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爆发,与清政府的斗争之初步胜利及其对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忧虑,促使革命党人特别是领袖人物迅速实现从“造反者”到建设者和执政者的角色转变,他们很快抛弃了“排满”的种族革命方略,而全力贯注于实现民族平等与融合的事业。而具有现代“民族国家”形式的中华民国之建立,特别是“五族共和”政治原则的公然宣布和毅然实行,又使各族人民在政治上开始成为平等的“国民”,实现了法律上平等的联合,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人,一下子摆脱了受民族歧视和压迫的地位,心态也趋于平衡。凡此种种,都有助于增强汉族与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意识,从而有力地激发出人们追求国家更加强大,民族进一步凝聚融和为一大紧密共同体的强烈愿望。
实际上,早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夕,革命党人内部就已经开始酝酿一种“五族共和”思想,至少此种思想成为一种潜流较早就已经存在,尽管一开始并不十分明晰。如1908年,《民报》第19号上刊登一篇《仇一姓不仇一族论》的文章,就较为详细地说明了这一观念。该文认为,倾覆“阶级甚严”的“满洲旧制”,推倒搞民族压迫的爱新觉罗皇室的君主专制统治,建立共和民国,是“破列强之势力范围”的必然需要。而“新政府既成立,方当首为谋生聚教训之方,俾无一夫之不获。夫战争之起,皆由两不平所致,今既无不平之事,又何至酿为种族之战耶?俟其渐濡文化,取污染而胥涤除之,则其智识必视此日为发达,而知屈伏于一姓为辱已,甚而与我汉族同生息于共和政体之下为致足乐矣。”强调:“今日之言调和主义者,日日言大同,日日言满汉平等,自吾观之,则此恶政府一日不去,其所谓大同平等者,姑置不言可也”。[2]这实际上等于预测了革命之后各族“共和”的必然结局,只不过与杨度等立宪派主张“五族大同”的路径有异,认为革命乃实现“五族共和”的前提条件罢了。另外,该文也尚未明确提及“五族”的概念。
笔者以为,在“五族共和”思想形成的过程中,革命派所发挥的作用不仅不容忽视,恐怕还相当关键。特别是黄兴、刘揆一等一系革命党人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后的表现,可以说就相当主动和积极。革命爆发前夕的1911年3月,在日本的同盟会实际总负责人刘揆一,还曾在日本散发《提倡汉满蒙回藏民党会意见书》,堪称辛亥革命前武装倒清“五族共和”论已然形成的典型文本,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可惜长期被“五族共和”思想的研究者们所忽略了。[3]
刘揆一(1878—1950),湖南衡山县人,清末著名革命烈士刘道一之兄。1903年留学日本,与黄兴结识。同年9月,他与黄兴、宋教仁、陈天华、谭人凤和刘道一等一道组织华兴会。1907年加入同盟会,代理东京本部执行部庶务干事,后又代行同盟会总理职务。武昌起义爆发后,刘揆一亲临汉口前线任督战员。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复任参议院议员。1912年7月,他又被袁世凯任命为陆征祥内阁的工商总长。后因反对袁氏复辟帝制,与之决裂。1911年刘揆一散发《提倡汉满蒙回藏民党会意见书》时,正在代理同盟会的总理职务,是当时革命党组织的实际总负责人之一。此意见书在散发过程中被日本的搜捕人员查获,落入日本外务部。在《提倡汉满蒙回藏民党会意见书》中,刘揆一明确表达了以下几个观点。其一,国家危亡形势逼人,只有联合五族人士,实行革命,推翻满族皇室的专制政府,建立“共和”,才能达成真正的民族团结,共同“挽救今日中国瓜分之局”,与列强并立于世界。他强调说,“现今之君主政治,无论其为专制,为立宪,无论其为满人,为汉人,皆当排去之者也。且使满人而知断送满洲桑梓地者为满洲皇族也,知汉族不强满族亦随而亡也,知非建立共和政府,满汉种族之意见终不能融洽也,吾恐汉人虽不革命,满人犹当首先排去其皇族而倾倒其政府矣”。不仅如此,他还认为,即便中国想要真正实行君主立宪,现在的清政府也完全做不到。不说别的,就连像样的“君主”清廷眼下也不具备,“若强而行之,则十年二十年之内,必犹是无知孺子为之君”。