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貂闲话
一部《红楼梦》,给人间留下了如此多的麻烦。想那雪芹曹公,把前半生的荣华富贵更兼脂粉温柔享用周遭,又用了后半生,将这化作了浮云皂泡的美好记忆一一细品,蘸着他那追怀与痛惜的泪水,与世人作了淋漓尽致的渲染。我想,他那饥寒交迫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执着,绝不单单是为了写一部传世的小说,更不是为了要开创一门无端而生、耗纸费墨的“红学”。因为古来那些想“赢得生前身后名”的志士文人,有哪个是在胭脂和泪水中成就的?哪个不是指望惊天动地舍身成仁,做一番男儿的功业?曹公之志根本就不在此之列。一个落难的公子,落魄的文人,他写此书,无非是向世人诉说,不管是富贵荣华还是温柔之乡,从来都是浮云一般,幻梦一场。恰如人生,倏忽短暂,落花流水。既如此这般,我之落魄,尔之富贵,有何差异?此一时,彼一时也,尔之今朝,我之昨夕也,以此取得活命的平衡。再者,便是他通过那十足的“私人叙事”和“个人写作”,将自己残剩的时光心思,尽悉沉湎在往昔的幸福追忆之中,他由此而使余生找到了一个心灵的避难所。在这昔日的天堂里,他如痴如醉,忘我投入,奋笔挥毫,让惨淡的人生幻射出幸福的光芒。这正是一部《红楼梦》能够传世的原因,他全然沉入了生命的幻境、自遣的快乐之中—直到他间断或醒来“追问”这写作的“意义”时,才发现,那是没有意义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于是,他又自解道,“芳情本自遣,雅趣向谁言。”管他别人如何,我只是聊以**罢了。而这正好成就了曹雪芹,使这部脱去了功利与杂念的书,成了超凡脱俗的书。反之,设若作者满脑子教化别人,名垂后世的功利心,或许写不到这般遗世绝尘的境界。
由此我就想,《红楼梦》的真昧应从何解?世人究竟因何迷恋之?除了作为“学问”(将之当作学问穷究之的毕竟是极少数的)来推研索解,寻常人在内心深处定有与这书相认同的某种“情结”。何耶?我想这就是一种共同的关于生命的认识:一切都曾经有过,但一切又终归空无—这是中国人自古的一种感伤。既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又何必相聚谈欢?所有的人都从中读到了自己,感受那曾经的有,预想和叹息那终将到来的无,在那灿烂的往事(刻意勉美化之)中体味生的悲情与快乐。所以才读得如痴如醉,似在梦中。泪水就是畅快,叹息就是觉悟。只有那执迷不悟者,才刻意去考究那曹府的家事,做那偏执可笑的对证索隐—因为曹公早就说过多遍,“假作真时真亦假”,不过小说而已,何必当真呢?
