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券发行价格(1 / 1)

以股票为例来介绍证券发行价格。

(一)股票发行价格类型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指新股票有偿发售时投资者实际支付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一般有以下几种。

1.面值发行

又称平价发行、等价发行,是以股票面值为发行价格发行股票。一般来说,股票面值并不代表股票的实际价值,也不能表示公司每股实际资产的价值。票面价值仅仅具有簿证方面的作用,表示每一股份占公司资本的份额。面值发行可以准确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所占的比例,而且发行价格不受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由于股票的市场价格往往高于股票的面值,因此,以面值发行能使投资者得到因价格差异带来的收益,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也保证了发行者顺利地募集到自己所需要的资金。面值发行简便、易行,但发行价格与流通价格不能联系在一起,不能反映股票的市场情况。一般在新公司成立及向老股东配股时采用这种方法。目前,面值发行多在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发达的证券市场用得很少。

2.市价发行

市价发行是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为基础而确定的发行价格。市价发行的发行价格一般并不直接等于市价,而是接近于股票流通市场上该种已发行股票或同类股票的近期买卖价格。市价发行一般高于股票面值,两者的差价称为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市价发行是成熟证券市场最基本、最常用的发行价格,通常在公募发行或第三者配售时采用。

3.中间价发行

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值与市价之间的价格发行,常在股东配股时使用。它实际上是把发行溢价收入的一部分返还给老股东,因此可以增强对老股东的吸引力。

【阅读材料】

长江证券配股发行

2009年11月4日长江证券发布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发行公告》,此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有:(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1.00元。(3)配股比例:以此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09年11月6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4)长江证券前五大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5)配股价格为6.5元/股。(6)11月6号收盘价为21.36元。

上述三种发行价格是最常见的股票发行价格,其中,市价发行是股票发行价格的主要形式,其他两种是次要的、辅助的形式。股票折价发行的很少,在美国,许多州都规定股票折价发行是非法的,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相关链接】

紫金矿业:股票面值与发行价格

在国外,每股股票面值并不统一,既有一元的,也有十元、百元甚至几分几厘的。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股票面值多数是百元和十元,但后来经过拆细,统一为一元。2007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紫金矿业的首发申请。较以往A股IPO不同的是,紫金矿业此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不是习惯上的1元/股,而是0.1元/股,由此开创了沪深股市“一毛股”面值的先河。2008年4月18日,紫金矿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7.13元/股,发行市盈率为40.69倍。

(二)股票定价方法

在市价发行方式下,发行价格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议价法

议价法是指发行人直接与承销商议定承销价格和公开发行价格。承销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差额即为承销商的报酬。在美国,大多数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时都采用这一方法来确定发行价格。

2.竞价法

竞价法是指发行人将其股票发行计划和招标文件向社会公众或股票承销商公告,投资者或股票承销商根据各自情况拟订标书,以投标方式相互竞争股票承销业务,中标标书中的价格就是股票的发行价格。参与竞价招标的可以是公众投资者,也可以是股票承销商。在后一种情况下,中标的股票承销商再将股票发售给公众投资者。

3.拟价法

拟价法是指在股票出售前,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共同拟定一个发行价格并加以推销。我国的台湾省新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采用此法。

【小贴士】

拟价法与议价法下承销商的报酬

拟价法下,承销商的报酬是由发行人按发行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支付;议价法下,承销商的报酬是承销价与发行价的差价收入。

4.定价法

定价法是指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后制定发行价格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出售。定价法又有市盈率法和净资产倍率法。我国股票发行价格长期以市盈率法定价,定价公式为:

可见,目前我国新股的发行价格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两个因素。其中,每股税后利润是衡量公司业绩和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市盈率是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税后利润的比率,是确定发行价格的重要因素。

