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罢题目,赶紧声明:本人提到的文人指文人队伍中的一小部分或者是个别的,而非全部。不搞清这一问题,这文章没法写。
文人的病有多种,这里讲的是其中的三种:爱吵架、不讲理、假正经。
文人爱吵架,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一般人吵架往往是这样,双方都气愤填膺,怒视对方,或指手划脚,或舌剑唇枪,你说你的理,他说他的理,我揭你的短,你找他的不是,有时还会破口大骂,满嘴的污言秽语,骂对方八辈祖宗,置对方死地而后快。有的人吵完架还会和解,有的则永远对立下去。而文人吵架却很高雅,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粗俗的东西。这是因为他们吵架用的工具是文章。文人吵架往往这样形成:甲写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发表,乙则写文章指出文章或书中有种种毛病,甲不服气,写文章反驳,于是双方都使出看家本领,你来我往,吵在一起。这样,读者就成了看热闹的群众。从心理学角度讲,人往往需求一种新奇或争斗场面的刺激,两个文人或更多的文人争斗起来,那自然是引人注目的事。现在有些传媒已抓住了人们这一普遍心理,一旦有文人争吵,赶紧提供方便,唯恐吵得不激烈还煽风点火,往往无中生有,挑拨离间,使文人吵架越吵越大,没完没了,到达一定程度,文人将对簿公堂,请求法律的裁决。文人偶然吵架,读者感到新奇,很有趣,可吵架太多,人们便顿生反感,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泼妇。我想,文人吵架还是悠着点为好。
不讲理是文人的一大特性。文人写东西往往感情用事,不负责任。就拿家庭婚姻这个题材来说,我们提倡的应该是健康向上的家庭婚姻,而不应提倡畸型婚姻。可是,描写畸型婚姻似乎是文人的拿手好戏,他们把潘金莲、陈世美们描写得伟大而高尚,而把具有健康伦理观念的人写成爱情的绊脚石,在他们的笔下,是非整个是颠倒的,有头脑的人看了他们的文章后,说一声“瞎扯”完事。可怜的是一些涉世不深的少男少女,他们本来辨别是非能力弱,在这些不负责任的文学作品(特别是改编成影视剧)的影响下,常常会误入歧途,说有些文学作品是毒品一点也不为过。此外,文学片面地追求新奇,也导致文学离现实生活越来越远,人们明显地感到:有些文人是拿着不是当理说,成了地地道道的制造思想混乱的捣蛋鬼。
有些文人是假正经。文人写东西,往往说金钱如何如何可恶,金钱如何如何庸俗,金钱如何如何可怕,可他说的和做的往往是两回事。其实,他们往往对钱也是情有独钟。有些人,为了钱,你让他写啥他就写啥。有些知名度很高的文人,你给他钱,他就可以口是心非地去评论。他可以把狗屁不如的文章打量一番,说:高,高,实在是高!于是,一些不明真相的文学爱好者也模仿狗屁文章去写狗屁文章。而他对此概不负责,有道是谁让你心实,当傻冒呢?
(原载2001年2月22日《文艺报·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