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奥伊肯的精神生活的美学(1 / 1)

鲁道夫·奥伊肯("Rudolf Eucken",旧译"倭铿",1846-1926年)是德国生命哲学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他所倡导的是一种历史-文化倾向的生命哲学,用他自己的说法,可称之为精神生活的哲学,在这种哲学基础之上的美学思想,当然亦可称为精神生活的美学。他于1863年入哥廷根大学学习语言学和哲学,获博士学位以后,在法兰克福高级中学任教。1871年任瑞士巴塞尔大学哲学教授,1874年任耶拿大学教授,直至1920年退休。他的主要著作有:《近代思想主潮》(1878年)、《精神生活的统一性》(1888年)、《大思想家的人生观》(1890年)、《为精神生活的内容而战斗》(1896年)、《宗教之真理》(1901年)、《一种新人生观大纲》(1907年)、《生活的意义与价值》(1908年)、《知识与生活》(1912年)、《当代伦理学与精神生活的关系》(1913年)、《自传》(1921年)等。他曾于1908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美学思想就包含在他的精神生活哲学的著作之中。

他的精神生活哲学认为,哲学不能以抽象概念为中心,应该以活生生的、非常具体的生命或生活为中心,是生活第一,不是思想第一。他对自然主义、理智主义、人本主义分别作了剖析和批判。他认为,自然主义把人的生活物质化、生物化,剥夺了人的创造精神和思想自由,要人安于本能的生活,使人的生活受生存竞争法则的支配,丧失了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理智主义对自然主义的批评不无道理,但它把人的生活抽象化、概念化,要人为抽象的观念或理想而奋斗,同样是片面的机械的。至于社会上流行的人本主义,也有类似的缺点,它或者只从生活本身论生活,不能超越自身看到全体,或者只注重表面的物质生活,忽视人的生活本身,忽视精神生活。因此,他认为整个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承认一种独立的精神生活及其在人身上的展现。他认为,人是自然与精神的会合点,人的义务和特权便是以积极的态度不断地追求精神生活,克服其非精神的本质。精神生活是内在的,它不是植根于外部世界,而是植根于人的心灵,但它又是独立的,它超越主观的个体,可以接触到宇宙的广袤和真理。人应以行动追求绝对的真、善、美,追求自由自主的人格,只有当人格发展时,才能达到独立的精神生活。精神生活绝不是最终的成就,因为它始终是一个随历史而发展的过程。历史的发展就是精神生活的具体化,是它由分散孤立到内在统一的发展史。精神生活的本质就是要超越自身,超出自然与理智的对立,达到两者的统一。精神生活是最真实的存在。它既是主体自我的生活,又是客体宇宙的生活。精神生活乃是真理本身,它在个体身上的展现是有层次的,不同的层次便是不同的境界。人应以自己的全部机能,不仅以理智,更需要以意志和直觉的努力,能动地追求更高的精神水平。他认为,道德生活和宗教生活是人的精神的最高境界,而宗教的力量在于把生活的重心从理智的世界转到道德世界和人格世界。他希望实现这样的社会:它摆脱了必然性的压力,并以体现和珍视一种独立的精神性为己任。它的职能是尽可能地在人们面前保持一种精神自由王国,捍卫其理想和价值标准,并造成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氛围。如此方可恢复生活的真正意义和价值。[80]

正是在这种精神生活哲学的基础上,奥伊肯展开了他的美学思考。他虽然十分看重道德和宗教对于精神生活的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他也认为,科学和艺术的贡献对精神生活来说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科学的贡献不可少,因为只有通过严密推理的筛选和澄清工作,精神才能使它自己永远区别于日常生存水平;艺术的贡献不可少,因为任何新的理想,只有借助于想象和艺术的形式,才能成为非常生动的和持续的,从而引导和影响生活,正如宗教经验本身已经非常清楚地显示的那样。[81]他用路德的话来概括生活:"不存在任何完美的成就:一切都在创造之中。我们看不到终点,而只看到走向终点的道路。光辉的顶点尚未到达,细致入微的改进还在继续。"[82]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奥伊肯那里,生活在创造中,美和艺术也在创造中。所以,艺术就成了精神生活的证据。他指出,生活的所有特殊部门——宗教和道德,艺术和科学——应当如其发展状况所显示的那样作为精神生活的证据而被予以更细致的考察。这些领域中的每一个,各以其自己的方式,体现出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本身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比它的研究所能揭示的任何特殊事实更根本。[83]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和美又是精神生活的确证形式。它是生活过程的整体性提供的一种综合的具体形式。这种综合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决定了一个伟大历史时期所特有的文化类型。因而希腊世界按照一种造型艺术形式塑造其生活,把形式作为中心的、占支配地位的东西来考虑。与此相反,启蒙运动坚持一种能动的综合,以流转运动取代了静止不变。[84]艺术的根本经验是极不相同的,教育的根本经验也是极不相同的。倘若内部和外部之间没有友好的交互作用和相互联系,倘若生活过程没有超越它们之间的对立,艺术便完全不可想象。因此,艺术创造意味着承认宇宙的和谐。[85]由此可见,在奥伊肯看来,艺术是在宇宙和谐的基础上进行的超越内部和外部的精神生活创造。他还说:"在人类进行努力的一切主要领域——真、善、美的领域——都有精神内容的增长。"[86]这也可见他是把美当作精神生活一个不可分离的重要方面。

