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教育不是阿卡德米和吕克昂的后裔,而是博洛尼亚和巴黎的遗产。12世纪,古希腊哲学、数学、医学和天文学知识,以及古罗马法文本,通过西班牙的阿拉伯学者,大量传入欧洲,对于当时的欧洲来说,这些是全新的知识。这些新知识冲破教会学校的束缚,创造了专门的学术职业,吸引各地求知欲旺盛的青年,他们不怕山高水长,来到博洛尼亚和巴黎,组织学术行会(universitas),即早期大学的雏形。[1]所以,中世纪欧洲大学的出现,与新知识的传播有密切关系,与人们对知识的渴望、探索知识的精神冲动有密切关系。
然而,“精神本身并不能创造大学”,大学在当时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只有在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的社会背景中才能出现。巴黎著名教师阿贝拉尔(Pierre Abelard)直言,是贪婪和野心促使其从事教学;而一位宫廷宠臣则说:“有两样东西促使人们去刻苦学习法学,那就是追逐权力和追求名望以满足虚荣心”。从一开始,大学就受到人们探索真理的冲动和获得实际训练的需要共同推动。[2]博洛尼亚12世纪成为欧洲最重要的法律教育中心,显然不能全然用偶然性解释。意大利北部是当时欧洲商业最发达的地区,博洛尼亚正处于商道交汇枢纽,商业活动需要法律规范;城市自治在这个地区得到最好发展,自治城市管理也需要规范;帝国皇帝希望通过罗马法的应用使其统治合法化。1155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巴巴罗萨·腓特烈一世(Barbarossa Friedrich Ⅰ)签署《安全居住法》,确认知识的无上价值,并给予在博洛尼亚学习法律的学生特别保护。这些因素使传统罗马法的价值被重新认识,研究、传授和学习法律不仅可以满足学生们的求知欲,还可以为他们带来声誉和实际利益,而后者基于社会公共活动、商业活动以及帝国统治者对法律的需要。
不仅世俗统治和社会公共活动对大学有需要,教会也需要:教会希望在大学教学活动中,辩论相互矛盾的信仰,使合乎理性的教义得到张扬;通过对大学的控制,反对和打击世俗政权的权力和野心;教会希望大学培养能够为教廷服务的人员。事实上,早期大学“首先和在根本上是神职人员的机构”[3]:教会特许状是大学获得认可最重要的证明;教廷经常拥有对大学的直接管理权,包括直接干预大学教育活动;教会通过为教师和学生发放圣奉给予大学最多的资助;教会接纳了最多的大学毕业生。
大学要满足教师和学生的求知欲,人们的探索精神和科学知识发展本身就具有特别价值,同时,大学也要服务于社会组织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大学的责任。每个机构都因其责任而存在,大学也不例外。
然而,在其历史早期,大学的责任相对来说比较单纯。由于社会经济和科学发展水平不高,大学主要是满足学生对知识的兴趣,同时满足为数不多的几个社会领域对人才的需要:教会需要神职人员和教会法人才,社会公共生活需要民法人才和医学人才。与此适应,早期大学除了作为基础教育的文学院之外,还设置神学、法学、医学三个专门学院。教育是大学唯一重要的工作,甚至19世纪的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主教依然坚持,大学是一个传授知识的地方,“它以传播和推广知识而非增扩知识为目的”[4]。至于研究,则是教师私人的事情,学校对教师的研究工作既不会提出要求,也不会特别提供条件。当然,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对成为一名大学教师依然重要,对其在学校的地位也是重要的。
早期大学并非像它在今天一样构成对知识的垄断。在中世纪,只有很少的医生接受过大学教育,而且在医学行会中,与没有医学学位的医生相比,前者也不具有任何优先地位。大学中的神学学习经历不是成为牧师的必要条件,在其他行业,大学学习经历更不是必要条件。这并不意味着从事这些职业不需要专门知识,而是揭示在当时大学并非知识传播的唯一重要途径,很多知识传播是在大学之外进行的。研究工作也是如此。一些大学教师从事研究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比如牛津大学首任校长罗伯特·格罗斯泰特(Robert Grosseteste)的光学研究等,然而,在整个中世纪,原创的、质量上乘的科学著作,多数创作于大学之外。英国诗人杰弗雷·乔叟(Geoffrey Chaucer)没有受过大学教育,但当时在英格兰找不出几个大学人士能够企及他在天文学计算方面的专业知识。[5]意大利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也是一个典型例子,他的绘画技艺来自在韦罗基奥(Andreadel Verrocchio)作坊的10年训练,而他在科学及其他方面的成就,跟大学同样毫无关系,完全来自自己的探索和实践。事实上,在大学内部,科学经常由于与神学的紧张关系而受到教会的压制。1210年,教会开始在巴黎查禁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自然哲学,禁止在大学公开和私下讲授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著作及其评注。1228年,在一封精心准备的信中,教皇格里高利九世(Gregory Ⅳ)指责神学被哲学控制,哲学理论玷污了神学,而哲学本应是神学谦恭的奴仆;试图以自然理性支持信仰,只会削弱信仰,自然因为认识才信,而信仰是因为信才能认识。教皇要求教师教授纯粹的神学,不掺杂任何能引起变化的世俗自然科学因素。[6]
