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1 / 1)

一、北平治安管理机构的形成

近代北平发生的系列变化中,最显著的就是近代治安管理机构建立。作为清朝的首都,负责城市治安的机构有顺天府尹、步兵统领衙门以及五城司坊。然而这些机构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治安管理机构,现代治安管理机构的发端始于庚子事变之后建立的安民公所。

1900年中国爆发了义和团运动,8月,八国联军攻占了京师。联军在入京后,分界而治。由于原有的治安机构陷于瘫痪,清政府的留守官员经多方磋商与各国占领军当局达成协议,由各占领区的绅商相筹设,陆续在各占领区建立了安民公所,所需经费大部分由清政府提供,每月由户部发给各国雇用的华人巡捕办公费银二万余两。[1]安民公所的巡捕由华人充任巡捕,负责“缉拿土匪,举行一切安辑地方事件。至于词讼案件,概不干预”[2]。1901年夏,联军将地面的管辖权交还给清政府后,步兵统领衙门设置了警务处,“左右两翼分设警务公所,督同绅商各公所维护治安”[3]。5月中旬,庆亲王弈劻以各安民公所“办法不一,其中急公好义者实不乏人,而假公济私者亦复难免,亟当切实整顿,咸使划一”[4],建议“将各公所酌量裁并,除城外各地面应由五城酌拟办法,其城内地面按照八旗,每旗各设一局,皇城内分左右翼各设一局,居中设一总局,以资督率”[5]。5月29日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及其下属各协巡局成立,京城善后协巡总局设立10个分局,分驻内城和皇城,其中东城设立4局,西城设立4局,皇城内设立2局,总局最初在方巾巷,之后移到总布胡同。“以步兵统领所属技勇长兵编为警巡巡长巡捕”[6],所需经费由步兵统领衙门支取。7月10日,京城善后协巡总局札发各分局的《现行章程》明确规定了该局的职责是维持京城地区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7]然而京城善后协巡总局运行一年多,受到颇多非议,1902年9月11日被裁撤,由工巡总局取代。

工巡局是由御史忠廉工部右侍郎胡燏棻提议设立的,肃亲王善耆为步军统领兼领工巡局事宜,之后由礼部尚书那桐接任。设置有六个分局,分别是东安、西安、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六局,每分局下辖若干巡捕段。工巡总局建立后,除步兵统领衙门外,清政府原有的治安机关全部并入到工巡总局。与京城善后协巡总局相比,工巡局的职责范围更大,它的职责包括工程和巡捕两方面。然而工巡局也不过持续三年,在1905年10月8日,清政府又决定成立巡警部。巡警部奏请将原内外城公巡总局改成内外城巡警总厅,归巡警部管辖。

清朝政府先后建立了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工巡局、巡警部,这些机构是现代警察机构的滥觞。1913年成立的京师警察厅是现代意义上的警察系统,但是即使是京师警察厅还包括有部分市政的功能,职责广泛。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京师警察厅更名为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其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职能被剥离,向治安管理的专项机关靠拢,公安局成为维持北平治安与社会秩序的专门机构。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下辖有15区。即内城为内一区、内二区、内三区、内四区、内五区、内六区,计6区;外城为外一区、外二区、外三区、外四区、外五区,计5区;四郊为东郊,西郊、南郊以及北郊,计4区。每区设有若干警察分驻所和派出所,1928年派出所的数目为322处。[8]

除区署外,还有一些直属于公安局的专属警察队,有保安队4个,骑警队、侦缉队、消防队、自行车队、警车队、女警队各1个。1935年8月组建保安总队,[9]下辖步警队7个,保安骑警队、警车队、自行车队、机关枪队各1个。[10]北平警察人数在1933年有9410人,其中警官503人,巡官386人,警长999人,警士7522人。警察占当年北平人口百分比为0.62%。[11]李自典对北平警察人数作了统计,认为从清末到1937年“七七”事变为止,北平警察的规模日渐壮大,虽在1932年有所下降,但总体趋势是不断向前发展的。[12]

