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大学教育“以人为本”?(1 / 1)

接下来我们讨论大学教育的一个基本问题:大学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会决定大学教育工作的实践,也会影响具体的教育政策。我们面前的选项可能有:“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质量优先”等。

“以人为本”最受青睐,近年来常见于政府文件、学术论文和各种宣传材料中。然而,“大学教育以人为本”,却是一个含义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甚至让人质疑的提法。

大学教育以人为本,其中的“人”是指谁呢?大学中有学生、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很多人心目中,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大学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对于“大学教育以学生为本”的涵义,可以轻易地解释为,大学教育工作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和关爱学生,倾听学生要求,以学生利益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这个解释大致不错,但认真推敲起来未必就都没有疑问。几个相关的问题要讨论:大学教育为何而存在?学生的要求和利益是否为大学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

大学教育为学生而存在吗?唯唯,否否。考察大学发展史可以发现,最早的中世纪大学是11世纪因伴随“新知识”在欧洲的传播而激起青年人的求知欲而产生的,最古老的博洛尼亚大学是一所学生大学。[1]所以,可以推断,至少在最初,一些大学是为学生而存在的。但是此后不久,一些地方统治者就意识到大学对他们的统治的意义,开始建立自己控制的大学。从其本意而言,这些大学就不是为学生而存在,而是为某些社会责任而存在。今天的大学更不用说,要承担很多责任,很多团体(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和个人(学生、教师、校友等)都与大学有密切的利益关系。不仅大学承担的不同责任之间可能会有冲突,与大学利益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和要求可能也并非完全一致,在不一致的时候,大学显然不能仅仅服务于一些人的利益而不顾另一些人的要求。比如,一个学生想以较低的学术标准毕业(这可是他非常迫切的愿望和强烈的要求),大学应不应该允许呢?学校资助者(不管是政府还是其他机构和个人)可能不会支持大学这样做,因为这不符合他们支持学校的初衷;校友和其他在校学生肯定会反对学校这样做,因为这可能降低他们毕业文凭的价值;教师和行政人员也不一定会支持学校这样做,因为这可能有违于他们对学术和职责的忠诚。由此而造成教育质量降低,不符合除提出要求的学生之外所有与大学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面对这种情况,大学需要寻求相关各方利益的相交点。那么,大学利益相关者各方利益的相交点在哪里呢?在大学教育的质量。高质量的大学教育符合绝大多人的长远利益,除了那些滥竽充数而又想用大学文凭为自己赚取利益的在校学生(他们毕业以后也希望学校对后来的学生要求严一些,质量高一些,这样他们的文凭会升值)、平庸而不敬业的教师和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从这个角度看,高质量是大学教育的根本目标。

大学教育质量问题的关键,是它能否为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或进入高一级别的学习做好准备,成为有责任感的好公民;以此为基础,大学教育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大学教育质量有两个相互联系的衡量标准: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和大学教育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对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学生的意见当然是重要的。大学生是成年人,他们知道自己想学什么,一般也能判断他们在学校教育中有多少收获。但能仅以学生的意见为依据吗?

对于大学教育的社会适应性,政府和社会的意见当然是重要的。政府知道它最需要哪些人才,企业知道它的员工需要哪些品质。甚至学生的意见也很重要,他们对于哪些知识和品质在就业中是重要的也有自己的看法。但能仅以他们的意见为依据吗?

对于大学教育,一般来说,政府和社会是功利主义的,他们希望大学培养的学生能直接为自己的目标服务。学生的态度比较复杂,他们希望提高自己的素质,但对现在的大学生来说,就业经常是最优先考虑的问题,所以,也有功利主义倾向,而且,我们都看到,随着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学生对教育的功利主义倾向在不断增加。[2]

大学教育中功利主义并非洪水猛兽,反而是其对社会适切性的表现,但过分的功利主义,把所有非实用的东西全部砍掉,不仅不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而且不利于社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自然与大学教育对质量的要求也不切合。

大学教育在充分考虑政府和社会的需要、学生的要求的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教师和管理者的意见,后者的意见的价值,在于平衡来自政府、社会、学生的各种不同要求,尤其是要将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作为基础,并考虑知识发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教师和学生严格要求,提高质量,是大学教育的依据和基本原则(图2-1)。这符合大学的利益,也符合大学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大学利益相关者的其他所有单方面的利益和要求,都不高于这一原则。

