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1150—1223),字正则,原籍处州龙泉(今属浙江),后迁居温州瑞安,因居住于水心村,自号水心,学者尊之为“水心先生”。淳熙五年(1178)考中进士,历任州县官、太学正太学博士等。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任翰林学士之职,五月被任命为江东安抚使、知建康府,后又被任命为沿江制置使。北伐失败后,叶适罢职,直至老死。
关于宇宙生成问题,叶适认为宇宙之间天、地、山、泽、水、火、雷、风等,都是“气”而形成。从对宇宙生成顺序的解释来看,叶适认为宇宙第一,形成宇宙的“义理(卦)”次于宇宙生成。基于这一认识,叶适认为,天地之间无非是物,但物与物不同,因而形成各自的物理。性命道德之类所谓抽象的理,都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而单独存在,只有物实体,没有所谓的理实体。叶适在对《周易》的解释中,还具有辩证法的思想认识。
叶适明显区别于程朱系理学家们的,在于他具有功利主义哲学思想。在性善恶的问题上,叶适认为性善、性恶两种说法不分轩轾。叶适根据《乐记》上的话,认为“人生而静”,这是“天性”,亦即本性;所谓“动”则是“性”有“感于物”而产生的,因而“欲”亦是“性”的本能,与“静”是相同的。[32]基于这一认识,他批评“尊性贱欲”是不对的,认为“欲”是“性”之“动”的表现,是客观存在的。持有这样的见解,对理学家们所谓的“灭人欲”自然是不予赞同的。在义、利二者关系中,程朱派理学把义和利绝对对立起来,或者要义不要利,或者要利不要义。叶适则主张把道义和功利结合起来,同时叶适的功利主义重视目的、重视效果,无论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看完成这件事情的目的,都要收到相应的效果。
叶适认为理学所建立的道统存在问题。他主张依据孔子所说“参也鲁”,在孔子的高足“德行颜渊而下十人”当中,也没有曾子。曾子后来是否“德加尊,行加修”,从而受到孔子的称赞,也没有确凿明白的证据,因而把曾子列为孔子的继承者、“传人”,是不能令人信服的。[33]《中庸》的写作传授也有问题,“孔子传曾子,曾子传子思,必有谬误”[34]。叶适也反对二程“主敬”,认为从孔子对颜渊、曾参的教导中可以看出,为学应自“复礼”开始,而不是二程所提倡的“主敬”。叶适还批评程颢《定性书》杂有佛老思想。其中不仅“明觉为自然”中的“明觉”是佛家语言,而且所谓“内外两忘”,“喜怒不系于心”云云,更是彻头彻尾的佛家语言和思想。叶适批评程氏兄弟是“自坐佛老病处”,还夸耀自己批判佛老以维护孔夫子之道。
陈亮(1143—1194),字同甫,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市)人。乾道四年(1168)通过婺州乡试,但在第二年的礼部考试中落第。乾道淳熙年间,陈亮数次上书孝宗,力主恢复,但命途多蹇,两遭狱事。陈亮强调事功,与朱熹书信往来,展开“王霸义利之辨”。
陈亮事功学与朱熹理学的分歧在于:第一,在对“道”的认识上双方存在歧异。陈亮认为道外无事,事外无道,道和事(或物)是紧密结合着的;充满宇宙之间的是物,而日用之间无非是事,所以与事物紧密结合的道,“无本末,无内外”。这与程朱系道学将“道”(或理)看作为离开事物而单独存在的抽象本体,显然有着根本不同。同时,陈亮认为“道”与人们的喜、怒、哀、乐、爱、恶即六欲分不开;而所谓的“行道”,则是审查六欲的始末,因而“道”“平施于日用之间”,没有任何神秘之处。由于陈亮认为“道”是解决日常生活中实际问题的,所以他对高谈“道德性命”的道学家之无补实际、空洞无物不满,并加以批判。第二,陈亮对程朱道学的王霸义利观提出了全面的批评。他在批驳朱熹等“暗合说”[35]的同时,公然申明汉唐同样是“以道治天下”,不过“其间有所渗漏”而已。陈亮批评朱熹说:“诸儒自处者曰义曰王,汉唐做得成者曰利曰霸,一头自如此说,一头自如彼做;说得虽甚好,做得亦不恶;如此却是义利双行,王霸并用。如亮之说,却是直上直下,只有一个头颅做得成耳。”[36]朱熹的说法无疑会割裂历史的连续统一性,也否认了朝代变革中前后相因的承继关系。第三,王霸义利究竟如何分辨呢?朱熹在答陈亮信中不止一次地以天理人欲的方法辨析王霸义利,认为汉高祖、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只是“假仁借义”掩盖自己的私欲,从而得到成功。陈亮则一直坚持自己的认识方法,从考察汉高唐宗建功立业的实际效果而推尊汉唐。
宋理宗在位41年(1224—1264),以绍定六年(1233)史弥远之死为界,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史弥远专政时期,后期则是亲政时期。宋理宗亲政后,改元端平,尊崇理学。真德秀和魏了翁,都被召回到中央任职,成为确立理学统治的重要人物。真德秀(1178—1235)是朱熹的再传弟子,他推崇理学,发扬《大学》之旨,然而他在将程朱理学由哲学转化成政治理论的过程中,也明显带有理学过分强调内心反省、脱离实践的弊端。魏了翁(1178—1237),学者称鹤山先生。他对于程朱理学的推崇,首先表现在对理学道统体系的提倡和维护。嘉定初年魏了翁上奏,请求不仅要推尊朱熹、张栻,更要推崇理学渊源的周敦颐、二程。嘉定十三年(1220),宋廷始谥周敦颐为元公,谥程颢为纯公,谥程颐为正公,并于各州郡为周、程等理学家建立祠堂。总体来看,南宋经济的发展同北宋经济的发展已经有所不同,经过北宋末年宋徽宗统治期间和南宋初期土地兼并的猛烈发展,中下层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削弱了。在这样的政治局面下,出身于中下层地主的士大夫,要么依附权臣大地主阶级,要么屈居于地方州县。但南宋社会历史环境已经不能向朱陆理学和浙东事功学派提供政治实践条件,让他们实现其“内圣外王”这一最高理想。
