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领导的修改意见有不同看法,怎么办?(1 / 1)

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不过我们思想上要明确一个原则:总体上应该按领导意见办。这不仅因为文秘人员处于服务、服从的地位,写稿、改稿原则上应当遵循领导意图,还因为领导提出某方面修改意见肯定有他的考虑、他的道理。当我们对其意见有不同看法时,首先要看它是不是有道理,如果有道理,即使我们觉得原稿上的东西写得有多么好、多么漂亮,也要服从领导的道理,让他的意见、他的主张占主导地位。事实也是这样,很多稿子按领导的意见修改后,面目焕然一新,赢得各方好评,我们这才发现自己原来的“不同看法”是多么幼稚。

但不可否认,有时候我们的“不同看法”不无道理,也就是说,领导的修改意见未必全部准确、全部有道理,而且有时还涉及文风问题。比如,有的稿子本来写得简短精练,而他觉得太短了,要改长点儿,否则不够分量,体现不出对该项工作的重视;有的稿子本来重点突出、不事繁琐,而他觉得太单薄了,要改成全面点儿、具体点儿,否则人家弄不明白,容易造成工作中顾此失彼;有的稿子本来朴素实在,而他觉得平淡、肤浅,要多点儿理论色彩,要有高度和深度,否则体现不出思想性、指导性;有的稿子本来敢说真话、实话、新鲜话,而他觉得太直露、太“新潮”,还是要说得稳妥点儿、慎重点儿,以免被人钻空子。这些意见,如果仅从表面上来理解,并无明显的不妥,有时甚至是正确的、必要的,但具体到某篇文稿的修改时,如果把握不好,就容易导致“长、空、旧”等文风上的弊病。

那怎么办呢?我们能不能不按领导意见修改呢?那肯定不行,纪律不允许,我们的职业道德也不允许。能不能说服领导纠正这种不良文风呢?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文风问题涉及方方面面,非一时一事所能奏效。有的同志进而提出,我们能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影响领导、改变领导呢?这种想法,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做起来有相当难度,甚至有点敏感。比较可行的办法,也就是我们可以做到而且应该做到的,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醒,即以建议的口吻指出其修改意见有何不妥,特别要把理由汇报清楚。很多领导同志都比较尊重文秘人员的意见,只要说得在理,一般都听得进去。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口气要委婉,措辞要有分寸,使领导同志乐于接受。如果建议无效,领导仍然坚持他的意见,那就不可硬顶,只能表示服从。

二是科学把握,即总体上按领导意见办,具体修改时适当调和、折中,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比如有的领导喜欢“长”,到底搞成多长呢?相对于三千字,五千字算长,相对于八千字,一万字算长,我们就可以从篇幅上予以把握,把原稿适当拉长,“长”得既不出格、不过分,又能让领导基本接受,至少让他觉得我们按他的意见作了充实。又如,有的领导喜欢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俱到”到什么范围、什么程度为好呢?我们也可以灵活掌握,在保留原重点内容的基础上,采取详写与略写相区别的办法,把领导认为应当提及的具体事项包括进去。再如,有的领导喜欢滔滔不绝地谈理论和思想认识问题,谈得越全面越高深越好,我们就可以在内容上把握好,注意避开那些空洞的、人们熟知的道理,根据工作实际和人们的思想实际来谈道理,同时力求简明扼要,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文稿中“虚”的成分。这些都说明,在总体上尊重领导修改意见的前提下,具体怎么改,我们仍然有着一定的自由操作空间,就看我们在分寸上、程度上能否把握好。

三是注意照顾领导风格。领导提出修改意见,很多时候都带有他个人风格的痕迹。这里先说说风格与文风的区别。有人把二者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风格是指说话、写作有别于他人的个性特点,文风是指文章所体现的思想作风;风格是各人气质、爱好、习惯的直接反映,文风是某种带倾向性的社会风气及作者语言运用的综合反映;风格带有独立性、差异性,文风则带有普遍性,往往与政风、作风密切相关;风格一旦形成,一般难以改变,而文风具有可塑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改变。所以,我们既不能视文风为风格而盲目适应不良文风,也不能视风格为文风而误将正常的风格当作不良文风予以排斥。比如,有的喜欢讲得长点儿但长而不空,有的喜欢文字华丽点儿但华而不虚,有的喜欢思想见解表述得稳妥点儿但稳而不僵,这些多半是个人风格的体现,不能简单地与不良文风画等号。当我们对领导修改意见有不同看法时,也要注意分析鉴别,如果是由于风格使然,就应尽可能按他的风格来修改。

或许有的同志会说,上述方法固然有一定作用,但无论我们怎样努力,效果也是有限的,有些领导是不可能完全接受我们的意见和修改结果的。没错,的确是这样,但我们也要看到,努力了总比不努力要好,有一定效果总比完全没有效果要好,至少我们尽了责、尽了力,可以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