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传统“民族”意识到近(现)代“民族主义”:(1 / 1)

不容忽视的历史过程与内涵转换

民族主义是一个近代性或现代性的范畴。它是一种建立在“主权”观念基础上的民族自我意识,一种追求、保护本民族利益和发展壮大自身的主体自觉状态。它对外贯注着反抗压迫、维护国权的主权诉求,对内则充溢着国民平等而又团结统一的精神感召,并凝聚为建立和发展现代民族国家的持久冲动。民族主义不仅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情感取向,一种思想原则并表现为多姿多彩的观念形态,还往往作为一面政治大旗被弱小民族和国家公然揭橥、不断挥舞,成为一种合法而强势的意识形态。与此同时,它还通常直接构成和导致所在民族与国家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运动和社会实践。因此,作为历史现象的民族主义无疑是复合型的、多层次的、立体的和动态的。不过,由于各民族主体的自身历史、当时的国际地位和其他现状的不同,在近代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民族主义出现与活跃的特点也必然存在种种差异。

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是多种因素综合激发的产物。从思想来源上说,它既包括传统族类意识、华夷观念、“大一统”和“正统”、“道统”观念的延续作用,更包括近代西方种族、主权观念,历史、地理和政治法律等方面的其他相关新知乃至专门的民族主义“学理”输入的观念启导。从现实刺激方面看,作为“他者”的欧美、日本等近(现)代强势民族和印度、越南、波兰等弱小民族的命运参照和比鉴之效也显而易见,而列强对中国不断进行的军事侵略、政治讹诈、经济掠夺以及文化与种族歧视所导致和强化的民族现实危机,更成为驱动近现代民族主义在中国兴起、发展的直接动力。

有学者认为,与民主主义的思想主要来源于西方不同,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主要来源于传统的族类观念,特别是“华夷之辨”的传统民族观[3],这种见解值得商榷。要辨析这一点,必须首先了解中国传统民族意识与近现代民族主义在内涵上的区别与历史关联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王尔敏先生就曾敏锐地指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实际上由三种自觉意识组成,一种是族类自觉意识,一种是文化自觉意识,一种是近代国家“主权”自觉意识。前两种东西中国自古并不缺少,只有“主权”观念乃属近代时从外新来,并且构成近代中国区别于中国古代民族意识(他称之为古代民族主义)之特色所在。他以王韬、曾纪泽等几个“思想先知”为代表,勾勒了19世纪60年代之后近代“主权”意识在中国逐渐觉醒的历程。同时还以戊戌时期的学会活动为依据,对此期以“保国、保种、保教”三者并提且以“保国”的主权意识为首的近代民族主义勃兴的情形,给予了清晰揭示[4]。

应当说,王先生简洁、朴实而睿智的看法,对今人了解传统中国民族意识与近现代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富有启发意义。不过,笔者对王先生的见解虽多表赞同,却觉得其中也仍有不甚完备之处。一则,他把“主权”观念仅局限在外交层面,实忽略了现代民族国家“主权”的拥有者主体是平等、自主的“国民”、而不是专制君王或传统意义上的“臣民”这一基本连带意涵。孙中山先生后来强调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主义价值,正是基于这一层面的内涵。这涉及主权在国内如何取得合法性和怎样应用的问题。换言之,“民族”的主权关切不仅存在对外维度,也存在其对内维度,它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原发意义上,与“民主”实本有同构之处和交集之点[5]。二则,他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对清初尤其是晚清以来西方传入的新的种族知识、政治和文化观念(包括现代意义的“种族”“民族”“国民”和“民族(国家)主义”等概念)及其由此带来的变化与影响似也不甚重视。这些不足,不免会妨碍我们更为全面准确地认知相关问题。

在笔者看来,今人探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兴起问题时,应不能忽略两个历史过程,一个是前清以来尤其是晚清以来中国就与早已进入现代民族国家行列的欧美各国及其人民打交道的历史过程;另一个是西方“种族”、历史和地理、政治法律(如国际公法和议会民主)等新知识、新思想和价值观念传入中国,并与传统民族意识互动而发生作用、导致相应变化的历史过程。这两个过程之间又是不可分割的。

