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传》(节选)[1](1 / 1)

第十章 小先生运动

第一节 普及工学团教育

提到山海工学团,人们就会想起活跃在那里的“小先生”和“传递先生”;就会想起小先生喊出的响亮口号:“来者不拒,不来者送上门去”,“即知即传人”,“知识为公”;就会想起陶行知先生为普及工学团教育所作出的伟大贡献。

1933年“九·一八”纪念日,陶行知为普及“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的工学团教育,为使山海工学团的经验在全国各地农村推广,特发起组织成立了“普及教育助成会”。

普及教育助成会的会址设在上海威海卫路中社。其组织系统如下:先由全国各地热心普及工学团教育的著名人士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干事长,干事长下设总务、调查、试验、辅导、编辑5个部。每部设部主任1人,分别负责各部工作。总会之下又分设乡、县、市、省,边疆、各地旅外同乡,各国华侨及各大中学校普及教育助成会分会,以谋在全国各地及华侨中普及生活教育。陶行知为普及教育助成会的主要发起人和领导者,另聘晓庄师范毕业生曹建培担任主任干事,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陶行知组织普及教育助成会的目的是:“在采取最经济、最迅速、最能持久、最能令人进步之方法,力谋普及大众与儿童向上生活所需要之教育,以助成中华民国与大同世界之创造。”[2]其主要任务有以下6项:

(1)调查生活需要;

(2)拟制教育方案;

(3)补助中心试验;

(4)编辑新创材料;

(5)培养专门人才;

(6)辅导普及工作。[3]

凡赞成该会宗旨,提倡或实际参加生活教育并按时交纳会费者,都可成为普及教育助成会的会员。

普及教育助成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分别在上海的江湾、沪西、浦东、杨树浦等地区开办工人夜校、识字班及各种工学团。余日章小学、余日章第二小学、报童工学团、流浪儿童工学团都是以普及教育助成会名义设立的。普及教育助成会制作并在各地推广试用的“普及教育车”,更是闻名遐迩。[4]

普及教育助成会只是陶行知普及工学团教育的组织准备。紧接着陶行知做了大量普及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以及具体办法的研究、试验、推广、全面实施工作。

1934年2月,陶行知发表了《普及什么教育》一文,明确提出他要普及大众的、充满生命力的工学团教育,反对普及培养“书呆子”、为升官发财服务的贵族式教育。他说:

(现行的)教育是成了少爷、小姐、政客、书呆子的专有品。他是少爷的手杖,小姐的钻戒,政客升官的梯子,书呆子轮回麻醉的乌烟。如果把这种教育普及出去,中华民国简直要成为一个中华少爷国,中华小姐国,中华政客国,中华书呆国,更确切些,简直要成为一个中华少爷、小姐、政客、书呆共和国,真要不打自倒了。所以,我们开始必得声明,我们所要普及的是:自动工学团。什么叫自动?自动是大众自己干,小孩自己干。自动教育是教大众自己干,教小孩自己干,不是替大众、小孩干。[5]

1935年3月,陶行知在《中国普及教育方案商讨》一文中,进一步提出要在全国普及工学团教育的主张。

普及什么教育?普及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之生活教育。工是做工,学是科学,团是集团。这三种生活缺少一样,便是残废的教育。[6]

