地渺小,无助,无奈。
为了丽语,为了老丈人一家,自己甘愿为他们豁出一条命去,可是这条命有多大的分量,在别人眼里有大海眼里的一根稻草那么大吗!
他站起来冲到窗前呆呆地往外看,这时天已经蒙蒙黑,家家户户亮起了灯光,看了一会儿,又折回来,并不在墩子上坐下,在客厅里来来回回地走。
丽语擦干眼泪,向林聿道:“小聿,以前的苦难,都不用说了,我之所以流眼泪,其实是这些年跟妈妈想你,知道你一定受了太多苦,现在咱们一家团圆,曹老大倒了,姓曹的蹦跶不了几天了,咱们应该高兴。”
她站起来打开灯,想找点别的什么话题,看看干干净净的茶几,“小聿,你一个人在家,收拾得还真干净。”又擦过林聿,到饭厅里来看,“你吃饭那么早,吃的什么?”
看看没发现吃饭的痕迹,又到厨房转一圈,回来拉开冰箱看看,叫林聿,“小聿,过来,”问他,“你刚才说在吃饭,你哪里吃饭?”
林聿沉沉地说:“我等你等得心急火燎,哪有心思吃饭!”
“你不吃饭怎么行,”丽语像个小兔子一样踮脚往前跳了一下,过来拉住林聿胳膊,因为林聿一米七五,她最多一米七,所以仰着脸看他,“小聿,我给你做饭,你尝尝我的手艺,看看长进了吗?”
林聿本心里堵得慢慢的,哪有心思吃;可丽语要给他做饭,他就是胃里不想吃,心里也想吃,就点点头,“我给你打下手。”
丽语把他的胳膊推了推,“不用你。”转身先去洗手,回头找林聿,“你不要走,看着我做。”
林聿脸上闪过一笑,他好像又看到了十多年前的小姐姐。
林聿但凡出去买菜,都要像老鼠过冬一样把肉、菜、干粮买回许多,能吃多日,所以家里什么都现成。丽语找一圈心里就有了数,打算出两个菜,还有做一个稀饭。她忙忙活活地准备,林聿站在一边看。
本来这一幕是林聿一生的终极追求,可是当这个忙活着给自己做饭的人真的是丽语时,看着她忙碌的背影,林
聿“忽”地想到了许多女子,最强烈的是刚刚离开的周婕,还有那许许多多离去的女子……
一种难言的痛在心底滋生,觉得对不起前边的那些女子,她们大多对他付出了感情,抱有跟他白头偕老的希望,但自己的冷漠让她们失望伤心了。
最痛的当是对丽语的负疚,那些“心有灵犀一点通”、“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诗词他能吟诵的多矣,但那是虚幻的理想状态,比不得现实条件实在。
无论是自己对她的思念还是留恋,自己都应该无怨无悔地等丽语回来,可是不管是自己还是他人,大家都认为老丈人一家离开凶多吉少,已经这么多年没有音信,肯定再也不会回来了。
以致在彷彷徨徨、犹犹豫豫中不能坚定自己的感觉,对丽语产生怀疑,这些年做了那么多对不起她的事,单是这一件,怎么面对她!
他受不了心痛和负疚,呜呜囔囔地说站累了,到客厅里坐在沙发上,又把头后仰在沙发背上,拿手搓揉着额头。
一会儿饭做好了,丽语先给他盛上来稀饭,然后依次端上两个菜,还有两个热腾腾的馒头。
林聿让她也吃,她摇摇头,“我吃饱了,我看着你吃。把稀饭喝上,还有。”等他吃饱,她收拾起来到厨房里洗涮。干完了擦擦手出来,长出一口气。
林聿已经泡了两杯茶,让她坐下歇歇,喝茶。她转着头看屋里的摆设,说:“我不累。小聿,家里什么时候装的?一点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一边说,一边到处看看。
“应该也是跟姓曹的有关,前些天石矿的打手趁我不在家,冲进来把家里砸个稀巴烂,你看把家具都全换了。”
丽语在这新家里住了几年,在所有的童年记忆里,这是最美好难忘的一段生活经历。现在家里重新装修,当年的感觉只能在记忆里寻找,人面虽在,物事迥别,当年要是步发生那些事,一家人要是不亡命天涯,这十多年里该有多少幸福的生活可过!