表4.1 公安局厅区所在地

除公安局外,军队和宪兵也是维持社会治安的主要部门。从清末到北洋时期,北京的治安实际上是由警察和军队、宪兵三方共同掌控的。从三者的责任上看,警察主要是维持地方治安,如力有不足时,以军宪援助之;宪兵的主要职责是调查军队的军纪,并协助警察侦缉劫案;军队则负责剿办成股土匪,并为宪警之后援。[13]北平市政府成立后,张荫梧任司令,其警备部队原仅有第五、第十四两师及骑兵两团。第五师担任内城治安,十四师担任外城治安,骑兵担任四郊及各地之游击任务。1928年7月31日,阎锡山又将第十六师拨归该部指挥,协同警备北平。第五师担任内城及东郊、北郊防务任务,分驻于城内及黄寺、朝阳门外、东岳庙、东直门、安定门、德胜门等处。北平各集会维持任务亦由第五师负责。第十四师担任外城及南郊、西郊防务任务,分驻于西直门车站、阜成门、海淀、颐和园、跑马场、八里庄、白家壇、碧云寺,及左安门、右安门、广渠门、广安门等处,其余如庞各庄、镇南各庄、万庄、田州镇、东育镇各地,也由该师骑兵各队负责。第十六师担任各县剿匪事宜,分驻于长辛店、良乡、房山、涿州等处,西陵也由第十六师派兵驻守。骑兵担任西苑、三河、蓟县各地防务任务。此外如炮七旅、卫队营、侦缉、稽查等队密布内城、外城及四郊各县。[14]此后北平军队的驻防有所变化:1930年9月,东北军第五旅率所属三团来平接防,负责“维持地面治安为职,将各城门第三方面军之门卫勤务交回”[15];1931年,陆军独立第十六旅担任北平防务。[16]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军队、警察和宪兵并非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划分,军队有时对违反治安的事件会主动干涉。

二、余晋和和警网的构建

为了有效地防范犯罪案件的发生以及打击罪犯,北平市公安局历任局长都致力于建设一个有效的犯罪预防和犯罪案件发生后的快速反应网络,其中以余晋和担任局长期间取得的成效最大。

余晋和,浙江绍兴人,日本东京陆军士官学校的毕业生,1931年2月在山东青岛担任公安局局长,在任期间撰写了《航空警察学》和《码头警察服务要则》,后者成为青岛市公安局警士训练所的专用教材。由于余晋和在青岛取得的成绩,1933年12月16日,他被特调到北平,担任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局长。在他担任局长的短短两年的时间内,余晋和为北平市的治安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的最大贡献是针对北平有限的警力,构建了一个防匪电话网以及筹设警车队。

1.防匪电话网

防匪电话网筹建的初衷是由于北平警力有限,如果仅从市区来看,北平市的面积并不大,民国建立后,北平的市界基本上是京畿的范围,也即是原步兵统领衙门、五城兵马司和之后的京师警察厅巡防的地界。但是如果算上外城及四郊,北平市警察的数量就显得有点捉襟见肘,应付不及。在很多案件中,各个区队之间由于信息传递不及,很难做到相互配合,各个区队之间很难做到对案犯进行兜捕,以致往往有匪徒漏网。有鉴于信息不灵,军警到场迟滞,1928年10月,北平市宪兵司令部设立警报处,预备有武装汽车四辆,遇有匪警时,汽车可立即出动,防止匪徒脱逃。[17]为了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早在1932年11月,公安局就计划在面积辽阔的四郊各警段之间,安设124具电话。但是经费的不足,使这项计划流产。这项计划原计划花费洋38000余元,公安局本拟通过筹款的方式来筹措经费,但因筹款不及,计划只能暂告停顿。一年后即1933年10月,公安局又重启该项计划,通过与电话局的商洽,决定在公安街的公安局总局内装设一部总机,各区署共装设分机15部。总局可通过总机同时向各分机传达命令,这次架设的电话,只用于总局和各区署之间命令的传达和消息的往来,因此,话机之间无须叫号,只要摘下耳机双方即可通话,大大提高了各区与市公安局通话的便捷性。[18]

