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梁启超专研“中华民族”:思想来源及意义(1 / 1)

20世纪20年代初,梁启超对“中华民族”观念的阐发和影响,也很值得关注。同孙中山主要从当下情势出发立论的政治家风格有别,作为学术界、思想界、舆论界代表人物的梁启超,他此期对于“中华民族”观念的弘扬,采取的则是一种历史研究的学术方式。20年代最初两年,他重新唤起清末时研究民族问题的兴趣,开始专门探讨起中华民族史问题来。1922年春夏间,他在清华及北京高师发表有关演讲,并最终形成《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成为日后被人反复引述的中华民族研究史上的经典之作。1922年至1923年,该文曾分别以《中华民族之研究》为题(包括《中华民族之成分》等内容),部分在著名的《地学杂志》上连载,并被《东北文化月报》等转录。[110]在此文中,梁启超毫不含糊地响应了孙中山的“号召”——放弃以“汉族”作为各民族一体化的“自尊自大之名称”,直接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一新符号。不过,他的这一符号里仍明显遗留了从文化上“同化”各民族成员的大汉族主义倾向。只是由于他一则专注于历史问题,一则又强调所谓“民族意识”在现代民族认同中的重要性,故其中华民族观念的这一不足面向,容易得到某种遮盖。

梁启超对“民族意识”的强调,基于他对民族与种族、民族与国民不同内涵的新认识。在他看来:“民族与种族异。种族为人种学研究之对象,以骨骼及其他生理上之区别为标识……民族与国民异。国民为法律学研究之对象,以同居一地域有一定国籍之区别为标识……血缘、语言、信仰,皆为民族成立之有力条件,然断不能以此三者之分致,径指为民族之分野。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111]

在正视血缘(认为“民族愈扩大,则血缘的条件效力愈减杀”)、语言和信仰等因素作用的同时,梁又格外重视“民族自我意识或认同”在民族成立或构成中的特殊重要性,并凸显“中国人”的现代国家成员身份即国民身份和民族认同之间的紧密联系。而在“民族意识”的形成过程中,他则格外强调“文化”的关键作用,认为,由最初的血缘关系、共同生活,进而实现心理沟通和语言文字交流等,“经无数年无数人协同努力所积之共业,厘然成一特异之‘文化枢系’,与异系相接触,则对他而自觉为我”。这种认知虽与清末陈敬第的有关看法颇有相似之处,但陈氏之说传播不广,在当时,应当说仍是很为新鲜的。梁启超并特地声明,他谈“中华民族”的所谓“民族”,就是“准此以论”。[112]实际上,在日后现代中华民族认同的进程里,此种强调基于文化特色的“民族意识”重要作用之民族认知,也是被人们反复提及的“民族观”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

就1922年梁启超对“民族”的理解来看,他可能在受到德国学者柏伦知理思想影响的基础上,又接受了法国学者吕南[113]等人的某些思想因子。柏氏相对较为重视民族形成的客观因素,而吕南则强调民族是由一种灵魂和精神的原则组合而成。在吕南看来,通常所谓种族血统、语言、公共利益,乃至地理空间等,都不足以使一个民族得以确立,判断“民族性”或“国(民)性”(nationality)的最终标准,只能是“民众投票”,而形成“民族精神”的基础,除了该民族的民众认同之外,更有该民族的共同文化遗产或嗣业做保障。吕南的这种思想,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民族建国潮流影响极大。

当然,影响梁启超上述观点的,可能还有更近更直接的思想来源。如1919年年底《东方杂志》发表引人注目之《民族精神》一文,其中引述和发挥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霍兰·罗斯[114]1916年出版的《作为现代史中一个重要因素的民族性》一书中有关民族的见解,就阐发了不少与梁氏上述看法相近或相似的观点。如该文不仅指出民族与国民、人民、人种等概念的不同,还认定,“凡人种语言文字宗教地理等关系,皆不足为建设民族之根本的条件……所可忧者,其唯民族精神之有无乎!”该文同时强调:“民族精神者,非人种之意思也。人种之意思,必以血族为根据,而此则生乎自然;非国家之意思也,国家之意思,必重统治重命令,而此则出于自由;非个人之意思也,个人之意思,常个个独立,而此则卢梭所谓总意(Volonté génèral )者。简言之,乃自然发生浑然一体之民族自觉的精神而已。先之以一民族之自觉,继之以一民族间同类意识之感通,以终之以历史的关系焉。故历史学家言曰‘民族精神者,历史之成果也’。盖外受强敌之压迫,内感生活之困难,乃生共同防卫共同生活等(意识),是固尽属历史的产物也。是以一民族之建设,必以有特殊之历史为第一条件。”这里所谓的“民族精神”,其实与梁启超所说的“民族意识”,已相差无几。

在此文中,作者还引比利时学者Laveleye的话,将受此种民族精神即历史文化支配的民族译称为“政治的民族”(Political nationality),而把由血缘等因素支配的民族称之为“人种的民族”(ethnical nationality),并认为“人民之文化愈进步,则人种之差别愈减少”,而由“人种的民族”渐渐“进化为政治的民族”,正是民族演进的时代特征所在[115]。从这里,我们似乎也可看到梁启超所谓“民族愈扩大,则血缘的条件效力愈减杀”一说的某种思想来源。不过,在怀疑梁启超可能受到《民族精神》一文的有关观点影响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再一次感佩梁氏接受新观念的迅速和领悟消化外来学说的思想能力之强。

