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余论:“五四”比我们认知的更丰富(1 / 1)

《新青年》的分裂和停办,也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鲁迅后来说,“自从支持着《新青年》和《新潮》的人们风流云散以来”,1920—1922年间的北京,“显着寂寞荒凉的古战场的情景”。随后崭露头角的是《晨报副刊》和《京报副刊》,但“都不是怎么注重文艺创作的刊物”。[102]新文化运动本发源于文学革命,使“学术思想艺文的气息浓厚起来”[103],曾是《新青年》多数同人的愿望。“文艺创作”的淡出,与《新青年》的分裂有着直接的关联。

不过,《新青年》的当事人虽然实际分裂,其“精神团结”确实仍在维持,即使在已经成为中共刊物之后亦然。老朋友间的感情也并未改变,这次新出的信中还有好几封此后陈独秀给胡适的信,充分体现了两人思想虽渐不一致,友情仍继续维持。同时,这些信件表明,胡适、沈雁冰和汪原放等人的回忆文字,已大致梳理出事情的脉络,却未被看重,研究者也不怎么引以为据,很可以引起我们的反思。

胡适曾强调,影响历史的因素是多元的,如民初的文学革命思想,就是“许多个别的、个人传记所独有的原因合拢来烘逼出来的”。历史事实的形成,“各有多元的、个别的、个人传记的原因”,其解释自不能太单一。“治历史的人应该向这种传记材料里去寻求那多元的、个别的因素”,不必总想“用一个‘最后之因’来解释一切的历史事实”。[104]同理,《新青年》的转向和同人的分裂,也是“许多个别的、个人传记所独有的原因合拢来烘逼出来的”。

我们久已习惯于把一种有代表性的倾向视为“整体”,其实不然。尤其很多时候并存着不止一个代表性倾向,各倾向间可能还存在着紧张和冲突。这些倾向彼此相互关联,都是整体的组成部分,却不必就是整体本身。任何代表性倾向自然与当时当地的人心所向密切关联,体现出当事人关怀的重心和变化,必须予以足够的关注;但在充分关注代表性倾向的同时,读史者也不能让倾向之外的各种内容溜过去。

在这次新出的信件中,还有一封钱玄同1921年2月1日致胡适的信,是在胡适要求同人“表决”关于《新青年》是否移京编辑之后所写,他在表态之余特别声明:

我对于《新青年》,两年以来,未撰一文。我去年对罗志希说:‘假如我这个人还有一线之希望,亦非在五年之后不发言。’这就是我对于《新青年》不做文章的意见。所以此次之事,无论别组或移京,总而言之,我总不做文章的(无论陈独秀、陈望道、胡适之……办,我是一概不做文章的。绝非反对谁某,实在是自己觉得浅陋)。

这是钱玄同的老实话,类似的意思他在别处也曾表述过。陈独秀此前给周作人的信就说:“玄同兄总是无信来,他何以如此无兴致?无兴致是我们不应该取的态度,我无论如何挫折,总觉得很有兴致。”[105]这倒很能体现两人性格的差异,陈独秀不仅以“终身的反对派”著称,他之所以能屡折屡起,恐怕正依靠这“总觉得很有兴致”的精神。

钱玄同这段话可以提醒我们的是,当《新青年》面临转向和分裂之时,对个人而言,不写文章并不一定意味着就站在某一边(若是群体的不写,自然代表着某种倾向性)。过去的研究常喜欢划线分派,实际上,李大钊在这一事件的多数时候并未偏向陈独秀一边,颇能说明意识形态未必是一个选择的关键。而鲁迅虽然更喜欢陈独秀的为人,也反对“发表新宣言说明不谈政治”,却支持胡适让“学术思想艺文的气息浓厚起来”的主张,还说他所知道的几个读者也“极希望《新青年》如此”。[106]另外,与思想倾向关系不大的经费问题,反倒可能是使刊物与中共联系起来的一个实际考量因素,尽管目前尚未见到明显的依据。