其二,中国各族人民必须团结一致,共同保护所生存的整个国家领土。只要各族团结一致,列强即便有乘革命之机行瓜分之举也难以得逞。他指出:“蒙、回、藏者与满洲同为吾国之屏藩也。满蒙失,则东北各省不易保全;回藏失,则西北各省亦难搘捂。是吾人欲保守汉人土地,尤当以保守满蒙回藏之土地为先务。”如不进行共和革命,对蒙、回、藏人“晓以国家之观念”,使其人人感到“稍有平等之权利义务”,即便实现君主立宪制度,“恐蒙回藏人或日受外人之愚弄而终贰于我矣”。其三,要想实现前两个目标,必须首先组织由各族人士共同组成并采取联合行动的革命政党类的团体——“汉满蒙回藏民党会”,自觉为之共同奋斗不可。“为今之计,刻不容缓,先择蒙回藏人之有知识者,与吾汉人及满人通其气谊,通其学业,然后多殖汉人、满人于蒙回藏地,以改良其政俗;多移蒙回藏人于腹地,以联络其声援,庶内可倾倒政府而建设共和国家,外可巩固边疆而抵抗东西强敌,此予提倡汉满蒙回藏民党会之大意也。”[4]
何为“五族共和”?如若归纳当时人言说的主要内容,可以说推翻以满族皇室民族压迫为标志的君主专制政权,建立以五族为代表的国内各民族平等相处的“民主共和”国家而不是“君主立宪”国家,就是“五族共和”论的基本特质。揆诸这一标准,刘揆一的“五族共和”论显然已经相当成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刘揆一此文甚至还初步设想了革命后组成的“共和政府”之人员构成问题:其中不仅有立宪派人士和革命派人士,还试图包括少数民族人士如良弼那样的满族人在内。针对有人认为推倒清廷统治后,“奈未有组织共和政府之人才何”的疑问,刘揆一竟然胸有成竹地告知:“予以为此不足虑也。试以袁世凯、孙文、黄兴、汪精卫、杨度、梁启超、良弼辈组织一共和政府,即可优胜今日之清廷,而况乎无名之真英雄正崛起未艾耶?”[5]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位同盟会的领袖在设想共和政府的组成人员时,竟然会将袁世凯置于孙中山之前,由此也可见辛亥革命前夕,黄兴和刘揆一一系的革命党人不仅已然具有“五族共和”的理念,恐怕还早已酝酿过借助袁世凯以实现此一理念的操作方案或现实期待。这就不难理解,何以武昌起义爆发的第二天,其起义领导人就在“议事决定第三条”中,提出了要实行“五族共和”[6](这也是目前所知“五族共和”一词的最早使用);也不难理解黄兴等革命党领袖在起义爆发后,能够如此迅速地便与赞同革命的江浙立宪派就此达成一致,随即与袁世凯方面进行沟通,展开“南北议和”的政治活动了。
直言之,早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夜,同盟会实际负责的黄兴、刘揆一等一系革命党人,已经初步形成了“五族共和”的指导思想。刘揆一的《提倡汉满蒙回藏民党会意见书》,可谓其思想形成的标志。
近些年来,有学者在研究“五族共和论”的时候,乐于强调杨度1907年在《金铁主义说》一文中所主张的“五族同一”说发挥影响的重要“系谱”意义,[7]并受到了较多关注。但这一意义其实也不能过于夸大。正如有的年轻学者所指出的,杨度当时毕竟只是个“君主立宪”主义者,他主张的是“五族君宪”,明确反对的正是五族“共和”,强调的乃是“共和”革命必将导致列强瓜分、五族分裂的可怕后果。[8]这与“五族共和”论取向是恰相违反的。而且辛亥革命前乃至更早,“五族”的说法就已存在了。这一质疑提示我们,找“五族共和”论在辛亥革命之前的直接源头,必须考虑革命派的有关思想渊源,同时更应该考虑革命派在武昌起义后与立宪派的思想互动因素。以往,学界谈论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人的有关思想的时候,一般只是提到孙中山等人那几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即便是汉人当君主,我们也一样要排斥”等常引的例子,似并未能举出更具说服力的资料证据。笔者的上述之论,或可略补以往讨论之不足。
实际上,辛亥革命前后,在革命党内部,“五族共和”论经历过一个由主张“武装倒清”,到希望通过逼清帝退位达到“和平转换”的实现方式之演变过程。它同时伴随着一种实际的多方政治沟通与谈判的探索实践。在这一和平转变过程中,“南北议和”起到关键作用,最终达成清帝退位,改国家政体为共和民国的协议。其中,优待清帝和部分少数民族王公贵族,保留他们的部分特权,乃是“五族共和”得以达成的前提条件。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转向共和的伍廷芳、张謇、汤寿潜、杨度等昔日的立宪派人士,与黄兴、刘揆一等革命派内的“五族共和”派,彼此积极互动,加之怀有野心的袁世凯也发挥了独特作用,最终实现了清—民转换的重大历史变革。因此笔者以为,今人不能够完全脱离“南北议和”这一政治实现方式来谈“五族共和”,否则将难以准确把握那一特定时期“五族共和”论的历史特质。[9]
