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民党政府和学界精英“整合”民族的继续努力(1 / 1)

——“蒙藏宣化”、黄陵祭祖与“民族”重审

民国中期以后,在推进“大中华民族”观念及其认同的过程中,最为热心也影响最大的政党,自然是当时夺得执政党地位的国民党。1928年之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积极致力于多方“整合”大中华民族。首先是从政治和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为“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1929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其中关于蒙古、西藏与新疆的部分就声明说:“蒙古、西藏及新疆边省,舍实行三民主义外实无第二要求。虽此数地人民之方言习俗与他省不同,在国家行政上稍呈特殊之形式,然在历史上地理上和国民经济上则固同为中华民族之一部,而皆处于受帝国主义压迫之地位者也”。同时还强调,“求汉、满、蒙、回、藏人民密切的团结,成一强固有力之国族,对外争国际平等之地位”,此乃国民党民族主义的根本宗旨。[15]

1929年6月,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蒙藏之决议案》。其首要任务,是“阐明蒙藏民族为整个中华民族之一部,并释明三民主义为蒙藏唯一之救星”,同时说明面临帝国主义侵略的危险形势,以及第三国际曲解民族自决之煽动宣传等道理。决议案还承诺,中央须对蒙古、西藏地方的各项建设进行扶持,积极培养蒙古、西藏人民的自治能力,并优先录用蒙古、西藏人民参加地方行政,奖励蒙古、西藏优秀分子来中央党政机关服务,等等。[16]

这次会议后,国民政府特别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强调保障少数民族人民的某些合法的政治权利。如1929年10月,国民政府就根据会上蒙藏委员会委员格桑泽仁的提案,专门发布了《以后对于西藏民族不得再沿用番蛮等称谓,以符中华民族一律平等之旨》的法令,明确规定“对于藏人,不容稍有歧视”。[17]1930年年底和1931年年初,蒋介石又亲自写信给九世班禅,强调国民政府正努力融合国内各族、建设一大“中华民族”的立场,信中写道:“西藏屏藩国家,历史最久。此后中央本民族主义,将五大民族冶为一炉,合组成一中华民族,一心一德,以防止帝国主义之侵略。”[18]1937年7月1日,蒋还以国民政府主席的名义,册封九世班禅为“护国宣化广慧大师”。

从1928年起,国民政府正式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蒙藏委员会,以加强对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该委员会主办的一系列刊物,多采取多民族合璧的形式,向蒙古、西藏人民传播政府的国家政策以及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整体观念。20世纪30年代初,在《蒙藏旬报》《蒙藏半月刊》和《蒙藏月报》等刊物中,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使用和观念的宣传已经相当普遍[19],蒙古文、藏文等一些少数民族文字里面,也因此逐渐出现了“中华民族”一词初步的对应词汇或表述。下面,我们不妨略举一例,以见一斑。

1932年10月,青海省举行祭海典礼,国民党中央特派蒙藏委员会总务处处长陈敬修作为专员,前往慰问视察。陈氏在祭海仪式结束后发表演说,以表达中央慰问之至意。他在简短的演说中,对于三民主义和“中华民族”观念的关系问题,做了清晰的说明和有选择性的善意过滤与发挥,不愧为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称职的宣传员。《蒙藏旬报》曾刊登其演说词如下:

蒙藏同胞,我们的国民政府,是遵奉孙总理的遗嘱及三民主义,施行国政。我们五族同胞,应一致拥护。甚么是三民主义?即是民族、民权、民生。第一民族主义,是汉满蒙回藏五大民族一律平等,不分畛域,互相扶持,相亲相爱,成为一个大中华民族。并且尽量发展,使世界各民族一律解放,一律平等,中华民国与欧美各列强并驾齐驱。第二民权主义,是五大民族,以自决自治,从智识文化上发展民权,以共同维护国家政府。第三,民生主义,是要使五大民族同胞的衣食住行,都能圆满解决,都能平等生存。现在国民政府,所施行的政策,都是依照这个三民主义。对于蒙藏同胞,负责领导,格外优视。不像从前的专制政府和跋扈军阀的欺压诈骗,并特别设置蒙藏委员会的最高行政机关,以特别注重蒙藏方面的一切应开应革事宜。今年青海祭海典礼,中央特别重视,对于民族间情感的联络,和将来地方事宜的兴革,都有极大关系。我一方面尽我的智力,考察一切的情况,但是一方面极盼望蒙藏的同胞,尽量的陈述。我明了蒙藏的真实情形,就可以尽力的呈报蒙藏委员会,并且转呈中央,设法进行整理。总使我蒙藏同胞,共享中华民族应享的一切幸福。[20]