总的说来,大学在其历史早期,不像它在今天一样是如此重要的社会机构,社会对它的期待不像在今天这样多,也没有像今天一样承担如此多的社会责任。事实上,在当时,大学机构仅为少数人提供服务,对于多数人来说,大学是遥远的,与自己无关的机构,社会生活也不像今天一样如此依赖大学机构。
尽管早期大学主要服务于教会,但地区性世俗力量从没有放弃对大学控制权的争夺。在它们与教会对大学的争夺中处于劣势的时候,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大学。最早是在西班牙,古老的萨拉曼卡大学即是阿方索九世在13世纪初创立;随着1378年欧洲天主教内部大分裂[7],地区性权力趁机扩大了对大学的控制权;而15世纪兴起的中欧、北欧和东欧各国大学,多由王室创立。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迫使大学更多地服务于地方性目的,比如,培养服务于地方的官员和有地方意识的公民,研究和帮助解决地方性的问题等。16世纪,宗教改革瓦解了欧洲统一信仰,语言和文化开始地方化,大学不可能置身这个进程之外。18世纪,欧洲民族主义运动兴起,大学被更多地要求成为服务于民族国家的机构。拿破仑(Napoléon Bonaparte)要求教育与国家的目标相一致,民族主义教育理论开始出现,而与法国战争的失败激起了普鲁士人的民族主义情绪,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等人完善了民族主义教育理论,而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创立的柏林大学则是这种理论的具体实践。
历史是吊诡的。作为胜利者的法国人坚信他们以专制的方式要求大学服务于国家目标是正确的,而作为失败者的普鲁士人却不得不寻求管理教育的新方式。他们将科学研究引入大学,给予大学充分的学术自由,不要求大学即时服务于国家具体目标。当时的普鲁士教育部长提醒政府,如果国家希望从新大学获得最大的利益,那么,就不应该要求大学为政府的某些具体需要和利益服务。[8]普鲁士人相信,生气勃勃的民族智识活力是国家的力量。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重要工作之一,大学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机构。德国人的创造力成就了19世纪德国大学的繁荣。
一直到19世纪中期,尽管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特定社会责任,大学基本上还是“象牙塔”,闲暇和沉思居优先地位。但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莫雷尔法》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法律规定,政府要向每一个州提供土地,以“资助、支持和维护至少一所学院,学院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教授有关农业和机械技术的科目,各州政府可比照此规定制定办法执行,以促现实生活诸多职业和专业中工人阶级的普通教育和实践教育”。[9]在当时看来,这是非同寻常的。不再固守“象牙塔”传统,建立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为社会提供多个方面、多种形式的服务,在德国人之后,美国人创造性的变革,推动大学教育进入一个新时代。阿什比称拆除大学校园的围墙是大学的演变过程的一个罕见的改革创举,是美国对高等教育的伟大贡献。[10]
在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知识社会、全球化和民主化背景下,各国政府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大学的实际功用。政府对大学的兴趣集中在两方面:第一,要求大学帮助政府实现其在经济和国家安全方面的目标;第二,要求大学满足更多人接受大学教育的要求,并帮助政府解决社会平等问题。
