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和土地之间按常理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但在罗马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是因为在罗马只有财产达到规定数额的自由公民才允许服兵役。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特权。保证数量充足的有产公民是保证充足兵源的重要途径。公元前2世纪末叶,格拉古兄弟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与此有关。
格拉古兄弟出身名门,兄长叫提比略·格拉古,弟弟叫盖乌斯·格拉古。其父亲老格拉古是罗马有名的政治家,历任西班牙总督、执政官和监察官等要职。母亲是罗马著名将军大西庇阿的女儿。格拉古兄弟由于从小生活在贵族上层家庭,耳闻目睹了外祖父以及父亲对罗马作出的贡献,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非常明显的危机意识。
公元前2世纪30年代,罗马内部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和兵源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罗马和意大利失地农民的增多。大量失地的农民无处栖身,到处流浪。他们在罗马的柱廊上、墙壁上,甚至在碑石上都刻了标语,要求国家把大土地所有者侵占的土地重新分配给平民。而破产失地公民的增多,实际上,也意味着军队兵源的减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比略·格拉古当选为公元前133年的保民官。就任不久,他便提出了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每人占有的国有土地不得超过500犹吉拉(犹格),但是他在以前的法律上附加一个条款:占有国有土地者的儿子们每人可以占有这个数量的一半,其余的土地应由三个选举出来的委员分配给贫民,这个三人委员会每年应当更换一次。”[1]
提比略·格拉古法案不但规定了占有公共土地的最高数额,而且还建议成立三人委员会(Triumviri agris dioidendis)来具体处理土地的丈量和分配,因此遭到了大土地所有者的强烈反对。据普鲁塔克记载:“富有者和土地占有者都极力反对这个法案:他们仇视法案的目的显然是贪婪,他们因为个人的仇恨和党派偏见憎恶这个法案的创立者。同时,他们极力利用人民来反抗改革,他们造谣说提比略所主张的土地再分配的目的是想在暗地里动摇国家的基础以挑起一场全面的革命。”[2]西塞罗也说:贵族们极力反对这一法案,“因为他们考虑到这样会造成纷争,使富有的人失去他们长期拥有的财富,而使国家丧失一批最坚强的保卫者。”[3]富人们反对的理由是富有者就是罗马的坚强保卫者,谁冲击罗马的富有者,谁就是挑战罗马国家。提比略·格拉古为使自己的法案得到通过,一方面积极做反对派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在特里布斯大会上发表了非常重要的演说,争取更多的人支持他的提案。他谴责众多的奴隶,认为他们在战争中无用,而且从来不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他还列举了新近奴隶们在西西里给他们的主人所带来的灾难,提醒人们注意罗马人对奴隶们进行的战争,指出:“这样的战争不是轻而易举的,也不是短期的,而是持久的并充满变化和危险的。”[4]他说:“漫游在意大利的野兽,个个都还有洞穴栖身,而为意大利奋战不惜牺牲自身的人们,除了空气和阳光之外,一无所有。他们无家无室,携妻带子到处流浪。那些身为统帅的人,鼓励士兵为保卫祖宗坟墓宗祠而战,这不过是在撒谎。因为在士兵中,没有一个有世代相传的祭坛;在这么多的罗马人中,没有一个有祖先的坟墓。他们在作战时出生入死,都只是为保全别人的豪华享乐。他们虽然被称为世界的主人,但是他们却没有一寸土地。”[5]在提比略·格拉古的不断努力下,法案终于获得了通过。提比略·格拉古本人、他的弟弟盖乌斯·格拉古以及他的岳父阿彼阿斯·克劳狄被任命为分配土地的三人委员会成员。