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话补遗》卷六第十则,载武林女士王姮有《咏懒猫》一诗,袁枚称其“诗才清丽”。其诗云:
“山斋空豢小狸奴,性懒应惭守敝庐。
深夜持斋声寂寂,寒天媚灶梦【睡】蘧蘧。
花阴满地闲追蝶,溪水当门食有鱼。
赖是鼠嫌贫不至,不然谁护五车书?”
看来这位女诗人是把猫错怪了。猫的习惯,每在夜里活动,白天睡觉。脚跖有厚软的皮下组织,故行步无声。老鼠不来,正因有这猫在,并非嫌主人贫。主人既有“五车书”,似乎也不能算“贫”。老鼠绝迹,故猫只好追蝶、捕鱼,正是不懒的证据。因此,我觉得这猫是有权利为自己辩冤的。如果猫会做诗,他【它】可以做出这样一首【诗】来,和它的女主人,以作为回敬。
“平等何分主与奴 持家我亦爱吾庐。
勤【劳】而无怨江有汜,冥不堕行伯玉蘧。
怪汝昼眠恒化蝶,迎余腊祭亦无鱼。
卖贫还请扪心问:老鼠胡为不啮书?”
【《国风》有《江有汜》一诗,《毛传》以为“媵遇劳而无怨”。蘧伯玉(孔子时人)“不以冥冥堕行”。庄周曾梦为蝴蝶。古人腊祭迎猫用鱼。主人既有“五车书”,所养的猫姑且假定它也知道这些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