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业务核算,应设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一、固定资产取得
固定资产取得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是由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但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是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的,包括应负担的借款利息。
3.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不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4.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
二、固定资产折旧
1.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但是,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小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并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改建的,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以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四、固定资产处理
小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理收入扣除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五、固定资产盘点
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固定资产盘盈应当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通过“以前年底损益调整”核算。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示例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制度
固定资产预算,是对企业生产设备、房屋建筑及其他设备扩建、改良、更新、重置的投资管理计划。其目的是预算未来一段时间内现金需求量及确定支出的限额。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本身持续时间长、回收慢、风险多等特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1.1 公司及各企业在年初应编制固定资产年度预算,公司应在各企业和部室年度预算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年度预算进行日常采购和基建工作。
1.2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应由经营、技术、采购、财务各部门人员共同参加,以提高固定资产预算的准确性。
1.3 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依据、需求数量、设备规格、型号、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并参照当时市场报价,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价格。在此基础上编制固定资产的年度总预算。
1.4 各企业在拟定本企业发展规划、更新改造计划时,要对拟施建设项目提出立项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即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设计任务书。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算并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长或董事会审批。
1.5 企业编制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长审批。
1.6 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企业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和项目,特殊情况须修改的,须经董事长重新审核。
1.7 公司财务部门在企业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告中,要重点审查企业的投资承受能力,投资回收年限和报告中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核实有无计算错误等,为董事长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和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1.8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实际与预算支出的差异,或发生未列入预算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报告,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研究、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与核算
2.1 本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通用工具及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2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设备、饮食设备及通用设备等五大类,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2.3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具体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40年;运输设备10年;办公设备、饮食设备、通用设备5年;预计残值率4%。
2.4 公司及各企业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是否能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2.5 各企业固定资产的出售、出租、出借,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6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清理,由使用部门或企业提出,经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财务部签署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财务部进行有关会计处理。
2.7 公司及各企业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对外投资事项须在公司的财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维护
3.1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主体,及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主体。
3.2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建立与财务部相对应的固定资产登记薄,每项固定资产均设置具体的保管责任人,由其实施对该项固定资产的保管,对该项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3.3 企业各生产部门在使用本单位固定资产时,应确保操作人按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操作记录,如有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追究操作人责任,由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4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制订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与保养,提出固定资产的大修计划,按照审批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5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确保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如因维护与保养原因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影响生产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4.1 公司及各企业每年至少在年终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4.2 清点人员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对公司及各企业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盘点,编写顺序编号的固定资产盘点表,详细记录每项固定资产的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目前使用状况等信息。
4.4 盘点结束后,清查盘点有关人员应将“盘点表”与“固定资产登记薄”“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报告,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经相关部门研究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