奥伊肯十分强调精神生活的整体性,并且力图通过整个精神生活的独立性、创造性、超越性去实现他的理想社会,真正体现生命(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与此同时,他也非常清楚地认识到,精神生活是由道德、宗教、科学、艺术等不同的领域统一构成的,它们各自都有特殊之处。奥伊肯正是在把艺术与道德的关系作了深入的历史考察以后,指明了两者的区别和对立统一,并且在两者的比较之中阐述了艺术的特征及其在建设新生活中的伟大作用。

他十分清楚,艺术与道德的经常冲突由来已久,它们彼此保持着紧张和敌对的关系。这种状况绝不仅是人类偏见的结果,事物本身的性质也是原因之一。这两个领域似乎把生活的任务和价值摆在对立的位置:道德要求从属于普遍适用的法则,艺术热望个性极自由地发展;道德以责任的严肃声音说话,艺术造就人们一切能力的自由发挥;道德领域是内在的、纯粹的领域,它倾向于不太考虑看得见的成就,而艺术的唯一价值在于外部的具体表现。[87]这里至少点明了艺术的如下特征:个性化、自由创造性、感性形象性。

在回顾了自古希腊柏拉图以来直至19世纪的漫长岁月中道德与艺术的矛盾和对立统一的历史发展以后,奥伊肯这样总结道:"我们的历史考察表明,这种对立面的存在已经是几千年了。它不是一些暂时性的事件:道德一次又一次地非难艺术脱离生活去描写软弱和无生命的东西,而当艺术倾向道德的时候,又被训斥为生硬的、机械的和没有灵魂的。深入一些看,我们确信这两个同样的因素,在生活的低水平上变得如此离异,而在高水平却相互接近。在创造性的心灵中,这种对立面如不是完全消除,也会被极大地削弱;这种心灵清楚地表明精神生活诸方面的任何一面都不能分割开来,这种划分的状态,与其说是由问题的性质造成的,不如说是由人造成的。事实上,道德和艺术的任何一方,不认清对方的重要性和不可缺少,就不能以一种真正有价值的方式从事自己的工作。它们不从一个广阔的精神生活整体处理好自己的位置,不追求理解这种关系,就不能完成它们应有的使命。"[88]这表明,在奥伊肯那里,道德与艺术虽然是历史上不可避免地相互对立的两个领域,然而在他的创造性心灵中,在真正的精神生活中,它们却应该而且可能达到对立的统一。

从这种基点出发,他论述了艺术的伟大力量。他指出,道德只有进入更宽广的联系,才能不使自己变得僵硬和肤浅。当这种运动产生时,它被导向一种新的现实的质。它不仅意味着命令被正确履行,而且意味着人的内向的更新,一种向着新的生活的前进,它发现艺术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因为这种新质没有艺术的活动,就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就不能变成真正现实的和生动的,没有把内与外交织于一体的艺术的建构劳作,它也不能成为真正的普遍性的东西。一旦艺术超出仅仅作为人和仅仅以日常生活的卑微为目的,以达到一个新的世界和新生活为伟大对象,那么艺术就会因其宁静而自信的劳动,因其受限于事物内在的必然性,因其灵魂的内在自由,因其把存在的整个无限性内在地带进我们的力量并使它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力量,而应被直接看作一种道德。如果说奥伊肯把道德当作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那么,在他考虑建设他的新生活和新世界时,他发现了艺术的伟大力量,这就是:艺术以它的超越性、创造性、自由性(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使得我们人类的生命充满无限的力量。因此,他认为,把艺术从作为整体的生活中分离出来,不是抬高了它而是贬低了它。假如新世界要去征服整个灵魂,而不是停留在含糊的和不确定中,在新生活的建设中,艺术是不可缺少的。[89]