在文教方面,加强五族文化的融合,自然是实现“大中华民族”建设重要而急迫的需要。1928年5月,国民政府召开全国教育会议,会上甘肃教育厅就明确提出了《融合并发扬中华民族文化案》,集中地体现了这一时代性诉求。该提案主张各民族在文化上应进一步加强融合,以巩固中华民国的政权和发展“共同文化”。在陈述其理由时,该提案指出:

中华民族由汉满蒙回藏五族组织之。五族在历史上既系同出一源,在地理上又唇齿相依,自不能误解民族自决之说,故使分裂。应于平等原则之下,切实联合,以巩固共和基础,维持我大中华民族之生存与繁荣。然欲达此目的,实应从融合五族文化入手,盖以各民族须有共同之文化,始能实行团结也。[24]

应当说,这一关于寻求各民族“共同文化”基础的自觉,还是清醒和理性的。正是以此认识为基础,此后国民党开始逐渐重视起边疆教育来,并加强了从思想文化上统合全国各民族进程的步伐。与此同时,国民政府还直接推动了对西南、西北等边疆民族的调查研究工作,知识界也从此兴起了调查研究边疆少数民族的学术活动,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逐渐形成热潮,使广大国人对于边疆少数民族的了解和认知,也因之逐渐地增多了。[25]

这一时期,国民政府还逐渐强化了对于中华民族共同祖先的宣传和认同,后来更是定期派专员赴陕西黄帝陵举行祭祖活动,期望以此加深加强国人的“中华民族”观念和全民族的凝聚力。1929年5月3日,也就是日本军占领济南一周年的日子,蒋介石发表了一个值得注意的讲话,他把全体中国人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明确通称为“黄帝子孙”。他说:“(5月3日)这是中华民族最耻辱的一个纪念日!临到这个纪念日,凡是中国人,凡是我们黄帝子孙,对于这种耻辱,是永远不能忘怀的。”[26]由于国民党的提倡和宣导,“黄帝子孙”作为一种带有全民族泛血缘或象征性血缘联系的文化符号和情感沟通符号,在中国也传播得越来越广。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托称黄帝和炎帝之后裔的现象即已出现,秦汉时期,“黄帝子孙”的正式称谓也已诞生。《史记》作者司马迁上承“百家杂语”,下启二十四史,对于国人自称“黄帝子孙”起了关键作用。稍后,褚少孙补《史记·三代世表》时,即明确使用了“黄帝子孙”一词,称“舜、禹、契、后稷皆黄帝子孙也”。不过当时所谓“黄帝子孙”,主要是指圣贤明君,并未泛指平民百姓。此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的上层统治者,也习惯于自称为黄帝之后。王明珂曾将此种现象称作“攀附”传统,不无道理。[27]也就是说,“黄帝”崇拜并不像有的学者所强调的那样,乃近代中国才有的新“发明”,而不过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旧“传统”在新时代的延续和发展而已。

时至20世纪初年,“黄帝子孙”说再度时兴,并与西方传入的人分五类说中的“黄种”认同和国民认同相结合,被赋予一种近代的新式特征。它起先主要是针对汉族而言,在清末时,正如我们前文所提到的,已经有维新派、立宪派和少数民族人士将其用来指称全体中国人了。进入民国后,随着国内各民族“同一血脉”“同源共祖”的观点日益增多(可以民初《五族国民共进会会启》为代表),黄帝成为一体化的现代“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之类“原本同种”说法,逐渐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与使用。事实上,它与“五族共和”论也能够长期共处。对此,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例子外,我们这里还可以补充一个诗歌的例证。1925年,绥远道尹邓长耀所编《五族联欢歌》便强调:“五族从前是同种,后来子孙日渐多,迁移东西并南北,到处棋布又星罗……说来都是黄帝后,自西走东何蹉跎。”[28]

全面抗战前后,视全国各民族的成员皆为“黄帝子孙”或“炎黄子孙”说,已经是非常的流行了。如国民党地方要员组织编撰的《绥蒙辑要》,在题为《中华民族》的开篇说明中就清楚地写道:

中华民族,都是黄帝子孙。因为受封的地点不同,分散各地,年代悠久,又为气候悬殊,交通阻隔,而有风俗习惯之不同,语言口音之歧异,虽有汉满蒙回藏等之名称,如同张王李赵之区别,其实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样,因为我们中华,原来是一个民族造成的国家。孙总理说,中华民族,就是国族……民国成立以来,并将五族平等的原则订在约法,孙总理的民族主义亦完全以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为目的。现在中央政府遵照,总理遗教,对于国内各民族,竭全力以扶植之,时时刻刻,为我们边远的同胞,图谋幸福,解除痛苦,又特设蒙藏委员会,专为我们蒙藏同胞筹划一切的改进,中央委员也有蒙古人员。所以说五族,就是中华民族,就是国族。[29]

不仅如此,从1935年开始,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还明确将轩辕黄帝宣称为“中华民族始祖”,规定每年都必须到陕西黄帝陵举行祭祀活动——从此,黄帝祭典成了中华民国一种固定化的国家仪式行为。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于每年的清明节,都要专派要员郑重前往致祭,试图在凝聚国人的共同民族情感方面,做出积极努力。1935年,张继和邵元冲代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邓家彦代表国民政府,前往黄陵县祭祀民族始祖轩辕黄帝。随同前往致祭的还有陕西各界人士。后者的祭文有“致力于复兴民族,期忝雨我黄帝子孙”之句。1937年4月5日清明节,第二次国共合作的两党代表,也在黄帝陵前举行了共祭黄帝仪式。张继和顾祝同等代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林伯渠则代表的是中共延安政权,双方都有富于文采和民族深情的祭文宣读。毛泽东当年手书的“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的祭黄帝陵文稿碑,至今仍矗立在黄帝陵庙碑亭里。

国共合祭黄帝陵,并共同视其为“中华民族始祖”,这对于全面抗战前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传播和权威奠定,具有重要的象征性意义。[30]

关于传说中的黄帝何以能成为“中华民族之始祖”,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在为1935年4月出版的《黄帝功德记》一书所写序言中,曾给予“权威性”说明:

黄帝公孙轩辕氏,实吾中华民族之元祖。吾中华民族有此生息昌大之疆土,有此博大悠久之文化,有此四千余年震烁世界之历史,翳维黄帝,为国族之神。于史,黄帝既战胜蚩尤,东至于海,西登昆仑,南及交趾,北出幽陵,而开拓中华民国已有之疆土。其子孙之蔓延于各地也,如汉族固为其苗裔,而西藏族之羌,回族之安息,苗黎族之禺号,蒙古族之匈奴,东胡族之鲜卑。金人之祖且为黄帝之子清,满清则金人之后也,是皆近世治史者所能考信。是中华民族之全体,均皆黄帝之子孙也。皇古荒昧,孰启鸿濛?生活文物,孰为大备?黄帝不惟为中华民族之始祖,抑又为中国文化之创造者也。其发明制作,除人民衣食住行日常资用者外,尤要者如文字、算术、历数、医药、音乐等,皆万世之资,而一时已备。至于指南之针,辨方定位,迄今为世界交通所大赖。然此犹事功之彰著者言耳。更如至德要道,典籍恒垂,后世玄言,动皆称述。是此精神文教之施,亦万世万类矣。我中华民族有如此之伟大,中国文明有如此之超远,实黄帝拓殖创造之功也……[31]

作为一个传说中的人物,黄帝之所以能被近代国人和政府视为“中华民族的始祖”,而并无其他传说人物可以取代,实既得益于其远古时代“五帝”之首的尊崇地位,以致后世之各族皇家和贵族也都乐于“攀附”和托称黄帝之后,从而得以祭祀不断并累世流传;又取决于古老的有关黄帝“发明制作”的诸多传说,所谓“人文初祖”之称,正是由此得来。[32]在近代中国,中华各民族“同源共祖”的黄帝子孙说或炎黄子孙说传播极广,构成了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不能忽略的重要内容。