【小贴士】

有效确定市盈率

发行人在确定市盈率时,应考虑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同行业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现以及近期二级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总体走势等因素,以利于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和平衡发展。如创业板股票超高的发行市盈率,使很多投资者望而生畏,至2009年年底以发行市盈率最高的金龙机电(126.67倍)为例,发行价格为19元/股,上市交易当天开盘价30.9元,最高价32.88元。

(三)股票发行方式

1.定量发售认购表方式

由承销机构限量发售认购表,按时间优先为标准确定认购表格是否成功,中签比例固定。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节约成本,但在当时股票供给远小于有效需求的情况之下采用,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一是投资者不满;二是刺激了倒买倒卖认购表现象;三是助长了证券业务部门的徇私现象。

2.无限量发售认购表方式

具体做法是:由承销机构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无限量、一次性、低价格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认购表,然后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及所发放认购表的量确定中签率,摇出中签号码,中签者凭中签表到指定地点缴纳认购股款。与定量方式相比有很大的进步,基本上避免了抢购风,消除了徇私现象,中签率由市场供求决定,体现了“三公原则”。实际操作中,该方式的缺点是很多的:一是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二是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和成本;三是由行政主导的股票发行既加重了政府的工作负担,又削弱了市场的健康力量。

3.专项定额定期存单方式

具体做法是:在一定期限内无限量吸收定期定额存款,每张定额存单即是一张认购申请表,公开摇号确定中签号,认购者凭存单号缴纳股款认购股票。这种发行方式克服了无限量发售认购表的诸多弊端,大大减少了社会资源的浪费,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投资成本,减轻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的压力。不足之处:一是与存款挂钩的方式会引发存款搬家,导致二级市场的资金“失血”现象;二是不能有效阻止“公款私存”这一消极腐败现象,三是中签后每股加收费用没有统一标准,加重了一级市场投资者的负担。

4.预缴款按比例分配方式

具体做法是:投资者预先缴纳股票款项,然后由新发行股票的总价值占认购金额之间的比例来确定投资者中签股数,未中签资金或者转存,或者退还给投资者。这种发行方式成本低,对小资金投资者有利,而且相对于存单方式来说,加快了资金周转。缺点是原始股东过多,资金运作安全性不强,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持有一千股股票的股东不足一千人从而导致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5.上网竞价方式

上网竞价是指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确定一个竞标底价的基础上由多方投资者采取竞标的方式确定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这种发行方式是成熟证券市场的主要发行方式,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发行的目标,它符合市场化发行新股的经济原则。缺点是受制于我国的国情,其在实践中未能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6.上网定价方式

这是目前市场上最主要的发行方式,也是被实践检验过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其体现了“三公原则”,操作简便,节约成本,为投资者广泛认可。但其与市场化发行股票的变革方向相悖。该方式简单易行,长期存在于市场,市场参与者易于接受,但被诟病的就是定价非市场化,收益实现体现“资金为王”的特点,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7.向二级市场按市值配售方式

具体做法是: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它的优点是压缩了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的收益空间,使二级市场投资者分享了股票发行收益,有利于缓解一、二市场资金严重失衡局面,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股市投资者利益。缺点是它是迎合市场、调控市场价值中心的方式,并不最终体现市场化方向。

8.累计投标询价方式

累计投标询价方式本质上是上网定价的一种,但与上网定价一般由承销商和发行公司确定发行价不同,在确定发行价格时是通过网上或网下累计投票询价完成。如果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但超额认购倍数小于5倍时,以询价下限为发行价;如果超额认购倍数大于5倍时,则从申购价格最高的有效申购开始逐笔向下累计计算,直至超额认购倍数首次超过5倍为止,以此时的价格为发行价。缺点是:参与询价的投资主体的诚信度和履约责任问题往往使询价流于形式,目前我国询价的最终后果基本为上限定价的事实制约了询价的合理性。

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方式是上网定价发行,定价依据是累计投票询价的结果,但要求参与询价者与新股申购者有逻辑上的一致,并对每户的申购上下限做出了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