“五族共和”,是辛亥革命爆发后“南北议和”得以展开的基本政治信条,也是中华民国正式建立时开始公开标举、为各方政治势力所普遍认同的政治口号,带有某种民国建国史标识的政治符号性质,可谓中华民国得以建立的政治思想基础,也是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得以形成的政治前提。当时,社会上公开流行的不同主体的“五族共和”说虽有差别,但其主流,无疑是渴望各族人民在建立和建设“共和政治”的过程中,作为平等自由的国民,全方位进一步更加巩固地融为一体的思想主张。民国建立后,“五族共和”说长期流行,被渴望和致力于民族团结的各族人民所习惯使用,带有很难公开挑战和否认的政治正当性,而且它与复合性的现代“中华民族”整体观念的主流思想,也构成一种正面的顺应关系。
武昌起义爆发后一个多月(1911年11月21日),原革命派的一翼,偏重于“排满”的国粹派代表人物邓实、黄节、胡朴庵等即在上海创办《民国报》,宣布报刊宗旨为所谓六大主义。其中,头两条主义便为“一、建立共和政府;二、以汉族主治,同化满、蒙、回、藏,合五大民族而为一大国民”[10],虽然仍保留有很明显的大汉族主义,然已切实吸收了立宪派的部分主张,开始转为实行民族“同化”,自觉于大民族一体化的努力了。
不仅革命党人如此,立宪党人和当时一般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也发出了类似呼吁,形成了一种时代的共鸣。如一向反对革命的立宪保皇党人之精神领袖康有为,在武昌起义爆发后不久,就不断致函革命军前线的黎元洪和黄兴等人,强烈建议和敦促其放弃狭隘民族主义政策,继续重申民族团结、一体发展的观点,以避免国家发生令人痛心的分裂局面。他一方面从利害角度立论,强调在西方各大国,“盖民族义,皆专为合诸弱小为强大国者也……故无发民族义以自裂之理。若必专明民族,则其始排满矣,继必排蒙古、西藏、新疆之蒙、回族矣。中国四千七百四十万里,若必排满、蒙、回而去之,则中国内只一千三百三十万里,即自割三千四百十万里之地,去国土四分之三。而谓智者为之乎?夫德意志以发民族义而致强大,吾国人乃以民族义而自削小,何其反也。”另一方面,他又从是非角度立论,指出所谓种族之别,也很难说清,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没有必要强作分别:“若持民族之说,谓满族不同汉族,必宜排之,则今未知真汉族者为谁,而满族亦未始非出汉族也。近者多谓中国人全为黄帝子孙,有欲以黄帝纪年者。无论羲农遗裔,已非黄帝之后,其实大地万国,无有能纯为一族者也。”何况历朝历代,少数民族改汉姓者难以数计,如果都加排斥,又怎么能做得到呢?不仅如此,在中国,连少数民族自己,也往往“自以为黄帝子孙也”,如晚清国子监祭酒宗室盛昱有诗即称:“小哉洪南安,强分满蒙汉,起我黄帝胄,大破旂旗民界。”而我们硬要强作分别,那又何必![11]
当时,康有为还并不只是给革命党进言,他同时也给清廷有关人士上书,建议“亟下懿旨,改国号为‘中国’,用孔子纪年。细思国号必当有‘中华’二字,不必回避,以为统一之基,令南方难自分异,又可得民心。全国皆为中国人,禁不得称满、汉字”。他甚至还建议朝廷下令,满族人全部改赐汉姓,“令国民攻满者无所措辞”,并自作多情地为宣统皇帝代拟了一份罪己诏。[12]这显然属于当时中国政治界另一路向的努力。
1911年11月19日,也就是邓实等创办《民国报》,发布“六大主义”的前后,《大公报》上也发表《中国存亡问题系于民族之离合》一文,提醒革命党人万万不能排斥其他民族,只建立一个抛弃其他国内民族及其广阔的领土主权的狭隘的汉族政权。文章指出:
且夫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中国之所以为大国者,以其兼容并包合满汉蒙回藏各种民族以立国,而非彼单纯一民族之小国所得比其气派也。故我中国虽屡遭蹉跌,国势之积微至于斯极,尚有转弱为强之望,而不至如安南、缅甸、琉球、朝鲜诸国之一蹴即亡者,亦未始非国民庞大多之赐也。是则中国者,全体国民肩头之中国,非一民族所能独立补救之中国也……盖民族与土地宜合而不宜离,合则互相联助,兴也勃焉;离则罅隙四呈,亡也忽焉。[13]
