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的“圣人之学”,是以“德性”为基础的,因此才会将其工夫论重心都放在对于心中私欲的去除上。但是,一个人如何知道自己有私欲,并进而去除呢?会不会有“认欲为理”的问题?而之所以有这个问题产生,主要的原因在于阳明的“圣人之学”没有一个衡量私欲的标准,所以才无法确实地知道私欲存在与否。相较于朱子学,由于强调万事万物皆有其定理,因此可以通过外在之理来确认内在所想是否是私欲,所以同样是以“存天理去人欲”为工夫,较有下手处。阳明随着对赏罚问题的思考,深化其工夫论的观点,认为“本心之明”自然可以判准私欲,但是,什么是“本心之明”?一个人如何能够知道他是发挥“本心之明”来做事的呢?对于这个问题,阳明直到忠泰之变后,才有了具体的论述——“良知说”,来支撑他的想法,且这个论述亦有其学术脉络。
(一)“良知说”的学术脉络
阳明虽然已经明了靠着“本心之明”即可因应人事的变化,但是他并未明白地说出何谓“本心之明”,直到他汲取周敦颐及程颢(字伯淳,称明道,1032—1085)的思想来论证,其“良知说”才有学理上的依据。而阳明之所以会注意到两人的思想,主要是因为其到九华山的因缘。《年谱》记云:
忠、泰在南都谗先生必反,惟张永持正保全之。武宗问忠等曰:“以何验反?”对曰:“召必不至。”有诏面见,先生即行。忠等恐语相违,复拒之芜湖半月。不得已,入九华山,每日宴坐草庵中。[76]
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阳明选择待命于芜湖,并重游九华山,在草庵中静坐。阳明此次重游,与上次来时的心境大不相同。他在化城寺留有诗,诗中有云:
会心人远空遗洞,识面僧来不记名。莫谓中丞喜忘世,前途风浪苦难行。[77]
诗中所谓“会心人远”,指的是阳明初游九华山时,遇到一位老和尚之事,双方论及“最上乘”学问的问题,老和尚告诉他说“周濂溪、程明道是儒家两个好秀才”。[78]如今阳明重游旧地,再度忆起往事,自然会对当年的一番谈论,有更深刻的理解,也才能再次思索周程二人的思想。诗末阳明自述其当时的心境,他说他并非要逃离尘世,实在因为他自己知道未来的人生路途将充满苦难。此诗一方面充分地表达阳明在化城寺附近东岩静坐时,心中思索着他自身的处境与当时的政治社会问题,此时思绪纷乱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在此时阳明仍未放弃其“一心运时务”的思想理论。就因为在此静坐的关系,才进一步地确立“良知”作为一个道德标准的性质,而其学理依据,即是通过周程二人的思想来论证的。
阳明从九华山回到南昌之后,面对弟子陈九川(字惟濬,号明水,1494—1562)问及静坐时思虑丛生的问题,《传习录》记云:
先生曰:“念如何可息?只是要正。”(九川)曰:“当自有无念时否?”先生曰:“实无无念时。”(九川)曰:“如此却如何言静?”曰:“静未尝不动,动未尝不静。戒谨恐惧即是念,何分动静?”(九川)曰:“周子何以言‘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曰:“‘无欲故静’,是‘静亦定,动亦定’的‘定’字,主其本体也。戒惧之念是活泼泼地。此是天机不息处,所谓‘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一息便是死。非本体之念,即是私念。”[79]
此问答是扣紧在修养工夫上,陈九川问如何息念,阳明告诉他念不能息,只能正。九川又以周敦颐的“主静”之说,来反问阳明既然无无念之时,那为何周氏却主“静”,阳明则回答说周氏的“主静”是兼动静的,并认定程颢《定性书》[80]中所论“静亦定,动亦定”的“定”字,是主其本体的意思[81]。如此一来,因为人无无念之时,故只要能够主其本体,所有念头皆是“正念”,非本体之念则是“私念”。相较于阳明过去对“息念”的说法,阳明这个说法无疑得力于周敦颐,例如《年谱·正德八年》记云:
孟源(字伯生)问:“静坐中思虑纷杂,不能强禁绝。”先生曰:“纷杂思虑,亦强禁绝不得;只就思虑萌动处,省察克治,到天理精明后,有个物各付物的意思,自然精专,无纷杂之念;《大学》所谓‘知止而后有定’也。”[82]
