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勇彪刚当上村长那几年,村里还有很多人不服他,而且十几年前村里的青壮年还很多,并不像现在这样全都外出谋生,村里只剩下老幼病残,曹勇彪的暴力较之前任有过之而无不及,把他在县城当混混学来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出来。
林聿深深痛恨的人里面,曹勇彪应该排在首位,其他几个诸如狗狗等人,虽然作恶多端,但是比起曹勇彪来说可以用“罪不至死”来形容。
每当村里有人被打、被欺负,尤其是自己的族人被欺压得活不下去,林聿就暗暗发誓,自己长大了一定要让曹勇彪不得好死,而且是死得很惨很惨。
对于村里的姓曹的,林聿客观的评价是,姓曹的不全是坏人,但是村里九成以上的坏人坏事,都是姓曹的干的。
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林聿看得很明白,就是因为姓曹的太强势,惯坏了,只要把他们的强势打下去,把其中几个凶恶到骨头的坏分子废掉,其他人肯定老实了,那些半坏不坏的人也会变成好人。
所以,要想把姓曹的变成好人,改变其他村民祖祖辈辈受欺压的现状,就必须打掉姓曹的那几个骨干坏蛋,而曹勇彪当然是毫无疑问的首选目标。
即使曹勇彪不为曹锦允兄弟出头,林聿在回来的第一天,就已经在心里把他锁定为第一目标了。
“走吧,”林聿对伙伴们说,“去吃饭,不过说好了,你们请我,好几年没见了,我从东盛风尘仆仆赶回来,你们怎么也得给我接风洗尘吧。”
“呕——”姜建辉做出恶心的样子,“这是谁家做醋破了醋缸,怎么这么酸,还风尘仆仆,你小子指不定在东盛做了什么狗屁倒灶的事儿,这是回家避难来了,说得真动听,好像是为了想我们才回来似的。”
林雪立目道:“你怎么尽把人往坏处想,林聿就是做了坏事,躲到哪里也比躲回来安全,他要是不想咱们他能回来,你不想他?忘了说起林聿来,你想他想得哭了,哭得都冒鼻涕泡,你个熊样!”
姜建辉脸挣得通红:“我一个大男人能想得哭了?小心胡诌掉了下巴骨。”
林雪就踢他:“我掉了下巴骨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再咒我,我掉了下巴骨你不得伺候我!”
“好啦好啦——”林聿赶紧给劝住,几年不见,四个人除了年龄长了几岁,一个个都长大了以外,言行举止还是老样子,一旦凑到一块儿还是小时候的感觉。
每当他俩人掐起来的时候,林伟总是静静地笑,林聿就做和事佬,虽然是吵吵闹闹,但是每个人都乐在其中,现在重温往日的欢乐,林聿才进一步找到了回家的感觉。
五个人浩浩荡荡杀奔富之源大酒店。
按照林伟的意思,找个过得去的饭店庆祝一下就行了,不要去富之源,因为富之源是杨永杰开的,杨永杰跟刚子他们关系密切,而且芥末也说过,庞吉猛来赴宴,当时杨永杰坐副陪。
姜建辉坚决要求去富之源,咱们是去吃饭,又不是去打架,管他老板
是谁,林聿好容易回来了,要去就去最好的酒店。
对于林聿来说,你们带我去什么样的破烂地方也无所谓,只要人凑齐了,吃什么无所谓,可要是说因为怕什么而不去,林聿就一定要求去富之源了。
姜建辉喜滋滋揽着林聿的肩膀:“就你支持我,你回来我也有主心骨了,你不知道,这几年我让他们俩人把我祸害死了。”
林雪拧着他的腰肉咬牙道:“你说这话亏不亏心,你说我祸害你倒也罢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林伟吗,咹,你自己说。”
到富之源坐下了,林雪还是不依不饶,姜建辉只好投降,实事求是地承认,祸害他的只有林雪,林伟一直在帮他。
“就是帮你那么简单吗。”林雪拿出一副痛打落水狗的架势,“你不想想,为了你,他连自己的姐姐都出卖了,我是怎么跟的你?我是被自己的亲弟弟推进火坑的。”
唔,林聿扭头看着林伟,林伟还是静静地笑,他比林雪小八分钟,虽然是龙凤胎,但是姓格迥异,林雪活泼火辣,林伟却沉着冷静。
林聿一指姜建辉:“还是你交待吧,怎么串通林伟搞他姐姐的?”
姜建辉居然有点羞惭,干笑道:“哪有串通,跟你们说实话吧,我从小就看上林雪了,可她就是对我看不顺眼,我只好死缠烂打了,考大学的那一年我怕她跑了,她报的哪里又不跟我说,只好利用林伟给我传递情报。”
“听到了吧。”林雪一拍手,“当时我就奇怪,我考上京城建筑学院了,这小子怎么也考的这里,怎么这么巧?后来只要放了假,我的一行一动他都能掌握,我就琢磨过来了,放假在家的时候,林伟不也放假在家吗!”