在一个充满了矛盾、冲突和**的时代,发生在当时的任何事情,多少都带有时代的烙印。特定的“主义”或思想倾向,可能影响具体人物的历史选择,却不一定足以解释其言动。“五四”的人和事,也只能“见之于行事”,通过充满了矛盾、冲突和**的历史活动来理解和认识。

不论对当事人还是对后之研究者而言,“五四”恐怕都是一个涵盖极为复杂的符号和象征,很难一言以蔽之。正因个人传记材料是认识历史和解释历史的一个要项,这次新出现的相关信件,不仅让我们更进一步地知道了《新青年》究竟是怎样转向,也对我们理解和认识“五四”的丰富性,有着特殊的意义。

原刊《天津社会科学》2013年3期

[1] 一般视为“五四”基本理念的“民主”与“科学”,更多适用于广义的“五四”;而当年游行的学生口里所喊的,却是“内除国贼、外抗强权”一类口号;两者间实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2] 按“作雾自迷”语出熊十力:《读经示要》(1944),见《熊十力全集》,第3卷,840、854、874页,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

[3] 这些书信由嘉德拍卖会拍卖,并先在北大展览。我曾得朋友帮助,从拍卖会关于古籍善本的介绍中阅读了这些书信中的大部分,于是写出了本文初稿(刊发在2009年7月12日的《南方都市报》上)。现在这些书信已入藏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并由黄兴涛、张丁整理,以《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藏“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原文整理注释》刊发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1期。另有同时期李大钊致胡适一信,周作人致李大钊两信,由欧阳哲生整理,披露在《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4期的《新发现的一组关于〈新青年〉的同人来往书信》一文中。以下引这批信件,均注明是新出书信;凡在文中言明者,则不再一一出注。个别文字,已据原信照片更易。

[4] 鲁迅:《致许寿裳》(1918年1月4日、5月29日),见《鲁迅全集》,第十一卷,345、350页。

[5] 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1919年1月),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10页。

[6] 参见罗志田:《林纾的认同危机与民初的新旧之争》,载《历史研究》,1995年5期;王枫:《五四前后的林纾》,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0年第1期。

[7] 虽然这图案似乎来自美国社会党(参见石川祯浩:《中国共产党成立史》,袁广泉译,42~44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但不排除办刊者自己确实理解为中苏握手。参见茅盾:《我走过的道路》,19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8] 参见庄森:《〈新青年〉第八卷还是社团“公同”刊物——中国现代新闻传播史重要史实辨正》,载《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6期。

[9] 沈雁冰:《客座杂忆——〈新青年〉谈政治之前后》(1941年),见《茅盾全集》,第12卷,95~9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10] 1919年1月,钱玄同就注意到,“《新青年》为社会主义的问题,已经内部有了赞成和反对两派的意见。现在《每周评论》上也发生了这个争端了”。见鲁迅博物馆编:《钱玄同日记》,1919年1月27日,第4册,1754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

[11] 《钱玄同日记》,1919年10月5日,第4册,1815页;周作人:《周作人日记》,1919年10月5日,中册,52~53页,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

[12] 其中材料最丰富的是胡少诚的《早期北大的治理模式与实践(1898-1937)——以大学权力演化为视角的考察》,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论文,2009。以下关于北大学科调整方面的论述,颇多参考此文。另外,前引王枫文也钩稽了相当一些较少为人所注意的报刊材料。

[13] 按汤尔和时任北京医专校长,沈、马则皆北大教授。胡适后来说,“尔和先生是当日操纵北京学潮的主要人物,他自命能运筹帷幄,故处处作策士,而自以为乐事”。胡适抄汤尔和日记跋语,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283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14] 《北京大学校长蔡孑民先生与本报记者之谈话》,载《大公报》,1917年2月5日,1张2版。

[15] 蔡元培:《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1918年4月),见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3),149~15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16] 蔡元培:《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1918年1月),见《蔡元培全集》(3),130~133页。

[17] 蔡元培:《北大一九一八年开学式演说词》(1918年9月20日),见《蔡元培全集》(3),192页。

[18] 顾兆熊(孟余):《文理两科合并之理由》,载《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10月9日,3版。按蔡元培在北大的主要支持者有两个群体,一是一批浙江籍教员(中文系居多,即后来所谓“某籍某系”),二是一批有同盟会国民党背景者,顾孟余就是后者。