那么,如何使教育普及呢?这是陶行知十几年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他说:“这十几年来,我有时提倡平民教育,有时提倡乡村教育,有时提倡劳苦大众的教育,不知道的人以为我见异思迁,喜欢翻花样,其实我心中只有一个问题,这问题便是如何使教育普及,如何使没有机会受教育的人可以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教育。”[7]为此,陶行知在1930年春天起草了一个“二十年内完成普及教育的计划”,这个计划中还包括一个成人补习教育的初步计划。由于陶行知的这个计划是建立在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而中国的工业在帝国主义的经济压迫下根本无法发展,因而基础也不复存在。再加上他当时对儿童的力量及传统学校的弊端还没有全面深刻的认识,所以,导致这个计划的彻底失败是不可避免的。山海工学团成立后,陶行知重新检讨以往普及教育失败的原因,将普及教育方案“建筑在极困难的农业经济基础上”,完全是一个农业国的普及教育方案。他曾多次指出:“认定中国是个穷国,必得用穷办法去普及穷人所需要的粗茶淡饭的教育,不用浪费的方法去普及穷人不需要的少爷、小姐、书呆子教育。”[8]陶行知在这里所说的“穷办法”,就是普及工学团教育。陶行知把这种办法称作“细胞分裂的教育办法”。即从一个工学团中,训练出两个也能办工学团的人。于是这两个人又去创办工学团,并训练四个小徒弟去办工学团。如此一化为二,二化为四,四化为八……使工学团很快在全国各地出现,大众的普及教育也就指日可待了。而陶行知所说的“浪费的办法”,就是通过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入学,接受穷人、大众不需要的“少爷、小姐、书呆子教育”。根据陶行知的调查研究,采用浪费的“老法子的普及教育”,浙江省至少要400年,杭州市需要150年才能普及教育。全国各地平均300年才能实施普及教育。撇开成人普及教育,单就适龄儿童的普及教育而言,至少也要70年。即使这样,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所有的学生皆长生不老,万岁、万万岁;(2)教育经费按比例不断增加;(3)全国人口不再增长。[9]而按照“穷办法”普及教育,陶行知认为,“两年内,安徽教育可以普及”,全国亦可在二三年内普及。如何通过“穷办法”实施普及教育呢?“穷办法”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陶行知根据生活教育理论及山海工学团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下列具体“穷办法”。全国各地如果按此办法施行,工学团教育即刻便可普及。

(1)全国小学生总动员做小先生。

陶行知根据全国教育统计材料推算,全国现有公私立小学生1100余万人,如果有三分之二的小学生在校外找到两个不能上学的小孩或成人作他的学生,负起即知即传的小先生使命,便可使1500万校外生得到普及教育;全国至少有1000万私塾学生,如果有一半的私塾学生成了小先生,每位教导2人,便可增加1000万个校外生;店铺里有知识的学徒至少有1500万人,假使有一半做小先生,每人在店铺中教导2个人,便可增加1500万店铺学生;依据即知即传的原则,小先生的学生立刻又教导1人,就可使4000万人受教育。假若这4000万人有一半立刻做了小先生,那么,第四代学生又增加2000万人。据此,陶行知认为:“全国小先生普及教育动员令一下,便有6000万人可以向着现代化开步走。”

(2)全国识字成人总动员做传递先生。

据统计,全国民众学校的学生约100万人,假使民众学校的学生都成了传递先生,每人再教两位不能上学之人,便可使200万人受教育;家庭、店铺、工厂、工会、庙宇、教堂、会馆、公所、合作社、衙门、机关、民团、军队里的识字成人约为8000万人,假使有半数人成为传递先生,每人教导2个,便可使8000万人受教育;再依据即知即传原则,使这8200万识字成人的半数再去教人,又可增加4100万人。因此,陶行知说:“全国识字成人总动员令一下,便有12300万人可以向着现代化开步走。”

(3)全国知识分子总动员,辅导现代生活教育的普及。

陶行知认为,普及教育,人人有责。专家、教授、中小学教师、大中学校学生,都有义务推进普及教育。因此,他要求知识分子每年抽出10天时间,参加各级普及教育辅导会议。大学教授、研究员应参加各省普及教育会议,“并各就所长,依据普及现代生活教育之需要,准备最新材料向教育局长、督学及农村改造运动人员贡献。”大学生和中学教师应参加县、市普及教育辅导会议,“并各就所长,依据普及现代生活之需要,准备新材料向前进大众及教师贡献。”中学生及小学教师应参加乡、区普及教育会议,“并各就特殊兴趣,依据普及现代生活教育之需要,准备材料及向塾师及小先生贡献。”另外,不在学界服务的知识分子,每年每人至少抽出5天,“为普及现代生活教育努力”。

