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族大同”:立宪运动期间的民族一体融合论(1 / 1)

1905年,也就是清廷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的那一年,清末的重要刊物《东方杂志》上发表了《论中国种族》一文,强调包括满汉在内的中国各族人民融合为一体(也称为“中国民族”)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古来的民族传统。文章指出,“太古人民,实分多族矣。然统一既久,血统混合,虽欲不谓之同族,不可得也。古今事势变迁,何可胜道,岂独人种一端哉?!”文章还详细论述了中国历史上各族不断融合的事实,声言“今人动言中国民族皆黄帝子孙,此殊不确。黄帝以前,中国已有人类……民族之融合,固自然而然也。……夏也,汉也,唐也,皆无数民族统合之总称。大国固应如是也。夫惟大国,故能容纳各族”。作者因此批评当时“斤斤持满汉分界之谬见”的人为“无识者流”,是“外视同国之人以自弱”。[120]此文作者胡炳熊,广东高要人,为清末我国研究边疆民族问题的先驱人物。宣统年间,他曾著《藏事举要》一书,民国时期还出版过《南洋华侨殖民伟人传》。胡炳熊在20世纪初年关于中国各民族一体融合关系的见解,实在并不下于当时及日后抵制革命的改良派首领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或有过之。

1906年,出国考察宪政归来的满族大员端方,向朝廷奏上一份《请平满汉畛域密摺》,强调欧美各国因国内种族、民族关系不同而强弱有别,“苟合两民族以上而成一国者,非先靖内讧,其国万不足以图强;而欲绝内讧之根株,惟有使诸族相忘,混成一体”[121]。次年7月31日,他又向朝廷代奏李鸿才“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认为“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所谓“隐患”,即指“藉辞满汉”问题而鼓动的革命。奏折强调,“欲弭此患,莫若令满汉大同,消弭名称,浑融畛域。明示天下无重满轻汉之心,见诸事实,而不托诸空言”。其具体办法则有“切实推行满汉通婚”“删除满汉分缺”等[122]。此折上达之后,清廷于8月10日特谕“内外各衙门妥议化除满汉畛域切实办法”。仅据《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一书所收录,到1908年4月,就有各种专题奏折20余通上达朝廷,这还不包括涉及这一问题的其他奏折在内。上折者中,满族4人,蒙古族1人,汉族12人。满族人端方和志锐对此问题格外关注,各上奏二折。这些奏折,或对前述折子中的内容进行补充,将其具体化,或提出“撤旗”、立法等新建议。如主张立法者就认为,不能只从形式上,更应从精神上消除种族界限,实行宪政立法,而且认为这正是其根本所在:“夫法也者,所以齐不一而使之一也,必令一国人民,无论何族,均受治于同等法制之下,权利义务悉合其宜,自无内讧之患。”[123]

在这些奏折中,人们不仅谈到了如何消除满汉界限的问题,对于满汉乃至蒙古族之间内在的一体性联系,也有所揭示和强调。如满族人御史贵秀就曾指出:“时至今日,竞言合群保种矣,中国之利害满与汉共焉者也。夫同舟共济,吴越尚且一家,况满汉共戴一君主,共为此国民,衣服同制,文字同形,言语同声,所异者不过满人有旗分无省分,汉人有省分无旗分耳。”[124]

举人董芳三在其“和种”之策中更强调,满汉不过是同山诸峰、同水异流的关系:“盖亚洲之有黄种,若满洲,若蒙古,若汉人,洪荒虽难记载,族类殖等本支。如山之一系列峰也,水之同源异派也,禾之连根歧穗也,本之合株散枝也。一而数,数而一,既由分而合,讵能合而为分也。”[125]这种既看到差别,更见及一体化联系的观点,实在是很有理智的认识。

与此相一致,以恒钧[126]、乌泽声[127]、穆都哩[128]、裕端[129]等一批留日学生中的满族旗人为主,还于1907年6月29日在日本东京创办了《大同报》(编辑部在东京,发行在北京)。停刊后,又于1908年在北京创办了性质相同和相近的《北京大同日报》和《大同白话报》[130],专门以提倡“满汉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尤其注重“满汉融和”为宗旨,并将民族问题与立宪政治紧密结合起来。他们认为,满汉问题之所以出现,是由于“满汉不平等而已”,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上都不平等之故,而这归根结底又是君主专制独裁造成的恶果。因此,要想根本解决民族问题,就必须改革旧的政治,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开设国会[131]。如乌泽声就明确指出:“满汉问题何由而发生也,则一言以蔽之曰,满汉不平等而已。满汉何为而不平等耶?则可一言以蔽以决,专制政体之产生物也。夫专制政体延留于我中国既数千年,自秦以还,至于本朝,虽更朝迭姓,而专制之毒未尝稍蔑。国民栖息于此政体之下,民权之不得伸,身家性命之不安全,不能间接受政府之保护,且直接为政府所摧残,固已水深火热,一日而不相安,而其流毒,最不可思议,轶出累代专制范围外者,则莫若我中国之满汉不平等也。考其所以不平等之原因,则以本朝入关之始,种族思想未能尽灭,种族阶级因此而生,遂产出一种特别制度,为我国民蠧焉。”[132]由此认识出发,他们所开出的民族“大同”之方,当然也只能是以立宪与开国会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改革。

图1-2 《大同报》《北京大同日报》《大同白话报》刊影

当时,这些留日旗人提倡“五族大同”,不仅要面对朝廷,而且还要直接面对在日本的中国各族留学生和知识分子。在《大同报》第3号上,他们曾登载64个“本社名誉赞成员姓名”,其中各族旗人约占80%,也有汉族、回族、土尔扈特蒙古之中的非旗人参加(如杨度、汪康年等)。这表明其“融合满汉”的主张,已赢得了一定范围的支持者,尤其得到了满族旗人中有识人士较为广泛的支持。

同时,这些旗人还认识到并强调,中国各民族具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命运和责任,特别是满汉两族关系更为密切,责任更为重大:“国兴则同受其福,国亡则俱蒙其祸,利害相共,祸福相倚,断无利于此而害于彼之理。……又岂独满汉为然也。凡居于我中国之土地,为我中国之国民者,无论蒙、藏、回、苗,亦莫不然。我有同一之利害,即亦不可放弃救国之责任也。惟独满汉风俗相浸染、文化相熏浴,言语相揉合,人种相混合,程度较各族为高,关系较各族为切,则负救国之责任,尽国之义务,亦不得不较各族为重。”[133]从这里,我们也可见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nation中所包含的“国民”观念之出现和宪政理念对于整合现代中华民族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实际上,《大同报》“主张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的宗旨,已很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