由此也可见当时革命党和参与鼎革行动的人们所面临和体察的民族与国家形势。
有鉴于此,1912年元旦,更加明确了国家统一和民族一统重要性的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又用法律形式将民族平等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就是“五族共和”的思想。这一思想毋宁说是时代推动的结果,也是各种新旧政治势力相互角逐的产物,其实当时,人们对“五族共和”的理解和五色国旗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这就为后来孙中山等的有关思想变化,埋下了伏笔。
在考察民初“五族共和”论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形成之间历史关系的过程中,不能忽视经由南北议和而达成的“清帝逊位”事件及其所发布的清帝逊位诏书的意义。1912年2月12日,宣统皇帝溥仪奉隆裕太后懿旨,发布诏书,正式宣布退位。其诏书曰:
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义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政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14]
这一诏书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后来又得到袁世凯1914年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等的认可。如果将其与宣统二年学部发行的《国民必读课本》中关于“中国”界定的有关内容相互参看,清晰可见清代形成的“五族”关系在民国初年的历史延续和前后法理的一贯性方面。[15]
1912年3月19日,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刘揆一等领衔发起成立了影响很大的“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这一改动不仅更加简洁,而且显然已具有超越汉族之上的全民族共同体的符号象征意义。满族人恒钧等少数民族人士也参加了此会,并成为重要的发起人。从此会的宗旨、名称和发起人等方面来看,不仅可见辛亥革命前夕刘揆一“五族共和”思想的自觉延续,昔日立宪运动特别是恒钧等人从事“大同报”社思想活动的直接影响,也相当明显。辛亥革命后,百废待兴,革命党人竟如此重视“民族大同”问题,原因何在?对此,其发起电文有着如下陈述:
各都督、议会、报馆、政团,鉴民国初建,五族涣散,联络感情,化除畛域,共谋统一,同护国权,当务之急,无逾于此。且互相提挈,人道宜然。凡我同胞,何必歧视。用特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现已成立。拟从调查入手,以教育促进步之齐一,以实业浚文化之源泉,更以日报为缔合之媒介,以杂志为常识之灌输。章程即付邮呈,敬希协力提倡,随时赐教。酌拨公款,助成斯举,实纫公谊。[16]
黄兴等在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的有关“会启”中,还透彻地阐述了五族人民在政治平等的基础上,通过齐一教育、开发实业,依靠报纸杂志之类现代传媒等手段,来进一步加强五族之间的文化融合、“意识之感通”的紧迫性,以及这一举措对于巩固共和政体的重要意义。他们明确表示:
今既合五大民族为一国矣,微特藩属之称,自是铲除,即种类之界,亦将渐归融化,洵吾华轶代之鸿轨,而环球各国所同钦也。顾五族语文互异,忱悃或有难孚;居处殊方,接洽未免多阻。如无集合之机关,安望感情之联络?况乎强邻逼处,虎视眈眈,唇齿互有相依之势,肥瘠敢存秦越之心……藉岁时之团聚,谋意识之感通,智德以交换而愈完,志气以鼓舞而益奋。相挈相提,手足庶无偏枯之患;同胞同泽,痛痒更有相关之情。其始以言论造事实,其究以通力赴成功,共荷民国之仔肩,众擎易举;永奠共和于磐石,转弱为强。此仆等立会微意也。[17]