[19] 蔡元培:《〈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1918年11月),见《蔡元培全集》(3),211页。

[20] 《本校拟在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提出讨论之问题》,载《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10月30日,3版。

[21] 新旧之争在校内似也存在,但并不明显。被视为守旧一方大本营的《国故》月刊社1919年1月下旬才成立,且要到那年较晚才开始回应《新潮》一方的“进攻”(参见罗志田:《古今与中外的时空互动:新文化运动时期关于整理国故的思想论争》,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6期)。故早期的新旧之争,基本表现在校外。

[22] 《钱玄同日记》,1919年1月7日,第4册,1716~1717页。

[23] 《校长启事》,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2月21日,2版。

[24] 《学海要闻》(半谷通信),载《神州日报》,1919年2月26日,2版。

[25] 静观:《北京大学新旧之暗潮》,载《申报》1919年3月6日,6版。

[26] 《学海要闻》(半谷通信),载《神州日报》,1919年3月3日,2版。

[27] 《学海要闻》(半谷通信),载《神州日报》,1919年3月9日,2版。

[28] 《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3月4日,3版。

[29] 《胡适教授致本日刊函》及附件,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3月10日,4版;1919年3月11日,3版。

[30] 蔡元培:《致〈神州日报〉记者函》,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3月19日,4~5版。

[31] “前晚本社张季鸾先生即为记者言之,谓章行严先生处得到此项消息云。”世杰:《谁的耻辱?》,载《中华新报》(上海),1919年3月6日,1张2版。

[32] 陈独秀:《关于北京大学的谣言》(1919年3月)、《文治主义原来如此》(1919年4月),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59、74页。

[33] 傅斯年:《〈新潮〉之回顾与前瞻》(1919年9月5日),载《新潮》,2卷1号(1919年10月),上海,上海书店,1986,影印本,201页。

[34] 傅增湘:《致蔡元培》(1919年3月26日),见《蔡元培全集》(3),285~286页。

[35] 胡适:《致汤尔和(稿)》(1935年12月23日),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281~282页。

[36] 蔡元培:《复傅增湘》(1919年4月2日),见《蔡元培全集》(3),284~285页。

[37] 傅斯年:《我所景仰的蔡先生之风格》(1940年),见《傅斯年全集》,第7册,33~34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

[38] 《胡适日记全编》,1922年7月3日,第3册,714~716页。

[39] 《大学本科教务处成立纪事》,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4月10日,3~4版;《本校布告》,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4月15日,2版。

[40] 按原来的计划发展,若一切顺利,在文理二科合为“本科”后,法科只能独立出去。否则,以一不受校长看重的法科,要与二科合并的“本科”对应相处,地位将非常尴尬,甚难安身。

[41] 《评议会开会纪事》,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4月23日,3版。

[42] 《本校拟在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提出讨论之问题》,载《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10月30日,3版。

[43] 《教育调查会第一次会议报告》,载《新教育》,1卷3期(1919年4月),344页(卷页)。

[44] 北大拟在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提出讨论之问题里附有《大学本科学科课程编制法草案》,说到本科一年级分选修科为五组,史学、政治、经济为第五组(《本校拟在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提出讨论之问题(续)》,载《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11月1日,5版)。然那只是拟议的提案,到1919年秋季的《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八年度至九年度)》中,上述提案才作为“新制”开始实施,其中第五组改为“史学(政治、经济、法律)等”。不过后面又有附注说:“此项新制,本拟全体实行。今年八月中经评议会及教授主任会决议,法科之政治、经济、法律三系,本年暂时仍用现行之单位制。”(北京大学校史研究室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1078~1080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可知至此法科问题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45] 评议会议事录第一册,北京大学档案馆,档号BD1919002,转引自胡少诚:《早期北大的治理模式与实践(1898-1937)——以大学权力演化为视角的考察》,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论文,2009。

