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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小品 牟丕志 692 字 1个月前

据说十八世纪法国革命者首先提出了公仆的概念,其大意是:官与民是新的意义上的主仆关系,政府和官员是老百姓的所有物。

看来,公仆这一概念是舶来品。现在人们通常称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孙中山早就强调,革命者是人民的公仆,在公仆这一词中,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良好愿望。

凡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萧伯纳说:“世界上只有一条金科玉律,那就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金科玉律。”社会不断进步,现在提倡人人平等,不论是官是民,都属于人的范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再人为地确定主仆关系,都是缺乏科学精神的,也与时代精神相悖。更令人担忧的是,大家对此熟视无睹,在社会上对这个词大书特书,翻开报纸,公仆一词频频映入眼帘,打开电影,公仆一词更是耳熟能详,再熟悉不过了。

道理很简单,现在我们正步入工业文明社会,我们提倡的是平等、民主、公正,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权利是平等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主仆之分。封建社会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体现主仆分明、上下有别、等级森严,对此,“五四”运动期间,就给予了深刻的批判。现在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讲求法制和公正,何来的主,何来的仆。如果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去提倡去宣传公仆如何如何,那是不妥当的。愚以为,说当官的是百姓的仆和说百姓是当官的仆同样是不科学的、荒唐的,经不住推敲。当然,我们提倡领导为大众服务,正所谓“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没错的,但我们用主仆关系界定公民与官员关系,这本身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神,与历史发展相悖。

退一步讲,说官员是公仆,究竟有多少人从心里相信,这不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住房子,公仆级别越高,住的房子越大,而一些主人无房可住或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公仆有车子坐且级别越高坐的车子越好,而主人却上班骑自行车;公仆因公或因私可经常赴高档饭局,好不潇洒,而主人只能粗茶淡饭,使大劲去去小吃部;公仆有较多机会公费出市、出省或出国观光,主人能成吗?许多公仆的家里富丽堂皇,而主人家里却简简单单;公仆说一句话,大家都得去行动,主人说一句话,能顶什么;公仆开会做报告可由秘书代劳写稿子,主人有这个资格吗?总之公仆一词用到官员身上确实不合适,与我们所提倡的实事求是的精神相差太远了,确属用词不妥。而有些官员见钱伸手,见色眼开,成为蛀虫让老百姓伤透了心,这也难怪一些老百姓一提某些公仆就气得鼓鼓的:什么公仆,是公害还差不多。

更令人忧虑的是,一些自称人民公仆的人,现在当主人、当老板、当官爷还嫌不够,还想当“土皇上”。报纸常报道某县、某乡、某村公仆把自己的所辖范围当作自己的天下,一手遮天,在这个圈子内,他是至高无上的皇上,百姓是臣民,百姓别想说不字,这里的公仆是绝对权威,有敢不臣服者,必叫你遭殃。

当然,在我们的领导干部中,确实拥有一大批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干实事、干好事的优秀分子,诸如焦裕禄、孔繁森、李润五、张鸣岐等,这些人老百姓会永远记在心中的,正所谓人心是秤。这些好干部、好带头人,他们并未打出什么旗号为自己标榜,相反,有些贪污腐败官员却常常把公仆二字挂在嘴上,心口不一,言行相悖,公仆一词反而成为最有典型意义的幽默,成为莫大的讽刺。

走笔至此,笔者斗胆写下自己的想法:既然公仆一词经不住推敲,不用它行不行。

(原载2000年12月5日《广西农垦报·春草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