正是由于他坚决反对艺术脱离生活,所以他也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他指出,这样把艺术从生活的其余部分中分离出来能获得艺术本身的利益吗?在这样的环境下它能取得它有能力取得的最高成果吗?沿着这条小路走下去确有巨大的危险,艺术可能降低为仅仅是形式的娴熟,仅是高超技巧的迷人炫目的显示,这高超技巧后面没有完整的人,它也不会对完整的人产生影响。这种艺术能在感性经验的领域作出巨大发现,它能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丰富、完善我们的感性,它可以因克服了种种困难而洋洋得意,但它不能对人类灵魂带来一点好处,也不能使人感觉到它能提高精神生活。对人类特有感染力的艺术作品,难道不正是那些克服了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对立的作品吗?难道内在生命的内容,不是在完美的形式之中才得到充分的表达吗?难道艺术不曾提出人性问题并试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它们?居住在北方的民族特别不能放弃这种内向性。他们不具备表现感性的天赋能力,这是南方民族的特性;他们要找一条由内向到外露的通道是困难的。因此,要灵魂中心保持不外露的内向性很容易,它的最伟大的深刻性从不表露出来。因此,艺术对他们来说就是发现自我并使之充分具有其天赋的不可缺少的方式,在某些方面也是把内部存在的分裂部分联结起来的不可缺少的方式。仅是形式,哪怕是最完满的形式,绝不能满足这一需要。那些把内容作为艺术危险的异己的东西来拒斥的人,在头脑中常有一种思想的果实、一种抽象的观念。然而,精神生活与思想是相同的东西吗?[90]在这里,奥伊肯批判了形式主义和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观点,强调了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尤其是突出了艺术应以内在生命为内容。

他之所以强调内容,是为了达到艺术的真正独立性,从而使艺术促进生命的全面、完美的发展。他指出,艺术应有自己的内容,抛弃这些内容,反而会给艺术的真正的独立性构成危险。使物质材料获得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得到纯粹的独立。艺术过分地专注于形式,很容易变成单纯的职业性的技巧。首先关心的是表现(假如不是对别的就是它自己的)技艺,这会导致一种反常的、矛盾的和夸张的偏好,而追求这种效果,可望的自由非常容易变成另外一种依赖,一种艺术家对别人和自己心态的依赖。只有当创造性作品来自艺术家禀性的内在需要,真正的独立性才能建立起来。除非有非说不可的东西,非揭示不可的事情,真正的独立性是不会产生的,单纯的艺术妙技是没有这种需求的。[91]这个结论是从精神生活的创造性和独立性之中得出的,因为精神生活具有创造性,表现为超越性和自由性,所以它才具有独立性,而且是真正的独立性,不依赖于他者和物质材料的独立性,因而也只有以内在生命为内容的艺术才会具有真正的独立性。奥伊肯之所以强调艺术的这种真正的独立性,恰好就是要让艺术去担当一项重任:促进生命(生活)的完整和发展,在混乱的年代中重建新世界和新生活。他强调指出,旧的思想体系已经过去了,新的思想体系正在兴起;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正变得极不确定;人类的范围充满着动**和变化。生活的增长速度没有给我们机会以充分地进行自我沉思冥想,因而我们的存在变得紊乱,我们已在很大程度上停止理解自身。面对着这样的情形,文学担负着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务。它将帮助澄清我们的观点,帮助明确地解释存在于我们之内的和围绕着我们的一切,将有助于在围绕我们的混沌现象中指出一条简单的发展线索。它将尽可能地把生命集合为一个整体,同时帮助发展生命的成果。为了这个目的,艺术需要一种使之超越时代对立面之上的内在优越性,一个既能排斥又能吸引的强有力的综合,一种有勇气和力量的精神创造。[92]由此可见,他正是借助于艺术的独立性和创造性来建设新世界和新生活的,而艺术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又来源于精神生活(内在生命)。因此,很明显,奥伊肯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自我矛盾,一种循环论证的困境之中。这当然也正好表明了他的历史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必然带来的神秘主义和自我矛盾的窘迫。