余普和的到任,加快了防匪电话网的构建。在城内装设防匪特别电话后,又增设警车巡逻后,城区的治安有所好转,但是郊区的治安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北平城郊抢案迭出,郊外抢案、绑案发生多起。鉴于此等情况,余晋和拟在四郊各地方派出所,遍设长途电话。1934年春,由公安局拍卖的赃款内拨洋10363元,将所有四郊各警段电话分作两期完成。第一期先将干线装设并与电话局研究省费办法,所有应需材料由公安局自备,其干线及话机之铺设由电话局派工协助,酌付工资。又在各郊段适中地点设交换机9具,路线较省,以后的修理保护责任均由公安局承担。郊外线路月租分别减免。结果第一期郊段电话连同交换机共装设70具,实际用洋9535.135元。四郊电话竣工后,一有匪情发生,可以立刻电话通知各段四出兜捕。第二期支线由各郊署募集款项4000余元,连同上期余款,再装设50余部防匪专线电话。[19]1933年北平的警察专用电话共计装设590部,防匪电话16部(如表4.2所示)。鉴于防匪电话的重要性,公安局拟定了修理机线办法,并有12个修理技术警随时修理机线。[20]警网的关键在于电话灵通,1934年7月1日,四郊防匪电话全部通话。

2.警车队与联户警铃

警车队是余晋和一手构建的快速反应部队。所谓警车实际是摩托车,余晋和到任后,先是购买了一批摩托车,这些摩托车车前装有钢板,车速又快,每车还安置有机枪一架。[21]摩托车到平后,余晋和迅速组建起了警车队,任命他从青岛带来的手下大将原青岛特务督察长任东英为队长,原特务局长陆贵为队副,由各区队中考选出熟悉驾驶的警士充任队警,并雇用外国人对警车队的警察进行训练。警车队在投入前,从1933年12月1日起经过了为期30天的短期训练,训练的内容有:驾驶技术要求纯熟,枪法要求准确,动作要准确等。为了尽快使这支队伍发挥作用,30天的训练强度是很大的,有时夜间还要加紧训练。出于对警车队队警选择的慎重,最初警车队仍有十多名空额。[22]到1934年元旦警车队检阅后,警车队正式开始出勤,此时警车队有16辆车,其中4辆是旧车,队警有54名,车夫16名。警车队的出勤任务分为:内城为3线,外城为2线,每线出车2辆,每班出车8辆,队部留6辆以备不时之用。每日下午2时至次日上午8时为固定出勤时间,警车队的巡逻路线包括了全城各处重要地点。[23]为了弥补警车队训练的不足,除承担每日的巡逻工作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为队警的训练时间,训练的内容有旗语、灯语、驾驶和警笛的用法。

16辆警车的配备显然不能满足北平的治安需要,很快余晋和又对警车队进行了扩充,又增加了5辆警车,其中的3辆是将公安局内所存的3辆旧摩托车加以修理,其中2辆是袁良市长拨付,交警车队备用。[24]

警车队在建立后,很快显示出了它在速度方面的优势,很快警车队捕获了宛平县一带的匪徒“吊死鬼”祁润。1934年1月17日祁润在贺家村抢去一头黑驴,10余件棉衣等物,给受害者造成了300多元的财产损失。在警车队接获受害者的报案后,经过警员的调查,很快接得线报,掌握了祁润的动向,警车队出动后当时就逮获了祁润以及两支手枪,200余枚子弹。[25]警车队筹建后的首次出动,或得了成功,但是警车队的人数不敷分配,严重制约了警车队在北平市治安中发挥的作用,因此很快,将警车队的出巡,改为单人一组,借此增加警力。[26]

不久后,北平四郊的发生的几起恶性事件,使警车队开始在郊区巡逻。北平四郊本就匪患严重,1934年5月发生了一起匪徒向警察开枪示威,并袭击大兴区公所的恶性事件。5月15日夜半2时许,位于北郊与大兴交界处的管头村,有20余名匪徒盗挖双姓坟墓,警察闻讯赶到时,匪徒掏出手枪向警察开枪示威,并跑到大兴区公所,将办公室捣毁,将职员王某殴至重伤[27]。5月22日又发生西郊匪徒击毙事主,击伤向导的案件。[28]在这两起案件中,匪徒的人数多达十数人至数十人之间,匪徒持械横行,面对警察公然开枪拒捕。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余晋和的警觉,有鉴于此,余晋和命令警车队自1934年6月1日起,每日出巡四郊,警车队每日分两班出发,每班警车3辆。[29]余晋和同时要求四郊清查户口,赶办防匪电话,在市区边界西红门(左安门外)、小红门(右安门外)、青龙桥(西直门外)等15处,设立盘查所,由公安局派警前往执行,区署协助,从1934年6月1日起,对四郊来往行人进行盘查[30]。