[46] 《本校布告》,载《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3月31日,1版。

[47] 世杰:《谁的耻辱?》,载《中华新报》,1919年3月6日,1张2版;因明:《对北京大学的愤言》,载《川报》(成都),录在《每周评论》第19号(1919年4月27日),4版。

[48] 汪孟邹:《致胡适》(1918年10月5日),见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27册,278~280页,合肥,黄山书社,1994。

[49] 汪孟邹:《致胡适》(1919年4月),见《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7册,285页。

[50] 汪孟邹:《致胡适》(1919年4月23日),见《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7册,289~290页。

[51] 群益书社:《〈新青年〉一至五卷再版预约》,载《新青年》,6卷5号(1919年5月),扉页。

[52] 《〈新青年〉第一、二、三、四、五卷合装本全五册再版》,载《新青年》,7卷1号(1919年12月),扉页。

[53] 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32页。

[54] 此合同书手迹见北京历史博物馆编:《中国近代史参考图片集》,下册,161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8。原注为“北京历史博物馆藏片”,并说明是“鲁迅的手笔之一”。然究为何人所撰写,现有争议,参见周楠本:《一篇新发现的鲁迅手稿》,载《鲁迅研究月刊》,2011年第12期;叶淑穗:《对〈一篇新发现的鲁迅手稿〉一文的质疑》,载《鲁迅研究月刊》,2012年第4期。

[55] 陈独秀致胡适,1920年5月25日,新出书信。

[56] 胡适:《致汤尔和(稿)》(1935年12月23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281~282页。

[57] 汤尔和:《致胡适》(1935年12月29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291~292页。

[58] 参见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胡适传》,207~212、235页。

[59] 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195页。

[60] 即1915年的《敬告青年》中所说的: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五、实力的而非虚文的;六、科学的而非想象的。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1卷,158~163页。

[61] 傅斯年:《陈独秀案》(1932年),载《独立评论》第24号(1932年10月30日),4页。

[62] 陈独秀:《本志宣言》,载《新青年》,7卷1号(1919年12月),4页。

[63] 陈独秀:《实行民治的基础》,载《新青年》,7卷1号,16、14页。

[64] 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1926年),见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报告选编》,8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

[65] 李达:《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6] 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195页。

[67] 陈独秀致高一涵、胡适,1920年12月21日,新出书信。

[68] 直到1923年7月,作为中共领导的陈独秀还以为,“适之所信的实验主义和我们所信的唯物史观,自然大有不同之点,而在扫**封建宗法思想的革命战线上,实有联合之必要”。陈独秀:《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1923年7月1日),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3卷,102页。

[69] 陈独秀:《随感录·反抗舆论的勇气》(1921年6月),载《新青年》,9卷2号(1921年6月),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381页。

[70] 《胡适日记全编》,1921年7月7日、7月8日,第3册,362、364~365页。

[71] 参见王汎森:《“烦闷”的本质是什么——“主义”与近代私人领域的政治化》,载《思想史》(台北),待刊。

[72] 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54页。

[73] 《周作人日记》,1920年5月11日,中册,123页;《胡适日记全编》,1920年5月11日,第3册,170页。

[74] 陈独秀:《致胡适》(约1917年1月),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6页。

[75] 陈独秀:《致程演生》(1920年6月15日、6月17日),见沈寂辑注:《陈独秀遗简(二)》,载《安徽史学》,1985年3期,71~72页;陈独秀:《致程演生》(1920年8月2日)、陈独秀:《致王星拱、程演生》(1920年8月7日),见沈寂辑注:《陈独秀遗简(三)》,载《安徽史学》,1985年6期,均71页。

[76] 陈独秀:《致胡适(残)》(1920年8月2日),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07页。

[77] 宣言全文见李大钊研究会编:《李大钊文集》,第5册,337~3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78] 陈独秀:《谈政治》,载《新青年》,8卷1号(1920年9月),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249~250页。

[79] 陈独秀致胡适等,1921年1月9日,新出书信。

[80] 陈独秀:《随感录·中国式的无政府主义》,载《新青年》,9卷1号(1921年5月),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376页。