奥伊肯在分析人类的生活方式时区分了伦理的与审美的不同方式。他指出,自古以来就总存在着那种伦理的与审美的两种生活方式的对比:一种以活动占优势,另一种则以对现实取沉思的态度占优势。强调人的活动,导致一种讲究实用的职业文化的现代生活系统的社会结构。而另一种审美的、沉思的运思模式,则可以完全有理由感到它自身较之那种职业文化远为优越。与那种只注重实用性相反,它只追求美;与那种职业文化的生活方式所带来的沉闷和厌倦相反,它只希望得到一种轻松和愉快;与那种努力和匆忙且不停地永远奋进相反,它希望有一种独立的自我意识和心灵的宁静。[93]这里把审美活动的特征给揭示出来了,那就是:审美活动是一种对现实的沉思态度,它追求美,使人得到轻松和愉快,使人具有独立的自我意识和心灵的宁静。因此,具体表现这种审美的生活方式的艺术对于生活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没有艺术,生活就会像一个飞逝的影子。它使灵魂中最细微的颤动得到观察,并将光亮射入那本不可及的深处。这样一种有特色的生活类型是由文学艺术这一方面构成的,它全然超临于种种世间俗务和职业文化所带来的各种困境之上。从而使生命的中心转向自我意识的内在结构。随着这种自我意识的发展,生命似乎完全被置于其自身的娱乐之中,并仅仅趋向其自身。虽然各种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变化,但生命仍不为之所动,而显出其全部无限性,并意识到自身是至大无边的。一切外在的现象,作为一种仍未充分展开的自身存在,对生命来说都是有价值的;生命从来不体验各种事物本身,而只在各种事物中体验生命自身——生命的受动的意识状态。必须加强生命的自我纯化以及它的活力和微妙性,使生命从一切存在的重压之中获得自由,而那些存在于此的力量的自由运动,就会将存在整体改变为某种轻柔的静谧。当我们转向艺术时,我们会看到情况特别如此,它欣赏力的美,或更确切地说,它通过在美之中的具体化而强化其生命本身。[94]这就不仅阐明了美和艺术的超越性、自由性、独立性,而且揭示了美和艺术对生命的肯定和强化的伟大作用。

正是由于美和艺术的这种对生命的肯定和强化,奥伊肯进一步地由审美的自由和快乐揭示了美和艺术的另一作用——使生命个体化,使生命可能达到其最高境界。他声称,这种自由和快乐,由于它往往看来是一种纯粹自我意识的生命,因此通体贯穿着一种贵族的和个人的特性。那样的话,它就会只去适应旧的经验,而对于那种独立的创造和独立的生命则只能赋予很少的力量和意向(disposition)。它只向极少数人讲话,并保证他们的个体本质得到最大可能的发展,保证他们能从那种无个性的民众的一般水平上最果断地超脱出来。因为没有一种完全发展了的个体意识,没有一种强有力的异变和孤绝(differentiation and isolation),生命是不可能达到其最高境界的。这样。最要紧的事是使生活中的所有关系和所有外在事物尽可能地个体化。通过这些,限制那种发展,使那些置生命的发展于各种普遍标准之下的一切事物拒绝遭受不正当的限制和令人无法忍受的规约。因此,生命是一种永不停止的变化,一种永无止境的自我完善,一种连续不断的跃进,而正是这种变化、完善、跃进,使生命得以保持富于生气和鲜活并给予生命以吸纳每一种新魅力的能力。所以这一体系与那种职业文化所制造出的各种个体活动的无穷无尽的链系和庞大的建构形成最明显的对比。这样,奥伊肯就比较充分地肯定了审美个体主义的体系在人类生命和精神生活的发展进程中的巨大作用——使生命不断变化、完善、跃进。具体地说来就是,艺术性的文学创造成了生活的灵魂,成了影响和造就一代新人的根源。对审美个体主义来说最根本的是——无论胜败都坚持之——就会导致一种独立的生命,导致一种自我意识,并在感官体验(sense experience)的基础上,将我们的全部状况改造为某种有积极价值的东西。这应该说是对于审美个体主义体系的一种高度肯定,把美和艺术与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命的独立和超越、自由和创造、发展和完善直接联系起来,赋予它们一种前所未有的意义和价值。不过,奥伊肯也明白其中的矛盾和不足。由于通过这种方式只能得到想象的自由,那仅是他自己感到自由而已,所以个体主义所宣称的超于社会环境之上的个体独立和超越,并不比某种幻象真实多少。[95]生命的审美个体主义体系被证明只是一种伴着成熟的,的确是超成熟文化的现象。它们忽视从古至今的发展,并不去追求实质,而仅在于提供意见和现象。生命怎样从中找到一个支点呢?[96]这些议论使人想起康德和席勒的美学思想。它们一方面淋漓尽致地阐发了美和艺术在使人超越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伟大作用,另一方面又深感审美活动、美和艺术的虚幻性、超前性,从而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扰之中。奥伊肯的确也是如此。他与康德一样,是把道德生活当作人生的最高境界,在《宗教的真理》中,奥伊肯认为宗教的伟大力量,就是在于将生活的重心,从理智的世界转到道德世界、人格世界。[97]因此,审美生活,美和艺术都不过是他的精神生活的一个历史发展环,他也就与席勒一样,既对它们寄予了无限希望,认为美和艺术是他的精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又对它们深感虚幻缥缈。之所以产生这种困扰和矛盾心态,根源乃在于他与康德、席勒一样,不是从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本身出发来看待美、艺术和审美活动的,只不过是从精神生活来看待它们,这必然导致历史唯心主义的迷误。