由于郊区道路的复杂性,余晋和又开始筹款添购特种汽车,鉴于经费的不足,余晋和变卖了一部分赃物用来筹措购买特种汽车的款项。这种特种汽车的优点在于可以在车内放置自行车,当追捕盗犯时,如遇有道路窄小,汽车不易通行时,警察可以改乘自行车追捕。余晋和同时并命令警察在巡逻时要带临时电机,以便随时随地向各处传递消息。[31]

在警车队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警员素质较差的问题又开始暴露。余晋和决定训练各区警车队,由各区遴选精干士警,编入骑车队,教以普通军事学,并由局派定武术教官,于每日下午5时至7时,教授拳法、刺剑、劈剑等术,日间分班巡逻,夜间则着便衣,暗配手枪证号,分散管界内,实行检查行人。[32]

警车队还承担检查城门的任务。1934年警车队在东直门,见有12人,皆在壮年,肩挑行李进城,警车队队长以其形迹可疑,施以盘诘,自称自河南彰德前往古北口做工,以其言语支离,交内三区审讯。[33]骑警队屡经扩充,1934年8月余晋和又决定将四郊骑车队扩充,队警发给机关枪,专任击匪,并每日制定口令,夜间9点后,不谙口令者一律不得通行,南郊骑警队已经由28人增至120人,西郊已经增至200人,东北两郊人数亦有所扩充。[34]

安装联户警铃是公安局防范盗匪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是一种警民合作的方法。为了防范抢案,公安局在内城各处安装警铃,并劝令各铺住户,装设防匪警铃,以三家或两家为一组,遇有匪警一组互相按铃,通知军警前往逮捕。内二区早在1929年就在管区内筹措警铃的安装。[35]1929年2月发生了一起儿童误按警铃的事件,充分证明了警铃的有效性。石虎胡同门牌十三号住户方宅及邻居十四号李宅两院均装设警铃,2月24日晚8时,有客人携九岁的幼童拜访方宅,幼童见墙上有警铃,用手去按,邻居李姓听见警铃响起,以为有匪警,立即打电话报告内二区,内二区殷焕然署长电话通知军警,并乘汽车带手枪队赶来,先后来到还有宪兵三营营附范家骏,警备部侦缉队长李迈众,公安局侦缉四小队长鲁世全,宪兵三营侦探刘国瑞等。[36]由于警铃在缉捕盗匪上发挥的作用,截至1933年,北平共安装警铃11186台(如表4.2所示),主要遍布在北平的各个商业区。

表4.2 1933年北平市装设警铃、警察专用电话、防匪电话统计表

因入户行窃案时有发生,北平市公安局曾鼓励住户和商家装设电网。1933年2月夜间2时,汪芝麻胡同门牌二十号住户温敦有到段报称,他在歇睡之际忽听院内有巨物坠地声音。当时持灯到院查看见西墙下躺卧一人。巡官等立即前往查看,见里院北房屋檐下靠西墙有一名身穿灰布军服军人躺卧,头朝东北,脚朝西南,仰面口吐有血沫,年约四十岁,足着青洋袜,缠有灰色裹腿,有青布鞋一双在腰内腋藏,腰间系有皮带两根,衣上有白色领章,右系八团大队,左系黄星三个。经巡官详细检查该军人带有附号,是陆军通信大队第二队第八分队张成喜,当刘巡官同司法巡长陈德润到场详细查验,该军人不能动转,尚有呼吸之气难以救治。经调查温敦有住宅相邻的二十二号住户设有电网,该军人欲入屋行偷窃时被电网击伤。[37]之后由于电网发生伤人事件,设有电网的住户和商家被要求一律撤除电网。1934年发生了幼童蒋达成误触电网,当时气绝身死的案件,经公安局调查,认为属于防卫过当之行为,“所有中外人民住宅,安设电网者要皆过当之防卫,无论普通市民误触致死,在当事者,固应负法律上之责任,即窃盗宵小触电网自毙,亦当念其所犯并非死法,何以必须设以残酷之电网施之于可怜无告之细民,为人道计,各当事者亦应负道义上之责任,是凡本市设有电网各户……责成一律撤除”。[38]