1912年4月3日,孙中山批准该会立案的指令得以在《临时政府公报》公布,他称赞“该会以人道主义提携五族共路文明之域,使先贤大同世界之想象,实现于20世纪,用意实属可钦”,认为其所拟各种具体办法也切实可行,同意拨给经费。[18]在临时政府财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孙、黄能有此举,可见其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达到了何种程度。
“中华民族大同会”的成立及其有关宗旨阐说,标志着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在革命党人中的基本形成,并得到了民国临时政府的明确认可。它也表明了此一观念最初与“五族共和”论几乎同时发生的某种直接连带关系。
1912年5月26日,中华民族大同会成立上海支部,推举徐绍桢为支部长,邵元冲等为干事。[19]6月,该会刘揆一、张继、恒钧等人上书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恳请颁发保护旗产令”,声言“民国成立,五族一家,同隶共和政治之下,即应同享共和政治幸福,所有京外各旗公有财产,前经被人侵占者,应由所在地方官及公正绅士清查,分别经理,即以作为筹划旗民生计之用”。刘揆一等甚至还因此特别表示,“窃以为此次改革,本系政治问题,与种族毫无关系,惟武昌起义之初,宗旨未经宣布,兵民不尽晓然”,方才造成侵夺旗人公私财产的不当行为。[20]这位武昌起义爆发之前的同盟会负责人,对于辛亥革命的性质竟然能有如此见解,似尚为学界所忽略,值得今日的研究者们格外关注。
同年年初,在上海等地,一些地方官员还发布《化除种族见解之文告》,禁止商人、报纸广告、公私函牍使用“大汉”字样,以示民国“大同主义”。沪军都督革命党陈其美等人更倡议发起“融洽汉满禁书会”,对于鼓吹“排满”、有违五族共和宗旨的书籍,主张一律禁止。“已出版者,则由本会筹资收毁”。类似的组织还有雷震等发起,得到岑春煊等赞助的“五族少年同志保国会”[21],新疆伊犁组织的“汉、满、蒙、回、藏五族共进会”[22],1912年4月10日在北京成立的“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等等。如“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的宗旨就是:“扶助共和政体,化除汉满蒙回藏畛域,谋一致之进行。”主张“融化五族,成一坚固之国家”,“实行移民事业”和“统一文言”等,因而典型地体现了民初要求五族平等融合的社会心理。该会以内务总长赵秉钧为总理,陆建章为协理。次年6月29日,他们还在此会的基础上进而发起成立了“平民党”。其党纲的第一条标明为:“促进种族同化。”[23]也就是以五族一体化为发展目标。
在当时众多以民族平等融和为宗旨的社会政治组织中,特别值得一提的,乃是“五族国民合进会”。该组织由已正式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授意组成,并得到内务部批准,于1912年5月12日在北京成立。[24]它不仅声势较大,而且真正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五族联合组织,明确体现了袁世凯政府的现代中华民族整体意识,显示出中华民国早期的国家意志。
“五族国民合进会”的会长为总统府边事顾问姚锡光。汉族人赵秉钧、满族人志钧、蒙古族人熙凌阿、回族人王宽、藏族人萨伦被选为副会长。黄兴、蔡元培等革命党元老,黎元洪、梁士诒、段祺瑞等民国要员,袁世凯的长子袁克定,以及各民族数十位名人,或参与发起,或列名表示赞成。是年6月,该会曾在《申报》上连载“会启”,从血统、宗教和地域的分析入手,明确论证五族“同源共祖”的历史,指出:“满、蒙、回、藏、汉五族国民,固同一血脉,同一枝派,同是父子兄弟之俦,无可疑者。”会启认为,以往各族间之所以有互相仇视和攘夺之事,忘记了各自本为“同宗共祖之父子兄弟”,而彼此“同室操戈”,“互视为外族而争夺无已时”,实为封建专制的结果。因为“有一人一家之专制,则不得不划自疆域、自成部分”。民国建立后,扫除专制,“万民齐等”,五族国民恰如“迷途乍返、骨肉重逢”,正好“各以其所有余,交补其所不足,举满、蒙、回、藏、汉五族国民合一炉以冶之,成为一大民族”。现在聚集五族智慧组织政党,就是为了“谋起点之方,同化之术”。将来“合进”收效之日,也就是“满、蒙、回、藏、汉”之名词“消弭而浑化”之时,故“今日所称为‘五族国民’者,犹不免为赘语”云云。