总体说来,梁启超的“民族”观念,还是在寻求一种主观论与客观论的调和。几年后,人类学家吴文藻对他的这一努力甚为赞许,称赞他“以演化论之观念,作释义之入手法,由纯粹之客观事实,如血缘关系,自然环境,及经济生活,进至语言、文学、美术、宗教等文化共业为止,殊为独具只眼”。特别是其“民族愈扩大,则血缘的条件效力愈减杀”的观点,吴氏更是赞赏有加,以为“颇为生色”,他甚至认定“氏虽未明言民族为一文化上及心理上之概念,而似早已默许”。这后一点,的确符合梁启超思想的实际。吴文藻因此推崇梁启超的“民族”解释既“顾及物质条件,又重视文化精神,客观主观,兼而有之”,认为比孙中山等只重视民族构成的血缘、语言等客观性因素,特别是格外强调血缘因素的见解要高明[116]。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中,不仅阐述了他关于“中华民族”认同的民族观依据,对于历史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格局的形成过程和特点,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勾勒和说明,从而拓展了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历史纵深。梁氏认为,“华夏”或“诸夏”主干民族形成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后,即不断“化合”周边各族群。因而在不同时代,都有不同族群汇入其中,最终形成了“今日硕大无朋之中华民族”。他继续阐发其清末时即已形成的观点,揭示出中华民族“自始即为多元的结合”之事实,并强调这种结合从“诸夏”名称上,就可见一斑:

吾族自名曰“诸夏”以示别于夷狄,诸夏之名立,即民族意识自觉之象征。“夏”而冠以“诸”,抑亦多元结合之一种暗示也。此民族意识何时始确立耶?以其标用“夏”名,可推定为起于大禹时代。何故禹时能起此种意识?以吾所度,盖有三因:第一,文化渐开,各部落交通渐繁,公用之言语习惯已成立。第二,遭洪水之变,各部落咸迁居高地,日益密接,又以捍大难之故,有分劳协力之必要,而禹躬亲其劳以集大勋,遂成为民族结合之枢核。第三,与苗族及其他蛮夷相接触,对彼而自觉为我。自兹以往,“诸夏一体”的观念,渐深入于人人意识之中(三代同祖,黄帝等神话皆从此观念演出),遂成为数千年来不可分裂不可磨灭之一大民族。[117]

在这里,后来费孝通先生更清晰加以阐述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可以说已经有所萌芽。所不同的是,对于他们来说,中华民族的不断“一体”化虽都是历史事实、现实趋势和进一步努力加强整合的目标,但费孝通所说的“一体化”仍以“多元”并存为前提,而梁启超的“一体化”则是以“多元”的不断消失、“融化”为特征和条件的。

梁启超还从地理、语言、文化精神等多方面分析阐述了“中华民族”同化力之强的原因,最后得出关于“中华民族”的三个结论:(1)中华民族为一极复杂而极巩固之民族;(2)此复杂巩固之民族,乃出极大之代价所构成;(3)此民族在将来绝不至衰落,而且有更扩大之可能性。[118]这种由历史预知未来的工作,无疑是增强中华民族的命运感和前景认同的有效方式。1928年,钱穆在《国学概论》中,就曾特别敏感地表彰了梁启超此文及他同时所作的另两篇文章“尤能著眼于民族的整个性,根据历史事实,为客观的认识”[119]的特点与价值,从而显示出与梁启超的某种共同旨趣。

梁启超1922年所阐发的“中华民族”观念及其研究成果,在当时和以后都产生了很大的学术影响。不仅许多中国民族史专著如常乃惪的《中华民族小史》等,都不同程度上吸收了他的有关分析和理念,不少历史教科书还直接采用了他的一些结论。如20世纪30年代初一部较有影响的《高中本国史》,谈到古代中华民族的成分时,采取分“组”叙述的方式,以及得出的几条“中华民族”的宏观认识,就几乎完全照搬了梁启超此文的看法[120]。

就思想功能而言,20世纪20年代初孙中山和梁启超对于一体化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观念的倡导和弘扬,正好形成一种互补。孙中山强调的主要是中国国内各民族“应该”进一步结成一体化的现代“大中华民族”,而梁启超的研究则证明,中国现存各民族早已存在文化和血缘等各方面的历史联系,华夏族融合周边民族不断壮大的“一体化”趋势和“民族意识”久已形成,以华夏文化为核心认同的大中华民族的构成和扩大,乃是一种历史发展演化的“必然”。这样,政治思想上和学术思想上的“中华民族”观念,就开始逐渐形成了某种联动态势。

不过,也应指出,无论是当时的孙中山还是梁启超,其“中华民族”观念中,尽管都已自觉抛弃“汉族”作为全民族的总符号之做法,且早就声称其内在各民族“彼此平等”,也的确承认各族人民作为“国民”在政治经济上应有的平等地位和各种权利,但如前所述,在骨子里他们实际上都还保留有一种明显的汉族文化中心、优越乃至“同化”的意识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