不过也应该指出,民国时期,尽管黄帝子孙或炎黄子孙说传播很广,黄陵祭祖声势浩大,但国家只祭祀黄帝,而不同时祭祀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其他先祖,或者说不把其他民族的先祖同样视为共同祖先,也并不是所有人尤其是少数民族人士都加以认同。如首次祭陵后的1935年4月7日,“大中国民族主义学会”的成员绛央尼马就致函天津《大公报》,提出不同意见。该函指出:“共和以还,五族一家,历史色彩最浓之‘中国’二字,意义颇为含混。故吾人本中山先生国族之主张,而提出大中国民族主义,盖包举各族及地域而言也。国人今日而言复兴民族,所指应为大中华民族,而非‘中国’民族也。”他认为,由于狭隘汉族意识作怪,国人每好以汉族指称“中国”,祭祀黄陵周陵,可谓汉民族狭隘意识“更为提高”的表现,这不利于大民族的团结。如果少数民族也这样,只祭祀各族的民族祖先,“双方意识进展,则大有悖于民族扫墓之原意矣”。因此绛央尼马建议,为今之计,只有举行大中国民族扫墓,建立“大中国民族主义”意识,彻底破除古往今来的华夷观念,由中央同时致祭各民族的伟人(因为“各族皆有崇拜敬仰价值、足以激起民族意识的伟人”),才能真正实现大中国民族团结的目标。[33]

不仅如此,当时也有汉族人对将黄帝作为全民族祖先来加以祭祀不以为然者。据说著名学者陈寅恪就认为,黄陵祭祖之举“非特不能调和民族间感情,反足以挑拨之也”。[34]

在这方面,相对说来,延安中共政权的一些做法,似乎更为可取。在延安,虽然中华各民族人民皆为“黄帝子孙”的说法同样流行,但以“少数民族”为主题的群众集会中,公祭汉族以外各民族的伟人和英雄,也是固定的重要活动。如1939年至1946年,延安每年都要隆重公祭成吉思汗,并视他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所共有的民族英雄与伟人,就极具典型性。以1940年为例,在那年公祭成吉思汗的大会上,吴玉章便称成吉思汗为“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伟大人物”,王明也称“成吉思汗是中华民族及世界的大军事家大政治家”,并号召大家学习“他的团结各民族、抵御外侮的精神”。[35]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在民族问题上遵循孙中山的民族主义遗教,急于树立一个大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且已经开始流露出一种不愿再承认国内各族为独立的现代“民族”的单一民族论倾向。但其主要领导人起初在表达有关观点时,说法含糊,彼此也不尽统一。除了重复孙中山的中国现有各族应消弭畛域、加紧融合,且历史上早就成为一个“国族”或“民族”的矛盾表述外,他们所能提出的一点“新”见解,似乎就是更为强调中华各民族的“同源共祖”这一点,这是孙中山所不曾明言的(尽管其民族形成的五种自然力中,“血缘”因素居首,但孙中山却并没有说过各民族血缘完全混合相同)。如1930年5月国民党召开蒙古大会前夕和会议之初,戴季陶、孔祥熙的有关讲话,便可作代表。

1930年5月29日晚,戴季陶在宴请蒙古大会的会议代表时发表演讲时说:“现在一般人,都以为我们中华民国是由好几民族所组成的,这几个民族的文字言语风俗都不同,所以很隔阂。但是我以为在中华民国版图内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完全是一个民族,决不如一般人所理想的那样疏远隔阂。”在形成民族的各因素中,语言文字、宗教习俗等都不算太重要,“最重要的还是血统。中国现在各民族的血统,完全是相同的,是从一个始祖传下来的。所以我们应当认清这层意思,应当把中国造成整个的一个大民族”。[36]他甚至批评在中国,“谋国事者,多不计及于此,而论国事者多不敢明白主张以汉族为中心而同化,此盖昧于汉满蒙藏诸族在人种上本为同宗之历史与文化,为人类共同幸福之道理,故既不能自信而复不敢信人耳”。[37]次日,孔祥熙在蒙古会议开幕式的致辞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他强调中国五族“在历史上在血缘上皆是一个民族”,“本是同根同源,彼此间的分别,是同于一个大家族的支系”,而且在历史上也“确有同化的事实”。[38]从而将同源论与同化论紧紧联系起来。从这里,我们仿佛已能看到蒋介石日后所认定的中国各族人均为“中华民族”的“大小宗支”之某种思想影子了。

不过,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蒋介石对于这一问题却没有像戴季陶、孔祥熙等人说得那么具体明确,他只是强调中华民族是不能分割的一个整体,中国各族人民都是“黄帝子孙”而已,故也只能说他大体上包含了此种思路。但是与戴、孔不同的是,他同时却又声言各族人民均属不同“种族”之人,这就出现了反较戴、孔之说更为明显的内在逻辑矛盾。如1929年7月9日,蒋介石在北平陆军大学演讲《三民主义纲要》时,就集中地谈到了这一点:

我们晓得世界上每一个民族,当然应该是独立的,各民族应该是平等的,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是一族的民族,完全是拿汉满蒙回藏五个种族合起来,成功整个的中华民族,这是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都可以证明为必要的。汉满蒙回藏五个种族联合起来,才叫做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不能分开的。我们的民族主义,对外要保持我们整个民族的独立和统一,不使得有哪一部分,受人家的侵略;对内要谋平等自由的发展,不许各民族间,及各人民间,有谁压迫谁的事实。[39]

这里,蒋介石尽管已开始尝试称呼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为“种族”,以避免与一个“中华民族”说的矛盾,但他思想上尚是含混不清的,一方面,他同时还称这些“种族”为“民族”;另一方面,他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不同“种族”就意味着不同血缘的问题。一旦他意识到这一点,他就会自动放弃称中国各民族为不同“种族”了——这便是他后来终于走向“宗族论”中华民族说的缘由。

此种国民政府所倡导的具“大汉族主义”倾向的中华民族观,当时即曾遭到过舆论直接和间接的批评。如1933年10月,《世界日报》就曾发表社论,吁请国民党中央“确立适当之民族政策”,其一就是要“以整个中华民族之利益为出发点,而不以汉族之利益为中心”;其二则是要“在彻底民主的中央集权制之下,予少数民族以民族自治权”。[40]这一批评还是很有针对性的。

不过,对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及其国民政府来说,虽然“中华民族”被认为是“整个的”,甚至是“同源共祖”的一个“大民族”,但构成它的各个成分——国内其他小民族现有的“民族”身份,不仅在1931年“九一八”以前,甚至直到1942年以前,基本上都还没有被其最高领导人公然地、郑重地或权威性地加以直接否认。实际上,国民党高层的内部,在其当下究竟要不要继续称呼国内少数民族为“民族”的问题上,也还存在着相当的分歧。这在1936年通过的“五五宪草”里一度公开承认国内少数民族为“民族”的宪法条文中,曾得到过集中体现。作为国民党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其公然明确地否认各民族当下的“民族”身份,已是全面抗战爆发之后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九一八”之前,在学术界,从理论上潜在“否认”国内各民族为“民族”的思想动向已经开始出现。当时,已有学者借助阐发“民族”的概念内涵,或辨析“种族”和“民族”之关系尤其是其彼此差异,开始强调“中华民族”或“中国民族”为一个民族整体,而同时将国内的各民族(逻辑上包括汉族)实际置于“种族”或类似“种族”的地位。比如,1928年8月10日,民国著名政治学家、留美博士张慰慈在《东方杂志》发表《民族主义与帝国主义》一文,就较早留下了这方面自觉的思想。

张慰慈认为,“民族”与“国民”不同,“国民”是国家给予人民的一种政治权利身份,而民族则“是人民心理上的一种态度,是一种精神的团结力”,它往往表现为“民族精神”的差异,也就是强调民族是一种具有独特精神且自我认同的人类共同体之义。在张氏看来,“民族观念很像上古时代的血统观念,能使一群人民自然而然的发生一种团结的自觉心,但民族观念的范围比之血统观念的范围更广大,其势力也更伟大”。他甚至不无极端地认定:“凡所有人类的种种特性,无论是语言,或特别的风俗,或宗教,或政治生活的习惯,没有一种可以作为民族的特质。差不多没有两种民族所依据的具体要素是相同的。瑞士民族是没有共同语言的,犹太民族是没有共同土地的,至于共同种族,那是更不成立了。世界无论哪一国的民族都是聚集无数种族不同的人民合并而成的。”这和此前梁启超及1919年隐青的《民族精神》一文中的有关思想似并无大的差别,但不同之处在于,他这时已明确地拿这一观念来做“中华民族”(他称为“中国民族”)是为“一个民族”的论证说明了。张氏指出:

我们中国民族之中,有几百万的蒙古人,百多万的满洲人,几百万的西藏人,百几十万的回教突厥人,并且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不晓得归并了无数的南蛮北狄,成为一个民族。可是我们中国民族的人种无论怎样的不同,我们四万万人民经过了这许多年数的共同生活,自然而然的有一种团结的自觉心,自以为成为一个民族。