孟、陈两人同以“静坐”工夫为问,但阳明的回答已大不相同。其中最重要的关键改变,则是阳明对于“念”的想法不同,过去强调于起念之时的省察克治,直至天理精明之境界;如今,阳明通过周氏的工夫论,认为只要能够掌握本体之知,对任何念头之起,时时刻刻皆可去不正以归于正。而阳明对周敦颐思想的看法则见于李诩(字原德﹐号戒庵,1506—1593)的记载,记云:
在赣州亲笔写周子《太极图》及《通书》“圣可学乎”一段,末云:“按濂溪自注‘主静’,云‘无欲故静’,而于《通书》云:‘无欲则静虚动直’,是主静之说,实兼动静。‘定之以中正仁义’,即所谓‘太极’。而‘主静’者,即所谓‘无极’矣。旧注或非濂溪本意,故特表而出之。”[83]
周敦颐曾经在南康任官,故当地建有濂溪祠,阳明又重建濂溪书院[84],集郡人及门人讲学其中。此记末云“旧注或非濂溪本意”,是指朱子所注不符合周敦颐的思想。而阳明于此单独提出《通书》中“圣可学乎?”一段,反映出直到当时,他仍然在思索“圣人可学而至”的问题。阳明认为周氏所说是一个人如能一直保持“无欲”的状态,也就是保持天理于心中,不论静时或动时,所作所为皆能达到“明通公溥”的境界。而这与朱子对周氏的认知不同,朱子认为周氏的“无欲”是性,一个人必须涵养自身,使其“静虚”,才能够“动直”,所以“明通”是对己而言,唯自己先能明通,尔后对人才能公溥。双方相同处都是在人“心”下功夫,不同处则在于朱子认为先须涵养自身才能举措合宜,然阳明认为只要时时以天理为主,不论对己对人皆可举措合宜。这个不同起因于双方对“心”的认识不同,朱子认为“人心”是恶,不是“无欲”的,唯有“道心”才是“无欲”,因此要回复“道心”,故透过格物穷理来去除“人心”。然如同之前所说的,过去阳明只有“一心”的概念,即去除“人欲”,即是“道心”;如今转而认为靠着“本心之明”,“人欲”便无由而立。由于工夫论的观点不同,亦牵涉到双方本体论的不同。阳明反对朱子对周氏《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一句的注解,朱子云:“非太极之外,复有无极也。”但阳明却说:“‘定之以中正仁义’,即所谓‘太极’。而‘主静’者,即所谓‘无极’矣。”也就是说“道心”是天理,天理在人的身上,名之“太极”,具体内容则是“中正仁义”。故人要成圣只须要时时以“中正仁义”为主,自能明通公溥。换句话说,所谓“本心之明”,指的就是周氏的“定之以中正仁义”,只要时时能够主于此“中正仁义”的道德准则,面对人事酬变,皆能做出合于“天理”的判断,而无私毫人欲之杂。
阳明这个援引周程二氏工夫论的想法,也对其弟子说过,如其针对伦彦式问“学无静根,感物易动,处事多悔”的问题时,阳明跟他解释该如何做,说道:
循理之谓静,从欲之谓动。欲也者,非必声色货利外诱也,有心之私皆欲也。故循理焉,虽酬酢万变,皆静也。濂溪所谓“主静”,无欲之谓也,是谓集义者也。从欲焉,虽心齐坐忘,亦动也。告子之强制正助之谓也,是外义者也。[85]
所谓“循理”,指的就是主其本体之意,也就是定之以中正仁义,所以一个人只要能够“循理”,自然可以面对事物的变化。而阳明对周程二氏工夫论的体会亦见于他阐述何谓“圣人之学”的意涵中,其为《象山文集》作序,序中说道:
圣人之学,心学也。尧、舜、禹之相授受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唯一,允执厥中。”此心学之源也。中也者,道心之谓也;道心精一之谓仁,所谓中也。孔孟之学,惟务求仁,盖精一之传也……至宋周、程二子,始复追寻孔、颜之宗,而有“无极而太极”,“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之说;动亦定,静亦定,无内外,无将迎之论,庶几精一之旨矣![86]
前段话的意涵笔者已在第二章说明过了,不再赘述。后段话的意思则是说明此圣人之学到了宋代之后的传承发展,阳明于此举出周敦颐及程颢。他认为周氏的“主静之说”及程氏的“定性之说”,才是圣人之学,而陆象山之学则是承接自孔、孟、周、程四子而来。此序的言外之意,则是表明阳明的“良知说”也是承接相同的道统而来的。故阳明在江西时,常常伸引周程二氏的思想,如欧阳德记云:“先师阳明夫子讲学于虔,发明静专动直之旨。[87]”而阳明汲取周程二氏思想来阐释《大学》的脉络,也为其学生所传承,如邹守益在《跋古本大学问》中说道:
圣学之篇,要在一者无欲。无欲则静虚动直;定性之教,以太公顺应,学天地圣人之常,其于《大学》之功,同耶?异耶?阳明先师恐《大学》之失其传也,既述古本以息群疑,复为《问答》以阐古本之蕴,读者虚心以求之,泝濂洛以达孔孟,其为同为异,必有能辨之者。[88]
邹守益的这段陈述,与阳明在《象山文集序》中阐述圣人之学的说法是一致的。
(二)“良知说”的文本:新《大学古本序》
从上节的讨论中,可以知道阳明“良知说”如何从其本身思想的脉络中,逐渐开展出来,而从《传习录》的记载来看,可以确知其谈论“良知”的概念,则是从正德十四年(1519)开始的。阳明在怎样的学术议题下,论及良知的概念,对我们理解此说之出现有很大的帮助。弟子陈九川问及什么是“诚意功夫”,阳明说:
九川曰:“如何是诚意功夫?”希颜令再思体看,九川终不悟,请问……先生曰:“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视听言动?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指心之发动处谓之意,指意之灵明处谓之知,指意之涉着处谓之物,只是一件。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故欲诚意,则随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归于天理,则良知之在此事者无蔽而得致矣!此便是诚意的工夫。”[89]
陈九川刚刚因为谏止武宗南巡亲征,而被廷杖,并褫职为民,故回家乡江西临川。因此除了跟阳明谈论京师之所见外,陈氏之所以会以《大学》中格物致知的课题为问,自然不是问朱子的说法,而是之前阳明所论述的“诚意”之说。而阳明此说是其从其贬谪以来逐渐开展出来一套要“明天下之学,成天下之务”的学说。当然,之前已然提到,阳明对此说已经有了新说法,故其在回答强调所谓“意之灵明处”的“知”,认为良知在此事(意),无蔽而得以致之。也就是说阳明《大学》“诚意”之说,不但基于过去的论说,如今更加强调说所谓“诚意”,就是当一个人的“良知”可以毫无遮蔽地发露之时,即是“诚意”之时。因此阳明所谓“诚意”,就是让“良知”呈露出来,故其工夫就在于“致良知”。所以,当陈九川于隔年再见阳明时,阳明明确地告诉他说不是一味地去心上找一个“天理”,而是依循“良知”这个标准规则,来知是知非,这样才是切实稳当的,而不会流于虚空不实。阳明云: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实功。若不靠着这些真机,如何去格物?我亦近年体贴出来如此分明,初犹疑只依他恐有不足,精细看无些小欠阙。[90]
阳明认为只要靠着自身的“良知”准则,在从事于任何事物(意之所在)之时,予以是是非非的判断,这样一来,善便会存,恶便会去,这才是《大学》诚意的要旨。由于阳明对《大学》的宗旨有更进一步深入地理解,再加上当时其门人并未能十分准确地掌握此思想,因此阳明对旧《大学古本序》,做出增补的动作。阳明在给陆澄(字原静,号清伯)的信中说:
凡人之为不善者,虽至于逆理乱常之极,其本心之良知,亦未有不自知者。但不能致其本然之良知,是以物有不格,意有不诚,而卒入于小人之归。故凡致知者,致其本然之良知而已……向在南都,尝谓清伯吃紧于此。清伯亦自以为既知之矣。近睹来书,往往似尚未悟,辄复赘此。清伯更精思之。《大学》古本一册寄去,时一览。近因同志之士,多于此处不甚理会,故《序》中特改数语。[91]
阳明在此明确说到“本心之良知,亦未有不自知者”,即之前与其弟家书中所说“本心之明,皎如白日,无有有过而不自知者”是一样的意思。从此可以确知阳明的“本心之良知”即是“本心之明”。另外,阳明又说到其在南京时,就已经跟陆澄提到过了,可见阳明在南京后期约莫是正德十一年(1516),就隐约有“良知”的概念。最后,由于当时弟子们并未掌握到必须“致其本然之良知”的前提,故阳明重新作序,序云:
《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诚意之极,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则,致知而已矣……是故至善也者,心之本体也。动而后有不善,而本体之知,未尝不知也。意者,其动也。物者,其事也。至(致)其本体之知,而动无不善。然非即其事而格之,则亦无以致其知。故致知者,诚意之本也。格物者,致知之实也。物格则知致意诚,而有以复其本体,是之谓止至善。[92]