[1] 陈寅恪:《论韩愈》,载《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第113~114页。
[2] (北宋)张载:《张子语录·语录中》。
[3] 余英时:《〈朱子文集〉》序,陈俊民校编,《朱子文集》(共10册),台北:德富文教基金会,2000年版,册一,第13~26页;又刊于《万象》,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页。题为《谈宋代政治文化的三个阶段》。
[4] (南宋)朱熹:《孟子集注》卷9《万章上》。这一思想早见于《吕氏春秋·贵公》。
[5] (北宋)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卷1。
[6] (北宋)孙复:《孙明复小集·寄范天章书二》。
[7] (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1下。
[8] (南宋)程颢、(南宋)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7《回礼部取问状》。
[9] (北宋)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7《二大典》。
[10] (北宋)倪天隐、(北宋)胡瑗编:《周易口义·系辞上》。
[11] (清)黄宗羲著、(清)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卷1《安定学案》。
[12] (北宋)邵雍:《皇极经世书》卷上。
[13] (北宋)张载:《张载集·正蒙》。
[14] 张岱年:《张载——十一世纪中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收入《张岱年全集》第3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5] (北宋)张载:《张载集·经学理窟》。
[16] (南宋)程颢、(南宋)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2上《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
[17] (南宋)程颢、(南宋)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18《刘元承手编·伊川先生语四》。
[18] (南宋)程颢、(南宋)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18《刘元承手编·伊川先生语四》。
[19]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第5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0] (南宋)程颢、(南宋)程颐:《二程集·河南程外书》卷12《传闻杂记》。
[21] (南宋)程颢、(南宋)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5《二先生语五》。
[22] (南宋)朱熹:《朱熹集》卷36《答陆子静》。
[23] (南宋)朱熹:《朱子语类》卷20《论语二》。
[24] (南宋)朱熹:《朱子全书·大学章句·补格物致知传》。
[25] (南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1《与曾宅之》。
[26] (南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22《杂说》。
[27] (南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35《语录下》。
[28] (南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5《与戴少望》。
[29] (南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35《语录上》。
[30] (南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25《鹅湖和教授兄韵》。
[31] (南宋)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7《象山文集序》。
[32] (南宋)叶适:《叶适集·习学记言序目》卷8《礼记》。
[33] (南宋)叶适:《叶适集·习学记言序目》卷49《皇朝文鉴三》。
[34] (南宋)叶适:《叶适集·习学记言序目》卷49《皇朝文鉴三》。
[35] 程朱理学派认为,“遂谓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期间有与天理暗合者,是以亦能久长”。
[36] (南宋)陈亮:《陈亮集》卷28《又甲辰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