从上述“会启”内容可见,“五族国民合进会”实际上融合了昔日刘揆一《提倡汉满蒙回藏民党会意见书》和杨度等“五族大同”的有关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综合了革命党人与立宪派人士相关意见的产物。
在“五族国民合进会”的“简章”中,还提到了“我五族国民以外,西北尚有哈萨克一族,西南尚有苗瑶各族,俟求得其重要人员,随时延入本会”,[25]可见其所谓“大民族”所包含的子民族也并不局限于五族,“五族”不过是一种泛称而已。该简章对中国国内各民族“同源共祖”的论证,或不免简单牵强,但却已显示出明确的思想自觉,可谓后来“一元多流、终归返本归一”的中华民族观之嚆矢。
从“五族国民合进会”的多民族构成,它的会启和简章等的内容来看,其对“一大民族”联合体的认识,既包含了血缘联系的内容(所谓“五族同源共祖”,“同一血脉、同一枝派”),更强调了民族成员间不同于传统中国帝王专制时代“臣民”身份的平等“国民”之新型关系,以及“共和”新形势下各族互相补充、全面融合之内在需要,实代表了民国初年各民族一体化认同的较高水准,并预示了这一认同的实质与结局。遗憾的只是,对于融合而成的“大民族”共同体究竟如何称谓,这些“会启”和“简章”却都仍未给予明示,尽管袁世凯此时已开始使用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要想完整把握民国初年袁世凯的“中华民族”理念,还应当将他这一时期对“中华民族”一词和概念的使用情形及其有关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分析。这一点,后文还会有所努力。
1912年7至8月,刚刚结束秘密状态的中国同盟会,其广东支部主办的《中国同盟会杂志》创刊,也登文积极宣传民族和种族“同化”论,并将其视作该会的政纲之一。该刊著文强调:“今日共和成立,五族联合,昔日之恶感已泯,至程度不齐之故,苟普及教育实行之后,此问题当亦解决矣。”认定“合汉、满、蒙、回、藏五族而同化之,今日之唯一政策也”,“亦大同必经之阶级也”。[26]而为了实现“民族同化或融化”的目标,又必须在共和体制下,统一语言、实行通婚、“划一制度”和“普及教育”等。该刊还连载陈仲山的《民族同化史》,冀望于对“励行民族同化之政策,不无小补”。同年8月13日,新成立的国民党也发表宣言,公布党纲。其党纲中“概列五事”,其三即曰:“励行种族同化,将以发达国内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风之效也。”[27]实际上,民国初年,主张民族或种族“同化”或“融合”或“化合”,已经成了当时许多政党的共识。
如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同化”一词的使用显得很刺眼,不恰当,表明其认识仍存在大汉族主义倾向的局限性。但也应指出,当时人们使用“同化”一词,很多时候也是在一种平等融化、相互同化之意上使用,并不都着意存有汉族自大独尊之思。此种“同化”实际上就是“大同”的同义语(“大同”一词的使用者显然要更为理性和智慧),它既是对于清末“五族大同”思想的一种继承,也体现了民初革命党和民国要人们对于民族问题新的认识水平。由于这些活动和政策宣传反映了当时社会上要求民族融合的时代愿望,因而也就有力地激励着人们去继续深化认识,进一步推动着国人形成对于大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期待与认同。
在中国各民族融合成一大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建设方面,民初进步党人曾做出过独特的贡献。比如,追随梁启超的进步党人、《庸言》杂志的主要编辑吴贯因[28],就有过特别值得一提的思想努力。1913年年初,他在《庸言》上连载了洋洋数万言的《五族同化论》一文,逐个论析了五族的混合性质,进而说明了各族之间血统等互相渗透融合的历史。此文表明了作者相当了解西方混合“民族”与“国家”的现代政治性“(国民)民族”概念之内涵,对于当时和以后“中华民族”融合史的研究,都曾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29]在该文中,吴贯因有力地指出:
汉、满、蒙、回、藏五民族,其初固非单纯之种族,而实由混合而成之民族也。夫人种相接近,由种种之事故,而融合交通,世界历史上实数见不鲜,固非独中国而已。而我中国先民,既能融合汉土诸小族,而成一汉族;融合满洲诸小族,而成一满族;融合蒙疆诸小族,而成一蒙古族;融合回部诸小族,而成一回族;融合藏地诸小族,而成一西藏族,况今日国体改为共和,五族人民负担平等之义务,亦享受平等之权利,既已无所偏重,以启种族之猜嫌,自可消灭鸿沟,以使种族之同化。则合五民族而成一更大之民族,当非不可能之事。[30]