但这又是浅见了。一门“红学”堪称博大精深。精研为学,穷究极问,许多代学者硬是“虚构”出这样一门学问—有许多学问原也是无用的,无须实用,但求智慧之乐、知识之游戏。从这点上,我不但佩服,而且羡慕这些“红学家”的才智和执着。世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作为一个当代有影响的作家,刘心武先生多年来对红学亦深有造诣,我的确感到很钦佩,重作妙玉的文章,另续出一篇小说,更能见出作家的智慧,也是别有乐趣的事情,文学史上这种“关于虚构的虚构”也是屡见不鲜的。而且平心而论,这确乎是一篇很好的小说,不但情节引人入胜、一波三折,将原作中妙玉这一着墨甚少、多存疑窦的人物渲染得光彩照人,而且就作家在叙事中所表现的丰厚的文史知识、语言素养和想象能力来说,都令人叹服。
然而,当我细读文末的《后记》时,便又大大地疑惑了。因为刘心武先生告诉我们,他献此作,是证明他红学研究“探佚的成果”,他“大声疾呼:不能相信高续,高鹗出生比曹雪芹晚半个来世纪,两人根本不认识……”因此他认为,高鹗的续作是“对曹雪芹原意的歪曲与亵渎”。基于此,他的《妙玉之死》便成了对曹著原意的一个匡复,因而也就是读者应当“相信”的可靠的发微与“大解谜”。
在未读这“后记”之前,我还认为这小说是很有意思的,在读了之后,反而觉得没意思了—我们的作家好像认真得有点偏执、偏执得有点像孩子。他忽略并弄错了一个前提,小说毕竟是小说,不是现实,我想即便是曹公雪芹,在小说开始时也未见得已经排定了妙玉(以及其他人物)的结局。没有哪一个小说家能在落笔之前,就事先完全想好了他的人物的经历和命运,他实际上不过是大致有个框架,边写边想,有时人物自身的性格逻辑还会左右和改变作家的初衷,比如托尔斯泰写安娜之死就曾设想过多个不同的结局。连生活本身都是偶然的,某个葬身车底的人那天要是不出门不就啥事都没有吗?现在小说家们甚至会给一个小说同时设置多个结尾,“后结构主义”者还把小说写得像扑克牌那样可以随意拼接。实际上如果是让曹雪芹重写一遍《红楼梦》,不看原稿,恐怕写出来也会与原来的大相径庭,凭什么就认定你写的这一结局就那么符合原作的逻辑呢?作为小说,特别是这种“元虚构”式的小说,试图证明自己的“真实性”和“复原性”,是很可笑的。高鹗先生已不在世(他够冤枉了),无法和你争辩,如果能,他一定会说,你说我比曹公晚生半个世纪,你比我还晚生两个世纪呢。你们俩人要到曹雪芹那里讨公道,曹公也会无奈地笑道,天知道你们俩谁写得更对,因为我也还没想好怎么写呢!
以“修正”为目的,刘心武先生的许多想法看似有理,其实是可疑的。如他穷究第五回“太虚幻境”中关于妙玉的判词,在“肮脏”字眼上做文章,理由是不充足的。其实这“十二钗”的曲辞只能是个大体上的纲领,好似诺查丹玛斯的“大预言”那种秘谶一样,含混得很。有两种可能,一是全书写作初始时拟好的“大纲”,二是书稿基本成形后又作的“概要”。不管哪种可能,其中词句都只能含糊笼统,如果都说得很情楚,“谜底”在前五回已揭得昭昭然,那便无须再费百万字的笔墨了。怎见得“肮脏”一词在这里就不作“龌龊”而作“不屈不阿”解?作前者解就是“绝大的错误”?实际上,稍稍斟酌一下,不难体味出,“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句中的“肮脏”,只能作“沦落玷污龌龊不洁”讲,换成“不屈不挠”根本就不通。另外,那段写陈公子也俊痴恋着妙玉的情节本写得很好,但也就是“虚构”而已,刘心武先生又强说这一“大胆推断”恰符曹雪芹的暗示,是原作本如此,就又显强辞,没意思了。据我看,那妙玉所暗恋的“王孙公子”不是别人,就是贾宝玉。刘心武先生这样分析道,“……妙玉明明知道宝玉与黛玉、宝钗已构成了一个‘三角’,倘再加上湘云,已是‘四角’,难道她还想插足其间,构成‘五角’,谋一姻缘吗?这是说不通的。”