公安局长余晋和为北平的犯罪预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除了筹措构建防匪电话网络外,他以自行车巡逻为主,在全市构建了一个警察网。1934年余晋和增加了警察的岗位、扩充了巡逻队,添购了自行车40辆。由区署派自行车巡逻,自行车上安有警铃,自行车巡逻分为明巡和暗巡两种,明巡鸣铃而暗巡不鸣铃,市民发生意外时,可以闻铃外出喊警。巡逻队二人一组,专在各偏僻小道梭巡,并由警车队、骑警队、特务队辅助。[39]1934年冬防期间,北平市市长袁良同余晋和商议设置侦探网,侦探网由平市的侦缉警担任,与已经构建的警网不同,警网多为固定,而侦探网不固定。[40]由于余晋和的贡献和北平破案率的提升,北平市政府呈请行政院对余晋和进行嘉奖。[41]

三、日常巡逻与特定防务

巡逻是北平市警察局构建的犯罪预防中的重要一环。巡逻指警察在其辖区内巡逻视察的简称,是设有派出所的地方,警察执行的日常一般勤务。大致区分为三种,即值、守和巡。值指的是值班,值班警察的主要工作地点是在派出所内。守,指的是守望,守望是指警察在同一时间视察一定的地区,是一种固定的视察,其视察的范围仅为视听所及的范围。守望多置于街市,主要的目的是减少该处的纠纷。巡,指巡逻,巡逻是在一定的时间,移动地视察一定区域,具有移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三者中,巡逻的效用最大,被视为维护治安最有效的方法。

警察所在的辖区是警察活动的基础,管区内土地人物及各种事态之动静以及街头巷尾的风闻都是警察必须关注的内容。巡逻要考察的事项有:(1)对于住户。注意特别登记的户籍;住户人与物的出入及有无特别情况;由他处移住本管区域,由本管区域移往他处者,如有觉察或发现搬家具、行李,应查明报告;夜间未闭户者,应唤起注意。(2)对于路人。应注意形迹可疑之人、携带凶器及违禁物品之人,应详密盘诘,果系不法,应即缉捕送究;曾受徒刑之执行或宣告缓刑之人;素行不正之人;认为危险之人;对于诈贫暴富或收入不丰而浪费无度之人,应加意查禁,预防危害;群聚之人,应查明情由防止混乱;遇有尸体,应不变位置,检视其形状,报告官长核办。(3)对于物。放置门外自行车未上锁者,应即查明车主,令其注意以免被窃;屋外院内置有梯子或木杆之类,应告知户主注意,以免窃盗利用;运搬奇异之物者,应加盘诘。[42]

警察巡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犯罪,其最大的作用是检问形迹可疑之人,查问异于寻常的可疑之事。城市重要地段及夜间的巡逻是非常有必要的,警察巡逻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犯罪事件,而是通过巡逻使不法之徒,听到巡逻警察的足音,中止其犯罪行为。尤其在偏僻之处或是窃盗者较猖獗的区域,警察的巡逻不仅要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也使百姓能够安居。[43]

警察对可疑人士的定义在很大程度上依据的是“性相学”。早期的犯罪学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容貌与犯罪有着必然的联系。认为犯罪者的貌相不外有:头扁平、顶尖颞颥部突起,两耳尖飞,眼小、眼突,下视、斜视、流视、偷视、锐视,或眼大带赤缕,颏尖腮露,齿尖、凌乱。头扁平为智识缺乏之征,顶尖为道德缺乏之征。[44]北平市出版的《警务旬刊》刊登了犯罪者的面相与犯罪种类之间的关系,这成了北平市警察必备的功课之一。据此,警察在巡逻时,更多的是依据面相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可疑。

表4.3 犯罪者的面相

从公安局对“性相学”的重视来看,更多的是受到了“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观点的影响,龙勃罗梭信奉天生犯罪人说。这与民国时期的犯罪学家的观点不同,民国时期的犯罪学家在对犯罪原因的探讨上,重视个人、家庭和社会原因对犯罪者的影响。