比如,就中国人带有明显现代性因素的国家疆域和边界意识而言,我们就不能说从戊戌时期才开始,甚至也不能说从19世纪60年代初《万国公法》翻译成中文出版,现代“权利”特别是“主权”概念以及国际法知识得以正式形成和传播才开始,实际上至少从康熙皇帝与欧洲国家打交道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康熙和雍正两朝通过与俄罗斯无数次的近代式谈判,以一系列条约形式划定了长达数千俄里的边界线的行为众所周知,乾隆在给英国国王的敕谕中更是明确宣称:“天朝疆界严明,从不许外藩人等稍有越境搀杂……天朝尺土俱归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划界分疆,各有专属。”[6]1820年完成的《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不仅在前朝几部“一统志”的基础上增添了划界与边疆统部辖境内容,还明确绘有全国总图,并标明了与邻国之边界。可以说,这些无疑都是鸦片战争前近代国家(领土)主权意识因素在中国不断积聚的重要证据[7]。

又比如,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人开始部分见证、传播,清末民初大肆流行开来的新“人种”知识,其对近代中国民族意识形成的推动作用也不能忽视。早在1853—1854年传教士慕维廉编著的《地理全志》一书中,有关世界人种就被分为白人、黄人、红人、黑人、铜色人(又称“棕色人”)五种,且附有人种形象插图[8],此后关于这些人种的外形特征,他们的历史和风俗文化,以及在世界各地的不同命运等信息和知识,也随之逐渐流传,正是因此,中国人那种以“黄种人”自我定位、自我期许的民族意识得以逐渐形成,并构成了清末民初中国人“亡国灭种”危机意识和奋发进取的民族自信之重要组成部分。戊戌时期,生物和社会进化论之所以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也不能说与这种建立在新“种族”知识基础上的民族自我意识无关。在这方面,梁启超1897年发表的那篇具有民族自觉宣言性质的《论中国之将强》一文可以为证。在此文中,梁氏民族自信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所谓黄种人的“优越性”。他慷慨激昂地说:

吾请与国之豪杰,大声疾呼于天下曰,中国无可亡之理,而有必强之道……彼夫印度之不昌,限于种也。凡黑色红色棕色之种人,其血管中之微生物,与其脑之角度,皆视白人相去悬绝,惟黄之与白,殆不甚远,故白人所能为之事,黄人无不能者。日本之规肖西法,其明效也。日本之种,本出于我国,而谓彼之所长,必我之所短,无是道也……

夫全地人类,祗有五种,白种既已若是,红种则湮灭将尽,棕黑两种,其人蠢而惰,不能治生,不乐作苦,虽芸总犹昔,然行尸走肉,无所取材。然则佃治草昧,澄清全地者,舍我黄人末由也。今夫合众一国,澳大一洲,南洋一带,苟微华人,必不有今日。今虽获兔烹狗、得鱼忘筌,摈之逐之,桎之梏之,鱼之肉之,奴之仆之,然筚路蓝缕之功,在公论者终不没于天下……殆亦天之未绝黄种,故留此一线,以俟剥极将复之后,乃起而苏之也。[9]

由此可见西方种族知识对于中国近代民族自觉影响之一斑。

与此同时,进化论还改变了中国传统的“文明”和“文化”观念,将“竞争”“尚武”和物质层面发展的内涵也纳入其中[10],并由此使中国人同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化危机意识。凡此,都成为影响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完整形态最终发生于甲午战争以后的重要因素。

当然,清末民初现代民族主义成熟思想形态的出现,也是梁启超、康有为、蒋智由、汪精卫、孙中山、陶成章等先进知识分子从日本接受现代“民族”“民族主义”“帝国主义”等思想概念,“收拾西方学理”(章太炎语),并结合传统的民族意识资源,借用传统民族象征符号,加以创造性发挥和动员的结果[11]。他们的有关思想文本,遂成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理论自觉的直接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