这样的分析未免滑稽,既有个三角四角了,五角六角又有什么区别?如不是暗恋宝玉,她为何偏以自己一向的傲慢之身,对宝玉独有破例的表示?“暗恋”而并不相与争夺,有好感但已不可能考虑婚嫁,这正是妙玉尴尬而痛苦、令人哀怜痛惜之处。实际上,稍加思考便知,《红楼梦》不过是曹公自传,那贾宝玉便是雪芹的影子替身,他是那封建时代的王孙公子,满脑子的“男性中心主义”,如今可笑的研究者把贾宝玉美化“提升”成什么“初步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封建礼教的反抗者”云云,真是笑煞人也。在我看,贾宝玉不过是西门庆的一个“翻版”,他不同于西门庆,不过是因为他还未“成年”,还是个孩子,他的潜意识里早已种下了“妻妾成群”的皇帝之梦,占据所有女孩子的想法。他讨厌结了婚的“婆娘”,喜欢所有青春的少女,他说她们是“水做的”,表面上是赞美她们,但他却不愿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离开他,他虽然尚未从肉体上染指或占有她们,但潜意识中却已固执地认为她们都属于他(按:这里没有贬低贾宝玉、贬低《红楼梦》的意思,也谈不上是贬低)。因为贾宝玉不过就是一旧时代的王孙公子,没有无产阶级的两性道德观,即便是无产阶级—西蒙·波伏娃也还说,他们也不见得不歧视妇女。贾宝玉是一个“未成年”的、还没有恶的表征的男性中心主义者—而贾宝玉的意识就是曹雪芹的意识,他就是固执地要写贾宝玉(也就是他自己)的多情风流,他的潜意识里固执地认为,他有权力爱所有美好的女性,而所有美好的女性也必然爱他,妙玉自然也不例外。这不但不奇怪,而且很正常,是明摆着的,就是这样。
我这里无意一一将刘心武先生的观点质疑和推翻,只是随便扯到几个例子。对他的小说,我一向还敬重,不论是思想深度,还是小说技巧,在当代作家中都属上乘。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把红学考证和小说写作分开,不以“修正”和“恢复本来面目”为己任,因为这样做,好比是硬给米洛的维纳斯再装上一截胳膊,讨不得什么好的。不过,要是另外塑一个别一姿态的维纳斯,甚至单是塑两只胳膊,却也是可以的。如果去掉上述前提,我将为刘心武先生的《妙玉之死》叫好。在这个小说中,我看到了贾府败落后的世态炎凉,看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更兼看到了一个沉着镇定 、智慧超凡、侠骨柔情、坚贞勇敢的妙玉的形象;另外小说在穿插人物、安排情节以及语言叙述上,都颇得古典小说的神髓,尽管有些人物安排有些枝蔓散乱,有的场景和对话不那么可信—比如忠顺王爷逼妙玉屈其**威时的脸谱化的描写,就过分“现代化”了,显得幼稚,与原作相去远矣。另外,结尾处壮烈的“爆炸”,虽然在刘心武先生看来可能颇觉得意,但在读者看来却恰恰拆除了他试图“揭开原著谜底”的奢望—这是典型的现代式的写法,无论是曹雪芹还是“糟糕”的高鹗先生,都是绝对不可能这么写的。
写到这里,我颇有些惶惶然了,因为是编发刘先生小说的刊物的朋友相邀命笔,便拉杂写下了如许文字。我对红学几一无所知,对刘心武先生的小说又一向看重,未料却说出许多不恭的话,怎地便如此抖胆?想来还是因了对《红楼梦》、对小说所取的阅读视角和评价角度有所不同,小说就是小说,小说就是虚构,就是托思寄情的幻象,自遣矣,自娱矣,很难讲你写得不对,我写得对,天知道曹雪芹当初是怎么想的,后来又是怎么想的。即便《红楼梦》是部残书,它也照样传世夺人;如有续作,大家也姑妄读之。即便是“貂尾续貂”,也不可能了无断痕;哪怕是“狗尾续貂”,也很好玩,又何必争什么对与否?想到此,就有些释然。借着曹雪芹的原句,并读《妙玉之死》的愉悦,随手写下几句打油,聊作自我宽解,并请刘心武先生宽恕妄言:
芳情本自遣,雅趣何须辨;
古今闲来客,戏说妙玉言。
何必论高低,自让读者看;曹公惜已去,如何作评判?
1998年5月,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