林雪伸手推了林伟的后脑勺一下子:“你这吃里扒外的东西,姐姐的终身就葬送在你手里,你看着他好,你怎么不跟他!”
他们这里正说笑得热闹,突然听到隔壁雅间里发出“稀里哗啦”的爆响,接着人声鼎沸,很明显是打起来了。
姜建辉是个闲不住的主儿,加上他也是艺高人胆大,他不但身高体大,而且是学校武术队的主力队员,曾代表建筑学院拿过名次。
他非得要看热闹,林聿他们也跟着,站到隔壁雅间门口一看,满地狼藉,屋里站着十几个人,真正参与战斗只有俩人,或者说,是一个在暴打另一个。
林聿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满脸是血,被撕住头发跪在地上的,正是派出所的户籍警孙启志。
芥末小声说:“那不是派出所的户籍员吗,警察也挨打!”
姜建辉一听被打的是警察,幸灾乐祸地说:“狠打,让他们也尝尝被打的滋味。”
林聿冷冷地观察着现场的情形,没确定情况之前,他不会贸然出手,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孙启志是个好警察,虽然业务能力差点,但他的正义感很强。
孙启志并不是自己主动跪下的,是被那人撕住头发狂暴拖拉所致,打人的那家伙穿着粗条纹的体恤衫,短袖子外边露出来的胳
膊又黑又粗,腱子肉把胳膊鼓得凹凸分明。
看他疯狂殴打孙启志的劲头,好像跟孙启志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而且越打越狂暴,实在无以发泄怒气似的,抓起一个啤酒瓶子,挥手在桌子边上磕掉瓶底,嘴里大声骂着作势就要给孙启志捅上。
林聿小声问芥末:“那个打人的是谁,这么狠?”
“镇东头那个大花狗肉馆的老板朱万昌,是个杀狗的,”芥末踮起脚,附在林聿耳边小声说,“这个人是亡命徒,他那狗都是抢来的,不是买的。”
芥末又说,要说他的狗全是抢的也许有点冤枉他,大部分是偷的,也低价收赃物狗,病死狗,实在闹狗荒才抢狗。
他去偷狗都是好几个人,开着重型机械——一辆偷狗专用的三蹦子,车斗里是狗笼子,以及抓狗偷狗的专用器械。
他们开着三蹦子到村庄边上转悠,看到狗就打,如果主人拿着锄头大呼小叫地赶来救狗,他就会抄起猎枪,上来,上来试试,上来打死你,啐!
“哼哼,”林聿听了冷笑一声,“他还敢把户籍员当狗杀了!”
孙启志根本不是朱万昌的对手,也挣扎抵挡过,但是身材没人家魁梧,力气没人家大,而且很明显他根本不是打架的料,一点临战经验没有。
满屋子十来个人,看得出都是一个酒桌上的,想不到这些人只是冷眼旁观,居然没有一个上来劝架的。
朱万昌虽然动作狂暴,但是林聿看得清楚,他的头脑相当清醒,而且打人的目的姓十分明确,他就是想让孙启志求饶。
本来孙启志嘴里还一直叫着“哥哥”,让他不要打了,可是当朱万昌挥舞着酒瓶子叫嚷着要给他捅上时,他抬起满是血污的脸看着冷森森的玻璃碴子,居然不再求他,而是倔强地说:
“你捅死我吧!”
朱万昌一愣,他没料到这个书生气的小警察还有这般硬骨头,可是酒瓶子已经举起来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能叫嚷着“捅死你算了”,酒瓶子照着孙启志的肩膀扎下来。
可是酒瓶子还没扎到孙启志的肩膀,就扎不下去了,胳膊就像被定住了一样,朱万昌扭脸一看,看到了一张棱角分明的冷峻的脸,那冷冷的眼神让他这个亡命徒都打了个寒噤。
朱万昌嘴里骂着:“你他妈干什么滴!”胳膊又拼力挣了几挣,可是自己这粗壮的胳膊被一只白净的手抓住,就像被镶在了台钳上一样,任凭他怎么挣,就是纹丝不动。
抓住他的是林聿。
朱万昌左手放开孙启志的头发,挥拳朝林聿脸上打来,林聿伸手抓住他的拳头,往里一扭,朱万昌疼得惨叫一声,同时底下抬脚朝林聿裆部就踢。
林聿提脚往前一迎,正好踢在朱万昌的迎面骨上,朱万昌疼得又是大叫一声,叫声未绝,两腿膝侧分别挨了一下,他站不住了,“噗通”跪下。
朱万昌两手被定住不能动,跪下后再也没有还手的可能,林聿扭脸对孙启志笑笑:“打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