[1] 里克曼编译:《狄尔泰选集》,1976年英文版,114页;刘小枫:《诗化哲学——德国浪漫美学传统》,156页,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

[2] 里克曼编译:《狄尔泰选集》,176页,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戴文鳞主编:《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研究》,137~138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

[3] 狄尔泰:《体验与诗》,刘小枫:《诗化哲学》,159页。

[4] 狄尔泰:《哲学与诗人的人生观》,刘小枫:《诗化哲学》,152页。

[5] 狄尔泰:《生存哲学》,1960年英文版,37~38页;刘小枫:《诗化哲学》,167~168页。

[6] 狄尔泰:《体验与诗》,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42~543页。

[7]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英文版,60页;戴文麟主编:《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研究》,126页。

[8] 参见刘小枫:《诗化哲学》,159页。

[9] 狄尔泰:《体验与诗》,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42页。

[10]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3页。

[11] 同上书,542页。

[12] 刘小枫:《诗化哲学》,170页。

[13] 同上书,171页。

[14]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273页。

[15] 同上书,274页。

[16]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37页。

[17]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36页。

[18] 同上书,538~539页。

[19] 同上书,541页。

[20]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0~511页。

[21] 同上书,512~513页。

[22]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0页。

[23] 同上书,511页。

[24]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4~515页。

[25] 里克曼编译:《狄尔泰选集》,230页;戴文麟主编:《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研究》,141页。

[26]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5~516页。

[27]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6页。

[28] 同上书,516页。

[29]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7~518页。

[30] 参见戴文麟主编:《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研究》,131~132页。

[31]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20~521页。

[32] 同上书,522~523页。

[33] 李醒尘主编:《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德国卷),518~524页。

[34] 同上书,524页。

[35]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18~419页。

[36] 同上书,415~416页。

[37]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21页。

[38]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21~422页。

[39]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22~423页。

[40]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36、438页。

[41] 同上书,436页。

[42] 同上书,438页。

[43]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39页。

[44] 同上书,442页。

[45] 同上书,439~440页。

[46]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42页。

[47] 同上书,445~448页。

[48] 同上书,448页。

[49] 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449页。

[50]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2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51] 同上书,3页。

[52] 同上书,4页。

[53] 同上书,5页。

[54]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7页。

[55] 同上书,18页。

[56]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11~19页。

[57]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34页。

[58] 同上书,35~36页。

[59] 同上书,88~89页。

[60]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87页。

[61] 同上书,86页。

[62] 同上书,99~100页。

[63]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100~101页。

[64] 同上书,141~142页。

[65]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142~157页。

[66] 同上书,164~175页。

[67] 同上书,184页。

[68]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186页。

[69] 同上书,187页。

[70] 同上书,192页。

[71] 同上书,191~192页。

[72]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196~199页。

[73] 同上书,200~201页。

[74]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179~202页。

[75] 同上书,220~217页。

[76] 同上书,222页。

[77] 同上书,223页。

[78]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224~232页。

[79] 齐美尔:《桥与门——齐美尔随笔集》,284~285页。

[80] 奥伊肯:《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之"中译本序",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81] 同上书,95页。

[82] 同上书,97页。

[83] 同上书,106页。

[84] 同上书,106页。

[85] 同上书,107~108页。

[86] 奥伊肯:《生活的意义与价值》,93页。

[87] 奥伊肯:《道德与艺术——生活的道德观与审美观》,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334页。

[88] 奥伊肯:《道德与艺术——生活的道德观与审美观》;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339页。

[89] 同上书,340~341页。

[90] 奥伊肯:《道德与艺术——生活的道德观与审美观》;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345页。

[91] 同上书,346页。

[92] 奥伊肯:《道德与艺术——生活的道德观与审美观》;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346~347页。

[93] 奥伊肯:《审美个体主义之体系》;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曲美学文选》,352页。

[94] 奥伊肯:《审美个体主义之体系》;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曲美学文选》,352~353页。

[95] 奥伊肯:《审美个体主义之体系》;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经典美学文选》,354~359页。

[96] 同上书,366页。

[97] 奥伊肯:《宗教之真理》,德文版,360页,杜任之主编:《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述评(续集)》,59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