不过,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提比略·格拉古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是如何界定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界限。为了确保土地法顺利实行,提比略·格拉古提出竞选下一年度的保民官。富人们极力阻止提比略·格拉古的当选。在选举下一年度保民官的特里布斯大会上,双方争论不断,一直开了两天,会场终于演变成了内乱的场所。最后,以大祭司长那西卡为首的元老带头冲入特里布斯会场,以“挽救祖国”之名对提比略·格拉古及其同党进行镇压。提比略·格拉古和他的300名拥护者被杀,尸体被抛入第伯河内。提比略·格拉古之死是对共和制度的重大打击。共和国的许多原则如没有经过审讯不得随意杀害公民、保民官人身神圣不可侵犯等都已受到严重的破坏。
公元前124年,也即提比略·格拉古被杀后十年,提比略的弟弟盖乌斯·格拉古在旗帜飘扬下当选为下一年度的保民官,他重新恢复了三人土地委员会的工作,开始有计划地反对元老院,主张政府每月按低于市场的价格供应每个公民粮食。这一法律博得了广大平民的欢心,因为此法使大家无须劳动即有丰富的食物。可是也有一些公民反对这一法律,因为他们认为这无异于使民众养成不劳而获、好吃懒做的习惯,造成国家财政的负担。[6]同时,他把法庭从元老院手中转让给骑士,因为过去的法庭贿赂公行,失掉了信用。据说,这条法案一通过,盖乌斯·格拉古马上就说,他一劳永逸地破坏了元老院的权力。[7]普鲁塔克也认为,这是“对元老院权力的一次最大打击,从此以后元老们再也不能独立享有审判员的席位,相反,他们越来越多地受到平民和骑士的威胁。”[8]此外,他还提出了亚细亚行省包税法、筑路法和在迦太基等地设置殖民地法,这些措施显然是为了解决和平时期罗马公民的生计问题,所以得到了罗马公民的热烈欢迎。盖乌斯·格拉古也因此再次当选为下年度的保民官。在这以后,他提出了给拉丁同盟者以完全罗马公民权,给没有投票权的其他同盟者以投票权的法案。对于这一法案,元老院非常恐慌,它命令执政官发布告示:“当这些法案进行表决的时候,凡没有选举权的人不得在城里(指罗马城)停留,或跑到接近城市40斯塔狄亚以内的范围中来。”[9]结果,盖乌斯·格拉古的法案未获通过。
盖乌斯·格拉古卸任后,元老贵族和部分骑士就开始对盖乌斯·格拉古进行报复。他们要求废除盖乌斯·格拉古迦太基移民法,并将其送到特里布斯大会上进行表决。在会场上,双方发生撕打。元老院立即宣布紧急状态,执政官带兵对盖乌斯·格拉古及其同党进行镇压。盖乌斯·格拉古也和他哥哥一样在罗马内乱中丧生。
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是罗马内部矛盾不断发展的结果。而改革的失败也表明,要在共和制的规则下解决罗马的兵源问题是不可能的。同时,格拉古改革运动也促使平民阶级、骑士阶级以及想在罗马政治中取得一席之地的意大利上层集团利益意识的出现,这些意识在罗马以后的斗争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以后,罗马继续面临兵源不足的困扰。遍布罗马各地的奴隶起义、边境同盟者的不时挑战、日耳曼部落的大举内迁以及被征服者反抗罗马的斗争,凡此种种都迫切需要罗马有强大的军队。兵源的匮乏再次成为当时罗马人所面临的重大的政治和现实问题。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罗马出现了马略改革。
马略是阿尔庇乌姆城(Arpium)的骑士,一位久经沙场的战士,曾出任过保民官、行政长官和西班牙总督。促使马略兴起的导火线是朱古达战争。朱古达(Jugurtha)是北非努米底亚(Numidian)的国王,公元前113年,朱古达在契尔塔城杀死大量意大利商人,罗马元老院以此为由,向朱古达宣战。战争开始后,朱古达以游击战来应对罗马军队,从而使这场战争一直无法迅速结束。这引起了骑士和罗马平民的强烈不满。公元前107年,马略冲破多种阻力,以承诺打赢战争为理由竞选执政官。在其顺利当选后,他对罗马军队进行了彻底的改革。马略改革内容很多,但主要的是:第一,取消服兵役的财产限制,不论何种地位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招募的对象。这样罗马的无产者和意大利人都获得了参军的资格。第二,国家需投入资金解决退伍士兵的土地问题。前一条,马略很快实行了,而对于后一条则一直很难兑现。因为国家没有准备好多余的土地,再加上反对党派的干预,这项措施常常被搁置或拖延,从而引起各种纷争。
