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通常将饭店、宾馆、洗浴中心、歌舞厅等服务行业的女性员工称为小姐。毋庸讳言,时下人们鄙视、厌恶、痛恨小姐的情绪越来越强烈,在一些地方,说某某是小姐,简直与说她是小偷强盗差不多,甚至认为比小偷强盗更可恶。
我觉得,小姐从总体上看是弱势一族,苦难一族。小姐大多是各种服务行业中招来的临时工,她们大部分来自农村,是农家姑娘。她们远离家乡,来城市闯世界,可以说,城市服务行业最脏、最累、最苦的活都让她们给包了,她们没有某些城市女孩的娇气和弱不禁风的模样,她们肯吃苦、肯花力气,拼死拼活地干,每月才收入几百元,确实不容易,她们赚的是辛苦钱。应该说城市的服务行业,主要是靠小姐们支撑着,没有小姐,城市的服务行业是不可想象的,小姐一族,为城市服务行业的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谓功不可没。
而小姐们的命运并不好。他们往往受到各方面的歧视和欺诲,以致摧残。首先是她们常常受到某些老板的欺诲、欺骗。他们往往将小姐的工钱压到最低,而且常常违反劳动法,让小姐超负荷劳作,有些小姐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身体极度疲劳,有很多地方工作环境极差,使小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某些老板还对小姐张口就骂动手就打,不把小姐当人看,小姐毫无人格可言,更有甚者,某些老板还对小姐们心存邪念,采取或软或硬或软硬兼施的手段,占有小姐,使小姐备受凌辱。有关小姐跳楼自杀、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的报道时常见诸于报端。窃以为,小姐们的生活环境实在堪忧,但真正关心她们、爱护她们的部门和人员并不多,她们有时很坚强,坚强得像铮铮男子汉,但有时很脆弱,一阵风、一阵雨似乎都抵挡不住。
世俗对小姐们存在着顽固的偏见。在一些人眼里,小姐就是娼妓,小姐最不要脸,小姐是与她们抢男人的人,小姐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这个社会的风气是小姐给败坏的。我以为,在小姐队伍中,的确有一部人从事了“三陪”,有的还出卖了色相和肉体,这些是与法律和道德相违背的,应予禁止,在此不赘。
我认为,人们在指责“三陪”小姐之时,往往忽略了嫖客。“三陪”小姐出卖了色相,是以身心遭到摧残为代价的,而一些嫖客身为公家人,他们是花公款,也就是花人民的血汗钱去摧残女性,最应该遭到痛恨的应该是他们,他们私德与公德双重沦丧,罪孽深重,腐败透顶。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当今社会对一些地方寻花问柳的邪恶之徒给予了太多的宽容,一些人认为那是有风度,有能耐,有本事,有的人竟然以此为荣,在私下场合里还津津乐道,自我欣赏,真是邪门了。
“三陪”小姐可恶不假,但更可恨的是贪官。贪官不仅玩弄小姐,还在玩弄人民。贪官常说:权力是人民给的。其实贪官想的和嘴上说的是两码事,贪官信奉的是“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贪官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搞垮一个企业,让成千上万职工下岗,贪官一次“疏忽”就会使数百万、数千万、数亿元资金打水漂,至于百姓死活、冷暖,贪官是不放在心上的,从这一意义上讲,贪官才是人民的公敌,是最可鄙、最可恶、最可恨的人。
有些明星没有资格嘲笑“三陪”小姐。三陪小姐虽然出卖色相,但都不把隐私、绯闻之类的东西公诸于世。而某些明星却专门从隐私中找卖点,他们或自暴隐私,引来观众的目光,或找人撰写稳私大曝光之类的书籍,有的嫌自身稳私不够,还自编一些隐私来吸引人们的关注,不要脸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一些明星心中,廉耻两字也不复存在,只余下四字真经:赚钱就行。走笔至此,发现扯得太远了,就此打住。
(原载2001年第7期《公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