图2-1 大学教育的依据和基本原则

从这个角度理解大学教育“以人为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走入歧途。

质量是大学教育的最高原则,而提高质量要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以学生为本”,而“以学生为本”是“以育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并在其中体现社会要求和知识发展要求,而不是无选择地满足学生的要求,也不是无条件地关照学生的利益。

有一种“顾客理论”,现在很流行,认为大学教育是一种服务性产品,大学是提供服务的企业,学生是购买服务的顾客。这种理论在大学教育收费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得到更多的支持。教育作为服务性产品是很普遍的,比如,汽车驾驶员学校提供的教育、烹饪学校提供的教育、甚至像“新东方”为学员提供的教育,都纯粹是服务性产品,服务提供者是纯粹的企业。但大学不是企业,教师不是知识贩子。大学首先是一个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学术共同体,其次是一个利益相关者组织。学术共同体有共同目标,有内部规则,其目标是提高共同体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其规则是学术标准和学术诚实,而提高这个共同体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符合大学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大学应该追求卓越。

提高大学教育质量,学生毫无疑问是一个重要参与者:不仅依赖学生的行动,而且学生是质量监督者之一。[3]但学生不是教育质量的唯一监督者,政府和社会也是;教师团体,而不是学生,才是质量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大学教育质量有赖于教师团体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忠诚,有赖于政府、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麻省理工学院前校长查尔斯·维斯特(Charles Vest)说:“年轻一代对追求严格的高等教育的兴趣与能力持续降低。”[4]相信这是不少大学教师和管理者的共同体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指望单靠满足学生要求保障教育质量。对于一些学生来说,他们期待的可能是,课程简单一些,管理松一些,考试容易一些,分数高一些。尤其当个别学生因为学业成绩未达到规定的标准,而学校要求其退学或者不发给其毕业证书的时候,他们经常会强烈要求学校对自己降低学术标准。面对这样的情况,学校不应满足其要求。大学不能一味地迁就和取悦学生,更不能用“糖果”哄骗学生。这不符合多数学生的利益,不符合学生的长远利益,更不符合大学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自然也不符合大学的长远利益。[5]

[1] [美]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大学的兴起[M].梅义征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6-8.

[2] 一个学生跟我说,大学应该教给学生适应社会的各种技能,他举出有学校教学生如何陪上司吃饭、喝酒。我跟他说,大学要总是适应社会吗?大学还是要改造社会的,要通过培养优秀学生,改善社会风气。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大学价值的体现。遗憾的是,一些大学并未坚持这一点,这是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3] 始于1999年的“博洛尼亚进程”是欧洲国家政府间一项高等教育合作行动。“进程”提倡各国政府和大学鼓励学生参与大学教育质量保障。2001年《布拉格公报》确认:“学生是高等教育区建设的正式成员,是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过程中的有能力的、积极的和有建设性的伙伴。”这一原则在以后的会议和公报中得到进一步确认。2005年《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的标准与准则》对学生参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提出了基本原则和统一标准。对学生参与质量保障的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在质量保障的政策和程序中要将学生放在利益相关者地位而保障其作用;第二个层面是在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中对学生参与的具体内容进行规定:第一,学生参与内部质量保障;第二,学生参与外部质量保障;第三,外部质量保障机构中专家组的构成要有学生代表。参看赵叶珠.学生参与: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的新维度[J].复旦教育论坛,2011,(9):49.

[4] [美]查尔斯·维斯特.一流大学,卓越校长:麻省理工学院与研究型大学的作用[R].兰劲松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9.

[5] 笔者曾任一所大学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每学期都有几个至十几个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良而被要求退学,处理这些问题总是非常棘手的。一次,一位被要求退学的学生家长打电话给我,说他从没有听说过还有人考上大学不能毕业的,他要向周围人宣传,不让他们的子女报考我们的学校。我不知道这样的宣传,对学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笔者的一位学生,是一所大学教学管理人员,说其所在的大学,教师给学生不及格会面临学生管理部门的巨大压力,因为这样会给他们的工作带来麻烦,一些学生辅导员,甚至院系的党支部书记,会找到教师,公然要求对学生放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