马略通过改革征兵模式,废除了罗马自塞尔维乌斯改革以来长达400余年的财产征兵制,解决了罗马的兵源问题,为罗马军队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创造了条件。其直接的后果是通过这次改革,罗马迅速地结束了朱古达战争。此外,改革后的马略军团还击退了森布里亚人(Cimbri)和条顿人(Teutoni)的入侵。森布里亚人和条顿人是古日耳曼人的两支,森布里亚人最初居住在波罗的海沿岸,条顿人则居住在易北河下游的沿海一带。公元前113年左右,由于遭到海上民族的袭击,他们被迫往南迁移,闯入罗马北境,在阿尔卑斯山附近多次打败罗马执政官带领的军队。公元前105年,森布里亚和条顿联军再次在罗丹努斯(Rhodanus)河下游击败罗马主力,元老院于是决定派执政官马略出征,由其全权负责罗马人与森布里亚人和条顿人的战争。公元前102年,马略军队击败条顿人于马赛以北的阿奎·塞克斯提爱,杀死或俘虏的条顿人不下10万人。次年,又战胜森布里亚人于波河北岸,大约有65000名森布里亚人被杀。对此,即使是马略的政敌也不得不承认是马略拯救了意大利。
不过,马略的改革也给罗马带来了严重后果。士兵与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开始松弛,士兵和罗马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逐渐被士兵和将领之间的关系所替代。所以马略的军事改革在为罗马国家消灭一些敌人的同时,实际上又为罗马制造了一个新的敌人。对于马略改革,道奇曾在他的《恺撒》一书中有过很好的评述。他说:
马略是第一个给予每一个自由民,不管他们的贫富状况如何,以同等服役权利的人……在如是(指马略的政策的)引导下,军队不久便成了另外一种群体,而不再是罗马英勇无畏、忠诚正直和富有爱国精神的象征。服役权也不再是一种特权——攫取市民荣誉的唯一通途。富裕的市民不再去服役了。体力训练不受重视,充斥于军队的并非是不论贫富的各阶层的代表,而是一色的底层阶级;是从罗马各附属国来的各种族的人;摆脱了奴隶地位的自由民、异乡客、奴隶,不久便都跨入了军队行列,甚至罪犯也被饥不择食地招募进来。马略一度曾组织了一支由奴隶组成的贴身卫队。
他接着写道:
军团如今已不再分为单一罗马人军团和盟邦外地人军团……罗马公民身份被广泛地授予意大利人,军团由罗马人、辅助部队、外省部队和雇佣兵组合而成。马略的录取标准仅仅是人员的身材高大和健壮有力。对于人员的素质根本不予考虑……任何人只要愿意付钱都可以免服兵役;任何人只要体格健壮达到要求就能操持武器。军人的誓言已不再宣誓为共和国效力,而是宣誓效忠于将军本人……久而久之,罗马公民为祖国效力的光荣职责渐渐地沦落为充当雇佣兵这种卑微角色。雇佣兵和常备军取代了志愿服役和仅仅出于需要而应召入伍的军队。被征服的外省都由地方总督实施统治,每省都有一支常备军,并拥有无限的权力;罗马当局并把这些外省交托给他们,自己坐收岁入,其必然结果不言而喻。罗马正在步希腊的后尘。[10]
马略军队改革以后,罗马军队的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它逐渐由共和国的保护者变成了共和国的掘墓人。这或许是改革者所不曾想到的。
[1] 阿庇安:《内战史》,1,10。见阿庇安:《罗马史》,下卷,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 普鲁塔克:《提比略·格拉古传》,9,5。
[3] Cicero:Pro Sestio,48。
[4] 阿庇安:《内战史》,1,9。
[5] 普鲁塔克:《提比略·格拉古传》,8。
[6] Cicero:Pro Sestio,48。
[7] 阿庇安:《内战史》,1,22。
[8] 普鲁塔克:《盖乌斯·格拉古传》,7,32。
[9] 阿庇安:《内战史》,1,23。
[10] 弗拉维乌斯·韦格蒂乌斯·雷纳图斯:《兵法简述》,袁坚译,36~37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