走到中间卧室的门口,当年那扇贴着门皮的房门也已经升级,门锁也已经换代,按下门锁把门推开,卧室里的灯不用打开,客厅里的灯光完全能够让她看清里面的陈设,大吃一惊,回头看了林聿一眼。林聿看到她的眼眶里闪亮的泪水。
丽语打开灯,进去把门关上来,人一下子回到了十多年前;看靠窗的那张小床,北墙上的衣橱,自己的写字台,那把推进去的椅子,过去一按,台灯亮了,写字台上自己的书排得整整齐齐,十多年了,这屋里的东西居然好像一动没动!
那是林聿按照原来的模样重新让人弄的。
“小聿——”丽语的眼泪“刷”地流下来,快速地拿手把嘴捂住,怕哭出声来,这十多年可苦了小聿的思念!她拉出椅子来坐下,抽出书来一本本看,任由这幸福的泪水“扑簌簌”滴落下来。
林聿在外面“笃笃”地敲敲门,叫她出来喝茶。丽语答应一声,匆匆擦擦脸上的眼泪,站
起来,把椅子推进去,关上台灯。
“嗯。过去吧,喝水去。”林聿等丽语走进去,在后面把灯关了,一同到客厅,让她在沙发上坐下,自己依然坐在墩子上。
“小聿——”丽语幽幽地说,“咱妈身体本来不大好,想不到居然发生那样的意外,现在几乎可以证明,他们就是被姓曹的谋害的。”
姜丽语所谓的“咱妈”,当然指的是林聿已经去世的母亲:“有时候晚上做梦,都是梦见她生病,”她抬起眼皮看林聿,“还有梦见你,有一回我梦见你死了,被人装到一个大筐里,我都哭醒了,怕了好几天。”
丽语小时候的模样林聿因为太亲近反而不能具体描述,只是粉嘟嘟的大致印象,现在过去十多年,丽语长成大姑娘,虽一见就知道她是丽语,但外貌有了很大变化,变化在哪里,林聿找不出来。
现在兄妹俩坐在这里喝茶,丽语顺着眼看自己的手把茶杯放在茶几上以后,并没有把略低着的头抬起,只是抬起了长着长长睫毛的眼皮,整个眼圈便在林聿眼里成了绿草茵茵,杨柳披拂的湖岸,盛满了两眼碧波荡漾的西湖水,她就拿这大眼睛看着林聿。
林聿这才一下子学会了,理解了从小学就开始学而一直没有学好,没有理解透的词语,真正知道了“美丽”、“震撼”的涵义。
刚才丽语从他身旁走过,带进嗅觉一丝丝精细无比的幽香还在意识里作绕梁状久久徘徊,当时那目光刚好落到她穿着牛仔裤的修长的腿上,这是从哪里买到的牛仔裤,看质地居然如此柔软,纹路竟然那样细腻,可以想见紧裹着两条修长细腻的腿。
这种对丽语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令他不禁在心里慨叹,姐姐已经长成大姑娘了。
加上此时的震撼,那泛着青春光泽的脸上,有着两汪清澈湖水的大眼睛在注视着他,林聿不由得一阵如梦如幻的眩晕,不管是噩耗传来还是乍然的巨喜——那人生当中的大事件面前——都应该出现这种生理上——抑或是心理上——的反应吧。
这迷迷糊糊的眩晕中,他想到了小时侯评书里的一句话,似可映照自己此时的状态:“万丈高楼失一脚,扬子江心断缆崩舟!”
可以想象,那个一直以来心目中至亲至近,至可爱的人,也终将是一生的伴侣,称之为“媳妇”的人,在原来印象的基础上一下子有了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啊——大惊之下,人一下子跌落下去,有无边无际,其大其深如东海的棉花糖在下面,林聿就是跌进那棉花糖里挣扎不出来了,迷迷糊糊,软软绵绵,甜甜蜜蜜,暖洋洋的感觉。
丽语被他痴呆呆的模样看得不好意思,说他道:“小聿你怎么那样看人!”
“啊——”林聿仿佛梦游被人弄醒一般回过神来,丽语从来没有让他发现的美丽使他惊喜,以前那种无性的亲情似乎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对丽语从来没有的感觉让他尴尬,似乎自己全部的内心丽语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