首先,阳明认为《大学》的宗旨是以“诚意”为枢要,而要能诚意则必须通过格物的工夫,最终目的在于达到“至善”的境界。其次,能达到至善境界的规则,则在于致每一个人本体之良知,靠着良知的准则,对于外在事物(意之所在)予以是非判断,因此能否致此良知,即是能否达到“诚意”之根本基础。最后,阳明强调说必须于从事于“格物”的工夫,唯有对于意之所在的物,时时格之,才能知致意诚,复其至善本体。此序与旧序最大的不同,就是将“良知”的概念,放在阳明的“诚意”的工夫论中,且说唯有“知致”,才能“意诚”。因此,致良知比诚意具有先一步工夫的意思。
阳明自己相当满意此新序的说法,所以他特地要门人蔡宗兗(字希渊,号我斋)带着《修道说》及《大学古本序》至白鹿洞书院,其学术的自信心于此可以想见。《白鹿洞书院新志》记云:
《大学》《中庸》古本石刻六,王守仁笔。正德辛巳(1521),遣门人蔡宗兗,收嵌书院宗儒祠东廊砖壁。[93]
由于蔡氏当时因唐龙(字虞佐,号渔石,1477—1546)的举荐任白鹿洞书院洞主,故可以将阳明之说刻在书院之中。再回想前所述陈九川问蔡氏何谓“诚意”工夫时,蔡氏并未回答此“良知”说,直至阳明提示才了解,这显示出阳明对于“良知说”成熟的看法,一直要到正德十六年才有完整的轮廓。所以《年谱》才会将此年定为“始揭致良知之教”。此说一出,不但阳明自己很满意,对于门人弟子来说,更能清楚地理解阳明思想的重心所在,如《传习录》记云:
(陈九川)虔州将归,有诗别先生云:“良知何事系多闻,妙合当时已种根。好恶从之为圣学,将迎无处是干元。”先生曰:“若未来讲此学,不知说好恶从之从个甚么?”敷英(王时柯)在座曰:“诚然。尝读先生《大学古本序》,不知所说何事。及来听讲许时,乃稍知大意。”[94]
此段话一方面说明阳明的致良知说内容,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在新《序》未出时,阳明弟子对其旧《序》内容是不甚了解的,由此可以看出新序的功效。在此要强调的是,要理解新《序》的内涵,必须与《修道说》配合着看,因为这是其本体论的基础。[95]
事实上,回顾阳明从龙场以来的说法,就已经有类似“良知”概念的意见产生。例如他在回答薛侃问“认欲为理”的问题时说道:
(薛侃)曰:“尝闻先生教,学是学存天理。心之本体即是天理,体认天理只要自心地无私意。”(阳明)曰:“如此则只须克去私意便是,又愁甚理欲不明?”曰:“正恐这些私意认不真。”曰:“总是志未切。志切,目视耳听皆在此,安有认不真的道理?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假外求。请求亦只是体当自心所见,不成去心外别有个见。”[96]
阳明认为只是笼统地说“是非之心”即可以认清这些私意,但未能说出何谓“是非之心”,又此“是非之心”如何能认清私意呢?之前也曾经提过,阳明认为圣人之学,不过就是在良知良能上体认扩充而已,也稍微触及到了这个“道德标准”的问题。更不用说徐爱所记阳明的说法:
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97]
这个说法不但提到“良知不假外求”,并且指出“心自然会知”,但是对于圣人是否有私意,也没有提到“心自然会知”的原因。所以,往后阳明才会说:
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于学者言,费却多少辞说。今幸见出此意……学问头脑,至此已是说得十分下落。但恐学者不肯直下承当耳。[98]
这个说法不但说明阳明很早就有“良知”说的概念,而从良知说形成的经过也可以反驳罗钦顺所说的“遗下大头脑”的讥讽。因为阳明真正要说的是“良知说”,只不过之前受限于程朱理学的论述框架之中,摆脱不出,才会无法直截了当地阐明。如今通过对周程二子的理论的重新理解,才摆脱出来,形成一套完整的《大学》“诚意”工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