除日常的防务外,北平市公安局还注重对特定时期的治安管理。对于北平市公安局的职员来说,节日就意味着工作量的增加,每逢各类的节日,各类警察就进入到了一个忙碌的时期,更多的巡逻时间,更大的巡逻区域以及增多的各类案件。除节日外,有两个时期的治安需要加紧注意,一是冬天,一是夏天,这两个时期的防务也被称为冬防和夏防。

冬防是北平治安重要的一个环节,冬天是各类犯罪案件的多发时期,尤其是财产犯罪。“一年中各月的犯罪的性质及形式各有不同,并且可因各年度的气温差,而容易知道该年度犯罪的略数。”[45]

表4.4 1934年北平市发生案件数统计表

从1934年北平全年的案件统计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冬天的一月、十一月、十二月的案件数是远高于其他月份的。尤其在春节前后,更是如此。1936年春节之际,法院一天判处21起窃案。[46]为了加强防务,1929年1月22日、军、警宪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年关治安问题。宪兵司令楚春溪、公安局长赵以宽,三十八师李服膺,在会议中决定,自1月22日起,至2月10日止,每一警区除责成原有警察宪兵加意防范外,加派军队一连,分布于无岗位或岗位较少之地点,梭巡防守,以补警宪之未逮。[47]春节时节,各场所人流云集,绺贼借节日之便,大秀其技。1934年新年期间,制定《注意事项九条》,规定从1935年1月1日至3日止各区队官长警停止休息三日;各区队预备队须在本署及重要处所驻守听候调遣;各大学校及中学校工厂等须特别注意防范;各该管界内重要地点须加派队警守望等。[48]北平市政府为了加强冬防的实力,购置大刀1000把,分发全市警察应用,为充实力量起见,增发保安队子弹以防盗匪。[49]

夏防主要是针对郊区的防务。北平辖境辽阔,郊野村庄住户倍及散落,每到秋暑之交,青纱幛起,匪徒借此隐匿身形,四郊匪患日益增多。公安局每届夏防,在北平四郊各通卫要路,加派骑车队,预备队,不时加以蹲守梭巡。然而因地域广大,警力不足,防不胜防,甚至发生团警被匪徒抢劫的案件。马驹桥为大兴通县(今北京通州区)毗连之交界,匪众易为避匿。保卫团警张长福等三人,在早上各持枪械,巡逻管界,行至镇东里许地方,突然有三匪自禾苗中窜出,用手枪指向张长福等三人,并做出射击的姿势,张长福三人无法抵抗,被匪徒抢去步枪二支,匪徒将三人用绳索捆绑,弃于路旁。[50]针对四郊匪患,1928年9月北平警备司令部张荫梧,由警备司令部及西苑驻扎军队,抽派目兵200名,组编巡查队,专梭巡各青苗小道,查剿劫匪。[51]之后,北平市公安局以及军队不断在四郊增派巡逻人员,并多次在郊区清剿匪徒,以期郊区防务的安宁。

不管是冬防也好还是夏防也罢,军警的防范措施主要是加派警员,注意梭巡,严密防范。警力的充裕与否,成为军警犯罪预防的重要因素。尽管北平警察的人数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从图4.1上看,1933年警察与人口数的比例为1∶160;每一平方公里警察数不足120人,虽然警察的队伍不断壮大,但是平均每一警察分配人口数与平均每平方公里分布警察人口的比例还是略低,警力不足成为军警在犯罪预防上始终无法解决的问题。

图4.1 1933年北平警察分布密度

《北平市人口变动、警察人数、查获毒品、火灾、电话、指纹等统计表》,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05-00243,1933。

从1928年到1937年北平市军、警、宪机关一直致力降低北平的犯罪率,为此以北平市公安局为主,以十五个区所为基本点,以各派出所的辖区为面,向全市各个地区辐射。各区所通过巡警、自行车巡警、警车队等在管界内巡逻,形成一个密集的警察网。同时针对北平地域辽阔的特点,对北平的重要路段及地区给予重点关注。利用防匪电话、警铃与警察网相结合,在北平的市区及四郊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市的,“点、面”结合的全方位犯罪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