因此吴贯因以为:“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31]此种认识,体现了西方现代那混合民族与国家、强调现代政治认同基础的英法和北美“民族”观念之直接影响,不妨说代表了民初时国人大民族共同体认同的较高水平,尽管他尚未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而是用“中国民族”。此外,他肯定还是较早清醒而自觉地给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正式命名、并给予该词明确而延续至今之英文对译的中国人,尽管在英文报刊和书籍中,此种含义的Chinese nation早有使用。
图2-1 1913年《庸言》第8号上续载吴贯因《五族同化论》片段
1914年4月,中国进步党正式的机关刊物《中华杂志》创刊。该刊创刊号上又推出一篇题为《论中国之国民性》的专论,作者署名光昇(生平不详)。在该文中,作者以所谓“国民性同一”来论证五族应通称为“大中华民族”,也清楚地表明其本人对西方现代nation和nationality概念已有相当深入的了解。兹引该文的主要论证如下:
自罗马之世界国家亡,而近世民族国家代之以兴。民族即国民也,原为人种学之用语,系专指血统关系而言,自单纯血族团体易为领地团体,而民族主义稍变。柏哲士之为民族定义曰:同类之人类。同类云者,即同一语言、文学、传说、历史、习惯、思想之谓也。盖视血统主义为宽。学者或舍民族旧名而改称曰国民性(nationality——引者),即能为一国民之集合体之性质也。以有此国民性之民成一国家,斯团结坚而发达速。然按之实际,国家组织范围与所谓国民性所示之范围往往不能一致,以一国家而含有数国民性者有之,以同一国民性而割裂于多数国家者有之。……独吾中国为开化最古之国,以世界陆地十三分得一之领土,全人类四分得一之人口,十九皆为同一国民性之人民所组织,盖古今东西而未有一见者也。吾国所以能成此伟大纯一之民族(即国民性)者,盖有三焉:其一,则汉族同化力之大……其二,则国家主义早成立也……其三,则宗教思想之融合也。
从全文来看,光昇并不认同血统主义的传统民族说,但在“汉族同化力之大”一条下他仍强调:“称中国人为黄帝子孙,盖其正炎黄血胤者十之七八,因婚姻杂居化合者十之二三,以近世民族定义言之,皆为同一国民性之民可无疑也。”不仅如此,他还从对西方现代“(国民)民族”(今人所谓“国族”)概念的理解出发,认为当时就各少数民族单独而言,已失去“纯粹”民族之资格。这在民国史上,实是类似观点的较早阐发。光昇指出:
今之言曰,五族共和。满人已失成一民族之元素,将必转化于汉人,前已言之。可议者独有蒙、回、藏。然回民之入居内地,及其信徒久与汉人混合,而回部及蒙疆藏卫之民,其上等社会已通行汉语,而所谓文学历史等,亦无存立之根据,其不为纯粹之一民族可无疑义。他甚而还宣称:欧罗巴有曰日耳曼主义,斯拉夫主义,吾国民将曰大中华主义。合满汉蒙回藏之民谓之五族,毋宁谓之大中华民族可也。[32]
在此,人类学、民族学意义上的文化共同体“民族”(源于拉丁词ethnos,相当于nation的英法文古典含义和后来的ethnic group)概念,与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政治共同体“民族”(nation的现代意义尤其是英法文意义 )概念之间的某种区别,已被作者明确地意识到了,只是他显然还没有能力将两者的内涵很好地自觉地统一起来。就现代政治学意义上说,否认各少数民族单独构成为拥有国家独立主权的nation,当然并未错;而由此认为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历史,亦无存立之根据”,则不免荒谬。今人很容易指出作者在具体的论述中表露出的那种明显的大汉族主义情绪,以及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了解之缺乏,但它还是能够反映出在当时,认同一个以中华民国为政治依托、经济文化上融合日深的现代大民族共同体,已然成了一种时代的需要和现实的取向。[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