[81] 《胡适日记全编》,1921年6月18日、8月5日,第3册,325、414~417页。

[82] 傅斯年:《陈独秀案》(1932年),载《独立评论》,第24号,3、5页。

[83] 8卷5号是在上海的陈望道开始负责《新青年》的编辑工作,他在1921年1月15日致信(明信片)胡适说:“来函敬悉。大作已载在《新青年》八卷五号了。《新青年》内容问题,我不愿意多说话,因为八卷四号以前,我纯粹是一个读者;五卷[号]以后,我也只依照多数意思进行。”陈望道:《致胡适》(1921年1月15日),见《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5册,419页。

[84] 陈独秀:《致李大钊、胡适等》(1920年12月初),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16页。

[85] 陈独秀:《致胡适、高一涵》(1920年12月16日),见《陈独秀书信集》,292~293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

[86] 如钱玄同于12月16日致信周作人:“我现在对于陈望道编辑《新青年》,要看他编辑的出了一期,再定撰文与否。如他不将他人底稿改用彼等——‘哪’‘佢’……字样,那就不说什么;否则简直非提出抗议不可了。”见《钱玄同文集》,第6卷,4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87] 陶孟和:《致胡适》(1920年12月14日),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16页。

[88] 胡适:《答陈独秀》(约1920年年底),见《陈独秀书信集》,293~294页。按胡适覆信时尚未收到周树人、周作人的回应,随后鲁迅代表二人说,周作人以为“照第二个办法最好”。他自己则以为三个都可以。但如北京同人一定要办,仍以“第二个办法更为顺当”,却不必“发表新宣言说明不谈政治”。鲁迅:《致胡适》(1921年1月3日),见《鲁迅全集》,第十一卷,371页。则所有人都不同程度地表示了赞同胡适的提议。

[89] 胡适:《致陈独秀(稿)》(1921年年初),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19~120页。

[90] 沈雁冰:《客座杂忆——〈新青年〉谈政治之前后》,见《茅盾全集》,第12卷,96页。

[91] 张东荪:《由内地旅行而得之又一教训》,载《时事新报》,1920年11月6日,2张1版;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载《新青年》,8卷4号(1920年12月)、《社会主义批评》,载《新青年》,9卷3号(1921年7月),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303~310、338~350页。

[92] 钱玄同致胡适,1920年年底至1921年年初,新出书信。

[93] 钱玄同:《致鲁迅、周作人》(1921年1月11日),见《钱玄同文集》,第6卷,14~16页。实际上,胡适不久即卷入“好人政府”的活动,尽管仍与研究系竞争(参见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胡适传》,206~214页)。钱玄同的政治眼光,显然不如陈独秀。

[94] 李大钊:《致胡适》(1921年1月18日),见《李大钊文集》,第5册,299页。

[95] 李大钊致胡适,1920年年底至1921年年初,新出书信。

[96] 李大钊:《致钱玄同》(1921年1月上旬)、钱玄同:《致鲁迅、周作人》(1921年1月11日),见《钱玄同文集》,第6卷,14~16页。

[97] 《钱玄同日记》,1921年1月18日、1月19日,第4册,1930、1931页。

[98] 胡适:《致李大钊等》(1921年1月22日),见《胡适全集》(23),290~292页。

[99] 各收信人对胡适原信的“表决”意见,1921年1月22~26日,见《胡适全集》(23),292~293页。

[100] 陈独秀:《致胡适》(1921年2月15日),见《陈独秀书信集》,308~309页。

[101] 陈独秀:《致鲁迅、周作人》(1921年2月15日),见《陈独秀书信集》,309页。

[102] 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见《鲁迅全集》,第六卷,245页。

[103] 鲁迅:《致胡适》(1921年1月3日),见《鲁迅全集》,第十一卷,371页。

[104] 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1935年9月),见《胡适全集》(12),274~276页。

[105] 陈独秀致周作人,1920年8月13日,见周作人:《实庵的尺牍》,见钟叔河编订:《周作人散文全集》,第9卷,611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106] 鲁迅:《致胡适》(1921年1月3日),见《鲁迅全集》,第十一卷,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