张慰慈还回答了在各种“精神的团结力”中,为什么“各种各样人民的民族精神团结力能发生重大的历史结果,而国际间同宗教的或劳工阶级虽也有一种精神团结力,但其重要万不能与民族的团结力相比较”的原因。他认为这与“国家”的建立及其“国家”建立时的社会种族基础,有着直接的关系。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民族精神之所以能有绝大的势力可以算是两种势力造成的:第一,国家;第二,国家在历史上发生时候的社会状况。”换言之,“民族”虽与“国家”和“国民”不同,但它的形成却与国家的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国家本身是“一种极大的势力,凡国内人民没有一个不受其影响。国家成立后第一步工作,就即把其人民的利益与别处人民的利益分别界限。比方现今欧洲那几个国家成立以后,就把那种表示于宗教、学问,法律与风俗的中世纪文化逐渐民族化了”。因为在同一种法律和风俗之下的各国居民,久而久之,就会彼此“发生一种同情心”,形成一种区别于他国之民的一体意识,以及共同的命运感和“不得不通力合作”的“团结的精神”。具体到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国家的关系,张慰慈则特别提到了清朝统治的特殊作用和民国建立的重要影响,尤其是他对清朝帝国民族遗产的强调,表现出了一个政治学家难得的思想见识。他写道:

从我们中国民族方面着想,我们可以说,新疆、西藏人与中国人成为一个民族完全是因为清朝统治了二百多年时候,以法律与行政把这几处地方的人民混合了,使他们有一种团结的自觉心,这就是第一种造成民族的势力。蒙古、满洲人与中国人成为一个民族,是靠上述第二种造成民族的势力。我们在光复时候或光复以前无论怎样仇恨满人,现在满人改了一个汉姓以后,我们就不觉得有什么区别的地方。现在无论汉人或满人都觉得同是中国人,同是属于中国民族。[41]

这是在孙中山五种自然力的民族形成学说之外,从政治学的角度,把“民族”主要看作一种直接受近世以来国家力量整合的“精神上的团结力”,来论证“中国人”已成一个中华民族,同时把国内其他被称为分支民族的人民视为“人种”即“种族”的理论先声,尽管此前泛泛地称国内五族为“种族”者并不少见。

1929年,国民政府有关宣传部门还在《东方杂志》等重要报刊,特别开设“民族运动”专号,动员学者集中讨论相关思想问题。著名政治学学者杨幼炯等,在讨论中就明确宣称,该运动的目标实际有二:一是“求中国民族能自由独立于世界”;二是在“要求我国政治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再“谋民族的统一,企图以本国现在的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建设民族的国家”。[42]本期《东方杂志》的专号《卷头语》,还将第二个目标的实质直接概括为民族之间的“同化问题”,强调“还有一层应辨明的,五族的同化乃彼此同化,其目的不过在促进共同一致的民族精神而已,并不是一族消灭别族的个性”。[43]

这种各民族之间的“彼此同化”,用今天的文化人类学专门术语来说,也就是“涵化”(acculturation),而不是简单地以“汉族”去单方面同化其他小民族,消灭其文化个性。此类“辨明”自然很有政治思想史意义,值得引起史家重视。因为当时,关于所谓“民族同化”问题,的确存在不同的理解乃至多种误解,并曾引起少数民族人士的反感。如1930年5月底6月初召开蒙古大会期间,就有蒙古代表针对孔祥熙等大讲历史上各民族“同源同化”论,表达不满和反对情绪说:“现在一般人都常常说要由汉人把蒙藏满回各种的人民同化,这种话本来没有什么错误,我们也很希望如此。不过总理是主张各民族自决的,不主张用强硬的手段。汉人占中华民族的大多数,三五十年后,自然可以使各民族的言语文字,自然而然的一致。所以我们不必一定在现在谈什么同化云云。”[44]有的批评之声甚至还更为激烈。这实际上也提醒今人,要想准确、全面了解20世纪20年代最后几年开始国民政府所发动的那场以“中华民族”为认同符号标志的“民族(同)化”运动之复杂性面向,起码应该多关注当时媒体上的有关报道与解释,而不能仅看国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而已。当时卷入其中的人们,即便是在国民党主导的报刊上发表关于“中华民族”观念的见解和民族观认知,其实也并不完全为国民党所执定的宗旨所拘囿,更何况一般大众媒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