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欺诈客户(1 / 1)

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欺诈客户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本章小结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开立账户、委托买卖、竞价成交、结算等步骤。

开立账户包括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两种。开立证券账户要求:自然人及一般机构由开户代理机构受理;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由中国结算公司受理。目前我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是指按照“券商托管证券,银行存管资金”的原则,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由过去的券商管理,转为现在的银行管理。

根据委托价格是否有限制,委托方式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证券交易所实行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成交,竞价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证券交易所的竞价方式有两种,即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这两种方式是在不同的交易时段上采用。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开盘前一段时间用于产生开盘价。产生开盘价之后,则以后的正常交易就采用连续竞价方式进行。

根据证券流转买卖时间的长短把证券交易方式分为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四种。

现货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即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现货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期货交易是从现货交易中的远期合同交易发展而来的,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日期按成交时双方商定的条件交割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交易方式。期权交易即选择权交易,就是买卖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一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的交易。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或垫头交易,是投资者通过交付一定的保证金从证券经纪人那里取得信用,借入资金或证券入市操作,并在规定时间里返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交易方式。

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欺诈客户等类型。操纵市场的种类主要有连续交易、约定交易、自买自卖、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虚假申报、特定价格、特定时段交易八类行为。

习题

一、名词解释

1.第三方存管 2.市价委托 3.限价委托 4.现货交易 5.信用交易 6.套期保值 7.蛊惑交易 8.抢帽子交易

二、简答题

1.证券交易的程序有哪几个环节?

2.证券交易的方式有哪几种?

3.期货交易的功能有哪些?

4.试对期权交易进行盈亏分析。

5.信用交易的种类有几种?分别是什么意思?

6.禁止的交易行为有哪些?

三、案例分析

案例 祝义材低价要约收购南京中商

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所以要约收购是更市场化的收购方式。

2009年9月17日南京中商(600280)公布了关于祝义材要约收购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称祝义材将以现金的支付方式,以11.05元/股的收购价格,全面要约收购南京中商754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7%。收购有效日期为2009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由于收购价远远低于南京中商目前的市场价17.74元/股,几乎没有投资者会卖出手中的股份。

此次要约收购的目的为履行因收购人协议受让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中商1600.53万股及南京中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中商975.36万股而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但不以终止南京中商上市地位为目的。

此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金额为8.34亿元,收购人已将1.67亿元(即要约收购所需最高金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资金来源为收购人2007年、2009年分别减持其所持香港上市公司China Yurun Food Group Limited(HK1068)股权所得。

南京中商公告,截止到2004年12月15日收市,祝义材旗下雨润集团子公司江苏地华已在二级市场购得南京中商1476.92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自此江苏地华所持股份已超过南京中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9.71%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且完全可以利用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增加董事或提出其他议案。

公告显示,江苏地华从2004年5月开始增持南京中商,耗资逾1亿元,增持主要集中在7月和12月,交易价格在6.45~8.72元之间,其中10月份还通过配股增持了138.1万股。11月29日,江苏地华首次举牌南京中商,在随后的12个交易日里,江苏地华连续五次举牌,其中仅12月8日一天,江苏地华就增持了140万股南京中商。

截至2008年年末,江苏地华已持有南京中商29.49%的股份,离30%仅一步之遥,这显示了祝义材志在必得的信心。

2009年5月25日,祝义材分别与南京国资、中天投资分别签署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向祝义材转让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协议书》、《股份转让协议》,祝义材分别受让南京国资和中天投资所持南京中商的1600.53万股和975.36万股,耗资高达2.74亿元。此次收购的完成,其持有南京中商的股份也达到了47.43%,实现了对南京中商的控制权。

思考题:

1.要约收购为什么是更市场化的收购方式?

2.祝义材是怎样一步一步收购并最终控股南京中商的?

3.试分析南京中商要约收购有效期前后股价变化。

深度阅读

2009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辅导丛书编写组.证券交易[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实践课堂

1.把班级成员分成几组,分组搜集我国有关融资融券以及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课堂上讨论可能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以及分析未来发展的趋势。

2.分组讨论怎样更好地避免和应对禁止的交易行为。

网络实训

1.登录大智慧网站,进行模拟炒股,观摩个股澳柯玛(600336)撮合成交的全过程。

2.登录个人账户,进行委托买卖,并践行五种市价委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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