(4)全国学校总改造。

陶行知认为,要实现普及教育,就必须对全国学校进行改造。使“全国学校都采用工学团制”。各地学校改为工学团制后,还要依据各地的生产性质,帮助劳动大众“普及生产工学团”,如棉花,养鱼、种菜等工学团。小学采用工学团制后,应将小学生教导校外学生的工作列入正课,作为社会服务。小学教师在各门功课中,随时加入指导小先生的内容。并将指导、考核小学生工作作为教师的职责之一,列入工作量中。另外,陶行知还建议小学的写字课应改为抄书课。抄写普及教育所用的教材,以解决普及教育经费缺乏,无钱买课本的困难。

(5)城市学校下乡。

中国的中等学校、师范学校大多数办在城市里。陶行知认为,应将绝大部分城市学校,即五分之四,办到乡下去。“每所中学可在乡下划100方里为普及教育区”,“每所师范学校应划1600方里为普及教育区”。在普及区内,由各学校负责创办民众学校和小先生运动。并在每村选择艺友两人,共同进行工学团的创造。最后,师范学校的教师轮流到100个村庄里进行巡回指导和个别指导。同时,陶行知还要求师范学校举办短期的“农村改造讲习所”“小学教师讲习会”“私塾改造讲习会”,讲授小先生指导法、工学团原理、合作社组织法、国语、应用算术、乡村卫生、农艺新法、自然、社会等内容,使受指导者成为农村普及教育的骨干力量。

(6)充分利用报纸、电影、无线电广播进行普及教育的宣传和教学工作。

(7)充分利用现有的祠堂、庙宇、会馆、公所等空闲房屋作普及教育场地,以节省开支。

(8)利用“普及教育车”,“流动图书馆”等形式,开展“流动式”的普及教育。

(9)建立全国、省、市、县、乡各级普及教育助成会,以推动普及教育。

(10)设立中央普及教育研究所,以研究普及教育具体办法。

(11)征收教育税、遗产税,作普及教育之用。

陶行知认为,要解决普及教育经费,国家应确定教育税,征收遗产税。另外,通过劝导人民将“婚丧做寿节省之款”用于普及教育。要大力扶助创办各种生产性工学团,以便他们能以自己的力量解决普及教育经费。

(12)制定普及教育法,实施强迫教育。

陶行知认为,政府应制定普及教育法,强制公民和适龄儿童接受识字教育。陶行知还认为,应颁布“妨害进步罪”。以防止“婆婆不许媳妇读书,老板不许伙计上学,工厂经理不许工人求知识,士大夫不许儿子教小孩”的情况发生。

(13)形成监督、检查、考核的制度。有了普及教育的办法,还须有监督、检查、考核措施。考核的标准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龄儿童及民众能读《老少通千字课》,会写自己的名字及中华民国四个字。如达到上述目标,可以说已达到普及教育的初步要求。对于学校的考核,主要是检查“小先生”“传递先生”是否超过学生数的一半。[10]

陶行知提出的普及教育办法,绝大多数是根据中国国情和农村生活实际提出来的“穷办法”,是切实可行的。如利用小先生、传递先生教人识字,以抄书本代替写字课,成立各级普及教育助成会,这无疑都是好办法。但也有失之偏颇之处,如将五分之四的学校办到农村,要使二分之一的识字学生成为小先生,这些仅仅是假设,而不是事实。征收教育税、实施强迫教育及所谓“愚民捐”,无疑是给为生存而挣扎的农民增加负担,必遭到他们的反对。因而这些办法不可能也无法在中国全面实施。

1935年4月,陶行知在《生活教育》上发表题为《五千万匹马力的普及教育机器》一文,将上述“穷办法”归纳为三句话,即“一条原理”“三种力”“六面压力”。“一条原理”就是“即知即传”的原理。其运用方式有两种:

(甲)大人教 小孩。

大人。

(乙)小孩教 小孩。

大人。

“三种力”:一是运用教育的力量叫人高兴教人,高兴求学;二是运用经济的力量,叫人可以教人,可以求学;三是运用政治的力量,叫人不得不教人,不得不求学。

“六面压力”分别是:(1)小学教师、校长所教学生不做小先生者,撤职解约;(2)学生不做小先生,或教而无成绩者不得升级毕业;(3)家庭、店铺、工厂任何团体中识字者不肯尽教导之责者,罚“守知奴捐”;(4)订立妨害进步罚款;(5)在城门、车站、码头及其他交通要道设置识字警察,不会读《千字课》者,罚“愚民捐”铜元一枚;(6)调查户口时,增加教育程度调查一项,以便及时掌握教育普及率。

陶行知认为,只要按照上述“三句话”去做,“伟大的普及教育机器指日可以发动,整个中华民族的新生命也可以创造出来。”[11]

必须指出的是,陶行知在“穷办法”中提到的强迫教育,随后又作了新的解释:强迫的对象不是不识字者,而是“强迫有权者允许人求学,强迫有知识者教人”。他说:“无论不识字者之为小孩或成人,强迫之重心要压在家长、店主、厂长、任何机关团体之负责人的身上,才算公平而有效力。铲除民众儿童上进之阻碍,使民众儿童有自动求学之可能,才是普及教育及教育采用强迫手段之真义。”[12]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陶行知主张普及大众的工学团教育,并不是一概排斥学校教育,是针对“一提到教育便联想到学校,一提到普及教育便联想到普设学校”,把学校作为普及教育的唯一途径而提出来的。而事实上,“若跳不出学校的圈套,则普及现代教育在中国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在学校之外,“创造一种下层文化的组织,适合大多数人的生活,便利大多数人继续不断的长进。”这种下层的文化组织,就是陶行知提倡的工学团教育。其他像“生活教育团”“普及教育团”“自学团”或“共学团”,虽称呼不一,事实上都是工学团教育的一种。[13]

1935年,国民党政府曾公布《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决定在使全国学龄儿童(六岁至十二岁儿童)于十年期限内,逐渐由受一年制、二年制达于四年制之义务教育”。陶行知认为,这个义务教育大纲是完全不切实际的“梦想”。同时,陶行知批评这个“大纲”,把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分家,各干各的,不能打成一片,使“整个教育界起了半身麻痹之症”。[14]陶行知提出的普及教育,不论是内容、目的,还是实施办法,都与此不同。具体说来,陶行知的普及教育思想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陶行知普及的是人民大众所需要的教育,是粗茶淡饭式的教育,是生活的教育,而不是少爷、小姐、书呆子的教育,贵族式的教育。

(2)陶行知的普及教育形式是工学团的教育,而不是传统的学校教育。

(3)陶行知提倡的普及教育内容是人民大众迫切需要的“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的教育。更具体一点说,“是反抗帝国主义的教育,是反对剥削压迫的教育,是起来做主人的教育。”[15]

(4)陶行知主张的普及教育要打破儿童和成人的界限,他亲自编写的识字教材就是《老少通千字课》,老少皆宜,老少皆通。

(5)陶行知认为,普及教育应促进大众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而不是要他们放弃生产去读书。因而在时间上、组织上应该灵活多样,适应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不强求划一。

(6)陶行知认为,“即知即传”是普及大众生活教育的最重要原则,小先生和传递先生是普及教育的最主要力量。

[1] 原载童富勇:《陶行知传》,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2] 《普及教育助成会简章》,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37页。

[3] 《普及教育助成会简章》,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37页。

[4] 朱泽甫:《陶行知年谱》,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234页。

[5] 《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36页。

[6] 《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04页。

[7] 《普及教育运动小史》,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18页。

[8] 《普及教育》,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61页。

[9] 《普及教育》,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62页。

[10] 《中国普及教育方案》,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04-817页。

[11] 《生活教育》第二卷,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05页。

[12] 《强迫教育新义》,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33页。

[13] 《文化细胞》,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28页。

[14] 《读〈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有感》,载《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846页。

[15] 戴伯韬:《陶行知生年及其学说》,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