大学服务于国家安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已经有很多实践,比如麻省理工学院承担了很多政府委托的与军事有关的技术项目。“冷战”时代,教育被美国人当作国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1958年《国防教育法》在苏联人造卫星上天,美国人深感自己在科技方面落后的情况下出台,提高科技教育水平被提到重要位置,与国防有关的研究项目得到政府优先资助。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化的兴起和全球经济、科技竞争日趋激烈,1983年里根政府出台一份题为“国家在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报告”要求教育全力服务于提高国家竞争力这个目标,与此目标有关的课程、教育和研究项目得到资助,与此关系不密切的课程、教育和研究项目则失去了资助。这不只是美国的情况,其他国家也是如此。
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在民主思想推动下,为更多有接受高等教育意愿的青年提供受教育机会,成为大学的一项重要责任,大学开始迅速扩张。与此同时,接受大学教育成为多数人日后成功的重要条件,而不同人群之间的不平等被归结为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在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正义理论的支持下,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在教育领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平权运动”,多数大学都卷入了这场运动,主要做法是对少数族裔学生降低入学要求,以提高少数族裔人口中大学生的比例。中国在进入新世纪以后,大学也开始被要求承担以上责任。
[1] [美]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大学的兴起[M].梅义征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3-4.
[2] [瑞士]瓦尔特·吕埃格.欧洲大学史(第一卷)[M].张斌贤等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12-13.
[3] 同上,第277页.
[4] [英]约翰·亨利·纽曼.大学的理想[M].徐辉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
[5] [瑞士]瓦尔特·吕埃格.欧洲大学史(第一卷)[M].张斌贤等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381-389.
[6] [瑞士]瓦尔特·吕埃格.欧洲大学史(第一卷)[M].张斌贤等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467-468.
[7] 指1378年至1417年间法国与意、德争夺对教廷的控制权,造成天主教会同时有两个教皇对峙甚至三个教皇鼎立的分裂局面。1309年,法国籍教皇克里门特五世在法国王室的影响下,将教廷迁至法国南部阿维尼翁。格里高利十一世时期,1377年,教廷返回罗马。第二年,格里高利十一世去世,枢机主教团在群众**的威胁下,选出意籍教皇乌尔班六世。他即位后力图消除法国对教廷的影响,引起在枢机主教团中占多数的法国人的不满。他们回到阿维尼翁,并声称被胁迫而选出的乌尔班六世职位无效,另选日内瓦枢机主教为教皇,称克里门特七世,驻阿维尼翁。乌尔班则在罗马另设枢机主教团。罗马教皇得到意大利、英国和德国大部的支持,阿维尼翁教皇得到法国、西班牙等国的支持。后来,在法王查理六世和巴黎大学的倡议下,两处的枢机主教团于1409年在比萨举行会议,将罗马的格里高利十二世和阿维尼翁的本笃十三世同时废黜,另选教皇亚历山大五世。但格里高利和本笃分别得到一些国王的支持,均拒绝退位,形成三个教皇鼎立的局面。这种局面至康斯坦茨会议(1414—1418)于1417年废黜亚历山大五世继任者约翰二十三世和本笃十三世,迫使格里高利十二世引退,选出新教皇马丁五世才宣告结束。教会分裂使教皇的威信和权力大受影响。
[8] [美]约翰·S.布鲁贝克.教育问题史[M].吴元训等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1.463.
[9] [美]德里克·博克.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M].徐辉,陈晓菲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70.
[10] 同上,第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